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承包合同15篇

时间:2023-08-31 22:35:18 合同

物业承包合同 篇1

  建设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

  发包人为(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二标段

  工程地点:蚰蜒山、罗袁寺山工程内容:山体绿化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财政投资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山体绿化工程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

  六、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人民元币)(小写)¥:元预付款:元;进度款: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七、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八、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点:

物业承包合同 篇2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了使小区物业规范化、使小区居民享受完善的物业服务,改善小区人居环境。经发包人小区业主共同商定且与承包人反复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承包协议内容,共双方遵照执行:

  一、第一条小区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承包管理事项

  1、公共环境(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的清洁卫生。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配电系统、供水系统、供暖系统等)

  的维修与管理。

  3、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4、对进、出小区的人员安全盘问(包括夜间),发现非小区人员应做好登记,并对有可能造成小区损失的非小区人员谢绝入内。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承包费用及支付时间

  本合同期间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用/月元;支付时间及方式为:。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时获得承包费用,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支付,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其他约定

  1、乙方在承包期间除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承包费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依据本合同事实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2、因乙方的承包内容包括24小时管理小区,故乙方可以委托其信赖的第三人实施必要的承包事务,但委托第三人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3、承包人委托第三人不与发包人建立任何关系,第三人也不得依据其工作内容向发包人主张任何权利。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方代表及乙方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物业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水电工程的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文化苑小区水电安装工程

  工程地址:

  文化苑小区

  承包方式:包材料、包安装(含防雷接地)、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

  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图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第二条工期

  1、乙方必须在

  年月日前竣工。乙方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2、如因由施工场面(包括土建施工场地、水电施工图的提供、施工方案变更、拖欠工程款)影响乙方的工程进程则工期应作相应顺延。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现行安装规范施工,并达到水电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第五条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按万预算。(结算按工程完成时的最新定额,材料价格参照20年价目表,人工费60元/定额工,括人工、机械、施工安装、调试、保险及风险等各项费用。

  该工程完工后报验及检测费由甲方负责,若检测不合格,需要二次检测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付给乙方总款的10%作为启动资金,电线、电缆到达现场付总工程款的30%,开关灯具到达现场付总工程款的20%,配电箱到达现场付总工程款的10%,安装完成付总工程款的2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7%,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按时提供施工工作面给乙方使用。

(2)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指定相应的施工员监管施工工作,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住宿。包乙方工作人员住宿床位,用水、用电。

(4)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应有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与第三者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责任以及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甲方应协助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保护期间如有人为故意损坏,应由损坏方予以修复或返工。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管理,按照甲方管理制度施工。

(7)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及治安工作。乙方工人因自身原因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费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一万元以上,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70%费用,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如若是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安全施工

  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装条列》和其他相关法规以及施工期间国家颁发的新的法律法规,并对现场作业的`安全及工程质量负责。

  乙方必须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

  乙方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关于工期延误

  1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过甲方现场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提供施工场面及相关开工条件;

(2)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工程师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负责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6)合同约定或甲方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及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工程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完最后一笔尾款,此合同自动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系xx人企业,为xx工作提供综合性的劳动服务;乙方系以xx为主的独立劳动者合伙组织,为社会提供劳动服务。 甲方为了更好的为xx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xx事业的发展,甲方将xx物业管理工作承包给乙方,乙方同意集体承包该物业的管理工作。 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承包xx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的内容、面积、地点

  甲方将位于 共计 平方米的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乙方负责该物业的管理、日常维护等全部工作。(详见工作内容清单)

第二条 物业管理承包合同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顺延,但需在承包期满前一个月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承包合同费用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费人民币 元;

  2、承包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20xx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20xx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适时指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派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监督与指导。

  2、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承包费,乙方应当按时完成承包的物业管理任务。

  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当选派不得少于 人对该区物业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乙方指派的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但是应当报甲方同意与备案。

  4、乙方初步安排的工作人员是 ; 甲方对此经审核认为符合甲方的要求。

  5、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认为乙方安排的人员不适合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管理和日常维护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甲方为乙方购买赔偿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受到意外伤害可以享受赔偿。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管理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8、乙方以及乙方成员在承包管理期间,要自觉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在工作中注意安全,并应当遵守甲方制订并公布的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若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手则与规程,经警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单方权解除本承包合同。

  9、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到:

