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生态移民感谢信3【3篇】(给生态移民部门的感谢信)

时间:2022-10-07 17:42:32 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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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生态移民感谢信3【3篇】(给生态移民部门的感谢信)

扶贫生态移民感谢信31

  易地扶贫搬迁及生态移民汇报材料

  一、移民搬迁背景

  扶贫开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易地扶贫搬迁是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消除贫困,提高生产生活水平,实现安居乐业的重要途径;是提高自我发展能力,解决温饱的重要措施;是新世纪新阶段扶贫搬迁战略的重大举措。自《国家“八七”攻坚计划》实施以来,国家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大资金投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先后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对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把扶贫搬迁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目前,部分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受历史和客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生存环境恶劣,生活条件差,资源缺乏,交通不便,教育卫生落后,靠天吃饭的现象较为突出,缺粮、缺水、缺钱和就医上学问题至今尚未彻底解决。因此,扶贫开发工作任重而道远,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二、移民搬迁原则及做法

(一)移民搬迁原则

  紧紧围绕整村推进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坚持以解决温饱为中心,以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重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注重实效。

(1)、瞄准对象、科学规划、量力而行的原则。

(2)、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3)、坚持集中搬迁、集中安置的原则。

(4)、坚持群众自愿,政府引导,自力更生的原则。

(5)、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实现迁入地人口、资源、环境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移民搬迁做法

(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安居工程:安居房按巴渝新农村居民通用图集建房的形式(红漆,灰瓦,白墙),每户人均宅基地30m2,超过5人的安5人计算宅基地。

  2、农田水利建设:

  3、人畜饮水工程:

(2)迁入点产业发展方向分析

  安置区发展方向:结合安置区的区位优势,以市场为导向连片规划种植、养殖等,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1、粮食作物:主要以种植蔬菜为主,实行良种良法配套,提高复种指数。

  2、经济作物:经济作物以中草药、高产经济作物种植为主。

  3、养殖业:以山地鸡养殖为主,采用科学方法进行饲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搞好协调,确保移民搬迁工作顺利进行。易地扶贫搬迁是一个系统工程、综合工程,需多方配合,统一协调,共同努力。今后要结合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抓好对移民搬迁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进一步完善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土地、建筑用材、用电、用水等协调处理工作,并加强对移民搬迁工作的管理,采取“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施工、统一资金采购、分户监督管理”方式,加强对资金筹措、材料选购、帐务公开、质量监督等环节的管理,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移民工程上。

(二)、广泛动员,多方配合,加大对移民搬迁工作的支持力度。把移民搬迁工作做为一项社会性事业,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造福于民、荫及子孙的民心工程来抓;要继续落实好中央和市、县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要帮助和支持搬迁群众发展经济,加快扶贫奔小康工作步伐。

(三)、主辅结合,相互补充,采取多种形式搞好移民搬迁。结合实际,改变以往“分散搬迁,插花安置”的方法为以“整体搬迁,集中安置”为主,帮助贫困群众从根本上解决温饱,摆脱贫困。集中安置的总体思路是:要符合城镇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最大限度的发挥基础设施的作用,有利于信息的快速传递。同时,继续搞好散居贫困户插花安置。有利于这部分人投亲靠友,搞好协作生产,加快脱贫步伐。采取以上两种方法互相结合、互相补充的方式,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其脱贫致富打好基础。

  在抓好以上几点的同时,应继续引导贫困群众解放思想,强化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观念;同时,注意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一些有实力的企业集团的支持,拓宽社会扶贫的领域,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打好扶贫攻坚总体战。

扶贫生态移民感谢信32

  巫溪县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工作,逐步改善我县高寒、边远山区农民的生活在、生产条件,根据《重庆市扶贫开发规划》和《重庆市易地扶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实施办法。

  一、加强领导

  成立由县长作组长,分管县长作副组长的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县发改委、财政、扶贫、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国土房管、城建、教育、卫生、民政、公安、税务、工商、电力、信合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领导全县的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委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易地扶贫生态移民规划。

