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良安全事件工作总结5篇(医疗不良事件总结怎么写)

时间:2023-02-05 08:15:02 工作总结

  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回顾工作情况是避免不了的,而且写工作总结对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也有很大好处。你知道怎么写吗?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医院不良安全事件工作总结5篇(医疗不良事件总结怎么写),供大家阅读。

医院不良安全事件工作总结5篇(医疗不良事件总结怎么写)

医院不良安全事件工作总结1

  咸阳彩虹医院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一、医院不良事件是指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损害,包括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包括诊断治疗的失误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引起的损害等。

  二、医院不良事件上报制度的原则: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坚持非处罚性和分开性的特性。

  三、不良事件等级划分: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讯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危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要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临界错误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四、医院不良事件的分类:

  根据医院不良事件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四大部门。

  1、病人误判事件:诊疗过程中的病人或具体部位错误。

  2、治疗、检查造成或手术后异物留置体内。

  3、手术事件:麻醉、手术过程中的不良事件。

  4、呼吸机事件:呼吸机使用相关不良事件。

  5、药物事件:医嘱、处方、调剂、流药、药物不良反应等相关的不良事件。

  6、烧烫伤事件:治疗或手术后发生烧烫伤。

  7、跌打事件:固定外跌倒、摔伤。

  8、管漏事件:管路滑脱,自拔事件。

  9、院内感染相关事件:可疑特殊感染事件。

  10、医疗沟通事件:在治疗活动中因医疗信息沟通、告之不当导致的不良事件,包括检验、检查结果判断错误。

  11、医疗处置事件: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

  12、输血事件:医嘱开具,备血,传送及输血相关不良事件。

  13、公共设施事件:医院建筑设施,有害物质外泄等相关事件。

  14、医疗设备事件:设备故障导致的不良事件

  15、医疗器械事件:内固定断裂、松动。

  16、其它医疗不良事件。

  五、行政职能科室职责

  1、对于发生在门诊科室的医疗事件,归属门诊部处理。

  2、对于住院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出具的医疗不良事件归属医务科处理;

  3、护理方面的医疗不良事件:包括输液、护理操作、坠床、压疮归

  2 属护理部处理;

  4、药物不良反应引发的不良反应归属相关临床科室与药剂科处置;

  5、医疗器械所产生的不良事件归属设备科与相关临床科室处理。

  6、患者就诊或住院期间摔伤,医院建筑设施,停电引起的不良事件等,由总务科处理。

  六、医院不良事件报告程序

  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详细填写《医院不良事件报告单》,据实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病人情况、采取的措施、可能的预后、家属反应等内容。

  2、一般医疗不良事件要求24小时内上报,事件重大,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电话上报相关职能科室,职能科室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分管院长,并立即开始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

  3、休息日、节假日上报总值班,总值班通知相关职能科室处理。

  咸阳彩虹医院 3

医院不良安全事件工作总结2

  2013年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总结

  为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者的利益,医院按照卫生部《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细则(2011年版)》要求,制定了非处罚性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鼓励医护人员主动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并作为绩效考核加分项目,大大提高了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意识和积极性.。现将2013年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分析,以利于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一、事件统计分析

  本年度合计上报51例,全部由临床科室上报,具体科室上报分布情况见下图,报告数量最多的科室为精神一科、精神四科、心理二科,各10例,这与科室主任负责管理、科室人员自觉主动密切相关。

  本年度第一季度上报12例、第二季度上报9例、第三季度上报 12例、第四季度上报18例,第四季度上报数量较多,可能与医务科多次对不良事件上报制度督导有关。加强培训学习、督导,增强大家主动报告意识,鼓励大家积极上报,最终才能达到防范不良后果,持续整改,提高医疗质量的目的。

  本年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根据报告类别分为7类,见下图,报告前三位的是其他事件、基础护理事件、信息传递错误事件,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

  一、科室人员对本院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定义及上报制度不熟悉;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包括范围广,与护理不良事件、药物不良事件、院感不良事件等有交叉;

  三、报告人为分类报告给相关职能部门。

  IV级事件(隐患事件)18件,III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24件,Ⅱ级事件9件。无Ⅰ级事件,上报事件均未引起医疗纠纷。

  二、总体情况 医疗上报不良事件51件,护理不良事件73件,共124件,我院编制床位数510张,符合每百张床位应至少≥20例。但其中部分为药物不良反应,其他事件上报率较低,说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意识还没有在医护人员心目中牢固树立,还需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率。

