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倡议书定稿3篇 保障房倡议书定稿是什么

时间:2022-10-08 18:03:51 倡议书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保障房倡议书定稿3篇 保障房倡议书定稿是什么,供大家参考。

保障房倡议书定稿3篇 保障房倡议书定稿是什么

保障房倡议书定稿1

  任工,国庆前我们上工地,希望同时定下材质,麻烦您提前安排施工队送如下材料样本:

  1、透水砖:200*100*60深灰色透水砖(半渗水)

  200*100*60正红色透水砖(半渗水)

  2、仿古砖:400*400*60深灰色仿古砖

  3、深灰麻600*400*60深灰麻花岗岩(荔枝面、火烧面、剁斧面各准备1块),要求颜色深的那种,勿与白麻靠色

  4、黄锈石样本

  北京拟居民政府合建保障房:居民出钱政府出地

  2014/09/25 05:42 来源:京华时报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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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拟居民出钱政府出地建保障房

  限定套型60平米下 居民只出房屋建设费 近5000套公租房变身试点

《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昨天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二审,此前提出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拟被修改为“合作型保障房”□焦点

  1居民和政府合作建房

  修改稿将第四章章名“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修改为“合作型保障房”,并将相应条款修改为:“本条例所称合作型保障房,是指符合保障条件的居民家庭和政府合作建设,由居民家庭承担房屋建设费用,由政府提供建设用地,限定住房面积,并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居民家庭退出时,由政府组织回购的住房。”

  修改稿明确,合作型保障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米以下。为何由配售型改为合作型?

■释疑

  政府居民合作保障住房不牟利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德林表示,审议中有市人大代表质疑“配售”概念,对是否有必要规定这种保障房提出不同意见。

  从前期征求民意情况看,许多住房困难群众,出于长期、稳定的生活居住需求期盼政府能提供这种性质的保障房。

  审议中,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认可这种保障方式,认为其借鉴了农民无偿使用宅基地解决自身住房问题的机制,其创新基本点是:由政府向需保障家庭无偿提供建设用地,由保障家庭承担房屋建设费用,可使没有能力通过市场买房的无房家庭较容易地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作为体现基本社会保障属性的这种住房,不具有一般的商品属性,法规保障的是无房家庭的基本居住权利,因此规定对这种保障房实行封闭运行管理,退出时由政府组织回购,切断了不合理的牟利空间。

  因此,综合上述意见,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修改为合作型保障性住房。如何申请及退出?

  保障家庭获保障房登记证明

  按照修改稿,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向保障家庭出具合作型保障房登记证明,其中合作型保障房除用于本套房屋贷款外,不得设立其他抵押。合作型保障房只能用于家庭自住,不得转让、赠与、出租、出借、擅自调换或改变房屋居住用途。保障家庭退出或取得其他住房的,应向区县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由市和区县政府组织回购。回购价格根据保障家庭原支付金额,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房屋成本及回购成本?

  房屋建设费用约5000元/平米

  获得一套60平米合作型保障性住房需多少钱?

  根据修改稿,合作型保障性住房房屋建设费用,包括房屋建设安装费、配套建设费、代建费用等,具体金额由区、县价格部门会同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除去土地成本以外的房屋建设费用,一平米所需成本约5000元,60平米的合作型保障房,需居民支付30万元左右。

  该住房回购时居民卖给政府多少钱?修改稿规定,需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因素,记者获悉,相关部门初步考虑折旧与物价上涨相抵消,也就是政府回购支付30万元左右。

  近5000套公租房试点

  副市长陈刚表示,今年,本市将组织开展合作型保障房试点,探索实行封闭运行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住建部门起草了《北京市开展合作型保障房封闭运行

  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目前政府已率先选出近5000套公租房,作为合作型保障房的试点,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分配。

  第一批合作型保障房试点项目包括高立庄等4项目,以一、二居室小户型为主,目前处于结构施工阶段。

  此次试点项目土地成本和建房成本,拟由开发建设单位申报,项目所在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予以确定,并报市有关部门研究审定。

