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情况3篇 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总结

时间:2022-10-10 12:37:39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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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情况3篇 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总结

滨州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情况1

  为了贯彻落实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会议精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推进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 20*年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开展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责任分工

  按照行政分工,将我局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分解如下:

  1.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由预算科负责,孙国才副局长具体抓。

  2.完善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在市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由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负责,赵凯副局长具体抓。

  3.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采购行为,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及专项治理商业贿赂由政府采购办负责,孙国强副局长具体抓。

  4.规范党政机关经营性资产的管理由统计评价科负责,李建才副局长具体抓。

  5.进一步加强规范津补贴检查由综合科负责,郭明礼处长具体抓。

  6.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由预算外处负责,张伟民处长具体抓。

  各主管领导和负责科室要抓好分管的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具体措施

(一)完善细化预算部门编制

  部门预算编制是预算执行的基础,也是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部门预算编制质量的提高对于强化预算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有着重要的作用。今年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手段,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水平,细化部门预算。

  一要严格审批程序。对部门预算编制实行严格规范的“二上二下”编审程序,对部门预算编制项目反复商榷,认真审核,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布置、审核和批复部门预算。

  二要认真审查基础资料。一是加强对单位工资台账财供人员的审查。根据我市清理财供人员小组提供的被清理人员名单,逐一对各单位工资台账进行核对,对已清理人员坚决剔除,杜绝“吃空饷”现象的发生,防止单位虚报冒领财政资金;二是以工资制度改革和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单位财供人员家底,清除工资台账中调出死亡人员,理顺已转退人员工资关系,切实做到“该供给的一分不少,不该供给的一分不给”;三是对单位提供的政策依据认真研究,严格审查,确保部门预算人员和专项的编制正确合理,依据充分,确保基本支出、重点支出和市委市政府承诺的实事得以落实。

  三要合理提高公用经费标准。为了进一步保证单位正常运转,消除单位截留、挪用专款现象,确保专款专用及专项资金的效益,将继续提高公务费标准,四大班子经费拨款公务费供给标准从3000元/人年提高到3500元/人年,公检法司部门经费拨款公务费供给标准从2000元/人年提高到2500元/人年,其他全供单位经费拨款公务费供给标准从1500元/人年提高到2000元/人年。

  四要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今年,在考虑财力可能和部门需求的情况下,对需列入部门预算项目确保明细到单位明细到项目,严格实行专款专用。

  五要逐步完善县区预算审查制度。一是加大对县区预算审核力度。三月初,我们将对县区年初预算进行审核,确保县区可用财力全部列入年初预算,在县区财力打满打足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人员工资、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和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确保市委、市政府承诺的实事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县区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机制。为了维护预算严肃性,确保预算安排重点支出落到实处,我们将分别在6月、9月和12月份对县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尽量减少县区预算的随意性。

(二)完善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一是积极与人行、代理银行、国库管理部门搞好配合,探索国库集中支付财政资金的清算方式,规范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在实际支出前最大限度的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防止财政资金体外循环,堵塞腐败源头。

  二是继续加强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授权支付业务的监管,规范预算执行。不断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减少资金中间流转、占压环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保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制度把好支出关口,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计划和政府采购有关凭证支付资金,对预算单位不按政府采购规定自行采购的行为予以纠正,支出予以拒付,防止浪费财政资金,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同时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加强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业务的监管,规范单位的支付行为,对不符合财政财务制度和擅自改变部门预算支出范围的支出予以拒付,防止预算单位转移资金、挪用专款等违纪现象发生,确保部门预算的严肃性。

  三是加强预算单位收支活动的监管。监督预算单位的财务活动、经济行为,要求预算单位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将全部经济活动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禁非财务部门乱开收据,杜绝“小金库”、账外账。对预算单位收取需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要严格监管,敦促预算单位上缴,防止挪用。

  四是继续加大预算单位大额现金支付行为的监管力度。

  严格控制预算单位提取大额现金,严禁违反《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暂行规定》超范围使用现金,要求对提取的现金及时结报。对于预算单位不遵守现金管理规定、不及时进行现金结报的行为,敦促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预算单位提取大额现金。

