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婿协议书6篇(入赘女婿协议书)

时间:2023-01-08 10:15:49 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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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婿协议书6篇(入赘女婿协议书)

招婿协议书1

  在招婿结婚庆典仪式上的讲话

  在招婿结婚庆典仪式上的讲话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亲戚朋友,父老乡亲,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阳光灿烂,秋高气爽;宾朋满座,喜庆大婚。

  今天是个好日子。

  是公历年月日,古历癸巳年七月初八,是我组村民先生为爱女招婿结婚庆典的大喜之日。

  值此谨让我代表先生向不避暑热、鞍马劳顿前来贺喜的各位表示热烈的欢迎,并致以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也代表九组村民及在座的各位,向先生全家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一对新人的大婚表示诚挚地祝福!,女,现年岁,中专文化程度,在外从事文职工作;,男,现年岁,中专文化程度,在外从事电气焊工作。

  两人在工作中共同点理想、天生的缘分,从自由恋爱到今天终于走上了幸福的婚姻殿堂。

  这真是:贤婿作儿福中福,淑女为媳亲上亲!我们祝愿这一对新人天作之合,伉俪情深,幸福美满!也希望这一对新人结婚后,在家里尊老爱幼,婿尽子责,女行媳孝,争做一双好儿女;在社会上,勤奋工作,树德立信,争做一对好公民。

  大家相信你俩,今日喜结良缘,来年早生贵子,使何氏家族人丁兴旺,事业发达,老人安享天伦之乐!最后,特别感谢镇村亲家代表的大驾光临!特别感谢婚庆公司的精彩服务!特别感谢大师傅的精湛厨艺!祝、一对新人大婚圆满,一生幸福!祝各位亲戚朋友欣然而来,满意而归!祝在座的各位生活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谢谢大家!附:男到女家对联三幅,仅供参考!房门:贤婿作儿福中福,淑女为媳亲上亲(百年好合)头门:破旧俗男到女家无可非议,立新风婿尽子责不容置疑(喜气盈门)棚门:笙管齐奏迎新郎,宾朋共杯贺新婚(宾主同欢)

招婿协议书2

  招上门女婿协议书

  立协议人:

  李正柱,男,汉族,现年48岁,系环县曲子镇董家塬村李高岭自然村人,现有两个儿子,长子李宝林,现年24岁。次子李宝忠,现年22岁,系环县曲子镇董家塬村李高岭自然村人。

  张福,男,汉族,现年49岁,系环县曲子镇五里桥村五里桥自然村人。现有女儿两个,长女张晓晓,现年27岁,次女张佳薇,现年25岁,系环县曲子镇五里桥村五里桥自然村人。

  男方李宝忠与张佳薇自愿结婚,为了构建和谐的家庭环境,避免今后生活中的琐事造成生活的障碍,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李宝忠自愿上门为婿,经过双方家长同意,不更名变姓;

  二、为了夫妻生活安定团结,也为了夫妻双方的家庭和睦相处,李宝忠自愿随带小车一辆,价值7万元,带彩礼现金元,小车属李宝忠和张佳薇今后生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建立以前的个人债权债务均由各自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债权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以便在今后的财产分割上有一个合理的依据;

  三、夫妻双方婚后出生的第一个孩子,如果是男孩,该男孩姓氏先母后父,如果是女孩,随母姓(特殊情况以具体情况协商决定)。

  四、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谐、和睦切实保证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协议如下: 1、被赡养人的生活标准应不低于其他成员的平均水平,其中包括医疗保障、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疾病医护、精神安慰(含衣、食、住、行、医、寿、礼、葬)等有关方面的内容,对粮、煤、柴、油、零用钱、被、褥、衣服等生活必须品应予保证,在物质生活满足的同时,赡养人应尽被赡养人的文化娱乐等生活需求,保障老年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2、赡养人如能按协议履行赡养义务,在被赡养人的认可情况下,赡养人才能继承被赡养人的遗产。赡养人如不能按协议履行赡养义务,无权继承遗产。