第五条 奖励与处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对承包的物业管理效果的好坏,对乙方进行适当的奖励与必要的处罚。(奖励与处罚的幅度不得超过承包金总额的25%)。

  3、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指导、管理与监督,甲方有权单方宣布解除本承包合同,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

  4、乙方不得私自变卖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及日常维护工具、设施等,违者除给予没收非法所得外,并应按实物折价金额3倍赔偿,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的物业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 物业管理承包合同其他事项

  1、乙方以及乙方的成员承诺:本合同旨在承包甲方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及其成员与甲方为承包与发包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2、若乙方的成员需要委托甲方代买社会劳动保险或者医疗保险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但所有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或者授权甲方从承包费中直接划扣)。

  3、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每月向乙方成员 支付劳务费人民币 元; 支付劳务费人民币 元;向 支付劳务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在此授权甲方直接从应当支付乙方的承包费中扣除上述费用。

  4、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

  5、 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物业管理承包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约代表签名):

  乙方(全体成员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物业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系xx人企业,为xx工作提供综合性的劳动服务;乙方系以xx为主的独立劳动者合伙组织,为社会提供劳动服务。 甲方为了更好的为xx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xx事业的发展,甲方将xx物业管理工作承包给乙方,乙方同意集体承包该物业的管理工作。 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承包xx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的内容、面积、地点

  甲方将位于 共计 平方米的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乙方负责该物业的管理、日常维护等全部工作。(详见工作内容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顺延,但需在承包期满前一个月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条 承包费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费人民币 元;

  2、承包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适时指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派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监督与指导。

  2、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承包费,乙方应当按时完成承包的物业管理任务。

  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当选派不得少于

  人对该区物业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乙方指派的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但是应当报甲方同意与备案。

  4、乙方初步安排的工作人员是 ; 甲方对此经审核认为符合甲方的要求。

  5、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认为乙方安排的人员不适合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管理和日常维护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甲方为乙方购买赔偿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受到意外伤害可以享受赔偿。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管理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8、乙方以及乙方成员在承包管理期间,要自觉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在工作中注意安全,并应当遵守甲方制订并公布的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若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手则与规程,经警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单方权解除本承包合同。

  9、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到:

  第五条 奖励与处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对承包的物业管理效果的好坏,对乙方进行适当的奖励与必要的处罚。(奖励与处罚的幅度不得超过承包金总额的25%)。

  3、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指导、管理与监督,甲方有权单方宣布解除本承包合同,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

  4、乙方不得私自变卖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及日常维护工具、设施等,违者除给予没收非法所得外,并应按实物折价金额3倍赔偿,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的物业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乙方以及乙方的成员承诺:本合同旨在承包甲方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及其成员与甲方为承包与发包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2、若乙方的成员需要委托甲方代买社会劳动保险或者医疗保险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但所有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或者授权甲方从承包费中直接划扣)。

  3、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每月向乙方成员 支付劳务费人民币 元; 支付劳务费人民币 元;向 支付劳务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在此授权甲方直接从应当支付乙方的承包费中扣除上述费用。

  4、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

  5、 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办学质量,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承包合同:

  一、办学的原则、目的

  1.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针。

  2.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探素新的幼儿园教育模式和方法。

  3.提高幼儿园的.办学质量,办成一所高质量的幼儿园,一年内达到市一级幼儿园,三年内达到省一级幼儿园;

  二、承包内容

  1.承包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承包金额: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元,从年月日承包费起按月以%的幅度递增。

  3.付款时间:从年月开始交纳,前年每月承包费在当月日汇出,从年月开始,承包费按季度划款,划款时间在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日前汇出。

  4.付款方式:每月通过银行帐户划款,在乙方承包幼儿园的第年开始按季度划款;

  5.风险抵押:乙方在正式承包幼儿园后需向甲方提供幼儿园全部资产的乙方校产证明及元现金作抵押,待合同履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甲方将抵押证明及抵押金退还给乙方。

  6.押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乙方在年内分期将押金交清给甲方。第一期乙方所交押金元,在甲方将幼儿园所有设备设施清点给乙方使用之日时支付给甲方;第二期乙方所交押金元,乙方在时交付给甲方,第三期乙方所交押金元,乙方在时交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时收取承包费,并有权对幼儿园工作进行监督;

  (2)幼儿园现有资产属甲方所有,承包期增加的设备设施及所收取的建园费归甲方所有;