(三)努力推行公务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年初,起草《*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在市县(区)两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的通知》两个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初步制定了公务卡实施的相关政策。今年上半年确定公务卡代理银行,签订代理协议,与人行、代理银行、银联公司商定公务卡具体实施办法,选择部分试点单位并进行公务卡业务培训。7月份正式在试点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

  按照先行试点、循序渐进、不断深化的策略,2009年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2010年在市级所有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

(四)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采购行为,严格实行“管采分离”

  一是稳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今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目标是增长30%,力争达到7亿元。为此要制定科学的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扩大集中采购规模;重点抓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追加预算采购项目的工作,实现采购方法上的创新;认真落实《*市财政投资工程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大工程实行政府采购管理的力度;扩大协议供货范围,重点增加体现节能、环保等政策要求的项目。

  二是继续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围绕操作完善各项规定,实现操作过程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探索制定分散采购管理办法和垂直系统部门采购管理办法,使各项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初步建立市级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在全省政府采购信息网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覆盖全市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基本框架,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业务“纵横结合、资源共享”。年底以前初步建立相对独立的市级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市本级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方式审批、合同备案和资金集中支付等功能。

  四是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管理职能与操作职能分离和规范的监管体制;完善采购运行规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和操作程序;正确确定采购方式,巩固公开招标方式为主的采购机制;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提高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质量;加强对县一级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探索实行市县联合、区域统一市场等模式,推动县级政府采购工作更好地开展;规范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处理行为,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加强合同备案管理,逐步实施标准合同范本。

(五)规范党政机关经营性资产的管理

  目前,我市1494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合计亿,其中,固定资产43.*亿元;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亿,固定资产20亿元。今年,将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的配套制度。拟定《*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套管理办法》、《*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资产配置标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办法》、《*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制度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到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来。

《办法》出台以后, 按照《办法》要求,将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党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加强对党政机关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财政部门应加强党政机关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行为管理,定期对党政机关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逐步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行为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六)进一步加强规范津补贴检查

  今年四季度,按照《关于对全市规范津贴补贴组织实施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市纪委牵头,从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开展县区、市直单位公务员津贴补贴检查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是:1.全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的各项政策是否落实到位;2.政策规定应发放的津贴补贴是否兑现到位;3.县(区)乡镇公务员津贴补贴是否足额发放;4.有无挪用财政预算统一安排用于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和“打白条”问题;5.有无违反规定自行新建津贴补贴项目、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自省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及奖金和福利问题;6.有无利用国有资产出租、租赁收入发放奖金、有价证券和实物等问题。

(七)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要求执收、执罚单位给被收、被罚人开具财政票据,票款由被收、被罚人交给指定银行,统一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管理,支出时财政编制综合支出预算;二是严格执行以票控费制度。财政票据实行交旧领新制度,财政部门及时或定期核对、核销执收、执罚单位所开票据,把票据数量及所开金额与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相核对,以此核查“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情况。三是开展“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检查。今年下半年,结合今年秋季城市中小学免除学杂费、规范机关经营性资产(如房租)等项工作,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检查。

(八)专项治理商业贿赂

  一是政府采购办与局内监督部门一起开展一次市直部分单位《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检查;二是政府采购办与市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开展一次政府采购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市直单位落实《政府采购法》及三个部长令的情况,推动政府采购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加强对协议供货和服务定点单位履约情况核查;四是对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年检或考核。

滨州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情况2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1-04-02 【生效日期】2001-04-0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海关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反腐败抓源头工作部署,海关系统要紧紧抓住发生执法腐败主要的源头性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预防和治理执法腐败。

  一、海关发生执法腐败主要的源头性问题

  通过总结海关反腐败斗争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分析近年来暴露的违纪违法案件,海关发生执法腐败主要的源头性问题是:

(一)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业务、人事、行政决策权监督不够。海关是垂直管理体制,总署直接面对45个直属单位,管理幅度宽,监督不到位。

(二)对进出境货物监管,关税征收和行政、刑事处罚等项工作某些环节的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

(三)法规政策透明度不高。一是对应当公开的法规政策和工作程序主动宣传不够,客观上海关行政执法涉及内容十分繁杂,对外公布的文件规定多,不易被工作对象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二是在处罚、非贸易物品监管等业务上,海关有法定的自由裁量权。一些海关工作对象为了寻求照顾、方便、减轻处罚等,有可能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少数海关人员可能借此弄权勒索。