  五、上述四项内容经双方同意,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自2012年古5月15日生效,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五里桥村委会盖章:

  代表人签字:

  男方签字盖章:

  女方签字盖章:

  媒人签字盖章:

  证人签字盖章:

  古2012年5月15日篇2:招 婿 及 赡 养 协 议

  招 婿 及 赡 养 协 议

  甲方(女方父母):

  乙方(申请再生育的女方):。

  丙方:(申请再生育的男方)

  丁方(甲方的其他女儿):

  甲方生育乙、丁,两个女儿,乙丙夫妇婚后生一女孩。甲乙丙丁四方现就甲方的赡养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只招丙方为上门女婿,丁方出嫁。丁方婚后居住在其爱人家。

  二、乙、丙夫妇在甲方家落户,并随甲方共同生活,履行赡养甲方的义务。

  三、乙、丙夫妇依法继承甲方的财产。并享有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的规定。四、丁方自愿放弃依照甲方条件再生一孩的权利。

  五、本协议签字后生效,协议各方均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丁 四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一份,相关部门一份。甲方:

  乙方: 2014年 3月30日 丙方: 丁方:篇3:“招婿书”案所引发的几个问题的思考 “招婿书”案所引发的几个问题的思考

  徐伟

  案情简介:

  陈某与商某于1987年6月订立“招婿书”,约定:1、陈某之子陈勇入赘商家,与商某二女商英成婚;2、婚后所生子女随女方姓;3、陈某应对女方父母尽赡养义务,女方父母死后将房产遗赠给陈勇和商英;4、陈勇不得再对自己父母尽赡养义务,且在其父母死亡后不再享有继承权。该“招婿书”上有双方家长以及男女双方的签名(其中陈勇不会写字,按照农村风俗由他人代为签字,自己在上面划了“十”字)。陈勇与商英遂于87年7月结婚,并大宴宾客,陈勇正式入住商家。1996年左右,因为商某未将一“农转非”户口指标给予陈勇之子,而是给了其3女之子,双方遂发生矛盾。此后,纷争不断,经过民调机构以及村民组织调解均无好转,并有加剧之势。陈勇遂于2006年8月将商某夫妇告上法庭,诉求解除“招婿书”中关于遗赠扶养协议部分。其请求解除遗赠抚养协议的理由是:自己将不再履行“招婿书”所约定的赡养义务。该案就是由一则“招婿书”所引起的纠纷,在案件讨论过程中,产生了不小的争议。虽然此案最终以调解结案,但其中一些问题确实值得思考: 一、该“招婿书”是否有效? 招女婿在我国农村的历史由来已久,是我国民间的一种风俗习惯,此现象之存在有其深刻的社会和历史背景,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该招婿书的订立是否有效,我认为,只要其不违反我国相关强行法的禁止性规定,我们应该在法律上予以确认。

  在该案中,该“招婿书”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该合同时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都在“招婿书”上落款签名,陈勇虽不会写字,其也在“招婿书”后划了“十”字(陈勇已自认),并有见证人为证。双方也均表示当时签订此合同系自愿。关于该“招婿书”中约定的几个条款,前3条并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其效力应当予以确认,第4项却限制了陈勇对其亲生父母尽赡养义务的权利(赡养乃法定义务),理应无效。但是部分条款的无效并不能否认整个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因此,对于订立该招婿书的行为,我认为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除了第4条约定外,其他部分均应有效。

  二、本案是否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本案是否适用《合同法》的问题,产生了以下两种意见:1、该招婿书的主要内容是招婿,如果没有前一部分的招婿内容就不会有后面的遗赠扶养协议,故而,该招婿书有很强的人身性。虽然,原告仅就其中的遗赠扶养协议部分要求解除,但是招婿和遗赠扶养部分不能割裂开来,因此,不属于我国《合同法》的调整范围。2、该招婿书可分为招婿和遗赠扶养两部分,原告仅就遗赠扶养协议部分要求解除,应当适用《合同法》关于合同一般原则的规定。

