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总结3篇(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告)

时间:2022-10-07 12:48:28 工作总结

  我们在写工作总结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回顾自己之前的工作情况,这样写出来的总结才能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工作。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总结3篇(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告),供大家赏析。

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总结3篇(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告)

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总结1

  财政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措施

  根据《中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县级市改革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的意见的函》精神,现就涉及财政体制改革方面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关于深化扩权赋能改革方面

  意见中进一步完善财政和项目管理体制的要求,是针对扩权试点县市实行。由于我市不是扩权试点县,所以该项意见不适用。

  二、关于深化财政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

  根据意见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机制,拓展扶贫资金来源渠道、转变资金使用方式、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资金在脱贫攻坚中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扎实推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集中财力,巩固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全局已出台《市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及《市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局于2018年10月制定并印发了《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2019年,按照《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组织开展了对市市政管理局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从我市2018扶贫项目中选取了5个大类别重点项目(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资金项目、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共124个子项目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同时配合省级和州级绩效评价组开展了多个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在今后的工作中,市财政局将按照《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县级市改革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2019〕41号)文件要求,规定的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深化县级市改革,找准差距,创新创造,攻坚克难,坚决落实好确定的各项改革事项。

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总结2

  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

  吴晓霞1奚银华2

(1、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财政局安徽芜湖、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政府安徽芜湖)

【摘要】 政府投融资即政府为实现一定的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目标,在不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前提下,通过信用方式筹集和使用资金,采取直接或间接方式投入经济建设的一种活动。为解决资金短缺和法律障碍等问题,各地方政府建立了一系列的投融资公司承担建设任务,并成为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平台。政府性投资对地区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显而易见,但目前普遍投资理性缺失的地方投融资平台所形成的政府债务存在诸多问题,处置不当有可能引发通货膨胀,威胁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本文拟通过多角度分析地方债务困境的深层次原因,对解决地方债务危机作出一些有益探索。

【关键词】地方政府投融资改革

  一、地方政府债务及投融资平台现状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加速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改善居民生活水平、吸引产业集群、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有着重要作用。但限于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政府投融资体系的非市场化背景,早期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均依靠于财政的直接投入,资金来源除国家划拨资金外,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收入,这就导致资金来源与超常规快速增长的投资需求极不匹配,基础设施需要资金出现极大缺口,地方政府财力无法承担。为筹集政府投资所需高额资金,各级政府均成立了国有独资性质的投资公司,履行政府性投融资职能,银行贷款一直是这些投融资平台的最重要的资金来源。近年来,在全国上下投资热潮中,甚至连乡镇政府都成立了投资公司。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投融资平台3800余家。以某县级政府为例,其所属乡镇就有5家投融资公司。据中金公司的统计,截至2009年末,全国地方政府的贷款总额

  万亿元,按银行贷款占地方负债的80%来估算,地方政府的负债超过9万亿元,约相当于当年GDP的%、财政收入的%、地方财政收入的%。可以明显看出,2009年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的负债总规模已经大大超过了地方政府全年的总财政收入。地方政府投资发展、债务增长速度与其财力增长严重不匹配,寅吃卯粮现象严重。

  政府财政能力的有限性与经济发展、民生需求对基础设施需求之间的矛盾,已日益成为地方发展的一大障碍,并成为经济安全的潜在威胁。事实证明,单纯依靠政府财力的投入不可能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对资金的巨大需求;同时,政府垄断的投融资模式也不符合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本身需要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内在客观要求。因此,政府性投融资体制势必影响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现阶段我国城镇化建设全面铺开,建设资金的需求量一定期间内还将继续高速增长。由于缺乏法律法规制度和相应政策体系,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的合理性与否以及这种投融资模式能否持续、能够持续多久、对未来会产生怎样的影响,目前政学界都还在争议,未有定论。2010年1月19日,在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把“尽快制定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财政风险”列入今年宏观政策方面重点抓好的工作之一,这一信息标志着中央政府对地方债务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本文认为,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根本原因不外乎三点:第一,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划分不够明晰,财政体制改革有待深化;第二,地方政府政绩观扭曲,追求超常规发展,寅吃卯粮;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单一,投资决策不透明,投融资机制不够科学;第三,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监控和约束。本文拟通过多角度分析地方债务困境的深层次原因,对解决地方债务危机、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一些思考。

  二、创新与探索

  1、廓清二元财政中建设性财政框架,完善资本市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根据厦门大学张馨教授等学者提出的二元财政体系理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体系应由公共财政与国有资本财政共同构成,形成典型的二元财政结构。其中公共财政居于主导地位,国有资本财政居