  合作型保障房禁止出租、出借,并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家庭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又取得其他住房的,应退出合作型保障房,由政府部门组织符合条件家庭按规定价格购买或由政府指定机构回购。

■试点

□焦点

  2经适房限价房备案家庭保障后不再建两类住房

  法制委员会建议修改相关条款:“本条例实施后,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统一纳入租赁型保障房制度进行管理。已摇号、分配、入住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按照原规定执行。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备案家庭,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其原申请要求进行保障;备案家庭也可以自愿申请本条例所规定的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备案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完成后,本市不再筹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

  目前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经适房、廉租房、限价房和公租房。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我国将重点发展公租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

  近3年北京竣工保障房万套,其中2012年,新开工建设、收购万套保障房,竣工8万套。2013年建设、收购保障房万套,竣工万套。截至今年8月底,本市年内新开工建设保障房万套、竣工万套。■其他修改意见

  谁享保障?

  基本保障对象为“家庭”

  关于基本住房保障对象,法制委员会建议将《草案》中规定的“家庭和个人”修改为“家庭”,相关条款变为: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的对象,是指本市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单人家庭)。

  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的方式,包括政府向居民家庭提供租赁型保障房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以及政府与居民家庭共同建设合作型保障房。一个家庭只能配置一套保障房。

“非京籍”参照户籍改革

  对于非本市户籍人员,城建环保委员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提出,户籍制度改革尚在进行中,不应以尚未确立的居住证制度作为依据来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员的申请资格。

  据此,建议将相关条款修改为:“按照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享有与本市城镇居民同等社会保障待遇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保障房。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由谁来建?

  建议删除“配建保障房”条款

  法制委员会建议删除《条例(草案)》中规定的“在商品住房用地和多功能用地中配建保障房”的内容。

  城建环保委员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提出,建设和供应保障房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配建本应是建设方式的一种,但实践中,在商品住房用地和多功能用地中配建保障房往往成为政府推诿职责的方式,且对于开发商不建、少建保障房的行为缺乏有效监管,为明确基本住房保障的责任在政府,建议删除草案中要求商品房开发商承担配建责任的相关规定。此外,还建议删除关于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房建设和管理的内容。

  取消配建的强制要求,会否影响开发商建设动力?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称,应该不会出现这一问题,因为建设主体不同。经适房、限价房是由政府出面找施工单位,政府会注入一定资金,保障开发商有动力建设。如何监管?

“住房信息系统”明确责任主体

  对于建立城镇基本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方面,建议明确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责任主体,并规定相关部门和机构负有提供信息的配合义务。民政、公安、税务、工商、人力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房屋权属登记、金融、证券、保险等部门和机构应当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支持基本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

  合作型保障房试点项目

  丰台高立庄项目

  地点:位于丰台区南四环外花乡高立庄村,距地铁房山线大葆台站两公里,原为西城区旧城保护定向安置房配建公租房项目。

  时间:计划2016年12月底竣工。

  数量:10栋2500套。

  户型

  一居:约40平米,1420套两居:约50平米,947套三居:约60平米,133套

  石景山南宫项目

  地点:位于石景山西六环内五里坨南宫地区,分A、B两地块,原为限价房配建公租房项目。

  时间:计划2015年底竣工。

  数量:共6栋898套。

  户型

  一居:约45平米,500套两居:约55平米,398套

  石景山五里坨项目

  地点:位于石景山西六环内五里坨02号地B地块,原为限价房配建公租房项目。

  时间:计划2016年底竣工。

  数量:共5栋1003套。

  户型

  一居:约40平米,691套两居:约55平米,312套

  通州土桥项目

  地点:位于通州区东六环内梨园镇小街南,紧邻地铁八通线土桥站,原为市属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公租房项目。

