至味在人间读书心得3篇(人间至味读后感)

时间:2023-02-07 19:08:00 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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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味在人间读书心得3篇(人间至味读后感)

至味在人间读书心得1

  这是一本有温度的书,有美食的诱惑,更有人间烟火的味道。因作者在北京谋生的原因,书中对北京美食描述很多,可惜时隔多年,很多餐馆可能已经没有了,不然可以带上这本书在北京旅行时胡吃海喝过一把涕泪挥洒的嘴瘾。

  我是个女的,对吃一点也不像我的性别那样细腻,可能是因为小时候我妈做饭从来都是很粗犷的,就像每年春节集中吃手工饺子那几天,我爸总是调侃我妈包的饺子像包子那么大,饺子皮厚的比肉有嚼劲。也因此养成了我像个男孩子一样不羁的性格。除了跟我爱人在一起,我可能就忘了性别。个人认为美食最爽的吃法,是手抓鸡腿或猪蹄配大碗的酒,虽然酒量差,但是一大碗饮料也能让我喝出酒的感觉来,几个朋友推心置腹谈笑风生,就是一种快意人生了。而最好吃的美食除了街头小吃,比如作者提到的那些不要太辣的都是我的最爱,还有一种书中没有提到,那是我家乡的风俗,只有男女婚嫁的时候才会出现,北方有些朋友可能知道流水席,在结婚之前的两三天男方家就开始张罗席面的菜了,到结婚那天女方亲戚在11点左右参观完新人拜天地就可以入席了,席面是四方桌子,配四条宽板凳,八个人一桌,这些家伙事儿包括盘子、碗、筷子都是村委会统一管理的,用的时候去借就行,照例席面都摆在男方家里,好天气也会摆在院子里,亲戚多席面多摆不开的就往邻居家摆,大喇叭喜庆的音乐或戏曲从嚎到晚,大院子里忙碌的人们进进出出,很热闹。入席后盛盘的喜糖、瓜子、花生先垫肚子,随后凉菜拼盘几样,再依次主菜、主汤、主食,中间穿插各式菜,煎炒烹炸煮炖蒸溜基本全了,都是温和菜,每一样单独亮出来都不够特别,尤其是做法并不是特别复杂,非常家常,但是样样都好吃,都喜庆。吃到中间有半小时休息,主人家打扫了满桌一地的空盘或残羹之后,再入席继续开动到下午4点才散场。早些年一个姐姐结婚,男方家的厨子烧菜实在是好吃,我感觉食物都吃到嗓子眼了,实在吃不下就跑到门口去消食了,真是可恨自己胃太小。往事成追忆,这已经是我初中往前的时候了,在外上学之后就没有机会再参加这种婚礼,而工作之后家乡这种结婚在自己家招待客人的方式也基本绝迹了,因为物质条件变好,各家的亲戚们也都奔外谋生,很不容易聚拢,为图省事,都时兴下馆子,这是相当浪费的,饭店厨子知道婚礼就是走形式,很少有好好做席面的,一大桌子看着摞的像小洋楼一样高的大鱼大肉,味同嚼蜡,更少了那种喜悦的温存感,自然就没有食欲,一桌子菜能吃掉一半以上就算厨师积德行善了。眼看着扔掉那么多食物,有种深深的罪恶感。

  对于美食我想起来就愤怒,主要对那些朝思暮想吃不到的日常食物有种急迫,这是一个没有螺蛳粉,没有正宗羊汤、没有像样卤煮、没有糖糕菜角、连炒饼…都没有的.地方,街头鸡蛋灌饼都不动手和面,从塑料袋里拿出码放整齐现成的面皮在锅里烤一下就起泡,倒入鸡蛋液…看见过学生们捧着这种没有灵魂的小吃,我觉得我们那时候吃的鸡蛋灌饼才是人吃的东西。也知道这个地方肯定有美食,多是本地土著习以为常的辣口味,对于不爱吃辣的人真的很难转变,或许是需要深挖,或许还需要过些年,才能找到对我有温度的食物。感谢陈晓卿的作品,让人在美食面前更加洒脱,很多所谓“抖机灵”的段落实在是幽默,读着让人忍不住大笑,在深情的食物面前又忍不住眼眶里蒙上一层水雾。陈老师揶揄人的功夫很有水平,以幽默的风格阐述情绪,像一波浪花打过来瞬间又退去,有趣而平淡。

