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读书心得笔记13篇 初一新生读书笔记

时间:2022-09-06 11:48:00 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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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书心得笔记13篇 初一新生读书笔记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1

  今天,天气凉爽。我惬意地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欣赏了世界十大名着之一的《爱丽丝漫游奇境》。

  作者刘易斯·卡罗尔很喜欢小女孩爱丽丝,经常编故事讲给她听,后来又把这些故事写出来送给爱丽丝,这就是享誉世界的《爱丽丝漫游奇境》。

  小姑娘爱丽丝追赶一只会说话的白兔时,坠入一个奇妙的地下世界。在这里,他一会儿变得比房子还高,一会儿又变得只有毛毛虫那么大。她还遇到了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会咧着嘴笑的柴郡猫、一直在喝茶的三月兔和帽匠、整天酣睡的睡鼠、长着鹰头的狮子、多愁善感的素甲鱼,还有动不动就要砍人脑袋的红心皇后,等等。在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爱丽丝和红心国王以及红心王后发生了争执。扑克兵们纷纷扑向爱丽丝……在和扑克兵们打斗的时候,爱丽丝猛然苏醒,原来奇遇只不过是一场梦。

  爱丽丝和柴郡猫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们相处得非常好,遇到困难互相帮助,遇到快乐时一起分享。但爱丽丝也有缺点,有点爱冲动。我喜欢爱丽丝,喜欢她的善良和可爱,也喜欢她的勇敢与聪明。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正确认识自己,让自己成为大家最受欢迎的人。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2

  《培根随笔》为英国17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话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美才会绽放出真正的光辉。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3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

  第一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之后,我有一种特别新鲜的感觉。爱丽丝的梦稀奇古怪、荒诞有趣,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能够变大变小的身子,能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等等。这一切就像是我们小孩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也让我们展开想象的翅膀,过足了瘾头。就像我常常这样幻想:我是一个可爱精灵,整天在宇宙上观察着美丽的地球。那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啊!我对《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公爵夫人的厨房印象很深。尤其是爱丽丝和青蛙仆人的对话,让我觉得十分发笑。

  再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个故事,我又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因为整个故事充满了幻想,而主人公又是那么的可爱,纯真,它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这本书,相信其他小伙伴肯定也会喜欢的。

  据说1865年出版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和1871年出版的《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一起风靡了整个世界,成为继莎士比亚之后被翻译成各种文字最多的英国作品。

  这一切是这部童话故事在历经一百多年后依然在儿童文学中绽放异彩的原因。而那个善良可爱的小主人公更是其中的一颗明珠。她也许并不是很聪明,但是她有一颗纯净的爱心,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加上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一个生动的女孩形象跃然纸上。

  我相信在将来的一百年后,这部书依然会畅销全世界。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4

  我非常喜欢阅读书籍,经常捧着一本书看上大半天,也经常吵着闹着要我爸爸妈妈去买书。这不,他们又给我买了一本《鲁西西传》。

  刚打开书,没翻几页,就看见一个大方框,里面有几个大字:写给女孩子的童话。请男孩子自觉!自觉!再自觉!我想:妈妈怎么买了本给女孩子看的书啊?但转念又想:为什么这本书单单给女孩子看呢?我怀着好奇心,一页一页地仔细看了起来。

  原来书上写了一个名叫鲁西西的女孩子和她哥哥皮皮鲁的种.种奇遇。一开始是写郑渊洁大作家因为写了只给男孩子看的童话《皮皮鲁传》,而忘了写只给女孩子看的童话。女孩子写信反对,说他偏心,只写给男孩子的童话而不写给女孩子看的。郑渊洁便连夜写下这本《鲁西西传》。

  鲁西西曾经被新朋友团团带进了一个奇异世界。团团带她见了零食国王,可是鲁西西害怕检阅零食大军,逃了出来。逃出来后,她遇到了阔阔船长、会走路的鱼、蛋糕公主、娇娇虫……

  有一次,鲁西西帮助了一条龙,龙为了答谢,送了她一颗龙珠。她把龙珠含在嘴里后,加入了国家队,打破了所有世界纪录。结果被鹰钩鼻子等文物贩子抓住了,他们让他去找神秘的“唐太宗”……