  时间:计划2016年12月底交付使用。

  数量:共512套。

  户型

  零居:约60平米,459套一居:约50平米,53套

  4试点项目年底摇号分配

  今年试点的合作型保障房优先面向已获经适房和限价房备案资格的家庭分配,如有剩余可面向其他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公开分配,分配程序按现行保障房公开摇号程序实施。

  项目成熟一个分配一个,通过多种方式力争明年解决现有备案家庭住房需求。同时,力争年底实现对4个试点项目进行摇号分配。

  京华时报记者 孙乾 刘雪玉 京华时报制图 何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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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倡议书定稿2

  宿松县龙门南路经济适用住房分配销售细则

  第一条 根据《宿松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松政【2011】56号)文件精神及规定,制定本分配销售细则。

  第二条 申请时间

  从2012年6月18日起至2012年7月18日止,逾期未申请的不予受理。

  第三条 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㈠具有县城规划区内非农户口,家庭成员均属于首次购房(含房改房),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家庭年收入低于全县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2倍以下,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人均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㈡符合条件㈠的离异人员必须离异达到两年以上;㈢符合条件㈠的未婚青年必须达到二十六周岁以上。具体细化申请条件:

  1、具有县城规划区内非农户口是指申请人具有县城规划区内(按照2003年《宿松县城总体规划》规定,县城规划区范围是孚玉镇全部区域及破凉镇、五里乡部分区域)的非农户口,以户口簿登记为准;

  2、家庭成员均属于首次购房(含房改房)是指申请人夫妇双方属于首次购房(含房改房),以房管部门产权登记及入户核查材料为准;

  3、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是指申请人在县城规划区内实际居

  米的;

  3、父母无住房,但与其共同生活的子女有住房且现住房面积人均(含父母)超过15平方米的;

  4、无特殊原因将自有住房出售或赠予的;

  5、申请人夫妇双方已享受房改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规定的。第五条 申请审批的程序和步骤:

  1、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由其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申请人在所在单位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宿松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入户调查、组织群众评议、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签署初审意见,上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汇总上报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审核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宿松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电子档案),办公室会同保障性住房申请分配审核小组成员单位复审,并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复审单位签署复审意见,上报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审批。

  2、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由所在乡镇汇总后统一上报。申请人在所在社区(村)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填写“宿松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所在社区(村)入户调查、组织群众评议、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所在社区(村)上报所在乡镇审核,所在乡镇审核通过后汇总上报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审核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宿松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电子档案),办公室会同保障性住房申请分配审核小组成员

保障房倡议书定稿3

  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及程序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2年4月19日 | 浏览 次] 字体:[大 中 小]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居住满1年以上;

(二)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三)家庭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

  一人家庭即单身家庭(未婚、离异或者丧偶不带子女)申请《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应当年满28周岁并符合上述条件。

  75周岁以上申请经济适用房,有子女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无子女的,可单独申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颁发《资格证》:

(一)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

(二)已参加福利分房或享受房改政策购房,且房屋建筑面积超过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的;

(三)私有房屋转让后不满2年的;

(四)离婚不满1年的;

(五)其他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

  二、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淄博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登记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的住房状况证明;

(五)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证明;

(六)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查并在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区县房产管理部门。

  3、区、县房产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区房产管理部门初审后应报市房产管理部门审核。

  4、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向申请人颁发《资格证》。

  5、关注“淄博房产信息网”——“政务公开”——“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房源公示信息(含报名时间、地点、具体楼层销售价格、选房资格确定方式、轮候等)。申请人根据公示的房源信息,凭《资格证》在户口所在地区县或跨区县申请确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源。

  6、报名结束后,由区县房管部门组织摇号,根据摇号结果产生选房顺序。

  7、市、县房管部门向购房家庭发放《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申请人凭《准购证》与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淄博房产_淄博房产信息网责任编辑:住房保障科

  信息来源于淄博房产信息网: 截至5月已开工20%

【编者的话】据估算,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总计资金需求约万亿元,在银行惜贷、财政投入捉襟见肘的情况下,保障房如何破解“钱紧”尴尬?