  另外,热爱美食的人是容易幸福

至味在人间读书心得2

  现在的生活总是充满压力,有时遇到一些难缠的事情,又无从排解,难免觉得生无可恋。在这些抑郁的时刻,曾经的兴趣也会变得索然无味,看书研究心理也收效甚微。怎么办?只要对吃还有一丝惦念,生活就有希望。

  参加工作之前,似乎生命力旺盛,很喜欢看口味重一些的书和电影,这里的重口味指的是情绪方面,比如气氛压抑的,主题深刻的…有些上瘾。现在,现实生活的压力越来越大,渐渐没有力气再看那些东西,除非比较轻松的时候偶尔还可以补回能量。现在喜欢的是轻松些的,压力大的时候,我会去搜一搜美食纪录片,尤其是市井街头的小吃,热热闹闹一行人边吃边赞叹,大快朵颐不顾形象,充满人间烟火的味道。看着这些好吃的,还有食物带给人酣畅淋漓的快感,便觉得生活还是很美好的,世上还有这么多好吃的没尝过,这么多好地方没去过,这么多好景色没看过,生命仍然是充满期待的。还有这么多热闹的人总是这么有活力,生活似乎很有意思。

《至味在人间》,陈导就是个热爱食物的人,也是个爱逗趣爱生活的人。真实,不装,就偏爱苍蝇小馆,相信高手永远在民间。这一本集子,大多是20__年左右的文章,其中提到了不少各地特色美食,不少店铺和人物。可惜,这么几年过去,怕是又改头换面了。陈导是个幽默的人,重要的是接地气,最看重的是食物的味道,只要味道好,距离环境都不是问题。一个心中时时想着去哪里找好吃的的人,应该是一直快乐的,以前还看过一句话说爱吃的人是没什么功夫去想着害人的,不光不会害人,还会播撒快乐呢!如果身边有这么一位时刻开启美食触角的朋友,也是一大幸事啊!书中写到老男人饭局,几个知心的朋友常常一起聚会吃饭聊天,不由得心生羡慕,真是难得的放松时刻啊!看《圆桌派》,陈导说话的声音也好听,说到食物还会两眼放光,那一副陶醉的模样也煞是可爱。

  吃饭,吃的就是人间烟火气,家里做的就要优于外面买的,这是个气氛。近年年味越来越淡,恐怕只有为过年期间准备饭菜的活动还残存些年味。过年之前,家里要很早就开始准备饭菜,各种鱼肉蛋蔬摆满桌子,在家时,觉得每天大鱼大肉实在腻味,一离开,马上就开始想念。临走前,家人给我准备了鲜鸡鲜鸭腊肉羊肉和香肠,打包好让我带上,甚至还剁好了饺馅,可是在家一段胡吃海塞后,看到这些东西就觉得腻,“不要不要”,赶紧把食材减半。离了家乡,看着它们静静地躺在冰箱里,心里又暗自庆幸:还好家人劝的紧,没有全部拿下去。

至味在人间读书心得3

  朋友前几天带了一本《至味在人间》给我,说我会喜欢。

  看前几篇的时候,确定自己之前看过,却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在哪里看到的。这种感觉像是遇到一个知根知底的熟人,再翻下去,就像叙旧。

  作者是陈晓卿,《舌尖上的中国》导演。一个才华横溢又一本正经的吃货。他对美食的描述妥帖细腻,你不得不感慨,有些人就是天生味觉敏锐又会吃。而他又占了另外两条,会写,会拍。这本书里,不仅仅是写美食,还有着浓浓的人间烟火气和人情味。

  他也是安徽人,我在书里也看到不少熟悉的内容。

  首先是酱。“在坛子里装着带汁水的,我们叫酱豆。刚出锅的幔头,掰开,中间抹上勺酱豆,热腾腾的奇香。”读到这里,脑海里浮现的正是小时候往馒头上抹酱豆的场景。已经很多年没吃过,市面上的海天黄豆酱,微甜,温和,像个懂事的小孩,懂得满足大众的口味。而小时候所吃的酱豆,每家都有每家的味道。咸得泼辣,辣得辛香。