  (3)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及时将幼儿园所有资产清点交给甲方使用;

  (4)承包期内,幼儿 园的党政领导归甲方,幼儿园依法工作,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生效后,乙方对幼儿园享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及办学权,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承包期间财务独立,甲方无权干涉;

  (3)乙方享有独立的人事权,幼儿园所有教职员工由乙方聘用,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如继续聘用幼儿园原有员工,所聘原有员工工资待遇不低于原标准;

  (4)按时上交承包费;

  (5)在承包期内幼儿园所有资产归乙方全权使用。承包前需核定幼儿园的所有资产,并以幼儿园现有设备的实际使用年限开列固定资产折旧明细表(详见附表)。如在乙方承包期内固定资产提前报废,乙方需按设备报废时实际价值予以赔偿,在乙方承包期间幼儿园增加的设备资产归甲方所有;

  (6)乙方必须依法办学;

  (7)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保障学生安全,若因幼儿园工作主观上的的原因造成幼儿伤亡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在承包期内,如因情势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以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之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在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内,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元,并且返还押金元及所产生利息(贷款利息)

  3.在承包期内,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元。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履行期满,若甲方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八、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物业承包合同 篇6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方将贵阳工程机械市场配件区工程水暖电消防工程发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职责,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贵阳工程机械市场配件区工程

  建筑面积:(约㎡)按建设方给施工方结算的面积为准。结构形式:框剪。

  二、承包方式:包人工费用、包质量、包定额辅料、包工期、包机具等。

  三、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给排水、强弱电、室内外消防、通风(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四、工程承包费用及结算方式:

  1、计价方法:

  (1)、本工程计价单位以建筑面积计算,竣工后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具体见附件1)。

  (2)、付款方式:乙方进场垫资三个月,甲方审核后按已完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之后按月进度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按附件2进行计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足95%,留5%为工程质量维修金,两年内保修完毕一次性付清。

  五、其它:

  1、如乙方延误工期,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不服从甲方管理,则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并按完成工程量的50%付给乙方(按附件2进行结算)。

  2、乙方不提供相关资质,但需交纳1万元资质挂靠费用。

  3、消防检测费及消防部门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签章。

  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物业承包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商谈,就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并经营【项目名称】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承包经营项目情况

  座落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建筑面积:XXXXXXXXXX平方米。

  项目类型:□多层□高层□小高层□商业□混合XXXXXXXXXXXXXXXX。

  第二条 承包经营方式

  洽谈承接【项目名称】的物业管理事宜由乙方独自与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小区业委会进行,承接后乙方可以甲方名义进行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自本合同生效后,有关该小区的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干涉乙方的具体经营。

  第三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XXX年,自XXXXXX年XXX月XXX日起至XXXXXX年XXX月XXX日止。

  第四条 承包费及承包费的支付方式

  承包费为人民币XXXXXXXXXXXX元/月整,按年付费,由乙方于每年5月31日前一次性将下年度承包费交于甲方。

  第五条 承包期间相关经营管理事项的约定

  1、乙方在承包期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过问乙方的具体经营管理事宜。

  2、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守法经营,设法规避经营风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金角苑物业管理活动中如发生丢失、盗抢、火灾等过失责任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甲方均不予承担任何责任。经营管理中乙方必须端正服务态度,积极化解矛盾,若给小区或业主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时,必须控制事态,积极主动赔偿合理损失,如果乙方的经济赔偿能力不足以赔偿损失时,乙方之担保人自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协议由一并签字担保)。

  3、为经营所需乙方可以刻制一枚椭圆形收费印章,内容为“XX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项目部收费专用章”,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无关的任何经营活动,亦不得擅自对外签约、出据证明等。

  4、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影响到甲方声誉,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应酌情予以赔偿,挽回影响。

  第六条 甲方帮助事项

  1、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培训通知、会议通知等内容及时通知乙方。

  2、个别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后确需开据正规发票时,甲方可以帮忙开据,但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成形的规章制度、成熟的经验办法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部分提供。

