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安委工作汇报共5篇(食安委工作总结)

时间:2022-07-10 16:40:02 工作总结

  时间不知不觉,我们后知后觉,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制定一份工作总结吧。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县食安委工作汇报共5篇(食安委工作总结),欢迎参阅。

县食安委工作汇报共5篇(食安委工作总结)

县食安委工作汇报共1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精神,为落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程序,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实行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制度。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原则上不得缺席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及时向会议主要负责人请假,并指派相关人员与会,承担相关职责。

(一)全体会议

  全体会议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决定召开,并由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全体会议主要任务:

1、学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听取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全市食品安全形势;讨论全市年度食品安全总体情况的报告;

3、研究确定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制度、措施、计划以及实施方案;

4、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定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5、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组织协调重大执法行动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7、研究对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评议、考核方案,确定考评等次等。

8、其他重要事项。

(二)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根据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决定召开,或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提出,经委员会主任同意,并由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和主持召开。参会人员范围,根据会议内容,由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决定。专题会议根据食品安全监管需要不定期召开,如遇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办公室会议

  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决定召开,也可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络员提出,经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同意,并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和主持。原则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联络员及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具体参加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由办公室主任确定。

二、文件制度

  为保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精神和重要决定及时贯彻执行,委员会及办公室印发以下文件:

(一)委员会文件,用芜食安委字编号。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方案以及管理制度、工作措施等涉及食品安全全局性工作及其重要事项。

(二)办公室文件,用芜食安委办字编号。主要包括落实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事务性工作以及其它需要办公室承办的事项等。

(三)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和专题会议纪要以及办公室会议纪要。

(四)工作简报。主要包括市委、市政府领导,委员会主任的重要活动和重要指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会议等重要活动,以及委员会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食品安全工作进展等。

  委员会文件、全体会议纪要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委员会主任签发;专题会议纪要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专题会议召集主持人签发。工作简报及办公室文件、办公室会议纪要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三、联络员制度

  为加强部门沟通和工作配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联络员制度,由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负责食品安全具体工作的协调、联系;收集、整理、报送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重要信息;及时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报本部门落实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议定的事项、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交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研究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事宜,以及研究提请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议的议题和初步意见。

四、工作报告制度

  为及时、全面、客观了解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下列内容及时报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1、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2、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

3、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议定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4、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方案执行情况;

5、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重大问题;

6、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督办的事项;

7、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信息;

8、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

9、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信息通报制度

  为建立“统

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下列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具体通报事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办。原则上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内部通报,重大事项报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同意,在全市通报。

1、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

2、报告事项落实情况;

3、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4、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

5、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

6、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及相关材料报送情况;

7、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结果;

8、其它需要通报的重要事项。

县食安委工作汇报共2

  东海县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薛 剑

(2018年1月9日上午9:00,县行政中心B316)

  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县政府对各位领导前来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今年以来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凝聚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今年以来,我县根据市政府和市食安委的统一部署,对照《连云港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不断强化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砸实工作责任。年初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县食安委成员,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在随后召开的全县食安委全体成员会议上,对全县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县政府与各乡镇、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签订《2017年度东海县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状》,制定出台了食品安全考核细则,强化食品安全“四有两责”的落实,突出了食品抽检、生产经营主体持证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农村聚餐管理等重点指标的考核力度。

二是推进齐抓共管,增强整体合力。县食安委是县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机构。在具体工作中,我县充分发挥食安委的职能作用,加强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卫生等部门的职能衔接,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实现部门整体联动。同时,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县政府汇报食品安全信息和状况,服从协调安排,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全县食品市场监

  1 管的整体合力。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县政府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纳入了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基础支撑不断增强。我县着力加强乡镇食安办建设和村(居)协管员、信息员队伍管理,在各乡镇(街道)成立食安办,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协管员、信息员,现有22名乡镇食品安全专职人员、87名协管人员、364名村信息员在岗在位,实现了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网格化监管。