  医务处、护理部在及时受理上报不良事件的基础上,每季度对当月发生的不良事件汇总分析,及时找出主观和客观因素,督促发生科室对主观因素不足进行整改,医务科通过季度汇总分析,对频发事件,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存在缺陷问题利用不良事件管理小组会议进行通报,强化全员职工的质量与安全意识,起到提醒、警示的作用。

  本年度未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的不良事件均未造成严重后果。

医院不良安全事件工作总结3

  各类不良事件分析如下:

  1、制度执行不到位:

  查对制度落实不到位:因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而在工作中出现的不良事件仍占较高比例。具体表现在口头医嘱执行查对不严,服药注射处置查对不严,致使给患者输错液体或漏发口服药。

  交接班制度落实不到位:患者已用的药、未发的药未做好仔细交接,致使给患者重复用药、漏发口服药。

  2、流程不合理:未按流程操作,致使患者约束时问过长引起不适,自行解开约束带进而拔管。

  3、护士因素:

  工作经验不足:低年资护士较多,对一些专科知识、基本常识、操作规程掌握不牢固,工作流程不熟悉,查对制度落实不认真。

  责任心不强,是导致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很重要的因素之一。未对患者进行有效评估,工作缺乏前瞻性。

  护理人员不足:工作压力大,工作忙。

  护患沟通、告知不到位,致使患者未明确配合的原因及目的而自行拔管;在患者提出疑问时,护士未给予足够重视,造成重复用药。

  4、患方因素:小儿、患者意识欠清,配合能力不足,家属不能有效配合也是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客观因素。

  5、管理因素:

  培训不到位:技能操作培训流于形式,理论基础差,缺少对专科知识的培训。

  督导不力:护士长、护理部对重点环节、重点人群培训管理不够。

  三、上报的不良事件中院感部分7例,主要为职业暴露。医护人员在进行诊疗活动时当有可能接触到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破损皮肤时要采取防护措施,暴露后立即采取预防性措施,并进行追踪检测。

  四、根据以上分析,我们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科室要加强病历质量管理,严格按照《l JI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地书写各种医疗文书,保证医疗安全。

  2、加强沟通,包括医忠沟通,护忠沟通,医护沟通,医医沟通,保证医疗服务工作连贯,规范,无缝隙,告知患者及家属目的及注意事项,使其知其然,知其所以然,保证患者的安全,取得配合。

  3、科室加强制度的学习,尤其是核心制度,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严守医嘱管理制度,确保医嘱(尤其是口头医嘱)执行准确无误;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尚未完成的治疗、特殊用药等做到仔细交接。

  4、术前术后知情同意告知要充分,对于医疗行为可能伴随的风险、发生几率和危害结果预防的可能性,如药物的毒副作用、手术的并发症等内容详细告知患者。

  5、医护人员要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加强责任心,对病人负责,保证医疗安全。

  6、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科室重点加强专科知识及技能操作的培训,对新上岗护士的护理技术操作做到放手不放眼,做好传帮带。

  7、医务科、护理部、感染办、科土任、护士长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监管,完善预警机制。

  8、第一季度药物和器械方面不良事件存在漏报现象,请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规定,发生不良事件及时上报,保证医疗安全。

医院不良安全事件工作总结4

  医院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一、医院不良事件是指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损害,包括诊断治疗的失误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引起的损害等。

  二、医院不良事件上报制度的原则: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坚持非处罚性和分开性的特性。

  三、医院不良事件的分类:

  根据医院不良事件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四大部门。

  1、病人误判事件:诊疗过程中的病人或具体部位错误。

  2、治疗、检查造成或手术后异物留置体内。

  3、手术事件:麻醉、手术过程中的不良事件。

  4、呼吸机事件:呼吸机使用相关不良事件。

  5、药物事件:医嘱、处方、调剂、流药、药物不良反应等相关的不良事件。

  6、烧烫伤事件:治疗或手术后发生烧烫伤。

  7、跌打事件:固定外跌倒、摔伤。

  8、管漏事件:管路滑脱,自拔事件。

  9、院内感染相关事件:可疑特殊感染事件。

  10、医疗沟通事件:在治疗活动中因医疗信息沟通、告之不当导致的不良事件,包括检验、检查结果判断错误。

  11、医疗处置事件: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

  12、输血事件:医嘱开具,备血,传送及输血相关不良事件。

  13、公共设施事件:医院建筑设施,有害物质外泄等相关事件。

  14、医疗设备事件:设备故障导致的不良事件

  15、医疗器械事件:内固定断裂、松动。

  16、其它医疗不良事件。

  四、行政职能科室职责

  1、对于发生在门诊科室的医疗事件,归属门诊部处理。

  2、对于住院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出具的医疗不良事件归属医务部处理;