  4、公司进行物业资质年检、工商年检、法人代码证年检时,可以一并将乙方所管项目的相关情况报送年检。

  第七条 合同终止条件

  1、本合同履行期满。

  2、因任何一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约定可终止。

  3、租赁期内,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履行。

  4、承包期内如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本承包合同:一是因乙方违规操作或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时;二是如与业主或相关人员发生大的纠纷,而又较长时间难以调和解决,矛盾有可能进一步升级时;三是不按时交纳承包费时;四是发生责任事故拒不赔付或赔付额达不到对方满意,或者其它原因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时。无论何种情形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均应以平和心态去面对和接受,并负责任地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退出程序退出管理项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应当赔偿乙方人民币贰万元作为违反本合同的违约金。

  2) 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应当赔偿甲方人民币贰万元作为违反本合同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未尽事宜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尤其是承包时限、阶段性目标等核心机密,否则应当赔偿被泄密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五年。

  3、本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应当续签承包经营合同。

  4、由履行本承包经营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争端的,一方可诉至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即为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物业承包合同 篇8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了使小区物业规范化、使小区居民享受完善的物业服务,改善小区人居环境。经发包人小区业主共同商定且与承包人反复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承包协议内容,共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小区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承包管理事项

  1、公共环境(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的清洁卫生。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配电系统、供水系统、供暖系统等)的维修与管理。

  3、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4、对进、出小区的人员安全盘问(包括夜间),发现非小区人员应做好登记,并对有可能造成小区损失的非小区人员谢绝入内。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承包费用及支付时间

  本合同期间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用/月元;支付时间及方式为:。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时获得承包费用,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支付,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在承包期间除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承包费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依据本合同事实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2、因乙方的承包内容包括24小时管理小区,故乙方可以委托其信赖的第三人实施必要的承包事务,但委托第三人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3、承包人委托第三人不与发包人建立任何关系,第三人也不得依据其工作内容向发包人主张任何权利。

  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方代表及乙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物业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系xx人企业,为xx工作提供综合性的劳动服务;

  乙方系以xx为主的独立劳动者合伙组织,为社会提供劳动服务。

  甲方为了更好的为xx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xx事业的发展,甲方将xx物业管理工作承包给乙方,乙方同意集体承包该物业的管理工作。

  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承包xx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的内容、面积、地点

  甲方将位于共计平方米的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乙方负责该物业的管理、日常维护等全部工作。

  (详见工作内容清单)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承包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顺延,但需在承包期满前一个月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条承包费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费人民币元;

  2、承包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年月日支付人民币元;

  年月日支付人民币元;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适时指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派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监督与指导。

  2、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承包费,乙方应当按时完成承包的物业管理任务。

  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当选派不得少于人对该区物业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乙方指派的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但是应当报甲方同意与备案。

  4、乙方初步安排的工作人员是;甲方对此经审核认为符合甲方的要求。

  5、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认为乙方安排的人员不适合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管理和日常维护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甲方为乙方购买赔偿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受到意外伤害可以享受赔偿。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管理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8、乙方以及乙方成员在承包管理期间,要自觉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在工作中注意安全,并应当遵守甲方制订并公布的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若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手则与规程,经警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单方权解除本承包合同。

  9、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到:

  第五条奖励与处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对承包的物业管理效果的好坏,对乙方进行适当的奖励与必要的处罚。(奖励与处罚的幅度不得超过承包金总额的25%)。

  3、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指导、管理与监督,甲方有权单方宣布解除本承包合同,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

  4、乙方不得私自变卖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及日常维护工具、设施等,违者除给予没收非法所得外,并应按实物折价金额3倍赔偿,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的物业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其他事项

  1、乙方以及乙方的成员承诺:本合同旨在承包甲方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及其成员与甲方为承包与发包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2、若乙方的成员需要委托甲方代买社会劳动保险或者医疗保险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但所有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或者授权甲方从承包费中直接划扣)。

  3、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每月向乙方成员支付劳务费人民币元;支付劳务费人民币元;向支付劳务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在此授权甲方直接从应当支付乙方的承包费中扣除上述费用。

  4、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

  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

  5、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约代表签名):

  乙方(全体成员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物业承包合同 篇10

  发包人:

  承包人:

  经协商,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建设地点:

  3.合同编号:东城都会外墙涂料

  4.工程实施技术要求:(详见邀标书具体要求及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雨天顺延)

  备注:

  工期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天,承包人逾期超过15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承包人还需承担委托第三方施工的费用、交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质量要求

