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农资打假工作情况汇报3篇(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时间:2022-12-26 02:02:59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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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农资打假工作情况汇报3篇(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年农资打假工作情况汇报1

  全省“金质亮剑”农资打假惠农专项行动拉开大幕

  又是一年春耕时,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2011年深入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和全国粮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一认识,及早部署,全面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福州市局以“六严查” 部署开展农资打假惠农专项行动。一是严查有效成分不足的化肥、农药等农资制假制劣违法行为;二是严查生产和销售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农药产品的违法行为;三是严查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化肥的违法行为;四是严查严重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违法行为;五是严查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的违法行为;六是严厉查处和捣毁农资制假窝点。莆田市局“三措施”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一是积极加强与工商部门、乡镇供销社和乡镇协管员的密切联系,详细了解掌握各乡镇农资生产和经营企业的情况;二是充分发挥各基层质监站日常巡查优势,开展对农资经销点及仓库摸底排查及建档工作,确保执法工作不留死角。三是借助质监部门的技术检验检测优势,以群众反映较大、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化肥产品为重点监督抽查对象,开展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工作,截至目前共监督抽查各类农资产品31批次,严防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市场,为春耕保驾护航。

  漳州市局与公安建立农资协同打假工作机制,采取信息互通、定期会诊、联合执法的方式,先后在漳浦、龙文、芗城等县(区)就化肥、饲料等涉农产品利用“标识”猫腻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开展突击联

  合检查,查处近40吨无证复合肥料,有力地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进一步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和协同作战的整体优势。

  泉州市局在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中,有力打击了生产无证化肥、坑农化肥等违法行为,查获无证复合肥料400包,共计20吨,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

  此外,闽清县局、平和县局、南靖县局、华安县局、漳浦县局、诏安县局、东山县局、周宁县局、寿宁县局、武平县局、邵武市局、建阳市局、政和县局、明溪县局、将乐县局、清流县局、大田县局、泰宁县局、宁德质监局直属分局、莆田质监直属一分局、屏南县局、顺昌县局、永定县局、霞浦县局、建瓯市局、平潭县局也结合各自实际,进行宣传咨询,联合部门执法,全面开展农打假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办公室综合)

年农资打假工作情况汇报2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为了搞好春季农资打假,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我局早部署、找安排、早行动,把春季农资打假纳入了重要议式日程。现将春季农资打假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农资经营人员培训,规范农资经营秩序

  为

  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管理,提高农资经营者的法制意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2011年1月13日农业局举办了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培训会,来自全县87名农资经营人员参加了培训。在培训会上,农业局党组书记张述华同志作了动员讲话,政策法规股股长曾定富、种子管理站站长王俊杰、植保站站长文斌、执法大队队长王延庆等就《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的农业法律法规进行了授课。此次培训共87人,经考试,均已合格。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的素质。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增强了质量安全和法律意识,对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营造了良好氛围,为今年大春备耕和农业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搞好农业法规宣传,坚持为“三农”服务

  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三农”服务及乡镇逢场日在金山镇、略坪镇、新盛镇、县城宇隆广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现场向农民宣讲真假伪劣种子识别和购买散装杂交水稻种子的危害性。此次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近50次;出动宣传车辆20余台次。

  三、加强种子备案审查,规范种子经营行为

  把种子备案审查,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种子站长、政策法规股股长、执法大队队长、植保站站长为成员的种子备案审查小组,在2010年12月我局将进入我县销售的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进行严格的审核备案。到我县备案的经营公司有10家,申报备案杂交玉米种子78个,杂交水稻种子89个。经审核,德阳鑫丰种业有限公司辽单527(辽审玉)杂交玉米种子,无四川省引种文件,给予不备案。

  四、加强农资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劣农资产品

  一是我局精心研究部署,制定检查方案,采取合理措施,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了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销售使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1月中旬由县政府副县长白光裕亲自带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高毒高残留及违禁鼠药销售。