  来自住建部5月底的数据显示,全国保障性住房已开工340万套,占计划的34%,下半年660万套任务相当艰巨,能否完成?房地产企业对保障房建设的积极性并不乐观,为吸引民间资金涌向保障房建设,目前密集发布的金融政策给市场提供了无限遐想,但是,面对回报率低的保障房,民间资本是否会绕道而行?公务员“抢食”保障房,保障房成福利分房,负面消息不绝于耳,公众最关心的是保障房能否公平分配?

  本期专题关注保障房建设。

  拥有常住人口1400多万的深圳,户籍市民却只有200多万人。而这个移民城市的本地户籍人士中,80%以上已经拥有自有住房。那么,对于这样一个特殊的城市来说,深圳保障性建设住房意义有多大?今年将建多少?都是些什么人能享受?它的建设情况又如何呢?记者近日对深圳保障性住房做了一番了解。

  一万套“硬任务”年内竣工

  据了解,深圳2011年保障性住房已全部开工。深圳一官员表示,政府部门这次是“动真格的”,今年深圳的1万套保障房竣工目标已经成为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如今,深圳保障房和商品房“双轨并行”发展,属于不同的市场需求。截至5月,深圳全市已有6个项目、约万套保障房开工,完成计划的20%。根据项目进度预安排,全市要确保今年6月底之前开工建设3万套以上保障性住房,9月底以前再开工建设4万套以上保障性住房,为确保今年开工任务完成提供有力保证。

  据业内人士透露,其他一些保障房项目也正在陆续开工。目前年内要竣工的1万套房源虽然还没有明确落实到底是哪些项目,但他分析认为,1万套指的是综合起来的一个数量,各个项目年内竣工套数加起来的一个总量,有些项目是2012年、2013年全部交付,但今年可能首期会竣工一部分。

  前不久,深圳今年首次通过了“双限”方式出让保障房用地。此次出让地块应在今年10月底前开工,预计两年左右交房,销售均价相当于周边商品房一半。根据规划,今年深圳新供应建设用地中,保障性住房用地占40公顷,比去年多3公顷,增幅为8%,另通过城市更新改造可供应保障房用地7公顷。截至目前,深圳保障房的建设进展到底如何?记者日前到深圳龙华——也就是我国首个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居住区实地探访,看到该项目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中,在每个楼盘的工地上,都标有着“安全生产**天”的字样。而松坪山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将于9月封顶、明年竣工,2013年交付使用。深圳平湖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已于4月份提前开工,整个项目计划于2013年12月竣工,届时,可提供2124套保障性住房。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期间保障房的规划套数比“十一五”增加了70%,面积相当于“十一五”期间全市商品住房竣工面积总量;实现开、竣工保障性住房21万套,比“十一五”期间增加近十倍,相当于特区建设前25年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已建成保障房与商品住房套数的比率将由25%提高到35%,基本形成保障房和商品房“双轨并行”的住房体系。

  建保障房利润只有4%

“尚景经富园”小区是深圳龙岗的一个保障房项目,2月份之前,它还属于深圳尚模地产,如今被龙岗区政府超低价收入囊中。

“上个月刚与开发商签订了回购协议,总价亿元,单价在3000多元/平方米。”“3000多元/平方米还是3年前洽谈的价格,到现在政府还坚持这一价格,我们的利润非常少。”尚模地产一名内部人士说。据其测算,此楼盘的建安成本约2500元/平方米上下,加上几百元/平方米的拿地成本,合计成本就接近3000多元/平方米,留给开发商的盈利空间的确不多。

“尚模地产扎根龙岗十多年了,以往获得了区政府不少支持,今后还需要得到政府多方面支持,此项目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是为让政府完成保障房建设指标。”尚模一名管理层人士表示。