  于基础地位。国家具有双重身份——社会管理者和资产所有者;取得双重收入——税收和利润上缴。二元财政论对我国财政体系构成的分析是我国财政理论上的创新,它一方面吸取借鉴了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精华,另一方面又考虑到我国的具体国情——存在大量的国有企业,而且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在市场有效作用的领域从事私人产品的生产。二元财政理论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财政模式理论,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财政体系构成的较为准确的界定。

  规模庞大且在各经济领域不断扩展的国有经济的存在,目的何在?国家作为资产所有者,取得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如何分配?本文认为,国有资本财政支撑的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性财政的刚性需求,应由国有资本财政来集中财力搞基础设施建设。上世纪九十年代实行公共财政改革以来,建设性财政的提法已不多见,但我国大量国有经济的存在,特别是大量存在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使得国有资本财政不容忽视。国有资本财政所支持的应该是公共财政财力缺乏前提下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设性财政,否则竞争性领域存在大量国有经济缺乏必要性。

  在政府性投融资体制改革中可将现有国有资本资源进行整合,将作为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负责城市经营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合二为一,利用现有国有资产,壮大政府性投融资平台的资产规模,提高直接借贷融资额。同时,完善资本市场,依托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有效实施国有资本变现,解决国有资本变现预算的资本货币化问题。还可利用政府参与国有资本收益分配的契机,在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时考虑政府性投资需求,用国有资本变现收益以及国有资本收益分红来缓解城市建设与资金短缺之间的矛盾。

  2009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净利润万亿元,其中中央企业利润亿元,地方国有企业利润亿元。2007年开始国家参与中央企业经营收益分配,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如何使用还在争论。基础设施建设大多集中在地方政府,而国有企业利润大部分是中央企业创造的,参与分配的主体是中央政府,国有资本财政的收入大多集中在中央。因此,编制国有资本预算时,应充分考虑地方的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将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作为国有资本预算的一个重要支出项,财力分配向地方倾斜。2009年全国财政收入为.88亿元,中央收入与地方收入分别为.14亿元,地方本级收入.74亿元。可以看出,在公共财政收入方面,中央集中的财力较多,而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又逐年加大地方的支出负担,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与事权并不完全匹配。因此,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行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的新一轮划分是十分必要的。如何在合理的财政体制下满足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需求是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的问题,财政体制改革的原则应该既不损伤地方发展的积极性,又能抑制地方政府非理性的投资冲动,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的产生。为真正从预算层面上落实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确保政府投资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首先要理顺财政体制,进一步清晰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其次要促进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国有资产变现的速度,将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者代表的职能真正明晰和落实。最后要压缩不必要的行政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二元财政的二元之间没有绝对的屏障,基础设施建设究其根底,也是保民生、促发展。目前行政支出浪费严重,公款招待、公费用车、公费旅游等不必要的开支占财政支出不小的比例,压缩的空间极大,节约的资金也可用于弥补建设资金的缺口。

  2、多方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

  一直以来,我国政府性投融资体制中存在着严重的路径依赖,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中大包大揽,忽视了民间资本等非公资本的进入。根据科斯的“并非所有公共产品都必须由政府提供”的观点,在政府性投融资体制改革中应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按“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实现“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国务院于2010年5月13日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引入市场竞争,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民间资本的进入,有利于建立市场化的监督约束机制。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手段。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法规规范和引导市

  场经济行为,为市场和社会投资者提供公平稳定的投资环境,以保证政府性投融资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得以持续稳定的发展,从而进一步保证经济建设和资本运营的顺利进行。

  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作为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市政债券市场在满足地方政府债务融资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要发展与城市基础设施相关的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市政债券市场是需要研究的内容之一。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我国也需要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同时,发展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相关的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满足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需求。美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30%来自于市政债券,而在我国,截至2009年5月底,人民币债券市场规模为16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市政债券所占比例极小。基础设施的长期建设投资不能过度依靠银行贷款,这一点政学界目前已经达成共识。发行市政债券是解决政府性融资渠道单

  一、银行风险过大的可行性措施之一,中央政府应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自主权,通过这种融资渠道筹措资金。中央政府要重点协调国债、企业债、金融债和地方债之间的比例关系,控制市政债券规模,监督投资方向,考核资金使用效率,防范金融风险。