  就该“招婿书”的约定内容来看,其主要涉及两方面的法律关系:一方面是婚姻关系,一方面是遗赠扶养关系。对于在招婿书中同时存在的两种法律关系,应当分别对待:对于其中约定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纠纷应当适用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对于遗赠扶养关系所产生的纠纷,就应当适用调整遗赠扶养关系的法律。目前,我国对于遗赠扶养协议在继承法中有一些规定,但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那么可否将遗赠扶养协议视为合同,适用《合同法》中对于合同的一般规定呢? 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签订的关于遗赠和扶养的协议,是一种双务法律行为,遗赠和扶养互为对价。《合同法》第2条对于合同给出了明确定义: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理论,可以看出我国合同法的定义继承了大陆法关于合同定义的规定,其本质是强调合同乃双方当事人的一种合意,因此,在一般情形下,只需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合意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应视为合同成立。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合意的一种体现,但关键在于其是否属于该条文第2款所规定的排除适用合同法的范围。我认为,遗赠扶养协议本质上应当属于一种财产赠与关系,是一种债权关系,而其中所规定的受益人对遗赠人的扶养义务应当看作是对其接受财产赠与的一种对价。由此可见,遗赠扶养协议并不属于该条文第2款所规定的排除合同法适用的范围。因此,遗赠扶养协议本身即是一种合同行为,它的订立、变更、解除和履行,理应适用合同法的有关原则和规定。

  该案中原告的诉讼请求就是解除招婿书中的遗赠扶养协议部分,因此,适用《合同法》应当说是勿庸置疑的。

  三、法院是否有权判决解除遗赠扶养协议?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当事人的单方行为或者双方合意终止合同效力或者溯及地消灭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法》第96条对于解除权的行使做出了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通过解读该条文,我们可以获得如下信息:1、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权利应当属于当事人;2、合同解除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3、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只有在被解除合同一方当事人有异议时,才

  可以介入,而此时也仅仅是对解除合同的这一行为进行确认之诉,而非直接判决合同是否应当解除的变更之诉。首先,解除权作为一种形成权,其行使方式和撤销权有所不同:关于撤销权法律明确规定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而解除权法律则赋予了当事人,这是从方便交易,减少诉累的角度来考虑的,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其次,从诉讼程序的角度来考虑,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被解除合同的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若对法院由此做出的裁决不服,还可以提起上诉,这样被解除合同的一方其实就有两次获得救济的权利。而如果将判决解除合同的权力赋予了法院,那么被解除合同的一方只有通过上诉这一条途径寻求救济了。相比较而言,被解除合同的一方无形之中就少了一次获得救济的权利。有的学者在其著作中指出,法院在情势变更的情况下可以裁决合同解除,对此,我不敢苟同。因为情势变更原则在我国还不能找到法条依据,并未为我国合同法所承认,若将此情况下的合同解除权赋予法院,将可能会导致法官权力的滥用,而导致本不属于情势变更的情形由法官强行拉入其中并予以解除,而且同样会使被解除合同的一方失去一次获得救济的权利。因此,该案的原告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诉请事实上并不属于法院的裁决范围,法院无权就是否解除遗赠扶养协议进行判决!四、原告是否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力? 《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当事人法定解除合同的几个情形,但是对于到底谁享有解除权仅仅表述为“当事人一方”,而未做明确规定。从民法的公平原则出发,对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我认为,双方都有进行解除合同的权力。而对于第二至第四项的规定,即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不履行

  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只要债务后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以及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我认为,此时只有受害方才可以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力,若将此权力同时赋予了违约方,对受害方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在现实中,将会产生大量的恶意解约的现象。