  事实上,开发商对开发保障房普遍心存疑虑。万科总裁郁亮表示,为尽到行业领跑者的责任,万科愿意参与保障房建设,参与的原则是不影响股东利益,意即不亏钱。至于靠保障房来赚钱,万科还没有找到很好的方法。据悉,万科在深圳龙华区域开工了一个21万平方米大型保障房项目,建成后可提供4000套住房,自称利润只有4%。

  政府投入资金缺口上百亿

  一深圳市政协委员曾在提案中呼吁,政府应该在保障房建设上增加投入,被指责为素以财政富裕闻名的深圳市,在保障房建设上却显得太“小气”了。记者从2010年,深圳市财政委发布的一份关于保障房建设的报告中获悉,2009年深圳计划保障性住房方面的土地出让支出为亿元,但完成很不理想,实际支出仅为亿元,不到计划的六成。按照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资金的规定,应严格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补充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而实际情况是,2010年深圳市土地出让计划收入亿元,其中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亿元,还不到土地出让金总额的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期间,深圳市计划新增安排筹划建设保障性住房24万套,建筑面积约1600万平方米,这需要几百亿资金来支持才能完成。而这需要的很多资源来配套,财政没有这个能力。2010年深圳地方财政收入亿元。深圳住建局内部人士称,去年全市用于保障房的资金估计不足100亿元。一政府人士认为,保障房投入资金未达计划的重要原因在于土地整备耗时较长,影响了资金投入。

  普通市民能享受到多少?

  保障房是巨大的蛋糕,每个人都想从中获利。为了让保障房分配更显公平,深圳制定了极为繁琐的“三审”、“九查”制度,而且所有审核与查证过程住建局均在网上公示。对比国内各大城市的保障房分配办法,深圳设定的制度几乎是最为严格与公开。

  尽管如此,深圳骗取保障性住房行为不断发生,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在民众要求严惩骗购者的呼声日益强烈的背景下,深圳修改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以加大惩罚力度。深圳骗购保障房罚款20万元、终身禁申请购房补贴。世联地产市场研究部首席分析师王海斌认为,此前,深圳市出现的保障房丑闻使得舆论哗然。其后,深圳市加大了对骗购者的处罚力度,但依然有开着宝马的公务员申请保障房。深圳的保障房属于福利性质,只是作为奖励人才的福利分房,并非要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正是由于这一政策性漏洞,令投机者抓住了空隙,导致保障房乱象丛生。事实上,由于深圳保障房价格仅有市场价格的约三分之一,再加上深圳市对利用虚假申报材料骗购保障房的“百万富豪”处罚太轻,导致深圳市出现大量企图通过保障房上市交易投机牟利的骗购者。

  津沪:保障房筹集资金渠道多样

  彰显一线城市金融创新优势

  保障性安居工程也是天津近年来最大的一项政府工作。

  2009年,天津市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危陋房屋拆迁和安置房建设投融资,并开展多渠道筹集资金,吸引各方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近年来,天津市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协议,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以信托产品的形式,为天津市提供30亿元贷款,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牵头与15家商业银行共同组建200亿元银团,以此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市政府利用约20亿元公积金贷款建设保障性住房;国家开发银行累计发放亿元支持29个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

  2010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7部委将天津等28个城市被列为试点城市,可以尝试利用公积金贷款建设保障性住房。今年初,上海《政府工作报告》中公布的计划表明,上海今年要新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约22万套),供应1150万平方米(约17万套)。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近期发布的信息显示,2011年1-5月,上海市动迁安置房已开工461万平方米(约万套),已超过全年计划的一半;但经济适用住房开工124万平方米(约两万套),仅完成全年计划的1/4。由于非动迁安置房项目的建设进度缓慢,上海前5个月保障房建设计划完成尚不到四成,仅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但今年上海保障性住房的计划到年底理应完成。