  3、护理方面的医疗不良事件:包括输液、护理操作、坠床、压疮归属护理部处理;

  4、药物不良反应引发的不良反应归属相关临床科室与药剂科处置;

  5、医疗器械所产生的不良事件归属设备科与相关临床科室处理。

  6、患者就诊或住院期间摔伤,医院建筑设施,停电引起的不良事件等,由总务科处理。

  五、医院不良事件报告程序

  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详细填写《医院不良事件报告单》,据实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病人情况、采取的措施、可能的预后、家属反应等内容。

  2、一般医疗不良事件要求24-48小时内上报,事件重大,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电话上报相关职能科室,职能科室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分管院长,并开始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

  3、休息日、节假日上报总值班,总值班通知相关职能科室处理。

医院不良安全事件工作总结5

  关于贯彻落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颁布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贯彻《办法》顺利实施,我局做了大量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精神,进一步加强上市后医疗器械的安全性监测,推动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从《办法》颁布以来即要求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确保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全面开展

  为更好执行《办法》要求,成立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领导协调小组,领导和协调全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各县成立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级卫生局行政部门相关领导及相关医疗机构代表共同组成的本辖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领导协调小组。领导协调小组主要制定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辖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并督促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相关专业培训。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调查协调机制,保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渠道畅通,协助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本辖区的技术调查工作。

  地市间建立起了药监部门和卫生部门间的联系协调制度,形成联动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制度协调及时,并使这一机制常规化、长效化。同时,要借助各市(州、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的基础,尽快落实地、县两级承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机构和具体人员,以保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全面正常有序开展。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一)明确各市(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的职责和任务。

  1、各市(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组织检查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并会同同级卫生局组织检查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协助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开展辖区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产生后相关技术调查;根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

  2、各市(州、地)卫生局负责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与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有关的管理工作,组织检查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制度建设及开展情况;对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关的医疗技术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产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相关调查工作;对产生严重后果的医疗技术和行为依法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承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相关技术工作,负责全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产生后的相关技术调查工作;负责全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的收集、评价、反馈和报告工作;负责全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第一、二类医疗器械再评价的有关技术工作。

(三)各级医疗机构是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责任单位。要按照单位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成立相应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本单位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中的职责,并履行以下职责: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收集、核实、上报工作,畅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关信息的提供渠道;协助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开展的相关调查工作;配合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实施重点品种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组织本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相关培训工作。

(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批发)和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开通网上直报基层用户,各市(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负责开通用户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四、明确报告原则、范围及程序,及时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一)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报告原则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应当遵循可疑即报的原则。即对获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均应按要求及时报告。

(二)严重伤害是指危及生命、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者机体结构的永久性损伤、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上述永久性伤害或者损伤等情形之一者。

(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的范围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报告涉及其使用的医疗器械所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应当报告涉及其生产、经营的产品所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还应当按照《办法》十五条的规定,在首次报告后的20个工作日内,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补充报告表》,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对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办法》十六条的规定,在每年的1月底前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年度汇总报告表》,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还应当按照《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在每年的1月底前对上一年度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保存备案。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单位应根据上报时限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本单位内部的报送程序和报送时限,落实本单位质量管理部门或医疗器械设备管理部门与相关科室的报送责任,并指定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做到及时上报,确保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渠道畅通。

  五、积极开展再评价工作,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医疗器械实施再评价制度,是改进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重要措施。各市(州、地)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中,要加强对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的督导。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自觉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再评价工作,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上报再评价方案、实施进展情况和再评价结果。必要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以保证上市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六、强化报告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督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加大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力度,尤其要加大对县级医院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消除零报告。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建立医疗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落实人员。特别要督促建立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对发现导致或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事件隐瞒不报、不及时上报、阻碍调查情节轻微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对社会危害较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七、加强宣传培训和队伍能力建设 要加大对贯彻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良好的用械观念,正确对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为《办法》的顺利实施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提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整体水平。

  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要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相关知识纳入对药监系统和卫生系统干部的培训内容,提高干部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拓展教育培训渠道,要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对监管干部、报告单位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培训,提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意识、报告质量和处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能力。

  八、严格考核,加强督导,探索机制创新,积极推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深入开展

  各市(州、地)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纳入本单位年终考核内容,不断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增强贯彻落实《办法》的自觉性。省卫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定期、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的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另一方面要建立评先评优、通报表扬、优先培训等激励措施,增强贯彻落实《办法》的主动性。各地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机制创新,努力推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深入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贵州省卫生厅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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