  还有一次,鲁西西在开肉罐头时,意外发现了里面放的不是肉,而是五个火柴棒大小的小人。鲁西西开出来的“罐头小人”帮助鲁西西一向成绩垫底的哥哥皮皮鲁考了全年级第一。老师不信,还非要他复试。我觉得很不公平,虽然鲁西西的哥哥是靠“罐头小人”才考到全年级第一的。但为什么后进生考个好成绩,老师就要求他们复试呢?这些后进生可能是因为家长和老师的不信任而一错再错,导致现在的局面。

  我觉得这本书不是只有女孩子才能看的,我们男孩子也值得去读的一本好书,因为里面蕴藏着许多道理。

  我一直在想:书上的那句话,是不是激将法,促使我们男孩子去看呢?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5

  和读其他故事一样,看完麦尔维尔的《白鲸》,感触甚多。人类和自然的较量,同归于尽、粉身碎骨的结局,这让我们又再次开始审视人类和自然的关系,到底怎样样,能够让我们之间相处的更好,更和谐,让人类和自然做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呢?这个几千年来我们一向思考的问题,到如今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全书作者麦尔维尔一共用了136个小标题为我们讲述了这场关于主人公亚哈船长和白鲸莫比迪克之间的较量和斗争。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

  “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弃,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这让我想到了哲学里头说的:事物还是得一分为二的来看待。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所以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仅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仅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资料就买一本看看吧!

  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齐,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二人志同道合,就一齐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

  “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可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终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难道为了一条腿,就能够牺牲自我的生命吗?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能够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我们都明白,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我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我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终,他不仅仅自我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齐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终,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我。

  作者赞扬了那些英勇的水手们,虽然他们永远也回不了自我的家乡了,但对他们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的故乡,他们团结协作、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精神将永存世间。(这句蓝色标出的话放在此处,与上下文好像连得不够自然,我觉得能够放到文末处,你觉得呢?)作者描述的船长亚哈真是让人又可敬又可恨,明明能够避免这场灾难,船员们能够带着满船的鲸油回到家乡过幸福的日子,可他却一意孤行,必须要捕杀白鲸,结果却葬身海底。但正是因为他的执著,才能使莫比·迪克早日被杀,再也伤害不了人。虽然船长亚哈是残疾人,但每次像白鲸战斗,他总是冲在最前面,全然不顾自我的安危,他又是如此的英勇和善良。我的心里其实暗暗地有点敬佩这位船长,他的执著可不是常人能做到的呀!

  亚哈船长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勇士,具有顽强无畏和骁勇善战的勇气和本事。说出“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放手”的人,不是疯子,而是一个有胆识、有魄力的英雄。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利益;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自我的船;他为了白鲸,能够对自我的老朋友不管不顾。他说:“我所敢做的,我就有决心做;而我有决心做的,我就要做!他们当我发疯了……可是,我是恶魔,我是疯上加疯!……我此刻预言,我必须要肢解那肢解我的家伙。”复仇吞噬了他的心,让他的灵魂变得难以救赎。

  就是因为白鲸咬断了他的一条腿,他就为了自我的复仇,搭上了几十条无辜的、勇敢的、团结协作的水手的性命,仅有一人生还。《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我。

  《白鲸》是一部隐喻无穷的“天书”。

  《白鲸》是一座深邃神奇的“艺术迷宫”。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6

  德行犹如宝石,镶嵌在肃静处最佳。——题记

  “身边的小事,处处有学问。”这是我们小时候每位家长的教育名言。但是把生命看得最透彻的人,我认为只有培根了。

  当我翻开《培根随笔集》时,一篇篇短小精炼的文章,里面都包含了许许多多的道理。生动,精炼,富有哲理。虽然文章篇幅不长,但句句是真理,我受益匪浅。

  五十八篇做人之道,处处散发着生命的气息。

  《谈真理》说的是什么是真理;真理的好处与坏处。真理不是自欺欺人的借口、愚蠢的见解;也不是媚悦的憧憬、错误的估价;他只是人们心中的一种精神依托罢了。

  读《谈死亡》,我了解到:死亡只不过是一种懦弱的表现。死亡是罪恶人的报应,也是伟大人的感动。古人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似乎人只有在死亡之前才是最真诚的吧。

