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汇编六篇(保修承诺书模板)

时间:2022-03-16 05:36:00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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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汇编六篇(保修承诺书模板)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篇1

  我公司( )为保证( )在施工完成后达到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质量、工程回访、保修等方面的要求,最大限度的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我公司就本工程质量保修向建设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

  1.保修服务范围

  (1)保修的内容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规定执行。

  (2)对于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在保修阶段,凡因工程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工程合同规定所造成的工程实体损坏,我公司将无条件进行保修。

  (3)由于工程设计、社会人为因素、或因甲供主材质量问题等原因造成工程缺陷,或已超出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问题,我公司按照业主认可的工程技术维修方案及费用进行修复处理。

  (4)因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洪水、50年以上一遇大风等原因对工程造成的破坏,与业主协商后确定修复办法,并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承担范围。

  2.保修期限

  (1)根据工程性质并严格遵守工程施工合同及保修书中的规定,确定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并根据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执行。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体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50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有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4)装修工程为2年。

  二、工程保修及服务承诺

  1.我单位对所提供的产品及施工自投入使用之日起,严格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有关保修的条款执行。

  2.严格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则,服务热情,周到,随叫随到。

  3.建立回访制,进行定期、不定期回访,每年内工程回访不少于五次,认真听取建设单位意见,并形成回访记录。

  4.建立维修工程专班专人负责制,由公司工程部、技术部派人负责。

  5.按照工程维修事件的紧急程度确定事故处理办法,并做到以下几点:

  (1)、在保修期内,成品一旦出现问题,我公司免费提供所需的工作人员和材料进行维修。承诺接到业主的维修通知后24天内进入处理,并针对现场破坏程度制定相关处理方案,得到业主同意后,对工程进行维护修复工作。

  (2)、我公司在保修期内负责对成品进行日常一般性的定期维修保养,同时提供日夜24小时随传随到的紧急维修服务。

  (3)、在收到紧急事故招唤时,我公司在正常工作时间于4小时之内到场进行抢修工作;在非工作时间于6小时之内到场进行抢修工作。

  6.工程保修原则及计划

  (1)、工程保修原则

  A.在保修期间,我方将依据工程合同,本着“对用户服务,向业主负责,让用户满意”的认真态度,以有效的制度及措施作保证,以优质迅速的维修服务维护用户利益。

  B.在保修期内由于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我公司将对有缺陷的部位进行无偿修理与更换,并承担由此而引起对建设单位的直接损失。

  (2)、工程保修回访计划

  A、交工后三个月即进行工程回访,一年内再不定期回访二次,满一年再进行三次回访,并对存在的问题形成文字记录,制定方案,并进行彻底的整改。

  B、回访期间对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进行整改,本着客户至人,服务热情的 原则,及时对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进行整改,直至业主满意。

  C、落实保修期内和售后服务措施:每3个月进行质量回访,最终形成回访记录,做到及时的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工程质量保修阶段,我单位将本着用户至上的原则,让业主满意。客户的满意和支持,将是我单位的生存源泉之水,在工程施工、质量保修阶段,我单位将始终如一的为业主服务。

  公司名称:××× 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篇2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XX景观工程 在合同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

  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绿化部分养护范围:xx园区内苗木养护内容:包括苗木浇水、修剪、病虫害防治、除草、及时清理枯枝、坏桩、断桩等;土建

  工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景墙垒砌、园路铺设等;钢结构等。

  二、质量保修期

  绿地养护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养护期1 年。土建工程为 1 年,钢结构工程 1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如:管道跑水、漏电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因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3 %。养护期满后,甲方付清余额。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

  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篇3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建设单位): ————————

  乙方(施工单位):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项目名称: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内容: 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如出现质量缺陷或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 保修期约定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

  5、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三、 保修期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录为依据);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四、 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本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

  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乙方的保修金扣付。

  五、 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5 % 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的50%返还乙方;本保修书约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满时,甲方应将预留的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偿付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在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六、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的联系电话随时保持畅通,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12小时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甲方、房屋所有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现场核查、维修;如发生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

  七、保修时限 (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起算)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3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4天;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油漆等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2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3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4天;

  6、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7、室内外给排水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渗、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内必须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复工作2天内完成;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以住(用)户配合为前提。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八、其他事宜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保修协议。