  二、基本原则

  实行政府计划、农户自愿;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科学选址、城镇为主;自愿搬迁、自主择地;适当补助、政策配套。坚持“四统一分”(即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统一验收和分渠道拨付补助资金)原则,切实抓好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工作,力争实现“搬得出、稳得住、尽快脱贫致富”目标。

  三、实施对象和条件

(一)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实施对象

  1、分散搬迁对建卡贫困户为主;整体搬迁包括建卡和非建卡贫困 户。

  2、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实施对象:一是2006年12月31日后迁入和户口一直不在当地或已农转非的;二是在实施前已搬迁到本村以外(包括县内、县外、市外)居住而户口暂时没有迁出的农户;三是为享受补助政策临时从外地迁回的农户;四是在此之前已享受过国家易地扶贫或其他移民补助政策的;五是水库移民。

(二)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居住在高寒偏远山区或深山陡坡峡谷地带,自然气候及生态环境十分恶劣、瘠薄,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不具备生态发展条件的农村贫困户。

  2、远离集镇和交通干线,信息闭塞,修路、通电、人畜饮水等一次性投入成本过大,短期内难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实施扶贫开发和行政管理成本较高的农村贫困户。

  3、居住在危岩、滑坡等地质灾害多发区和地方病发生严重地区的贫困农户。

  4、《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实施规划》中明确的其他农户。

  四、安置形式

  1、易地扶贫、生态移民,采取县外安置、分散安置、有土安置、梯度搬迁的方式。

  2、集中安置的移民小区要纳入易地扶贫、生态移民规划,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分户实施。采取政府补助,农户自主的方式,由户主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在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实施中要尊重移民意愿,并按照统一规划布局修建,在建设过程中移民户要参与项目的监督、管理和验收。

  集中安置的移民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由各级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负责落实,达到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广播电视的要求。

  3、敬老院安置

  凡属搬迁范围,并完全符合进敬老院条件和独身的弱智特殊群体,由民政部门审核后安置到当地敬老院。

  五、资金补助标准和方式

  经验收合格的县内落户的搬迁户,按4000元/人的标准实行补助,县外落户的搬迁户,按5000元/人的标准实行补助,由县扶贫办和发改委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六、配套政策

  1、土地、山林、房屋政策。搬迁户在迁出地留下的土地、山林、宅基地交集体所有,由集体管理和经营,原来居住的房屋必须自行拆除。条件成熟的乡镇可探索成立“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土地林地托管中心”或“土地林地经纪公司”,由托管中心或经纪公司对土地、林地进行集中经营管理。

  2、户口政策。所在搬迁农户应自行负责办理户口迁出,迁入相关手续,安置到敬老院的由民政局、当地乡(镇)政府负责办办理相关手续。公安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除工本费外免收其它费用。

  3、退耕还林政策。农户搬迁后,继续履行国家退耕还林义务的,可继续享受国家退耕还林相关补助政策。

  4、税费优惠政策。搬迁农户在搬迁过程中,购买农村空置旧房的,免除相关费用。新建房屋的,免收工本费以外的所有费用。允许易地搬迁户用原有的宅基地置换符合有关规定的地块易地建设住房,国土部门负责办理手续,不收取费用。

  5、对移民搬迁中,因不需在迁出地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而节约下来的通达或通畅资金和安全饮用水资金,投入到迁入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6、对搬迁到集镇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户,可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城镇户口,并在子女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7、易地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农户,可优先安排他们的子女进行中职教育或劳务技能培训,解决务工就业问题。

  七、工作步骤和程序

  1、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公布易地扶贫、生态移民规划实施方案和细则。

  2、公示搬迁范围内的农户名单地。

  3、搬迁范围内的农户填写《巫溪县易地扶贫生态移民申请表》,在乡镇党委政府和当地村支两委进行审查,并由乡镇党委政府书记、乡镇长签字盖章后,上报县扶贫办和发改委。

  4、县扶贫办、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搬迁户及拟迁地实地考察、申核、确认。

  5、经县扶贫办、发改委审核确认后,下达自愿搬迁批复,乡镇党 委政府指导组织农户自行搬迁。

  6、搬迁户完成搬迁及相关手续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验合格后,申请县扶贫办、发改委验收。