  还记得朱自清宁死不吃救济粮的故事。朱自清为了国家与个人的尊严,就是饿死也不吃美国救济粮。虽然这样是爱国,自尊的表现。但是生命最宝贵。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何不如留着生命做伟大的事呢。妈妈说我这样的想法很荒谬。但我认为只要活在这个世界,就应该聪明,知道什么是最主要的。有了精气神,在对付敌人也不晚。但是朱自清的做法确实很伟大,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读这本书,回忆和感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感觉这真是一种享受。

  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我们要在书中寻找良药,寻找我们的学习方式,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现在的种.种环境。

  培根随笔集读书心得5

  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7

  《围城》是钱钟书的代表作,是现代文学最长篇之一。创作于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的__年代,它展示的不是战火硝烟的世界,而是旧社会中上层知识分子的生活。

  《围城》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不更事者怅然若失的意念。因此,它是一部以调侃语调叙述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方鸿渐旅欧回国,正是一九三七年夏天。小说以他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某些知识分子(主要是部分欧美留学生、大学教授等)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沉浮。他们不属于那个时代先进的知识分子行列,当抗战烽烟燃烧起来的时候,他们大都置身于这场伟大斗争的风暴之外,先在十里洋场的上海,继在湖南一个僻远的乡镇,围绕着生活、职业和婚姻恋爱等问题,进行着一场场勾心斗角的倾轧和角逐。

  其中,《围城》对主人公方鸿渐和四个女人的描写极具波澜,书中充分讲述主人公方鸿渐失败的人生,包括他的婚姻、事业、爱情,以及反映了庸俗的人间世态,现实与理想的差异。

  从留学返乡途中开始描写,交代了他的家庭背景,留学的大体经历,方鸿渐和诸多女人都存在情感纠葛。最先出现的是鲍小姐,此人一出,就给读者一种放荡不羁,水性杨花的感觉,方鸿渐在留学期间,迫于家里的压力,不敢恋爱,遇到鲍小姐,与已经有未婚夫的鲍小姐立刻产生化学反应。正如现代社会的“一夜情”,旅途结束后,二人自然分道扬镳。在船上遇到的第二个女人是苏小姐,此人有着苏小妹般的才情以及法国的博士学位,可以说,是她先爱上了方鸿渐,但其“犹抱琵琶半遮面”,尽管知道方鸿渐喜欢唐晓芙,但是除了羡慕之外别无他法,她喜欢几个男人为了她争风吃醋,费尽心机去导演一场“猫捉老鼠”游戏,最终却因方鸿渐的拒绝而匆忙嫁人。

  而第三个女人唐晓芙,才是方鸿渐第一次真正爱上的人,开始他处于苏小姐和唐小姐中间尴尬纠结万分,直至他后来真心爱上了唐晓芙,却在一个大雨瓢泼的夜晚结束了这份痛彻心扉的感情,“他听到最后一句话,绝望地明白,抬起头来,两眼是泪,像大孩子挨了打骂,咽泪入心的脸”,这是对方鸿渐求爱遭拒的描写。

  直至在三闾大学教书之时,遇到了幼稚柔弱的孙嘉柔,方鸿渐的人生轨迹发生了重要的转变。孙嘉柔教授英文课,天真又胆怯。她在方鸿渐面前恰到好处地表现了她的柔弱温顺,要方鸿渐给她出主意,要方鸿渐为她负责,方鸿渐自觉地走进陷阱,最后作茧自缚。一经订婚后,“鸿渐仿佛便有了个女主人”,听之任之,等到辛楣唤醒他时,他早已深陷围城。