  针对上述问题,海关系统反腐败斗争要着力抓好源头工作,标本兼治,深化改革,逐步铲除和减少滋生腐败的条件。

  二、总的思路和目标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执法腐败总的思路是:通过深化海关管理体制、干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改革,建立适应全国海关集中统一领导、垂直管理的、适应海关特殊复杂的外部执法环境的组织管理体制和制度体系;形成对海关各级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权力制衡和有效监督机制,形成灵敏高效的预防和纠错机制。

  近3年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已有的监督措施,如利用科技手段实施监督、实行公务回避、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等;同时,在管理体制、监督体制上进行改革,全面启动通关作业改革,制定重大问题集体审批制度,实行海关外勤工作费用自理,实行关务公开、警务公开等,全面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决策权和海关行使监管、税收、处罚权力的监督,使违纪违法案件得到遏止。

  三、主要措施

(一)改革和完善海关系统领导、管理体制

  1.总署成立政治部,部分直属海关设党组专职副书记,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2.设立2个跨省区的海关总署特派员办事处,为海关总署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进行执法监督,协助总署考察了解署管干部。

  3.直、隶属海关纪检监察负责人由上级委派,异地任职。直属海关向部分隶属海关派驻纪检监察特派员,专司监督职责,定期轮换。纪检监察特派员在已有编制100名的基础上,增加编制100名。

(二)通过实施通关作业改革等措施,健全对重要业务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

  通过作业改革要与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预防腐败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通关制度改革,加强对进出境物流的监控,不断提高对进出境货物监管工作和关税征收工作的监督制约,防止海关人员“报人情关”、“收入情税”、“验人情货”、以“不作为”的方式放纵走私和受贿放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1.最大限度地实现海关行政执法依据的统一,严密行政执法程序;

  2.总署的监察、稽查、调查、侦查、审计、统计等部门利用通关数据库,对海关行政执法进行监督,形成有效的纠错机制;

  3.转变和创新职能管理方式,增强对各项通关作业的指导和监督;

  4.实行集中审单作业,以风险分析为核心,通过单证审核、风险处置等方式,实现通关作业的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确保海关执法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5.规范查验工作程序,减少执法随意性。查验工作要严格按照查验程序和标准进行,严格执行总署、直属海关职能部门、审单中心根据风险管理、布控而下达的查验指令,按规范的内容、要求填写查验记录,并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反馈查验结果;

  6.加强对海关监管仓库、堆场、货栈等监管场所的实际监管,在严密监管的同时严格规范海关人员的执法行为;

  7.加强对加工贸易监管工作的监督制约,减少管理漏洞。加工贸易的审批、核销实现计算机管理,进一步加强实际查验,并实现关税、加工贸易、统计、稽查、调查等多职能部门参与的综合管理;

  8.加强对商品归类、审价工作的监督制约。商品归类、审价工作按照规定程序,由现场接单审核征收税费环节、税费复核环节和审单中心相互制约,相互复核。

  9.逐步开展计算机系统审计,开发和应用计算机身份认证系统,增强计算机系统运行的安全性。

  此外,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研制开发H2000通关系统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增加集装箱检查设备和电子地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对公正执法的干扰。

(三)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海关系统要认真落实已有的各项廉政制度和业务制度,并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健全制度,加强队伍管理。

  1.制定重大问题集体审批制度。规范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审批权,凡行政执法、财务支出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须经党组会或关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制定海关外勤经费管理办法和海关外勤工作纪律。海关将实行外勤经费完全自理,切断海关工作人员与工作对象的任何经济联系,保证海关公正执法。海关人员到企业执行公务所支出的市内交通、住宿、伙食、通讯、办公等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海关财务列支,所需交通工具由海关自行解决。

  3.实行海关关务公开和警务公开制度。

  在全国海关推行标准化的关务公开。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公开海关各部门职责权限、机构设置、办事人员工号;公开海关工作的基本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公开海关行政程序,包括通关作业和其他职能管理工作程序,工作步骤、环节和手续,行政审批的作业时限;公开海关执法权限及其法律依据、海关人员应履行的义务;公开海关廉政纪律,包括廉政规定、监督办法、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置措施及举报联络方式等。