  本案原告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主要理由就是自己明确表示将不履行不要义务,因此,其作为违约一方是不能享有合同解除权的。因此,即使法院有权就解除合同进行判决,也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五、若该案最终没有以调解结案,法院该做何处理? 在此问题上,有三种意见:1、双方矛盾已不可调和,已无法维持这种关系,法院应当判决解除遗赠扶养协议;2、驳回原告诉讼请求;3、驳回起诉。

  支持第一种观点的法官是从实际出发,权衡利弊后做出的选择,但是正如前文分析,我认为该案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作为应尊重的是法律的权威,应当尊重法律的规定,实体和程序同等重要,法律既然未将合同解除权赋予法院,那么法院就无权依职权侵犯本属于当事人自身的权利,这也不符合意思自治之原则。原告要求解除合同,他完全可以不通过法院,自行为之,被告若有异议,应由被告向法院主张权利,较为合适。

  对于到底应当用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还是应当用裁定驳回起诉?我支持后一种观点,即应当用裁定驳回起诉。判决适用实体驳回,裁定适用程序驳回。通过上文的分析,法院根本没有判决解除合同的权力,那么原告的诉讼请求本身即是不成立的,既然诉讼请求不成立,又何来实体驳回一说呢?原告的诉讼请求本身就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就不符合起诉的条件,理应适用程序驳回,即适用裁定驳回起诉。篇4:便民服务手册

“一站式”办公及其工作人员思想道德行为规范

(一)思想道德规范 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的学习,熟练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岗位业务知识。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踏实、勤政的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热情高效优质的服务。

  3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对不属于授权办理的事项予以积极协调,并行使解释权。4树立大局意识,以街道及社区管理中心的工作和形象为重。“一站式”工作人员应相互尊重,努力熟悉相邻窗口工作业务,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创造轻松和谐、优质高效的工作氛围。5增强廉洁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工作态度 1热情: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办有回声。快速: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做到大事小事抓紧办,能办的事立即办,重要的是优先办,随时办的事计时办。认真:对职责范围内的事、群众要求做的事和上级交办的事,做到认真,办事认真,落实认真。诚信:对事业、对组织、对群众做到诚心、诚意、诚恳、诚实。2衣着仪表。工作时间着统一服装,整洁端庄。3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夏班,不迟到、不早退。

  大厅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8:30——17:00,午休时间为11:30——13:严格请事假制度。因公外出或请假半天以内,报管理中心领导批准平;请事假或病假一天以上的,经社区管理中心领导同意后,报街道主管领导批准。

  责任追究制度

(一)部门及部门负责人责任 1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理各项业务。2实行“六公开”制度,将每个办理事项内容、申报材料、依据、时限、办事流程以及承办人等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或申报对象公开,简化审批手续,规划操作程序。3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分析研究本部门工作情况,制定计划,进行责任分解和组织实施;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及时处理社会公众和申办对象的投诉。

(二)各窗口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办事流程办理各项业务,不得越权办理,严禁违法、违纪办理。

  2如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必须当场受理,并及时按规定办结。如申办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必须将应具备的条件、材料和办理程序一次性告知申办对象。3及时向申办对象告知办理结果,如申办对象对办理结果提出异议的,必须明确答复,并说明理由。

  4不得接受申办对象的礼金、礼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宴请等。5文明服务,做到着装整洁、语言文明、行为规范、耐心细致、周全的回答申办对象提出的问题。

“一站式”服务大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全体人员应当培养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整洁的办公环境,不随地吐痰,不在大厅吸烟,不乱丢纸屑、烟蒂,不乱倒茶叶渣;

  二各窗口每日清扫工作必须在上班前完成(清扫内容包括办公桌椅、柜、地、及办理办公用品等)下班前要把用品和资料放回原位、摆放整齐;保持办公桌上排放各种报表、资料整洁、规范、有序;