  书中地方鸿渐,看似一表人才,实则虚荣又懦弱。

  其中最经典是对其的学位描写,方鸿渐没有什么真才实学,出国留学也只是混了假学位,回国时为了向家里有交代,买了克莱顿大学的证书,留学归来更是名气大振,上报纸,受记者采访,可是无时无刻都怕自己的假学位被拆穿。当他发现大家都尊称自己为“方博士”时,他的虚荣心又再次出现,正如文章描写鸿渐虽然嫌那两位记者口口声声叫“方博士”,刺耳得很,但看人家这样郑重地当自己是一尊人物,身心庞然膨胀,人格伟大了好多。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8

  假期闲来无事,又重新潜心拜读了一遍《老人与海》,读时却不禁感想颇深,仿佛不是在阅读一本枯燥的书,而是在阅读一颗生动的心,一颗赤红的心,一颗跳动的充满激情的心。那是数年前我体会不到的。我的感怀也由此开始。

  王勃笔下流淌出的千古传唱的《滕王阁序》,其间曾说,“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不仅是一个人的志向,也是老人圣地亚哥的真实写照,是他的灵魂的最恰当描述,是一种生命意义,是一种悲剧一般的壮丽,还是一种对人生的洞悉。当这个世界的天平不向每个人倾斜时,总用人会被象征倒霉的另一端所高高抬起,没有信心,厄运会轻易吞噬空虚的心灵。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是与大海的对抗,与自然的对抗,与世界的对抗,与命运的对抗,这样的灵魂才能做到,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故事,一位圣地亚哥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同行看成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钩到一条大鱼,大鱼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最终被老人杀死了,绑在船的另一边。老人在归途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但他仍然斗志昂扬,像一个角斗士在大海这残酷的角斗场是顽强地展开搏斗,历经了重重艰难险阻。虽然老人捕的鱼,在归航的途中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但丝毫没有减退老人的坚强意志。

  远涉千里,深入大海。为的只是一条鱼么?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感动,才使我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外在的肉体可以接受折磨,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方面倒下,恰恰是另一方面的站起,在一个宛如梦境的场景中,必定会出现胜利的结局,这是圣地亚哥的魂,也是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倒下的精神层面。我认为,这,才是伟大的定义。

  老人,外表的丑陋,内心的壮丽,和奋勇。无论如何,都没有人敢说他不是英雄。

  英雄或许要有强大的肉体,令人称颂的作为,四方流传的美誉,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甚至可以说可有可无。一个英雄,拥有的,便是精神力量的巨人。所谓英雄者,敢为人之所不敢为,敢当人之所不敢当。所谓英雄者,坚强刚毅,屡败屡战。他左右自己,成为一个永不会被击倒的人,他在精神领域,没有失败的记录,也没有失败的预兆,甚至没有失败的概念。自信,坚持,不懈,拼搏,一个老人的故事,一个英雄的启迪。

  浮想联翩之间,才领悟到,所谓老当益壮,壮的意义,我想就是一个英雄的努力,他在现实中失败,却在精神上达到了巅峰。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9

  用了几天的时间读完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长篇小说《挪威的森林》,有一些不得不记下的感受,又担心记下的东西过于肤浅,然而怕又没有耐心,更多是怕没有时间继续读完第二遍,所以索性还是把自己可能尚未成熟的种.种感受写落纸上。可能是习惯使然吧。

  这是一本很封闭的书,没有过多的去叙写那个时代的背景,而且,我对于日本的文化和历史又知之甚少,这就是我担心不能深入理解作品的一个原因。我所说的封闭只是一个外界环境的封闭,而决非作品中典型人物心理上的封闭,相反,对人物的刻画上,它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力,不仅仅是身体上的震撼力,因为曾有人对我描述说这本书很黄,我感觉这失之偏颇,它更多的给我了心理上的震撼。这震撼很强烈,而且是全方位的强烈。

  爱情、友情和性交织在一起,融洽、冲突、此起彼伏。从诞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充斥着忧郁、痛苦的挣扎和无所畏惧的解脱,畸形的性接触和近于病态的心理。抽象而出的一个个不正常的人,不正常的心理,把活的部分拖进死亡,又把死亡拖进活的部分,终于是从不成熟走向成熟。