  7、验收合格的搬迁户,由县扶贫办、发改委一次性兑现补助资金。

  八、组织实施

  1、县扶贫办、发改委负责整个搬迁工作的协调、联系、验收、资金补助等工作。

  2、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成立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工作组,制定易地扶贫、生态移民规划。并根据易地扶贫、生态移民规划和当年的搬迁安置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搬迁政策宣传及其它相关工作。

  3、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易地扶贫、生态移民项目档案,做好项目的图像、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包括搬迁户新旧居住房屋图片、搬迁户申请、迁入地户口、购户契约合同、搬迁农户花名册、验收意见等)。做到一户一档,一乡一册。

  4、迁入地的相关乡镇协助当地村和搬迁户解决搬迁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5、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完工后,由乡镇按验收要求逐户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申请县扶贫办、发改委验收。验收的内容包括:搬迁户确定情况、当年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任务完成情况、建(购)房面积及房屋质量情况、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搬迁补助资金到位兑付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等。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要通报批评,并 限期改进。

  九、验收标准和条件

  1、搬迁农户必须是经扶贫办、发改委审批同意;

  2、迁入地具备五通条件,即:通水、通电、通公路、通电话、通广播电视;

  3、搬迁户房屋、土地、户口手续完备;购房的必须是安全住房,房屋面积人均15平方米以上,每户不少于40平方米。

  4、搬迁户原居住房屋全部拆除,土地、林地交归集体。

  十、实施时间

  本方案从2007年7月10日起执行。

  十一、本办法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发改委负责解释。

扶贫生态移民感谢信33

  关于生态移民扶贫的思考

  生态移民,既可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又可有效改善民生,是海南精准脱贫的重要实现形式。生态移民扶贫的推进,要将易地搬迁与发展特色产业、生态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实现生态与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了“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并要求“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扶贫开发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让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海南省贯彻落实这一精神,在制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时强调,要立足绿色发展,探索具有海南特色的精准扶贫之路。

  生态移民扶贫是海南精准扶贫的重要实现形式

  精准扶贫,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切实改变贫困农村落后面貌,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使贫困地区群众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精准扶贫思想要求在实践上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这意味着精准扶贫要遵循区域性特征。海南精准扶贫既具有与全国精准扶贫的一致态势,又具有典型的地方特色。海南最大优势是绿色环境。这一特征决定了海南精准扶贫实践中必须保护生态环境的底色不能动摇。

  从理论上讲,贫困与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往往紧密相连,因此,生态移民自始就与扶贫相关联。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移民有两大目的:一是为了保护或修复生态环境;二是改善民生。在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大背景下,生态移民被赋予了减贫的重要功能作用,生态移民扶贫成为精准扶贫的重要实现形式。海南生态移民扶贫,主要是在坚守生态红线、立足绿色发展的基础上,将生活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农村人口(主要是白沙、琼中、五指山、保亭等少数民族县市)适度易地搬迁,按“美丽乡村”标准重建等。

  目前,海南有5个国定贫困市县,300个贫困村,既有连片的贫困区域,也有分散的贫困农户,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这一现实决定了生态移民扶贫在海南精准扶贫中的重要地位。最近海南新出台的《生态扶贫移民搬迁“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十三五”期间,海南需实施生态扶贫移民搬迁的有五指山、屯昌、乐东、白沙、琼中5个市县11个村,人口总数547户2228人,其中建档立卡为194户823人。这一规划遵循了生态环境保护与扶贫开发同步、生态恢复与脱贫致富相协调的原则。海南生态移民扶贫探索实践表明:生态移民扶贫只有将发展特色产业脱贫、易地搬迁脱贫和生态保护脱贫有机结合起来,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才会更有成效。

  生态移民扶贫要与发展生态经济紧密结合

  生态移民扶贫要坚持保护环境和脱贫并重。因此,生态移民扶贫要与发展生态经济相结合。产业是脱贫的支撑,只有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才能找到生态移民扶贫的真正突破口。海南《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要“实施绿色产业脱贫”。这就是说,海南生态移民扶贫只有以绿色发展为指向,牢牢抓住生态经济增长点,才能从根本上破解贫困问题。