  三“一站式”办公人员严格按照两人一组、轮流值日,负责大厅卫生清理及按时开、锁办公室门窗。

“六公开”制度

  为方便群众了解办事相关内容,查询办事结果、督查社区管理中心的办事行为,实行“六公开”制度。既公开社区管理中心的办事事项、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承办人姓名电话、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及办事人公开。

  首问负责制

  为了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人员指第一个接待来访、来电者的中心工作人员。首问负责制遵循以下原则: 1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事项,立即予以解答或办理; 2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要向来访者说明情况,并告知来访者负责办理该事项的部门; 3在任何情况下,首问人员均不得对来访者制止不力,或以“不知道”、“不归我管”及其他言辞为由进行推诿。已婚育龄妇女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办理程序 1、户口在现居住地的到所在社区申请后,持社区开具的介绍信到街道计生办开具证明,到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免费技术服务。2、流动人口应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育龄妇女管理交接单》到现居住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然后到所在社区申请,持社区开具的介绍信到街道计生办开具证明,到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免费技术服务。3、已婚育龄妇女持户口本、身份证、两张1寸照片到现居住地办理《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手册》,而后到社区领取免费药具。

  附:

  计划生育四术相关内容一览表

  一、办理生育指标 (一)办理一孩生育指标: 1、双方为本市户口且女方为本辖区户口:

  依法确立夫妻关系,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怀孕后,双方户籍在本市的,持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妊娠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和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办领生育手续介绍信》),到街道计划生育办办理 2、一方为本辖区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户口,且要求所生育子女在本市落户的: 需到街道计划生育办领取〈办理(婚育状况证明)介绍信〉,到户籍为外省市一方的乡级人口与计生部门开具婚育情况证明,再持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妊娠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到户籍在本 篇5:五保供养监管监护协议范文(乡镇-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监管监护协议书

  甲方: 乡(镇)人民政府

  乙方: 村委会

  为了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就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日常监管监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按照县民政局有关规定,按季度及时足额拨付五保供养对象的供养金; 2.甲方负责按季度对供养对象进行一次核查,若供养对象病故、死亡的,及时上报县民政局核销,停止发放供养金; 3.甲方在核查过程中,若查出供养对象婚嫁、招婿等重新获得生活来源或实际有赡养人、抚(扶)养义务人的,甲方有权利及时停发供养金,并报县民政局核销。若发现供养对象存在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应及时协调解决。若发现精神意识、思想情绪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第一时间协调解决,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4.甲方有义务协调供养对象的丧葬事宜,确保供养对象及时妥善安葬。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供养对象的吃、穿、住、医、葬等日常监管监护负责有直接责任。 2.乙方应对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不定期进行走访,随时掌握供养对象的生活状况,对生活不能自理或精神障碍的供养对象应指定专人照料,代管其供养金,为供养对象购买成品食物、冬夏衣物、被褥、煤碳等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其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3.乙方应随时掌握供养对象的住房情况,对于危房、窑洞等不宜长期居住的或遇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有危险的情况,应预见性地搬离,在本村内自行解决,实在解决不了的应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确保供养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 4.乙方应及时协调解决供养对象看病、住院等医疗困难,对于不能自理的,应指定专人陪护前往就诊、住院,并代其办理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等相关事宜; 5.乙方在日常监管监护过程中,若发现供养对象精神晃忽、情绪波动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劝说、安慰予以解决,并不间断地适时监护,确实解决不了的,应第一时间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确保不发生任何意外事故; 6.乙方有义务在供养对象病故、死亡时,及时协调墓地选址、丧事办理等相关丧葬事宜,费用在其供养经费中解决。

  三、相关责任

  1.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义务,切实执行本协议相关条款; 2.若甲方履约不到位,造成意外事故发生,由本乡(镇)党委、纪委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相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监管责任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3.若乙方履约不到位,造成意外事故发生,由乡(镇)人民

  政府按本乡(镇)责任追究相关规定,追究村委会主任的直接责任,并提交相关会议进行处理。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适用于乙方辖区内所有享受五保供养待遇的对象; 2.本协议一式三份,报县民政局备案一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招婿协议书3