  从进度看,有分析师认为,保障房的开工进度每年都相似,上半年主要做准备工作,筹资金、找土地、落实开发企业,下半年才是集中开工期。

  同样,作为获批试点公积金投入公租房建设的城市,上海在新江湾城的公租房项目新江湾城尚景苑中已经成功试点,主要是用公积金的增值部分进行投资。此外,保险资金也已经进入到上海保障房领域。今年5月,上海城投与中国平安推出7年期“平安-城投控股保障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上海在金融创新方面存在一定优势,这或将成为保障房资金来源的解决之道。

  市场需求旺盛 20年可收回投资

  青岛:民营资本瞄准保障房商机

  前不久,位于青岛开发区的辛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开工建设,这一今年以来全国开工的最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设计建设3600套,面向辖区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配租。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总投资亿元的保障房项目中,两家民营企业投资额达到亿元。民营资本进军公租房,这在青岛公租房建设中还是第一次。

  民营企业为何加入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这一回收期较长的项目建设?据记者了解,两家民营企业通过调查,看好了市场需求。辛安工业园内150多家工业企业中,有租房需求的企业占七成,仅海尔、海信、上汽通用五菱等大企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就达6万人。这6万人中,绝大多数需住单位集体宿舍或租房。据开发区城建局住宅发展中心副主任程梅平介绍,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对企业参与公租房项目是一个强有力的吸引。按目前辛安区域内商业网点每平方米每天至少1元的租赁价格计算,20年有望收回投资。

  在保障房的建设中,资金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民营资本的积极参与无疑给青岛保障房建设的资金问题带来了曙光。而青岛向来一直重视土地和资金这两个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重点问题。在土地问题上,青岛市采取配建制度保证了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的供应。青岛市明确规定,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都要按照比例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比如,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一般搬迁企业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照45%的比例实施配建。今年3月份,青岛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正式投入运营,这一投资中心将作为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平台,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融资支持。日前,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王育生在线网谈时介绍,今年是青岛实施第二个住房保障发展规划的第一年,今年计划开工保障性住房两万套,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9000套。截至目前,两万套保障性住房已在青岛七区39个项目中全部落实,将于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9000套配租配售房源也基本落实,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将于年底前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按照青岛市今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将于6月底和12月底各组织一次公开销售工作。

  尽管青岛市的保障房建设进行得有声有色,但最近也爆出了一些诸如房屋质量、配售其他产品等负面消息。针对这个情况,青岛市市长夏耕对全市保障性住房计划落实情况和部分重点项目进行调研。在调研过程中夏耕一再强调保障房建设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硬任务,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夏耕的这一举动无疑给青岛保障房建设出现的问题敲响了警钟。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为防止保障房申购中出现骗购的情况,青岛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房申请环节的把关力度,由包括国土房管、民政、公安等在内的6个部门联手把关,受理申请的审核时间需75个工作日。根据青岛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取消保障资格,同时计入不良信用记录,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所骗取的租赁住房补贴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依法追回。

  江苏:保障房建设进展遥遥领先

  江苏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今年规划建设45万套,目前开工率已经超过四成。这是记者日前获知的消息。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当前全国保障房建设最大的难题是“很差钱”和土地问题,江苏也不例外。

  据了解,今年,江苏省在保障房领域需筹备两万亩土地以及多达500亿元的资金。虽然国家对江苏的资金支持力度比以往大,目前到位的资金也仅有15亿元。江苏省级财政也比往年大幅增加了预算安排,但完成今年任务所需的大量建设资金,主要还是靠市县政府筹集。

  据了解,今年江苏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15万套(间);新建经济适用住房6万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万户;完成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20万户、1000万平方米。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有效推进,江苏省监察厅等五部门联合进行效能监察。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工作进行督察;国土部门负责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统计部门负责社会满意度调查;各级监察机关负责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协调各部门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开展绩效评估,实施行政问责,推动效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王如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江苏今年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分解早,进展比较顺利,各地项目储备较为充分。截至目前,江苏省开工项目的房源比例大大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处于领先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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