  1.承包人设计(如果有)及施工质量在符合使用功能的同时,必须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承包人必须自费返工使工程达到合格的要求,若因返工使工程逾期完工,承包人必须承担逾期完工违约金,经承包人返工后,工程质量仍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委托第三方施工,委托第三方施工的费用及逾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上述违约金仍不能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需予以赔偿,赔偿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交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2.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确认的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发包人委派为现场业主代表。

  4.承包人委派为现场项目经理。

  四、现场施工组织与安全文明施工

  余氏物业

  1.施工期间的现场施工组织与安全文明施工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做好成品保护,墙面铝板、玻璃等如有破损、污染,则无条件恢复,如有损失,产生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赔偿。

  4.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将整个施工现场复原,直至发包人满意。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工程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小写)¥:以上价格包含承包人为实施本工程所需要一切费用和税金,如人工、水、电、机械设备和工器具、措施费(垃圾清运、成品保护、脚手架、吊篮等所有措施)等。除非发包人提出正式变更要求,否则工程总价不予调整。

  2.付款方式:

  六、工程变更

  (a)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实施。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b)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c)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d)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e)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f)发包人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g)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1.竣工验收

  余氏物业

  (a)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b)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c)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2.竣工结算

  (a)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如没有任何变更调整,则直接按照合同价进行结算。

  (b)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c)承包人送审的结算价与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调整差额超过%的部分作为高估冒算处理,则本工程所有发生的审计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d)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争议条款处理。

  3.质量保修

  (a)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本工程质保期三年),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b)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根据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1.违约

  (a)发包人违约,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b)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c)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索赔

  (a)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b)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发包人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余氏物业发包人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发包人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4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发包人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14天内,向发包人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以上规定相同。

  (c)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b)条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争议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发包人有权根据需要单方面终止合同,不需要对承包人进行任何解释,合同终止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将按实进行结算。

  2.如果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未能按照要求履行合同或者承包人违约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如果承包人整改结果不能令发包人满意,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对所完成工作内容的保修责任。合同终止后发包人可以聘用其他承包商来完成剩余合同工作内容,发生的费用将从合同价格中相应扣除,与承包人的结算也应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工程实施具体要求和邀标书

  3.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本工程无)

  十一、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二、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三、合同份数、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一式陆份,发包人保存肆份,承包人保存贰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物业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系xx人企业,为xx工作提供综合性的劳动服务;

  乙方系以xx为主的独立劳动者合伙组织,为社会提供劳动服务。

  甲方为了更好的为xx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xx事业的发展,甲方将xx物业管理工作承包给乙方,乙方同意集体承包该物业的管理工作。

  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承包xx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的内容、面积、地点

  甲方将位于共计平方米的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乙方负责该物业的管理、日常维护等全部工作。

  (详见工作内容清单)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承包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顺延,但需在承包期满前一个月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条承包费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费人民币元;

  2、承包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年月日支付人民币元;

  年月日支付人民币元;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适时指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派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监督与指导。

  2、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承包费,乙方应当按时完成承包的物业管理任务。

  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当选派不得少于人对该区物业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乙方指派的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但是应当报甲方同意与备案。

  4、乙方初步安排的工作人员是;甲方对此经审核认为符合甲方的要求。

  5、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认为乙方安排的人员不适合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管理和日常维护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甲方为乙方购买赔偿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受到意外伤害可以享受赔偿。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管理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8、乙方以及乙方成员在承包管理期间,要自觉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在工作中注意安全,并应当遵守甲方制订并公布的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若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手则与规程,经警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单方权解除本承包合同。

  9、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到:

  第五条奖励与处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对承包的物业管理效果的好坏,对乙方进行适当的奖励与必要的处罚。(奖励与处罚的幅度不得超过承包金总额的25%)。

  3、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指导、管理与监督,甲方有权单方宣布解除本承包合同,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

  4、乙方不得私自变卖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及日常维护工具、设施等,违者除给予没收非法所得外,并应按实物折价金额3倍赔偿,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的物业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其他事项

  1、乙方以及乙方的成员承诺:本合同旨在承包甲方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及其成员与甲方为承包与发包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2、若乙方的成员需要委托甲方代买社会劳动保险或者医疗保险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但所有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或者授权甲方从承包费中直接划扣)。

  3、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每月向乙方成员支付劳务费人民币元;支付劳务费人民币元;向支付劳务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在此授权甲方直接从应当支付乙方的承包费中扣除上述费用。

  4、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

  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

  5、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约代表签名):