  此外,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投资基金,也可以拓宽政府性融资渠道,规避金融风险。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城市建设投资中有很大比例来自于资本市场。我国的资本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形成了初步框架,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资本市场体系的各个环节发展很不平衡,尤其是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严重滞后,城建投资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的比例还不到1%。因此,大力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也是完善资本市场、拓宽政府性融资渠道的重要一环。在政府性投融资领域引入产业投资基金,对政府防范债务风险、银行规避金融风险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3、促进投融资决策透明化、民主化,建立良好的财务控制机制

(1)在投融资平台运作过程中,首先要加强透明度,不能搞脱离财政的“体外循环”,游离于政府监控体系之外。长期以来,投融资平台的运行缺乏有效监督,仅有审计机关对其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目的也仅限于防止违法违纪的收支情况,对投资规模、融资渠道、债务风险等完全没有话语权,不少地方存在投融资决策不民主、不科学的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性债务收支应与政府预算收支一样,结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的特点,进行中长期投融资预算的编制,定期向人大报告,接受审议,并由人大批复执行,实现决策民主化,避免政府投融资决策的“一言堂”。

(2)规范项目建设的财务管理,减少资金沉淀。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往往都有着强烈的资金控制权,主张自主调配使用建设资金,对资金使用效率比较漠视,存在大量资金沉淀在部门账户上的现象,大大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为避免这种情况,在日常工作中可采用按照工程进度直接支付到供应商的拨款方式,减少资金大量沉淀在项目实施单位的情况。同时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控制力度,按资金占用量、项目实施单位的收支及工项目工程进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定期向人大汇报,接受监督。

(3)设计考评指标体系,加强财务控制。探索政府债务规模与政府资产、GDP、财政收入等相关指标的关联度,采取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手段,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并落实偿还计划,保障政府性投融资的良性循环,促进地区经济高速安全增长。或可参考类似EVA、利息保障倍数等财务考核指标设计适合政府性投融资考核的指标,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绩效考评,执行严格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对政府性投融资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控,合理确定债务规模、保障资金安全,促进建设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

  三、结束语

  我国城镇化进程的超常规的快速发展,给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带来新的考验,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和监管能力也面临着极大的挑战,政府性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和创新迫在眉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各级政府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层面来规范地方政府的投融资行为;其次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从预算层面来创新融资新渠道;再次要开源节流,压缩不必要的行政成本,减少浪费搞建设;最后要完善资本市场,引导民间资本有序进入。在拓宽融资渠道的同时,加强地方政府投融资决策的民主化、透明化,合理负债,合理建设。加强投融资公司及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 段正梁: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创新研究[J].求索,2006(9).[2] 张馨:公共财政论纲[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3] 张馨、杨志勇、郝联峰、袁东:当代财政与财政学主流[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4] 杨萍:我国发展市政债券市场的条件和前景[J].中国投资,2008(12).[5] 李建栋、李春涛:中国市政债券政策初探[J].中国金融,2010(8).[6] 戴天柱:中国财政投融资研究[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11

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总结3

  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初探

  近几年来,我国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国家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民间投资日益活跃,国际资本纷至沓来,加之我国文化消费市场潜力巨大,因而,推进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主、客观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为此,我们就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出初步设想:

  一、重新确定国有资本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投资范围

  参照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国有资本对文化领域的投资重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非营利性的公益性文化行业,如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二是涉及国家文化和信息安全的文化行业和基础设施,如党报、党刊、国家广播电台等;三是代表国家水准和具有民族特色的艺术团体。

  二、构造一批以国有资本为主体的文化投融资运营主体

  创立新型文化投融资体制的关键是要塑造市场化的投融资主体,使之承担文化市场投资和融资的风险,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激励、自我约束的市场运营主体,从而使政府逐步从文化投融资主体的地位中退出,让市场在文化资源和要素的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三、进一步拓宽文化投融资渠道,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对文化产业进行投资经营

  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拓宽文化投融资渠道,使非公有文化企业得到更为迅速的发展,进一步改革审批制度,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对非公有文化企业予以更多的扶持,鼓励非公有资本以直接投资、间接投资、项目融资、兼并收购、租赁、承包等形式进入一般竞争性文化行业。在文化产业中形成以国有资本为主导的混合经营结构和各类投资主体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

  四、加大直接融资比例,强化资本市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尽管近几年来我国已经有少数文化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但总体来看,文化企业上市的数量仍然较少,上市企业的结构还不尽合理,应加大文化企业的上市融资工作力度。

  目前,在全国方兴未艾的文化资源开发热潮中,普遍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

  我们认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开发的同时,不失时机的组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对于有市场前景的文化资源项目的产业化开发与运营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从而推动文化体制的整体改革。

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总结3篇(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告)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