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合同范文4篇(安全合同协议)

时间:2023-02-17 20:07:00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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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合同范文4篇(安全合同协议)

安全合同范文1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遏止安全事故发生,广水市路桥工程公司长岭高架桥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与工程特种行业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必须安全统一着装。不准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有悖安全的着装。

  二、乙方必须持证上网,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进行高空、深坑作业、驾驶车辆、操作机械和机电设备。

  三、固定线路长期使用要求架空,短期使用要求地埋。移动电力线路通电后必须有专人看管。电力线使用前应通过万用表检查是否断路,接头处要包裹严实,配电柜、配电盘应随手上锁。

  四、没有取得相应特种行业操作证(照)的,不准进行相应特种行业(工种)的操作和未经批准私自操作。

  五、危险物品的运输、使用、储存和处置必须有专职安全人员负责。

  六、不准使用有主要机件故障的起重设备;不准使用强(刚)度不合格的支架,模板和垫块、紧固件。

  七、不准以任何理由对安全员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

  八、不准不系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废气及有毒气体没有散尽,通风供氧设施不良时,不准进入深坑、深孔作业。

  九、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必须等消除安全隐患后,方能继续施工。若乙方不按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程序施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和全部经济责任。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合同范文2

  甲方:四川省南江县粮油建筑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外墙粉刷班组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特签订本责任合同。工程项目:南江县太子洞粮库维修工程(外墙粉刷)施工地址:南江县太子洞粮库

  一、安全责任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都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要对乙方人员进行场前安全教育,逐日进行安全检查,特别对于高空作业人员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乙方管理人员为义务安全员,必须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甲乙双方相互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防火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2、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3、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以及督促检查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甲乙双方都应监督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5、乙方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后果自负。

  6、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并按规定验收后方可使用,严禁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7、乙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区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9、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焊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有肇事方负责。

  10、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保护,甲方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和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1、外墙粉刷操作规程

  分项工程作业前班组长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人员对外脚手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脚手架连墙点是否牢固、防止是否严密、架体有无松动现象、脚手板铺设是否牢固等,发现隐患及时通知项目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作业期间不得脱帽,临边、登高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及搭设操作架,操作架搭设必须牢固。

  作业人员严禁上下垂直施工、严禁在架体上堆放物料增加荷载。

  作业人员严禁使用童工及残疾人员,高血压、心脏病患者严禁登高作业。

  施工人员不准酒后作业;不准违章操作;不准冒险作业;不准在作业时戏闹;不准在临边或洞口处休息。当日作业前班组长必须对施工中所使用的机具进行检查,检查施工机具运转是否正常,接地是否良好;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ma。

  施工搅拌机必须由专人操作、搅拌机在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将铁锨或其它工具伸入滚筒内卸料或清理。升降料斗时料斗下方不得站人,清理料斗下方杂物时必须将料斗与保险勾挂牢,并应留有看管人员监视,以防他人开动搅拌机。

  施工机具用电线路不准拖地,机具必须设单机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3米,机具不用时应切断开关箱内闸刀断电。

  作业人员严禁拆除或剪断脚手架上的连墙点及防护设施。

  作业人员严禁拆除楼层内安全警告标志及设施。作业人员不得从作业面上向下抛掷任何物料,以防伤人。

  夜间加班时操作面上的照明灯具必须加设防护罩,并安放牢固。

  作业人员严禁在作业面或在易燃、易爆物等处吸烟,作业人员作业时不准窜岗、离岗作业。

  按时上下班,下班后不得在楼层内逗留。

  当日下班前应对作业面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电源,锁好闸刀箱方可离开。

  人员上下班时必须走安全防护楼梯及安全通道,不得翻越防护架或其它安全出口。

  一、文明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安全目标:轻伤在2‰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机械事故。

  安全约定条款:乙方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的安全要求,否则按协议书有关条例执行。