  甲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05 月08 日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篇4

  一、质量目标

  我公司所承担的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竣工质量目标:合格并通过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

  二、工程保修和竣工图编制移交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十四条规定执行,即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承诺

  1.自动控制部分:软件定期维护升级,硬件由于质量原因产生的故障,3年内免费更换。国产设备出现故障接通知后24小时内解决问题恢复使用,进口设备出现故障接通知后48小时内解决问题恢复使用。

  2.空调通风部分:对主要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出现故障接通知后24小时内解决问题恢复使用。

  3.设备:本公司代购第三方实验设备,均与供货商签定售后服务协议,严格执行本公司服务承诺。

  4.给排水系统和围护结构:质量保证10年内不出现渗、漏现象。保证围护结构的严密性。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5.两年免费上门服务,5年有效保修期限。

  手术室以及相应合同内的设备, 2年免费保修期内,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公司售后人员免费上门服务(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在免费保修期以外出现问题,2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只收成本费。

  6.售后服务人员定期回访,收集、整理客户意见,建立完善售后服务信息系统,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7.服务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接客户通知后30分钟内做出反

  应,24小时到现场检查故障,7*24h全天候服务。

  8.工程完工交付时,公司派专业人员负责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直到甲方人员掌握实验室设施使用方法。

  9.工程完工交付后第一年公司派专人协助甲方对设施进行管理。

  四、保修期内的维修计划及内容

  在工程竣工后的一段时间内,留置保修小组,为工程尽快地投入使用服务。工程正常使用后,我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业主进行回访,征求业主的意见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按照要求提供每月、

  五、维修保障措施

  1.保修期内的回访、保修措施

  1.1为业主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并对业主的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交底,并在工程交工之后积极配合业主

  的物业管理工作,直到业主方的物业管理工作步入正轨。

  1.2向业主提供《用户保修卡》,使业主对该工作的有关使用情况能予以充分的了解,并予以监督、检查;并提供维修保养记录,并把记录书放置于适当地点,以便业主工作人员随时查阅有关设备的维修保养、更换次数、检查及维修日期等记录。

  1.3按月进行定期保养,包括全面检验、加润滑油、试验并保持全部安装设备处于一流的运行水平。同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以便业主工作人员随时查阅有关设备的维修保养、部件更换次数等记录。

  1.4保修期间,设专职保修人员在现场进行保驾,按需要更换或修复设备之部件以维持所安装的工程完好地运行,包括供应材料、所有消耗品如润滑剂、清洁材料、过滤器等,同时对事故召请立即作出响应,提供2小时随传随到的紧急维修服务,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收到应急事故召唤时,分别在两小时及六小时内作出有效的回应到现场进行抢修。

  1.5用户服务部每季度对工程进行一次回访,同用户进行沟通,了解用户对使用功能不完善方面的意见、建筑安装使用功能和安全方面存在问题和隐患、处理急需解决的质量问题,了解除用户对项目的全面评价及后期出现的质量缺陷。

  1.6在保修期最后一个月中,对安装设备进行检验和清洁。在检验时无偿地交还在保养期中除磨损及损坏件外之所有更换部件。

  1.7倘若业主在整个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后,因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需对建筑物的.某些使用功能、房间布局进行调整和改造等,我公司仍将积极配合业主,向业主提供有关的合理化建议,做好业主的参谋。

  2.保修期后的服务

  本着“至诚至信的完美服务、百分之百的用户满意”的服务宗旨,在保修期满后,我们将一如既往为用户进行全面的服务。为了让业主放心,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我们将指定专人对该工程负责用户服务工作,并定期向用户提供有关建筑工程方面的咨询,做好业主的参谋。

  六、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

  建筑产品不同于一般商品的批量生产,往往为投资额巨大的一次性产品,我司将从业主的角度出发,为业主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该手册即是产品说明书,是对用户的操作和维修进行指导,服务的对象是业主的物业管理人员。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业主的利益,尤其是保修期后能体现业主的权益(除延伸保修合同外)。

  一般说来,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而且操作与维修的频率极高,而且往往需要专职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所以要求该说明书必须全面和实用,需分系统、分专业进行编制。