  二是灵活采取重点检查与专项抽查、随机抽查与定点检查、群众举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坑农害农行为。对销售散装种子的人员进行了批评和现场教育,并责令停止销售;对个别销售没有备案的种子的门市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并按规定申报备案。

  三是组织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农资经营市场执法大检查,对种子经营网点和乡镇农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20台次,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种子市场10个次,检查种子经营门市80个次,依法收缴散装杂交水稻种子40余公斤,查处违规销售种子门市1个,销售过期农药门市1个。

  四是为确保农民买到称心合格的农机产品,加强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力度,进一步净化和规范农机销售、维修市场,保证春耕期间农机生产安全顺利进行,XX县农业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深入农机经营销售市场、农机维修网点,开展“”全县农机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在整个行动中,分别深入到全县10个镇,对16家农机维修网点和8家农机及配件销售点,4家农机销售门市开展突击检查,同时对农机维修设施、维修人员技术资质,零配件质量等进行了逐一核查。

  在检查中,先后对2家不具备维修资格、维修人员无技术资质、无经营许可证的“三无”农机维修点进行了依法取蹄,对6家个别项目达不到技术要求,问题较轻的农机维修网点,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两家出售“三无”零配件、涉嫌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点,下达停业整顿通知,按相关规定做了相应处罚,并依法扣押封存了有质量问题的零配件13件(套)。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种子价差太大;农户制种交公司才10元一公斤,卖出来都在45-60元一公斤;

  2、

年农资打假工作情况汇报3

  藁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八年农资打假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国家局、省局及市局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开展了农资市场执法打假工作。现将农资打假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化责任,认真组织好农资市场专项打假工作。

  我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农资打假专项斗争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村的社会稳定,始终把农资打假工作做为重要任务来抓。我局首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省、市局有关文件规定,领会精神,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农资专项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从2月25日起,统一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下乡行动。我局把农资打假工作列为打假重中之重,并结合我市农资市场现状,将农资执法打假工作列为执法打假责任制中的重要任务,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通过向社会公布我局举报投诉电话,在各乡镇村聘请农资打假信息员,及时掌握制售假劣农资的信息,做到周密部署,细化分工,精心组织,确保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集中时间,搞好宣传,切实提高农民打假维权意识

  我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在3月20日这一天开展了“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宣传日活动。由质量管理科和执法队16人分为4个组分赴4个点进行了宣传。这些站点主要是农资集中销售点和农村集贸

  市场。在活动现场,我局执法人员向农民发放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宣传材料以及辨真假农资产品的小常识材料2000多份,现场向农民讲解辨别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的小技巧、小常识200多人次;现场展示了农资打假成果;现场接受农民的投诉举报案件3人次;我局还将进一步加大农资打假宣传力度,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全市各镇乡,查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其零配件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三、加大力度,强化监督,切实开展好农资企业源头监管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对肥料生产企业巡查、督查的频次,对企业的原辅材料质量、工艺流程、计量、产品检验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对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决不迁就放过。为加强源头监管,确保农资产品质量,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对辖区内4家肥料生产企业6个批次的农资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样检验,合格率为100%。

  四、划分区域,形式多样,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

  我局按照上级关于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的有关要求,对农资专项打假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在春耕、备耕期间组织了“进村、入户、抽样、打假”的“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同时结合“3·15”活动、企业巡查、市场督查、质量追踪、受理举报投诉等活动,开展3月份“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月活动,将执法打假、质检服务、法制宣传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自开展活动以来,我局共散发宣传资料6000余份,受理农民咨询41起,投诉2起,举报3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5800余元。我局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中,共出动执法检

  查320人次,出动车辆100台次,重点检查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的农资产品、销售假冒他人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的、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缺斤短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在检查中向农民群众宣传农资知识和名优产品。通过形式多样的农资打假活动,有效地保护了广大农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农资市场的秩序。

  200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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