二、突出重点,强化举措,推进监管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我县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日常监管,已完成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共1423家,其中A级78家,B级1164家,C级181家。认真开展春秋季开学期间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60余人次,共检查112个学校食堂,责令整改46个单位。圆满完成县“两会”、中高考、水晶节等重大任务驻点保障任务。开展桶装水、中秋国庆节假日食品安全、酱卤肉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查处一批食品案件,立案128件,有力打击违法分子,维护市场安全。

二是加大食品抽检力度。认真落实国抽、省抽核查处置上报,督促全县各部门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按照千人四批次的要求,加大对全县各类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已完成包括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及流通食品在内的2140个批次抽检,合格率98%,对于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监管

  2 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大力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吃到安全健康的食品。同时,我县积极配合省抽、国抽行动,严肃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并汇总上报,推动食品安全状况持续提升。

三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为提高食品经营管理水平和强化经营人员法治意识,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我县积极组织并督促各监管部门开展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不断增强经营者的法治观念、自律意识、职业道德。共开展培训6期,培训“两小”从业人员、民间厨师及食品企业1200余人次,培训合格率达99%,有效保障了全县食品安全水平。

三、完善体系,搭建平台,着力凝聚社会共治合力 一是推进体系建设。我县在桃林蒋计食品等7家生产企业试点建立电子追溯系统,以督促企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授权人制度为抓手,强化原料控制、关键生产环节控制、全过程记录等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自检制度,实现从原料购进到产品出厂全过程可追溯管理。

二是建立诚信平台。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诚信信息网络平台,推行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制定《东海县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工作方案》,并成立“东海县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核查小组”,方案明确了纳入“黑名单”制度管理的十种情形,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在县级及以上相关媒体、政府网站等平台向全社会予以公示。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3〃15”、食品安全宣传周、法制宣传月等活动,开展创建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四进”活动,向广大师生、居民、工人等现场解答

  3 食品安全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发放宣传材料8000份,制作宣传条幅100条,设立食品宣传栏20个。

四、聚焦民生,打造亮点,促进食安工作全面提升 一是全面完成创卫任务。我县按照创卫时限要求,列出任务清单,排出时间表,以超常的办法和措施,高票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技术评估。其中,按照创卫验收要求对3500个小餐饮、小食品店全覆盖管理;达标改造3家净菜市场、云海果蔬市场、海陵农贸,新建1家郑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获批省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县。我县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判定食品安全城市的根本标准,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围绕“福如东海、食安晶都”主题,紧抓关键环节,执法监管与技术监管双管齐下,全力推进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市民对食品安全满意度显著提升,扩大了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是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原东海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建制并入东海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工程建设已完成,各项设备配备到位,新的检测中心将承担全县生产、流通、餐饮、农牧、水产等环节有关食品类产品的检验检测,保障从源头到餐桌全程环节的食品安全,为政府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的检测信息。

四是推进基层食安办建设。县政府在年初将基础食安办的标准化建设纳入食品安全工作重点,以乡镇(街道)食安

  4 办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健全完善“上下统

一、体系完整、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基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督促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已建成青湖镇、石榴街道、牛山街道三个标准化食安办。通过基层食安办的工作,提高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基础,计划在2018年内至少建成10家标准化基层食安办。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食品安全基础还很薄弱,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这些问题和不足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整改。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部署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使命、新的目标、新的要求。2018年我县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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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安委工作汇报共3

  通政发?2012? 号

  关于印发通榆镇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镇办各单位、镇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通榆镇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五日

- 1可行措施,积极配合县农委工作。

(二)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的整顿治理。强化生猪屠宰企业许可管理,严格屠宰企业准入标准。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场查验、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技术人员管理等制度。重点治理私屠滥宰,以及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等行为,严厉打击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生猪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先行开工建设、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先行投产运营以及出借、转让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按标准要求审核换发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章的行为。依法探索完善牛、羊、禽类屠宰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规范屠宰管理,此环节由镇工商所牵头负责。