  在招婿结婚庆典仪式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亲戚朋友,父老乡亲,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阳光灿烂,秋高气爽;宾朋满座,喜庆大婚。

  今天是个好日子。是公历2013年8月14日,古历癸巳年七月初八,是我组村民xx先生为爱女xx招婿结婚庆典的大喜之日。值此谨让我代表xx先生向不避暑热、鞍马劳顿前来贺喜的各位表示热烈的欢迎,并致以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也代表九组村民及在座的各位,向xx先生全家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xx、xx一对新人的大婚表示诚挚地祝福!

  xx,女,现年21岁,中专文化程度,在外从事文职工作;xx,男,现年24岁,中专文化程度,在外从事电气焊工作。两人在工作中共同点理想、天生的缘分,从自由恋爱到今天终于走上了幸福的婚姻殿堂。这真是:贤婿作儿福中福,淑女为媳亲上亲!我们祝愿这一对新人天作之合,伉俪情深,幸福美满!也希望这一对新人结婚后,在家里尊老爱幼,婿尽子责,女行媳孝,争做一双好儿女;在社会上,勤奋工作,树德立信,争做一对好公民。大家相信你俩,今日喜结良缘,来年早生贵子,使何氏家族人丁兴旺,事业发达,老人安享天伦之乐!

  最后,特别感谢xx镇xx村亲家代表的大驾光临!特别感谢婚庆公司的精彩服务!特别感谢大师傅的精湛厨艺!祝xx、xx一对新人大婚圆满,一生幸福!祝各位亲戚朋友欣然而来,满意而归!祝在座的各位生活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附:男到女家对联三幅,仅供参考!

  房门:贤婿作儿福中福,淑女为媳亲上亲(百年好合)

  头门:破旧俗男到女家无可非议,立新风婿尽子责不容置疑(喜气盈门)

  棚门:笙管齐奏迎新郎,宾朋共杯贺新婚(宾主同欢)

招婿协议书4

  招 婿 及 赡 养 协 议

  甲方(女方父母):

  乙方(申请再生育的女方):。

  丙方:(申请再生育的男方)

  丁方(甲方的其他女儿):

  甲方生育乙、丁,两个女儿,乙丙夫妇婚后生一女孩。甲乙丙丁四方现就甲方的赡养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只招丙方为上门女婿,丁方出嫁。丁方婚后居住在其爱人家。

  二、乙、丙夫妇在甲方家落户,并随甲方共同生活,履行赡养甲方的义务。

  三、乙、丙夫妇依法继承甲方的财产。并享有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的规定。

  四、丁方自愿放弃依照甲方条件再生一孩的权利。

  五、本协议签字后生效,协议各方均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丁 四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一份,相关部门一份。

  甲方:

  乙方:

  2014年 3月30日丙方:丁方:

招婿协议书5

  小品《选婿》

  道具:

  剧本

  第1幕

  女儿:妈,我回来了!

  丈母娘:小斌 回来啦。

  女儿:哎!这是我男朋友。

  男朋友甲:阿姨好!

  女儿:你们先聊着,我进屋一下。

  男朋友甲:阿姨好!

  丈母娘:小伙子今年多大了。

  男朋友甲:小伙子年芳二十三。

  丈母娘:你跟我女儿认识多久了呀?

  男朋友甲:差不多快半年了。(有点客气说)

  丈母娘:哦!~~做什么工作的男朋友甲:网管!

  丈母娘:喔~(不屑的回答)网管,这个工作能养得起我女儿么男朋友甲:网管,就是整个网吧都归我管。(骄傲的口气)

  丈母娘:来,这是一百万,离开他。

  男朋友甲:阿姨!您这是赤裸裸活生生血淋淋的羞辱我呀,我是真心爱你们家小斌的,你真不知道我有多爱她,如果有机会我真想用我的生命来证明我多爱她,对了这半年来我给她写了几封情书,也不太多,十几万字吧。

  丈母娘:你的话很让我感动,但我还是不能答应你呀!