  你爱不爱我?这不再是可以简单作答的问题。女人往往会把爱和性搅和在一块儿,男人却会毫不犹豫的把他们分得很开。所以渡边不止一次的把爱的程度描写成象在春天的绒绿里和可爱的小熊打滚,很纯真浪漫的情愫。男人对于性的态度和女人往往大相径庭,永泽可以借以消遣,甚至近于病态的追求,渡边也一样,只不过他把性分的细化了,有爱的性和无爱的性,有性的爱和无性的爱,甚至更加可以细化到友情。

  所以在文章开始处的伏笔更有意思,直子讲的那草皮掩过的让人毛骨悚然的井,男人会小心翼翼的去提防,而女人,包括直子,因为不怕,或者那怕只是潜意识的怕,所以终于掉进去,是偶然之中的必然。爱,走的太近,付出的太全部,就可能变成相互的伤害。这些与性无关。玲子拥有的仅仅是友情和性,所以有一份不完整的幸福。另外,玲子又是超凡脱俗的女性,她可以把性从爱中解脱出来,坦然面对美好的生活,这区别于一般,显得很不容易。

  谈及作品中悲剧性的人物,直子和初美,虽然通往悲剧的路途,一个激腾一个平坦,但其根蒂都在于对性和爱有太完美的憧憬,想得到的完美又不可能,终于导致悲剧。而绿子则很幸运的拥有确实的性和允诺的爱,更加坚强和果敢的性格给她带来了看似较完美的结局。有更多的时候,幸福要依靠自己去争取。

  总的看来,这是一本区别于以往的更模糊,其实包含更加深邃思想的书。现在是一定不能完全体会作者思想的,因为年轻,或许,再经过十几年的生活炼励,重读到这本书,重见到这篇文稿的时候,我会有更澎湃的感受。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10

  寒假里我读了《雪人》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小男孩和雪人的故事。

  在一个冬天的早上,小男孩早上醒来,惊奇的看到窗外飘着大雪,小男孩给妈妈说要出去堆雪人,妈妈同意了,小男孩穿上外套和靴子,戴上帽子飞奔出去堆雪人,雪人是小男孩堆的,堆完后回屋了,在屋里,他穿过窗户往外看,雪人一个人站在外边,晚上爸爸妈妈看电视,小男孩靠近窗子往外看,雪人还是一个人站着,孤孤单单的,该到睡觉的时间了,小男孩靠进窗子往外看,雪人还是一个人站着,好寂寞啊,小男孩推开门,雪人变成了活人,雪人很有礼貌的给小男孩打招呼,小男孩把雪人当成了朋友,于是小男孩就邀请雪人来家里玩,雪人走进来,小男孩给雪人介绍他的房间,和他一起玩耍,雪人带着小男孩跑出房间,带着他飞了起来,他们飞的又高又远,开心极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小男孩跑到窗前往外看,雪人不见了,小男孩跑出来一看,雪人融化在地上变成了雪水,小男孩伤心极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要珍惜周围的同学和朋友,团结友爱,志趣相投的朋友来之不易,一旦有这个样的朋友,就好好相处,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不要光活在不现实的梦境里。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11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是选自鲁迅的短篇小说《故乡》。

  鲁迅当时是一位小少爷,在城市里的高墙大院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因为是大祭祀的值年认识了一位贫苦农民的儿子---闰土。在交往中,他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闰土见识多广,跟鲁迅讲了很多他在海边发生的趣事:雪地捕鸟、海边拾贝壳、沙地看瓜刺猹、看跳鱼儿。但由于环境不同、阶层不同。生活不同,并没有让鲁迅感到快乐,反而引起了鲁迅对自己所处环境的不满,流露出了鲁迅对丰富多彩的农村生活的向往。

  通过老师的介绍和在网上查找资料,我了解到了闰土长大后变得非常难看。他的身材增加了一倍,而且有了五个孩子,脸变的灰黄,皱纹很深,眼睛肿得通红,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手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松树皮。

  读完课文后,我的感触很深,为什么小时候一个见识丰富、活泼可爱、聪明能干、机智勇敢的农村少年闰土会变成这样。还是我感受到了鲁迅虽然是一个富家子弟却不歧视穷人的高尚品质。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12