(三)加强加工环节的整顿治理。严格肉制品生产许可。监督肉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使用非定点屠宰企业生鲜猪肉。重点治理从非定点屠宰厂(场)购进生鲜猪肉、使用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此环节由镇质监部门牵头负责。

(四)加强流通环节的整顿治理。监督鲜肉、肉制品销售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监督个体经营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重点治理销售非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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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0月)。各部门要对专项整顿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采取自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抓好督导检查,防止出现漏网和反弹。镇食安办将联合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有关部门专项整顿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单位、本部门整治工作方案,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镇农服中心、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作为各环节整治的牵头部门,要依法依职做好本环节的整治工作。每月向县食安委办上报整顿治理信息,及时通报整顿治理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各部门要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治理相结合,专项行动与机制建设相结合,突出整治重点,强化联合执法。

(三)加大查处力度,强化督查指导。各部门要层层落实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同时,加强督查指导,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对媒体反映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核查处理。镇食安办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督查。

(四)完善制度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各部门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与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促进行业发展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动物检疫制度,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完善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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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安委工作汇报共4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餐饮食品、保健品监管工作抽样检测资金缺口大。根据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餐饮消费服务环节监测计划的要求。2010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我局进行食品安全抽检样品228批904个样品;2011年为240批,960个样品;同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承担餐饮消费环节食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对餐饮消费环节日常监督抽样,按照岳阳市餐饮服务环节的规模和餐饮点数量,日常监督管理抽样2190批次样品,需要经费万元;同时我们建议对食品药品检验所加大投入,提升检验能力。

二、强化了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承接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职能,快速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科、食品许可科、食品稽查大队,并全面履行监管职能。先后开展了旅游景区、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环境专项整治,地沟油专项整治,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监督检查餐饮单位3280家,对128家不符合要求餐饮店上门告知、劝导并责令改正,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1

  家、停业2家,张贴宣传资料2000套,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3000份,对10余家餐饮单位库房存放过超过保质期食品添加剂进行清理,对2家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和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添加剂立案查处。两年来共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3280个,完成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检测530批1724个样品,餐饮监督覆盖率100%,从业人员持证率达95%,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经营查处95%以上,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

三、对健康体检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按照以上规定,我们建议以方便从业人员,减少来回奔波的麻烦,以就近原则,在具有体格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格检查为宜,若政府要求归口体检单位和部门,我们落实政府要求,在今后日常监管工作中逐步推进该项工作。

三、关于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检验情况的说明 目前岳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已经具备对餐饮服务环节的检验检测能力。拥有面积达4150平米,具有现代化、标准化的新型检测的检验大楼,实验用房2800平米,大型实验仪器设备100余台,其中:有拥有检测农药、溶剂残留检测的气相色谱仪3台,用于食品添加剂、有毒害害物质检测的高效液相色谱仪5台,用于重金属检测的原子吸收仪1台,

  还有一批用于理化鉴定、含量测定的薄层扫描仪、紫外分光光度仪、红外分光光度仪等仪器设备,均为国家近年来装备的全自动进口高精仪器。同时该所技术力量雄厚,食品检测能力强。该所在职人员32人,其中大学以上学历25人,研究生学历人员5人,中级技术职称人员8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6人(主任药师2人,副主任药师4人),人员结构合理,业务素质高。目前同省内,株洲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2007年挂牌,成为全省第一家在药检所挂牌的检测机构,取得保健食品和食品安全检测法定资质,成为本省售价取得该资质的单位。怀化、邵阳、益阳、衡阳等地市相继更名为食品药品检验所,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方面的检测工作。

县食安委工作汇报共5

  食安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食安委办公室工作职责发布时间: 2011-10-29 10:36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法规,分析县食品安全形势,研究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食安委决策服务。