  男朋友甲:为什么呀?

  丈母娘:因为你配不上她

  男朋友甲愕然:颇有道理(退场)

  第2幕

  女儿:过来,这是我家,妈!我回来了,这是我男朋友,你们先聊着,我进屋弄点东西。

  男朋友乙:呵呵~~阿姨好!

  丈母娘:多大了啊?

  男朋友乙:额~~~29。

  丈母娘:做什么工作的呀!

  女儿带着香蕉上场,绕过帮丈母娘捶背:亲爱的,吃点水果

  男朋友乙(拿起香蕉毫不客气):无业。

  丈母娘:喔!~无业。(惊讶)无业你怎么养活你自己呢?

  男朋友乙:混呗,我又不爱吃东西。

  丈母娘:但是我女儿怎么办呢?

  男朋友乙:她 她也瘦,吃不了多少东西。

  丈母娘:我女儿可能吃了。

  女儿:哎呀妈,讨厌!(离场)

  丈母娘:那我想知道,你们以后拿什么生活呢?

  男朋友乙:拿啥生活,就生活呗!

  丈母娘:你们俩认识几年了

  男朋友乙:额~~得有两年了吧

  丈母娘:(拿支票)这日子是我们家小斌过不了的。来,这是一百万离开他。男朋友乙边说边拿过支票:怎么过不了呢?。。阿姨那我俩头尾算起来也好三年呢?

  丈母娘:我明白你的意思,50万

  男朋友乙:行吧,我就知道我这两年感情没有白处,谢谢阿姨,你女儿挺好。准备离场,忽然想起,转身抱走香蕉:阿姨这香蕉我挺爱吃的。

  第3幕

  女儿:妈,这是我男朋友,你们先聊着,我进屋换个东西。

  男朋友丙:(翘二郎腿,手玩核桃,皮笑肉不笑)你好

  丈母娘:今年几十几呀。

  男朋友丙:(想了好久,不好意思的说)不到,还不到40呢

  丈母娘:(气愤的拿支票)这是5000块,离开她

  男朋友丙:(皮笑肉不笑)我。。我记得以前不是这个价呀!

  丈母娘:你就值这个价钱。

  男朋友丙:(笑又不好意思大笑)物美价廉呗,俺妈说了,做人要有骨气,可是5000也是钱呐……(离场)

  丈母娘:这都什么人呐。

  第4幕

  女儿:这是我家,妈这是我男朋友。

  男朋友丁:阿姨好!(向丈母娘挥手)

  女儿:坐吧,坐吧,没事。妈,你们聊聊

  丈母娘:今年多大了

  男朋友丁:24(翘腿)

  丈母娘:好年纪,你们俩认识多久了

  男朋友丁:两年

  丈母娘:那你是从事什么职业的呢?

  男朋友丁:嗯!之前就是个普通青年,后来在父母的熏陶下呢,就变成了一个文艺青年,在后来就是……(手势比划了一下,无业青年)

  丈母娘:我懂

  男朋友丁:阿姨,最近我写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漳州电业局教你谈恋爱之光棍不怕不怕啦宝典》

(灯光暗,上海滩登场:上海滩:恋爱培训哪里强,漳州电业局最在行,本局多年来夜观天象,隆重推出这本国际知名国内一流,融天文地理占卜学,恋爱心理生物学,政治经济博弈学为一体的葵花恋爱宝典。本局郑重承诺,只要你加入本局单身俱乐部,认真学习我们恋爱宝典,假以时日必能追到心目中的女神,如果追不到,还可以免费重学一次。学烹饪,来漳州电业局,学摄影,来漳州电业局,学谈恋爱,更要来漳州电业局!)