  《百年孤独》是我非常喜欢的的一本外国小说,从捧起这本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深深地被其语言的魔力所吸引——“多年以后,奥雷里亚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正是这别具一格的开头方式吸引我好好的把这本书看下去,从而获得了一次美妙的阅读体验。

  《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哥伦比亚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加西亚·马尔克斯,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中的代表作,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洲文学作品。《百年孤独》描写了布恩蒂亚家族七代人的命运和小镇马孔多的兴盛到衰败覆灭。马孔多是哥伦比亚农村的缩影,也是整个拉丁美洲的缩影。

  从布恩蒂亚家族的第一代人来到马孔多,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将家族发扬光大,最终还是难逃衰败的命运。布恩蒂亚家族的最后一人,长着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布恩蒂亚家族彻底消失在世界上。布恩蒂亚家族的每一位成员都是孤独的,他们各自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尽管他们的心灵备受孤独的折磨,但他们内心深处同时又享受着孤独。孤独让家族的成员之间缺乏了沟通,关系变得冷漠而僵硬,一个无法同心协力的家族注定会走向灭亡。

  孤独是什么?是羞于启齿的秘密?是不愿告知别人的想法?还是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却又享受其中的一种状态?孤独是永远也无法消除的,也永远无法窥探到底的,它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与我们的灵魂缠绕在一起。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一去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每个人的孤独只有他自己能懂,其他人无法体会更无法真正明白。

  虽然孤独无法避免,但我们无需担忧,我们要做的就是多与人交流,走出自己的世界这个小小的空间,孤独便不再孤独。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13

  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讲述主角渡边彻纠缠在情绪不稳定且患有精神疾病的直子和开朗活泼的小林绿子之间,展开了自我成长的旅程。挪威的森林本是披头士的歌,在作品中更是出现多次,直子每听此曲必觉得自己一个孤零零地迷失在又寒又冻的森林深处,正是年轻人的迷惑、彷徨。

  在作品中,渡边内心十分苦闷彷徨。一方面念念不忘直子缠绵的病情与柔情,一方面又难以抗拒绿子大胆的表白和迷人的活力。而在故事的最后,直子自杀的噩耗,使渡边失魂落魄地四处徒步旅行。最终在直子同房病友玲子的鼓励下,开始摸索此后的人生。在我看来,渡边其实是渴求温暖的人,尽管在他看来,无法被一些人明白是无可奈何的事,然而他寻求的并不是世界的温暖,而是在不一样的时刻段,从某一个人身上获取无边的旷野中的一点星火,对于除此以外的无尽的空间是别无他求的。

  直子是敏感而纤细的,她的心显得那么的脆弱而透明。她是安静的,静得如同晶莹剔透的瓷器,姐姐和青梅竹马的男友无缘由、无征兆的自杀,使她的内心堆积着不安。她安静地活在自己的世界之中,而与渡边的重逢,使直子从他身上获取温暖与外界的联系。直子与渡边之间的爱是复杂的,他们共同拥有木月的死,更像是三角形失去一角,无所适从的另外两角的相互依偎,相互取暖。然而直子的迷失依旧使她最终难逃自杀的命运。

  而绿子却是鲜活的,开朗活泼,喜爱跟人赌气和撒娇。她的家庭与在学校的生活也并不是称心如意的,但她有的只是寂寞与痛苦,却并没有迷失。她渴望被爱,并且直接明了地表达出来。她的生命是浓墨重彩的,是叫嚣着的。渡边在救赎直子的过程中也曾迷失过,而绿子便成了他的安慰,渡边对绿子的依靠使他难以放手。

  村上春树以苍凉深刻的笔触书写着渡边与直子之间的精神苦恋,在迷失与徘徊之中,故事的每一个人走上了不一样的路途,走向了不一样的方向,而绿子成为了最终的救赎者。在冰冷的都市之中,陌生的都市人活在自己的欲望之中,内心焦灼而空虚,他们迷乱而不安的生活状态便在作品中得到最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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