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正监督员制度3篇(廉正监督员制度心得体会)

时间:2022-10-14 13:12:43 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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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正监督员制度3篇(廉正监督员制度心得体会)

廉正监督员制度1

  果子洼乡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确保我乡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面向各层面,主要以党代表、人大代表、群团组织、退离休干部职工代表为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第二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资格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联系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原则,能够较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第三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是:对各党组织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监督党员和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落实,监督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学习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文件,参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活动,积极宣传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政策。

  第四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聘任时间一般二年为一任期,聘任期满可续聘,最多聘任两期。受聘期间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发现有不宜担任监督员的行为,应取消其资格。

  第五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可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咨询会、专项监督检查、抽查等活动,也可采取书面信函、网络、电话等形式向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行使监督职责。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第六条 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召开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第七条 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监督员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调查,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第八条各村、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廉正监督员制度2

  人民监督员制度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由代表公众的人民监督员按照一定程序,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民主监督的制度。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强化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监督,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等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促进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其主要内容有:

  一、监督主体及履行监督职责的要求

  监督主体是按规定选任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的人选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民主推荐、征得本人同意并经考察后确认。

  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一是应当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评议表决情况;二是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应当客观公正,不得对其他人民监督员施加不正当影响,不得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三是参加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遇有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案件监督职责的情形,应当回避。

  二、监督范围

  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的情形(简称“三类案件”)实施监督。人民监督员发现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有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

  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形之一的(简称“五种情形”),有权提出纠正意见人民监督员还可以应邀参加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其他执法检查活动,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监督程序

  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首先采用排序或抽签的方式确定三名以上、总人数为单数的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工作,并推举其中一人主持监督。(1)由案件承办人向人民监督员全面、客观地介绍案情并出示主要证据;(2)由案件承办人向人民监督员说明与案件相关的法律适用情况;(3)人民监督员可以向案件承办人提出问题,必要时经检察长批准可以旁听案件承办人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听取有关人员陈述、听取本案律师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运用视听技术收看或收听;(4)人民监督员根据案件情况,独立进行评议、表决。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表决意见,表决结果和意见由承办案件部门附卷存档。

  四、监督的效力

  人民监督员经表决形成的监督意见,检察机关应当认真听取。如果检察长不同意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应当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人民监督员的参加监督的多数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委员会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上一级检察机关复核,上级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复核,并向人民监督员反馈复核的结果。

  五、监督保障

  人民检察院应当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严格遵照规定接受监督,不得扩大或者缩小监督范围;不得诱导、控制、规避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不得干扰人民监督员对案件的评议和表决;不得泄露人民监督员的评议、表决情况。对打击报复或者阻碍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的,应当依法依纪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廉正监督员制度3

  人民医院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制度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畅顺的医疗卫生服务供求双方的沟通渠道,促进我院医疗卫生事业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我院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制度。社会监督员要有一定的代表性,由8-15名人员组成.社会监督员要具有认真、客观、公正和热心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素质。

  二、社会监督员聘期两年,由聘任单位发给聘书。在聘期内因健康、迁居外地等原因不能胜任监督员工作的,由聘任单位收回聘书。要向社会公布聘现任的监督员的名单,让监督员更好地收集群众的意见。

  三、要积极协助、配合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四、每年一次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虚心听取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由医院主管领导主持,相关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

  五、社会监督员座谈会是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座谈会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监督我院依法行医和依法提供服务的情况;

(二)监督我院执行上级的规章制度和政策的情况,如是否按规定的工作规范提供诊疗服务或卫生服务,是否按收费标准收费等。

(三)监督医疗单位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医德规范》的情况。

(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互相交流信息。社会监督员向接受监督单位反映群众对我院工作的意见,提出建议。向社会监督员通报我院的工作情况(至少每年通报一次)。

(五)共同研究、探讨改进服务质量,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对策、措施.

  六、对社会监督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能当即解决、解答的要当场解决、解答,给监督员一个满意的答复;对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向监督员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监督员的谅解和支持,同时,明确具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要求在一个月内将承办结果通报监督员.

  七、设立社会监督员座谈会会议记录本和监督员意见和建议处理登记本,做好有关记录工作.会议记录本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座谈的具体内容等。意见和建议处理登记奉记录包括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办时间和情况、监督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等内容。

  八、每年将落实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制度情况报市卫生局。

  投诉意见箱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病人对医院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管理中不足之处,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

  高服务水平,在医院相关部位

  设臵“服务投诉收集箱”,管理制度如下:

(1)固定收集箱由监察室派专人负责管理;

(2)固定收集箱分别设臵在门诊部大楼、住院部大楼,以方便病人投掷;

(3)固定收集箱每月开启1-2次,对投诉及调查情况进行登记、分类汇总、调查核实。

(4)及时将各类信息反馈给相关科室和院领导,以尽快解决存在问题,提高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社会监督制度

(1)医院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2)实行院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听取和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意见。

(3)每季度发放门诊、住院患者满意度调查表,进行满意度调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行风社会监督员的明察暗访及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5)医院须实行下列公开制度

①上岗人员佩戴有本人照片、姓名和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②公开张贴卫生部制定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③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④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⑤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⑥公开张贴致病人及家属的公开信,阐明医院服务宗旨,明确优质服务的有关规定。

  枝江市人民医院行风监督员制度

  为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密切医院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联系,推动医院行风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风监督员是指接受医院聘请,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实施监督的人员。

  二、行风监督员在我市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闻媒体中聘请。

  三、聘请行风监督员,必须坚持依法依纪办事、广泛代表性和科学聘用管理原则。

  四、受聘的行风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

  2、关心卫生事业发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医院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

  3、公正廉洁,实事求是,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

  五、行风监督员由医院聘任,征得被聘人员所在单位及被聘任人同意后,医院向其本人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二年,到期后自动解聘,也可以续聘,但连续聘请不超过两届。

  六、在聘期内如行风监督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社会监督员职责时,应将聘书退回,由医院更换人选。

  七、行风监督员职责

  1、了解并反映医院干部、职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2、收集和反映人民群众对医院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医疗服务投诉和对我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医院行风工作进行调查、检查,参与医院行风评议工作。

  4、配合医院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向医院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

  5、办理医院委托的其他工作事项。

  八、行风监督员基本工作制度

  1、医院每年组织行风监督员参与行风检查活动,深入了解情况,及时反馈信息。

  2、医院对行风监督员提的建议应进行研究,并将采纳、实施情况予以反馈。

  3、医院聘请的行风监督员,在医院科室进行调查研究活动时,各部门应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

  九、医院办公室具体负责行风监督员的联系、管理工作,制定行风监督员工作计划和总结,加强与行风监督员的日常联络和协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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