  实行缉私警察警务公开。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公开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的职责权限,受案范围,办理案件的基本程序,执法职权,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受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参加行政诉讼和办理国家赔偿等。

  4.健全并严格执行调查干部执行公务纪律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对调查办案工作的监督制约,严禁调查人员与工作对象建立不正常关系,防止“消化”案件、泄露工作机密、违规处理罚没物品和放纵走私等行为。

  5.健全并严格执行警务监督制度。要不断完善纪检、监察、督察“三位一体”的海关缉私警察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实行随警、随案督察,对可能受人情干扰、可能出现执法偏差的案件、内部违法案件和复杂疑难案件,实行跟踪监督、专项监督、执纪监督和全案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组织领导和分工

  海关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在总署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驻署纪检组负责综合协调,总署各部门分工负责。

  关于改革和完善海关系统领导、管理体制的工作,分别由人教司、驻署纪检组、监察局提出具体方案,报总署党组决定执行。

  关于实施通关作业改革,健全对重要业务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的工作,在总署通关作业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有关事项涉及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关于制定和落实重大问题集体审批制度,由办公厅和人教司负责。

  关于制定和落实海关外勤经费管理办法、海关外勤工作纪律,由财务司和驻署纪检组、监察局负责。

  关于海关关务公开工作,由督察办会同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等部门组织推动。警务公开工作由走私犯罪侦查局负责。

  关于健全并严格执法调查干部执行公务纪律规定,由调查局负责。

  关于健全并严格执行警务监督制度,由走私犯罪侦查局负责。

  上述工作涉及改革现行体制和制度的重大问题,由总署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滨州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情况3

***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总结

  一、***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02年,***市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五项原则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

  革工作实施方案》,对市人民政府所属42个行政机关上报的471项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其中,列入清理范围的428项,经审查未列入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另作处理的43项。在收集、严格核实审批事项所适用依据的基础上,共查阅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余条,通过认真细致地审核每个项目后,取消91项;调整27项;合并21项;下放2项;保留316项在此基础上,今年又取消了48项审批,并加强对公布取消的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加大对保留审批项的监督力度。

(二)进一步深化财政制度改革情况

——开展了“票据分离、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试点工作。2003年,根据自治区财政厅《2003年各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指导意见》要求,***市成立了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市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确定我市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范围和单位,对现有非税收入进行清理,指定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建立非税收入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在统一执收单位编码、统一票据凭证号码的基础上,实现执收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与执收单位网上对帐全过程的计算机网络智能化管理,从源头上防止部门和单位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挪用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积极推行部门预算、强化资金的监管工作。2003年在全市60个部门460个单位实行了部门预算工作,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办法,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资金统一编入部门预算,提高了预算的完整性,增强了预算的透明度和刚性约束。

——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国库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同时结合我市目前财政改革的落实情况,市财政局在2002年成立国库处的基础上,于今年3月又专门成立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具体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截止目前,我市纳入工资统发范围的单位达170家纳入统发人数人,每有应发工资总额达到2720万元。

——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市财政局先后制定了《***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规则》、《采购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规定》及《关于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中建立内部监督制约的规定》等规定和办法,下发了《关于***市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政府采购目录及征集供应商、专家的公告,建立了我市供应商和专家信息库,对政府采购范围、原则、管理机制、管理模式、采购方式、招投标和评审、履约验收、采购资金的拨付以及采购的监督和检查等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并出台了《***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两项制度,加强了对专家评委和供应商的管理,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有力地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2003年上半年,采购资金4945万元,节约资金645万元。

(三)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我市结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通过轮岗、竞争上岗等,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竞争上岗工作在我市已全面展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近年来,全市党、政、群、机关共有2280人报名参与了竞争,有885人竞争职位成功,竞争上岗率为。同时,还制定出台了《***市事业单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对党政领导机关事业单位新提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的意见》等制度,目前,我市已对200多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和300多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试用,其中有10名在试用期内表现一般的科级干部延长了试用期。另外,还制定出台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实行了按结构比例进行设岗,开展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培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手段,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在我市形成制度,2000年至2003年6月,我市共对154位党政领导干部(含区、县)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施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出违规行为金额万元,应纠正金额万元,审计结果为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

(四)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为强化和完善政府对城市土地集中管理、统一供地机制,建立完善土地市场,我们制定了《***市土地储备办法》、《国有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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