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专项整治总结3篇 派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总结

时间:2022-10-24 09:30:33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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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专项整治总结3篇 派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总结

消防专项整治总结1

  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及中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中队消防安全

  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公司《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中队于8月5日至8月12日,在全中队范围内开展了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活动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制,加强消防意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自开展活动起,中队非常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首先中队组织中队骨干及中队义务消防人员组成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对个成员职责做了明确规定,梳理完善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等5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的同时,规范了中队消防安全管理。

  二、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技能

  2014年8月6日-7日,中队要通过张贴消防安全漫画、培训消防知识、普及消防相关法律法规、报道宣传、观看火灾、消防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普及预防火灾发生的安全常识,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同时中队组织中队消防队员进行灭火器、消防毡、消防沙等消防器材实战演练,使员工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熟悉逃生应急技能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三、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2014年8月8日-11日,中队对车场、职工宿舍、食堂等属地范围内的重点部位火灾隐患进行自查自改,重点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防雷击和用电用气安全,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完好情况、消防通道、消防安全标志等进行专项检查。并对车场、员工宿舍、食堂及办公室等区域的用电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组织、督促整改,确保隐患销项。

  随后中队针对此次专项治理查出的隐患及不符合项,组织员工就中队如何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进行了讨论,中队对职工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整理,并打算在下半年的各项工作中,实施,并加以完善。

  通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消除了中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针对性的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促使了中队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下一阶段的工作

(一)强化认识,认真落实

  加强学习强化思想认识,排除畏难、等待、观望、侥幸等思想情绪,强化属地责任,充分调动各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让他们带头抓自有场所的整改,开创示范作用,然后全面进行整治。

(二)精心组织,重抓成效

  继续按照原有的整改步骤,加强整治,结合兄弟中队好的经验和做法,与绩效考核,效益挂钩,设立激励制度。

(三)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报送整治过程中有关的动态信息,组织员工观看火灾隐患警示片,提高其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提高消防管理水平。

消防专项整治总结2

  XX村委会

  关于开展火灾专项整治的通告

  根据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落实整治工作,改善我村消防安全环境,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我村的防火抗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村委会决定从2011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村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XX村办公大楼、企业、“三小”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二、整治内容

  对全村所有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整治,检查整治内容如下: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

  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

  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

  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

  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防火技术标准。

(十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建立

  消防档案;是否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十二)属于“三小”场所的,是否符合《佛山市“三小”场所整治标准》的要求。

(十三)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整治要求

  整治期间,全村各单位的负责人应于以积极配合,按整治工作组提出的要求和时限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故意拖延整改或阻挠整改工作的,将视情节采取强制措施或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人民群众有权和义务举报消防违法行为,如有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可向火灾隐患整治队举报,举报电话:

  特此通告

  XX村民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消防专项整治总结3

  全县公共场所消防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X消委字〔2018〕X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县开展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黄明书记批示指示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重点,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努力为我县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公共场所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三)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

(四)公共图书馆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展览厅;

(五)工业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六)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烟花爆竹、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单位;

(七)物流仓储场所;

(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办公场所。

  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网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是否落实人员值班,是否经过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

(八)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情况;

(九)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

  三、职责分工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所辖行业、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落实岗位、责任到人。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职责分工如下:

  各乡(镇)、街道办、工业园区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旅游部门牵头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和星级宾馆、酒店的消防安全监管;

  教体部门牵头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体育活动场所、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管;

  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养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的消防安全监管;

  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车站、物流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商务部门牵头负责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监管;

  文化部门牵头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和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

  卫生计生部门牵头负责医疗卫生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安监部门牵头负责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

  宗教事务部门牵头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公安部门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监管;

  消防部门负责对列管重点单位进行一次专项排查整治;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供销社、中石化等单位对产权范围内的场所进行一次专项排查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9月13日前,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和本部门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

9月14日至9月25日,各地、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公共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确保100%排查到位,逐个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单位及责任人。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建立台帐的基础上,要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并由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如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又无力整改、无法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的企业或单位,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

(三)总结提高阶段。

9月26日至30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三停”、临时查封的场所逐一复查。要总结固化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本地区、本部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公安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情况汇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认真履行职能,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届时,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对我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三)强化协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明确工作责任,掌握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规律和工作特点,不断研究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树立责任意识,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良好局面。要建立消防管理协作机制,扩大监督面,增加检查量,尽量消除盲区和死角。要加强信息共享,进行联合惩戒,对经整改后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拒绝整改的场所,有关行政许可部门要依法吊销其相应行政许可,依法组织关闭。各级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场所。

(四)按时报送信息。

9月14日前,请各地、各部门将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和工作方案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10月8日前报排查整治台账(附件)和工作总结;重要信息及工作经验做法随时上报。

  联系人:XX,XX,县消防大队收发文员。

  附件: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台账(部门)

  单位盖章:

  一、场所类别:

  序号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消防隐患查纠机制是否完善

  是否经消防许可或备案

  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出口通道是否畅通

  是否开展全员消防培训

  是否设有消控室

  消控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二、场所类别:

  三、场所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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