  那时候看到大人晒酱豆真是满满的好奇。豆子上长了那么多霉还能吃吗?真是碰都不愿意碰。但等到把它们放进坛子里,放上各种材料,再放西瓜代替水,蒙上白布晒上那么多天后,盛出一些入锅翻炒,那种绵密醇厚的香味,轻易就能把人虏获。

  接着是面。陈晓卿非常爱吃面,北方人一般都习惯吃面。他家乡是安徽灵璧,算是不南不北的地方。我也遇到过和他一样的趣事,到了北方被称为南方人,到了南方,又被称为北方人。他在书里引用了一个人写的小诗,据说麻醉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安徽人。

  有人说她是南方 有人说她是北方 南方和北方手牵手 坐在了淮河的岸上 我确实被麻醉了。

  看他对面的痴爱,也勾起我对面的情感。外婆那有种面叫板面,我对板面总结出的经验是,出了那个地方就吃不到正宗的板面了,充其量汤的味道还有些相似。板面就像个粗糙的北方汉子,多油,多盐,可以搭配卤凤爪,卤鸡头,卤豆皮,茶叶蛋,滋味厚,嚼劲足。配上个搪瓷大碗,吃起来真是地道,吃完常常嘴唇肿胀,像是粘了一层油。

  想起高中学校西门有家板面馆。非常小的店面,高个子得低头钻进去。里面摆着一排排小桌子,小马扎。一放学,人就满满当当。记得当时他家面两块五一碗,鸡头凤爪鸡蛋都是五毛。现在那块地方大概已经拆迁了,这种苍蝇小馆,要么扩大店面,要么就会消失。再回去,要去学校附近找家地道的板面馆,加两个凤爪。

  陈晓卿明是写寻味品味,却常在文末神来一笔,有关某个时事,某个熟人,使人莞尔。

  在写《白塔寺涮肉群落》时,他朋友畅想了白塔寺照这样发展下去,几百年以后就是饮食文化的一处代表地。陈晓卿就在文末调侃道,哪里用得了几百年,搞不好二十年后,北京市政部门就会决定重建涮肉一条街。先不分青红皂白拆了,然后觉得不合适,再拿着照片复原——反正咱们制度好,有的是钱。

  在写到去吃一家味道好但服务态度不好的湖南菜馆时,他说,有这么可口的美食,态度粗暴点就粗暴点嘛。他把这个道理说给读库的老六听,老六展开了终极思考:按此理论,难不成最好吃的饭馆......得是城管开的吧?

  他写吃火锅写得很有趣味。不只是在味觉上,还引申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吃在他那里,已经不仅仅是吃,更关情。

“你要是喜欢谁,不妨提前两小时找一家有底料的火锅店,早早开火,想象着郫县豆瓣和葱结姜片蒜瓣以及草果丁香花椒辣椒不断充分交融磨合,小火慢慢熬着,等那个人来吃.....当然,那个人必须是一个喜欢吃的实在人,吃饭时你们的目的,这样你们才能在享用美食的同时享受相濡以沫的人生。”

  这段文字,足以让人想象出一幅场景。他坐在咕嘟嘟嘟小火锅前,看着翻滚的汤底,心里盘算着底料的味道怎样交织融合,又暗暗盼着那人来,在火锅前“相濡以沫”。

  他不喜欢那些因利益而生的饭局。

“我打心眼里佩服那些官场、商场、名利场的场面人,尽管面和心不和,为了利益也要欢天喜地地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这时,聚餐已经不是摄食的一种程序,更是某种社交性的礼仪。”

  他钟爱藏在边边角角的小馆子,散落各地的小馆子。书里描写的美食真是诱人。描述的亲情,友情,文笔诙谐,饶有趣味,也值得去体会。

“桌子支在院子里,旁边路灯杆上贴满了租房小广告,创文的横幅打着卷儿,知趣地缠在国槐的枝头,晾晒衣服的居民不时从身边穿过.......我喜欢在这样的环境里吃东西,微风过处,偶尔飘落几片秋天的叶子,空气里弥漫着酸笋的味道,这是迷人的人间烟火气息。”

  喜欢这样的《至味在人间》,看的时候,会一个人忍不住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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