  通过培植特色产业,激活“造血”细胞。生态移民扶贫,要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格局。一是发展优势特色农业。立足各地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把特色农产品打造成区域名片,如琼中的绿橙、白沙的绿茶等,同时,推动绿色农产品向精致化、集约化、外向型、高附加值方向发展。二是发展乡村旅游业。充分利用中部地区自然、人文资源,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发展文化旅游、休闲旅游,着力打造“吃农家饭、住农家屋、游农家景、享农家乐”的乡村旅游特色,把丰富多样的旅游资源转化为经济效益、转化为扶贫富民的新动力。

  通过创新产业模式,疏通“活血”脉络。一要实施电子商务脱贫。充分利用“互联网+”,抓住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在我省布局的契机,培育农村电商队伍,构建网上农产品营销平台,引导、带动贫困村、贫困户通过互联网直接对接市场,拓宽流通渠道,推动特色农产品更好地“走出去”。二要强化科技扶贫。通过订单培训、创业培训等形式,进村入户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精准培训,使每个贫困户至少掌握1-2门实用技术,确保其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三要强化利益联结。扶持、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在贫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实行“公司+贫困农户”“专业合作社+贫困农户”等模式,吸引贫困农民以土地、劳动力入社入股,将分散弱小的贫困户纳入到现代产业体系,推动贫困户资源向股权、资金向股金、农民向股民转变,确保贫困户户户有股份、年年有分红、持续增收有保障。

  目前,我省生态移民扶贫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和制度规范,一要坚持政府主导、移民自愿原则;二要制定生态移民配套政策措施;三要把生态移民扶贫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四要完善生态移民后续保障体系,实行移民社会保障优惠政策,提高移民在养老、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的补助标准等。

  生态移民扶贫实现了生态保护与改善民生的双赢

  首先,生态移民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生态移民使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流失、生态系统退化等得到有效治理。通过移民进行封山绿化、退耕还林还草,可有效降低生态环境的压力,减缓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有效抑制人类活动对森林、草原植被的破坏,以及对珍稀动植物的影响。

  其次,生态移民扶贫,可解决偏远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难题,让广大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地理位置偏远、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往往是生活艰难的地区。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可从根本上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也保护了山区的生态环境。例如,地处生态核心区的琼中红毛镇合老村以及营根镇百花村已经启动了整村易地搬迁计划。年底之前,合老村将整体搬迁到距离生产用地约公里处,建设合老新村,按照“富美乡村”创建标准建设,每户免费提供两层楼的居民住宅,建设面积平方米;配套建设包括新村路面硬化美化亮化、给排水电气照明等工程;产业发展集种养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为一体,届时,全村贫困户一举脱贫,并生长出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三,生态移民有利于探索特色城镇化之路。海南在生态移民过程中,将生态保护、改善民生、城镇化建设三位一体,通过保护生态而移民,通过生态移民而扶贫,通过聚集生态产业和人文风情而城镇化,把原来位于环境脆弱地区高度分散的人口,通过移民的方式,把他们集中起来,可形成新的村镇,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这无疑是城镇化建设新的尝试。

  第四,生态移民有利于提高基础教育水平。生态移民迁出地区由于受地域、自然环境以及交通闭塞的影响,基础教育极为薄弱,生态移民有望改变这一状况。昌江的教育移民工程就很典型。昌江王下乡地处霸王岭深处,当地雨量充沛,动植物种类繁多,生态系统完整,生态功能齐全,是一道靓丽的天然生态屏障。而居于此地的百姓却处于“刀耕火种”般的生产生活方式,这对霸王岭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2006年始,昌江实施教育移民工程,将当地的孩子接到县城读书,让他们接受良好的教育,扎根于城镇。这种教育移民的方式,逐渐减少了生态保护区的人口数量,并改变了他们生产生活方式,同时也提高了他们的教育水平,可谓一举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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