  1、安全设施管理。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动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措施,对于现场机械、电器设备应符合要求,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安全带。对于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操作,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并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罚款处理,乙方高空作业时如不按安全规定操作所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3、安全帽。对于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甲方处罚乙方每人每次20元,并赶出工地。

  4、室外高空作业。乙方人员应首先检查脚手板、护身栏杆、架子扣件是否牢固方可操作,如发生隐患,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直至加固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施工,否则乙方不得施工。

  5、室内作业。必须检查脚手板、马凳是否牢固,特别在“四口五临边”,操作人员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和配备安全工具,否则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日常安全教育。由乙方班组长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及反馈项目部;每周一组织安全教育大会,若不参加每人每次处以20元罚款;乙方进场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每发现一人处罚100元。

  7、违章处理。对乙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每次处罚500元。

  ①高处作业未穿防滑鞋,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②2米以上(含2米)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

  ③没有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

  ④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⑤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⑥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⑦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⑧高处作业向下抛投物体。

  ⑨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⑩破坏现场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工程管理部门批准,随意挪动或拆除。

  二、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进场的人员,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老、弱、病、残、家属、小孩及童工不得进入现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施工工地由于乙方内部管理不严而误伤他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人员与其它人员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责任自负,并且甲方将按《文明施工规定>严加处罚。乙方人员外出发生走失和其它任何不安全事件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3、乙方人员和家属不得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摆摊设点,开食堂、卖副食,以防止中毒和发生意外。

  4、施工现场所有材料进场必须按规定码放整齐、达到文明工地要求,工序交接时(钢筋料:余料、扎丝、套筒、保护帽、垫块、清理干净、竖向报验时无任何相应材料,并清扫周围地面;木工:顶板、梁内、结构架内材料、地面清扫、拆模后材料清理、地面粗扫等;混凝土工:板面扫水、放线后楼面清扫干净、拆模后楼面清除清扫每次浇砼后施工面、车辆进出口路面清扫、余料处理等;外架工:每日检查密目网、防护、脚手板、拉结点、外架上的材料清理等;钢筋加工:钢筋分类、分项、码放整齐,挂标示牌、废料进箱施工区域清扫等)所有工种完工报验时,必须达到以上规定,并检查外架上无任何材料。宿舍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异味排好值日表并有专人负责。甲方每周至少两次不定期检查,各班组、各房间,评比打分。对最差房间或班组进行10-30元处罚。文明施工之花费按现场人员均分。生活区楼上水池及一楼地面积水,划分区域或排班清理、清扫。甲方每日专人定时检查达不到要求的处以10-20元罚款。

  5、职工在施工现场,生活区有节约设施材料及水电的责任,对随意浪费者,甲方将对其处以该设施材料原值50-10倍的罚款。各班组进入宿舍按每人50-10元作为插头、灯泡、电线、排插及完工后清理房间垃圾的押金。严禁赌博、集众闹事、酗酒等不文明行为出现,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除对当事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并对所属班组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6、施工现场内(包括生活区)严禁乱倒垃圾,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乱倒垃圾每人每次50元,随地大小便每人每次100-500元整。

  7、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对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坏的,除令其修补完好外,另外以100-1000元罚款。严禁偷盗和损坏公物。违反者对当事人处以被盗材料原价5-10倍罚款。

  8、临时用电。乙方必须从甲方指定的电箱,并有专业电工接用电源,严禁私自乱拉乱接。

  9、机械管理。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及工具,安全由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机械,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按要求进行维护及保养,禁止野蛮操作。因自身因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由乙方独自承担。

  10、其它。在工地现场所发下的整改通知、处理措施、工作联系单等与《发包合同》、《招标文件》、《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合同》、《工地文明施工规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保证书》,《承诺书》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施工班组组长每天必须按时到场。乙方在施工期间如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凡甲方发现有违规操作时,每人每次处罚100元已示警告,再次有违规操作时加倍处罚,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