2、按照食安委的部署和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制订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协调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查处。

5、承办食安委会议和重要活动,组织督促检查工作。

6、食安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市食安办)职能职责(南京的)

(一)承担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会同农委、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对接报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措施,防止或减轻社会危害。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依法发布重大和市政府授权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

(二)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和督促检查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项决定的执行情况。建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完善食品安全联合暗访督查机制;督促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和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考评,综合评价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组织保障,各监管部门履职情况,当地食品安全总体情况及群众认可程度。

(三)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并会同相关食品安全部门加强食品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分析、报送和管理。

(四)完成市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食安办,紧缺一个“最该办” □张传发

  5月5日《人民日报》有篇文章,题为“13部门涉及食品安全管理 各个环节谁在管”。文中引述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张勇的话说,食品安全办的主要职责是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但是,“食品安全办不能取代监管部门的职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都要落实到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中去。”

  我国的食品安全,共有多少部门监管?13个!然而,正因为“多龙治水”,所以,每每出现三聚氰胺、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之类,相关部门没有主动担责的,没有主动引咎辞职的,只有“互相推诿的”,只有“互相扯皮的”。

  也正因为“多龙治水”,才有了中央及地方政府的“食安办”。这个食安办,“协调、监督、指导”——共有“三大职责”,其中的每一项都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不过,在我看来,食安办,“办”来“办”去,紧缺一个“最该办”——最应该“明确首问”,也即每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之后,食安办应该尽快地对外公布“第一责任部门”。

  一个地方发生火灾、矿难、校园安全事故等,不能没有“第一责任部门”负责。同理,食品安全的监管,不能没有“第一责任部门”为此担责。不像工商、农业、卫生等代表的只是各自的某一个部门,国务院食安办代表的是国务院,上海市食安办代表的是上海市人民政府。

  平日里,日常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相关的13个部门 “分兵把口”。

  平日里,食安办可以宏观上去“协调、监督、指导”,以堵塞监管漏洞,以防推诿扯皮。而一旦冒出食品安全案件,“此时此刻”,食安办应该于“第一时间 ”对外“明确首问”。

“明确首问”,遇上食品安全监管的“三不管地带”、“交叉地带”,特别是遇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安办给出了明确的“第一责任部门 ”,也便于该部门理直气壮地去抓工作,去“全权负责”,令其想推诿扯皮也难,也不敢。

“明确首问”,更便于上上下下对“第一责任部门”的直接责任者及其领导者问责起来“有的放矢”,从而在关键时刻真正起到“监督”之责。

  四川设立“食安办” 职责不与卫生厅药监局冲突

  19日,四川省政府发布公告,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设立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简称省食安办),具体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职责分配:

  重点抓食品安全 不和卫生厅、药监局冲突

  新设立的省食安办,主要职责包括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形势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省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责任;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 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全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承办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会议、文电等日常工作;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告特别指出,省食安办的成立,并不会取代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省直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而是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机构设置 :

  设立两个正处级内设机构 总共编制12人

  根据食安办的规定职责,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综合协调处、监督检查处2个正处级内设机构。其中,综合协调处的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形势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省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责任;承办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会议、文电等日常工作;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督检查处的主要职责为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省直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全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新设立的省食安办体制比照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模式进行运作,包括行政编制12名(含从省政府有关部门连人带编划转行政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正厅级)、副主任1名(副厅级),正处级领导职数2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

  市食安办职能职责正式移交市政府办

  根据常德市政府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近日,副市长张海卿对食安办归口市政府办管理、食安办职能职责移交到市政府办进行了专题调度,市政府办和市商务局就相关事宜进行了衔接。目前,食安办机构和职能职责已全部移交到市政府办。

  食品安全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市食安办是承担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的综合部门。此次职能职责移交后,市政府办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加强对食品安全案件、事故的查处力度,确保市民吃上放心食品,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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