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房屋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承诺书3篇 工程施工扬尘承诺书,以供借鉴。
房屋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承诺书1
青岛市房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承诺书
为有效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我中交(青岛)顺河片区城镇化建设项目8#(H)地块工程一期项目现就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承诺如下:
(一)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理实行建设单位负总责,施工、监理单位层层落实责任,并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部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经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二)工地开工前,施工工地周边连续设置米以上的新标准全封闭彩钢围挡,避免敞开式作业。围挡底端设置砖砌基础,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基础之间无缝隙;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工地围挡和建筑物围挡保持外观严密、美观、整洁、安全牢固。
(三)施工工地所有出入口地面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设置洗车机或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并设专人进行管理;车辆在驶出工地前,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
(四)基坑开挖前,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依法对工程的土石方开挖、支护、运输等项目进行发包,并签订施工合同,办理安全报监和施工许可手续;建筑工地使用密闭加盖的渣土运输车辆,装车高度不超出车厢挡板,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进行盯守。有条件的工地,施工单位配合相关部门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
(五)工地现场内短期堆放的裸露土或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使用密目式安全网等材料进行有效覆盖或种植三叶草等适宜的植物,确保裸土得到控制。
(六)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铺设混凝土路面,加工区、生活区等区域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的场地硬化铺装材料,硬化后确保场地无积尘和污水;建筑工地配备简易洒水车,并安排专人洒水,保持场内路面清洁。
(七)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底下楼层时,采用密闭方式输送,不凌空抛撒;现场风速四级以上天气时,停止进行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八)建筑工地大门口设置《青岛市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公示牌》,注明施工现场监督电话和主管部门监督电话等内容。
建 设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监 理 单 位(盖章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房屋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承诺书2
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承诺书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承诺书
为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建筑施工对城市环境和人民生活的影响,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督函〔2017〕169号)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为确保工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效果,特签订本承诺书,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认真履行。
一、建设单位责任
(一)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第一责任人,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起主导作用,项目开工前,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组成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做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检查。
(二)负责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列入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在组织工程招标时,不得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竞价范围,并保证按时足额拨付。与施工总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分包的施工单位做好协调,合理划分扬尘管控区域,落实扬尘监控设备安装责任主体和经费。
(三)负责对施工单位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牵头做好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和施工车辆冲洗上路管理工作;选用有资质的渣土运输单位运输土方、渣土;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完成场地打围、硬化,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扬尘和安全监控设施。
(四)负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检查监理单位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监理责任落实情况。
二、监理单位责任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二)负责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理工作范畴,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内容写入监理细则及监理日志中。
(三)检查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坚决制止,不服从管理的,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施工单位责任
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承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扬尘防治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一)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之百”:“六个必须”,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个不准”,即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
“六个百分百”,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二)施工现场严格按照《乐山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指导手册》管理到位。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4、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5、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6、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7、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中须制定扬尘污染治理的具体制度、办法和措施并按照要求建立日常环保台账。
8、施工现场应在场地大门内显著位置设置扬尘污染治理的控制要求、控制内容及监管公示牌。
9、施工现场大门、主要道路及扬尘易发处应按照建筑面积大小增加喷雾降尘设备(喷雾机),具体数量要求如下:㎡以下不得少于2台;㎡-㎡不得少于3台;㎡以上不得少于5台并按照实际需要配置。
10、中心城区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车辆自动冲洗设备及冲洗池、高压水枪等设施;沿场内道路设置的施工围挡上应设置喷雾降尘设备;多层建筑应在主体进度70%时安装楼层喷淋系统,高层建筑应在悬挑层安装楼层喷淋系统,喷淋间距不得大于3米。
11、重污染天气时严格按照《乐山市建筑工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
建设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房屋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承诺书3
金安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
承
诺
书
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制
二Ο一四年五月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承诺书
为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治量,在施工中,我们承诺在施工现场要做到:
(一)施工现场做到围挡封闭。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过度不低于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米。围挡底边封闭并设置防溢沉淀井,保证泥浆不漏。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做到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后上路。
(三)施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做到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地面,做到无浮土、积土,裸露场地做到覆盖或绿化措施。
(四)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
(五)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砂石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覆盖。
(六)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袋装清运,严禁高处抛洒。
(七)外脚手架做到悬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
(八)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九)施工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搅拌混凝土和砂浆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十)运进或运出工地的土方、砂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做到的封闭运输。
(十一)根据《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Ⅲ级(黄色)预警以上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停止进行土方挖填和运转、拆除、道路路面鼓风机吹灰等易产生扬尘作业
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已认真阅读此承诺书,并承诺按照以上条款执行,如违反本承诺书规定,本单位自愿接受处罚:
(一)加收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下达的责令停止施工并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
(二)接受停工整改期间由建设主管部门安排的专项整治管理教育:
(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罚、记不良行为记录、资质降级、资质吊扣及清出建筑市场行政处罚;
(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通过新闻媒体向全体市民公开致歉。
承诺单位:
建设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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