  以上工作,甲方专职安全员在日常进行巡查发现,对屡教不改的安全现象进行处罚,每月罚单附施工任务单,结算给与扣除。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齐全后生效,协议作为分项承包合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部一份,工程完工结算完毕,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四川省粮油建筑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班组组长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安全合同范文3

  甲方:陕西嘉煜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高郡

  现因乙方承揽了甲方的综合库至瓦头坡公路工程的劳务机械施工,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实现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目标,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生产安全责任,现依照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职责

  1、认真贯彻、传达和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如发生安全事故,原则上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协调处理。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的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增加自己施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配备专人负责生产安全事务,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并及时查处安全隐患。

  3、配置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标志服,安全警示标志牌(栏)等设施。

  4、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施工与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按日作好标志标牌摆放情况的书面记录以及用数码相机进行拍照以保存施工现场的状况并送呈甲方备存,直至工程竣工。

  5、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安排专人对摆放的施工与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进行管理,发现倒地、损坏的要及时扶正、更换,发现丢失应及时补放。对不能修复的涵洞、危桥和损坏的路段除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外,两端还应设置禁止通行的障碍物。

  6、车辆、人员密集的施工场地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畅通。

  7、注意防火、防盗,凡对各种电器和机械设备进行安装和维修,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8、工地开工前,应与民工之间签订安全责任合同。

  9、经常性地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及时查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同时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三、乙方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范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与职工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与职业病危害的发生,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安全健康放在首位,完善和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与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第三条 企业开展以“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为基本内容的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企业行政与工会就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定期协商沟通的机制,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本集体合同由企业方与职工代表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企业方(企业法人代表)与职工方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本集体合同签订后,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五条 本集体合同所指的劳动安全卫生的主要内容:

  1.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2.劳动安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操作规程;

  4.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5.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6.职业病危害防护;

  7.劳动安全卫生培训;

  8.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经费;

  9.工作时间与休息;

  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11.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第六条 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维护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法权益。职工有依法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事项告知和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负有遵守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七条 企业依法设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劳动安全卫生承诺责任状。

  第八条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工艺规程、机械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制定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条例、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九条 企业给职工创造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作业环境),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并及时提供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代表职工监督实施情况。

  第十条 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安全隐患、危险源点档案。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职工转岗教育制度和台帐,结合企业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教育;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教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防护教育;职业病防治和工伤事故案例教育;易发生事故隐患的岗位及危险源点预防控制教育;防暑降温教育;安全操作规程、技术工艺规程、机械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教育;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教育等。未经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

  第十一条 企业支持工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 企业加强劳动安全卫生检查,行政、工会双方每月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大检查;各职能部门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企业各生产单位坚持每日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 企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时,依照国家规定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会参与“三同时”验收,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企业根据各工种岗位的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行政有权执行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拒绝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上岗操作, 查处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企业按国家规定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每月发放有毒有害津贴,对特殊岗位提供保健补助食品。

  第十五条 企业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在涉及职业病危害岗位和作业场所设臵明显的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防护措施,定期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有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并向职工公布。对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作业点,要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第十六条 企业对直接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安排到具有资质的职业病防治检查机构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对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不适应在原岗位工作的,及时调离原岗位。对其他岗位的职工,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职工身体健康。职工离开企业时,企业应如实、无偿告知职工的健康状况,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第十七条 企业依法参加职工工伤保险,及时申报、办理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职工因工伤亡或患职业病,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第十八条 企业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九条 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企业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二十条 企业应根据夏季特点,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生产工作时间,教育职工掌握预防中暑知识和急救办法,并按时足额发放高温补贴。

  第三章 工会与职工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工会应参加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和修改过程,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重大问题,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程序,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企业每年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二十三条 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协助企业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以及事故责任者给予惩处。

  第二十四条 工会支持企业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认真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每季定期检查、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工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提出解决的建议,采取防护措施,行政方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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