  1.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的编制提交计划

  1.1进场开始时就列出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的大纲和编制计划。

  1.2施工过程中收集资料。

  1.3初步提交审核及最终提交:

  在工程竣工前一个月,提供一份手册的初稿,呈交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无误后在竣工之前呈送业主,供业主工程人员使用,帮助他们预先对有关装置有所认识,系统调试时请他们一起参与,使之以最短的时间熟悉各个系统。

  2.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的主要要求

  2.1每一系统独立成册,不同的内容或章节应以塑料索引标签分隔并附有清楚的目录。

  2.2手册应采用优质的A4标准规格的纸张编印,配上坚硬的封面和封底并以胶质塑料或其他耐磨损的材料作保护。手册的装订方法以不易拆除的装订方法为主。同时在手册内附有一定数量的空白附页,在书背内页配有一个图袋以作日后放置增添的图纸之用。

  2.3所有图表应绘制在附有坐标方格的图纸上,而任何互有关联的图纸,应在相关图纸上各附参照标记。

  2.4设备的操作控制须清楚地以“控制示意图”或“控制连接图”的形式来表示,如用后者的表示方式,则须表示装置内部各部件及电线的位置安排和联接的资料。所有的控制图须包括或附有一可供参照的详尽图例说明,以识别各部件和接点的位置及标注其特别功能、特征和用途。

  2.5在设备布置图上所注的标记须与有关的示意图上所标注的互相吻合,使所有的设备装置的位置和型号能容易识别。

  2.6手册须同时附有本项目的“竣工图”目录,按所属系统分列有关系统的章节内。

  3.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的主要范围

  我司初步拟定本工程的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将包含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的主要内容

  各系统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应包含系统说明、技术说明、维修保养、安全保险、供应厂商指南、零备件表。

  4.1正常时间和紧急联络电话号码

  4.2系统说明

  4.2.1介绍每个独立系统如何调节、控制、监察和调校的说明。

  4.2.2系统各主要装置和部件的大小规格和功能。

  4.2.3提出每个系统的可调节部件和保护装置的最初调校参数。应预留一定的空位以便加插最后审定的调校。

  4.2.4正常系统设备运作程序和在不正常情况时的应变程序,使部分部件能维持运作。

  4.2.5有关供电系统,配电屏和控制屏的详细说明。

  5.技术说明

  本节应包括所有本合同内所提供和安装的装备和部件的技术资料和功能的说明,其格式应参照招标文件技术说明书。

  5.1所有系统和装备的技术资料介绍,包括每块电路板的电路图,以及其所有电子组件的布置图。

  5.2管道和接驳图。

  5.3所有装备须附有原厂所发的制造图纸,如有需要须同时提供部件分解图以显示各部件的位置。

  5.4设备表:列出生产制造厂商、型号、系列编号、经调试运行后所核定的调节定位参数。

  5.5提供所有装置设备的产品说明书、签证书以及性能指标表等资料。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篇5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XX景观工程 在合同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绿化部分养护范围:xx园区内苗木养护内容:包括苗木浇水、修剪、病虫害防治、除草、及时清理枯枝、坏桩、断桩等;土建工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景墙垒砌、园路铺设等;钢结构等。

  二、质量保修期

  绿地养护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养护期 1 年。土建工程为 1 年,钢结构工程 1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如:管道跑水、漏电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因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3 %。养护期满后,甲方付清余额。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篇6

  甲方(建设单位):朝阳市铭泰钢结构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单位): 朝阳市晟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单位): 朝阳市安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项目名称: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气管线、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内容: 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如出现质量缺陷或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屋面、墙面渗漏水;

  2、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3、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及渗漏水等;

  4、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 保修期约定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

  4、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三、 保修期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录为依据);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四、 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本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工程质量保修书承诺书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乙方的保修金扣付。

  五、 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5 % 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的50%返还乙方;本保修书约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满时,甲方应将预留的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偿付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在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六、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的联系电话随时保持畅通,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12小时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甲方、房屋所有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现场核查、维修;如发生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

  七、保修时限

  (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起算)

  1、屋面、墙体渗漏水为3天;

  2、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4天;

  3、内外墙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2天;

  4、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5、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八、其他事宜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保修协议。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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