  丈母娘:嗯~~呵呵,好名字,好名字

  男朋友丁:谢谢!(做出一个谢谢的手势)

  丈母娘:(拿支票)这是一百万,跟他分手。

  男朋友丁:哈哈!~(勉强一点笑)阿姨!您这是什么意思

  丈母娘:我觉得你配不上我女儿。

  男朋友丁:我觉得阿姨这样不好吧!

  丈母娘:再加100万,马上和她分手

  男朋友丁:(腿放下,凳子向后退一点)阿姨,我不是这个意思,阿姨丈母娘:我再加100万

  男朋友丁:阿姨,您这是逼我呀!

  丈母娘:400万

  男朋友丁:掏支票,这是一个亿。(掏出电话:如花上来一下)再加一斤切糕,离开你女儿。(继续翘腿)

  阿姨,我想告诉你,金钱是换不来爱情的,我的爱情是不能拿金钱衡量的,我爱小斌,所以说我会永远对她好的,再见!~对了,走之前我在送你一句话吧,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指着丈母娘,退场)

  第5幕

  丈母娘:这都什么人呀,一个比一个不靠谱,小斌!

  女儿:哎,妈~人呢

  丈母娘:都被我赶走了!

  女儿:为什么嘛

  丈母娘:你找的这些人呀,不是无业青年就是富二代,不是小正太就是老大叔,都不适合你呀!

  女儿:妈,这看这都第4个啦,人家都这么大啦,上哪儿找去呀!

  丈母娘:我听说漳州电业局有个单身俱乐部,局里有很多优秀的小伙子,你们说是不是呀,我看就挺靠谱的,你为什么不去找找呀!

  女儿哮哝着:哪儿哪儿哪哪儿呀

  台下:高俊斌,我爱你,我可想你啦

  女儿:尼玛呀,真的吗大哥?

  台下:真的,当我女朋友吧~

  女儿抓下帽子,指着台下,变色:大哥,别走啊,我这就下来找你。(退场)丈母娘:小斌,等一下嘛,我还得帮你把把关呢。(退场)

招婿协议书6

  甲方:阳伏仔 身份证号: 乙方:刘旦 身份证号:

  甲方年将半百,膝下无子,育有2女,长女姓阳名议,尚未出嫁。今有大同桥镇善胜村男,姓刘名旦,尚未娶妻。经人介绍,甲方长女阳议与乙方刘旦自愿结为秦晋之好,乙方自愿入赘甲方为婿。经双方商定,协议如下:

  一、人身的协议

  1、乙方在婚礼当天向众亲友宣布将其姓名由“刘旦”更改为“阳旦”,并于婚礼后尽快到当地辖区的公安机关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2、乙方与甲方之女(阳议)婚后所生的子女的姓氏随母姓并代代相传,永不更改。

  二、家庭关系协议

  1、甲方应将乙方当做自己的亲身儿子对待,扶植乙方创业成才,不得有所歧视。若因甲方或乙方中任意一方亲友的歧视影响乙方及其配偶(阳议)的夫妻感情,则双方均有权要求按照《婚姻法》进行公正裁决。

  2、当甲方及其配偶不能自食其力时,乙方应赡养甲方及其配偶,为其养老送终,保证被赡养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3、乙方入赘后应和睦亲朋邻里,顶门立户,传宗接代。

  4、乙方入赘后,乙方夫妻对生母周三姑,养父贺正德同样有赡养义务。

  三、财产关系协议 1、甲方应婚礼当天,向众亲友宣布将其全部财产(房屋一栋,屋内家具杂物等一切家什)交予乙方及其配偶(阳议)。

  2、乙方及其配偶(阳议)是甲方唯一合法的财产继承人,其它人无权干涉乙方及其配偶(阳议)的财产继承权。

  上述条约的有效性基于乙方与甲方之女(阳议)属于有效合法夫妻。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其它需要补充的条款,可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补充或修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之女(签字): 乙方父母(签字):

  立协议中间人(签字):

  订约时间: 年 月 日(农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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