  乙方(全体成员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物业承包合同 篇12

  发包人:

  承包人:

  经协商,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建设地点:

  3.合同编号:东城都会外墙涂料

  4.工程实施技术要求:(详见邀标书具体要求及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雨天顺延)

  备注:

  工期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天,承包人逾期超过15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承包人还需承担委托第三方施工的费用、交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质量要求

  1.承包人设计(如果有)及施工质量在符合使用功能的同时,必须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承包人必须自费返工使工程达到合格的要求,若因返工使工程逾期完工,承包人必须承担逾期完工违约金,经承包人返工后,工程质量仍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委托第三方施工,委托第三方施工的费用及逾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上述违约金仍不能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需予以赔偿,赔偿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交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2.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确认的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发包人委派为现场业主代表。

  4.承包人委派为现场项目经理。

  四、现场施工组织与安全文明施工

  余氏物业

  1.施工期间的现场施工组织与安全文明施工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做好成品保护,墙面铝板、玻璃等如有破损、污染,则无条件恢复,如有损失,产生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赔偿。

  4.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将整个施工现场复原,直至发包人满意。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工程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小写)¥:以上价格包含承包人为实施本工程所需要一切费用和税金,如人工、水、电、机械设备和工器具、措施费(垃圾清运、成品保护、脚手架、吊篮等所有措施)等。除非发包人提出正式变更要求,否则工程总价不予调整。

  2.付款方式:

  六、工程变更

  (a)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实施。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b)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c)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d)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e)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f)发包人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g)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1.竣工验收

  余氏物业

  (a)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b)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c)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2.竣工结算

  (a)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如没有任何变更调整,则直接按照合同价进行结算。

  (b)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c)承包人送审的结算价与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调整差额超过%的部分作为高估冒算处理,则本工程所有发生的审计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d)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争议条款处理。

  3.质量保修

  (a)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本工程质保期三年),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b)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根据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1.违约

  (a)发包人违约,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b)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c)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索赔

  (a)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b)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发包人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余氏物业发包人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发包人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4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发包人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14天内,向发包人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以上规定相同。

  (c)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b)条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争议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发包人有权根据需要单方面终止合同,不需要对承包人进行任何解释,合同终止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将按实进行结算。

  2.如果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未能按照要求履行合同或者承包人违约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如果承包人整改结果不能令发包人满意,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对所完成工作内容的保修责任。合同终止后发包人可以聘用其他承包商来完成剩余合同工作内容,发生的费用将从合同价格中相应扣除,与承包人的结算也应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工程实施具体要求和邀标书

  3.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本工程无)

  十一、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二、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三、合同份数、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一式陆份,发包人保存肆份,承包人保存贰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物业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水电安装包工包料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由于工程进展需要,拟将的水电安装工程以包安装、包工具、包料的形式委托乙方承包施工。

  第二条乙方工作内容

  1、包材料损耗(损耗按定额执行)。

  2、包预留套管、预埋给水管,包给排水材料安装(不包含所有二次增压设备,空调冷凝管以及室外雨水管的安装。

)

  3、电施工程,电柜下桩及表后的其他工程按图施工。

  防雷连接,弱电预埋。(不包含,消防弱电配管和穿线,荧光灯具安装,以及其它灯具,设备电力,变压器和发电机组,各种配电柜,所有的计量表材料安装。)

  4,所有水电工程以建筑物外轴线米为标准。(不包括消防。)

  第三条施工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

  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天;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书面签字认可后,工程可以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非乙方原因超过4个小时以上(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等情况;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等)。

  3、由甲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支付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窝工损失及其他增加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条工程总造价

  给水工程,电工程。

  按每㎡建筑面积元作为结算依据;

  总价:

  工程总量㎡,合计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五条付款办法

  依工程建造不同时期为付款的时间节点,分批支付,具体为:

  1、出正负零,付总造价的

  元;

  2、正负零以上每完成两层,付总造价的

  元;

  3、主体封顶,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额不低于总造价的

  元;

  4、积水排水做完,付总造价的

  元;

  5,穿线安装完毕,付总造价的元;

  6、完工验收,支付总造价的

  元;

  7,剩余3%,元,为维修质保金,保修期满结清。

  第六条双方责权

(一)甲方:

  1、提供水源、电源及场内施工道路,提供施工图纸,派出专业施工员现场管理,解决工程有关问题。

  2、负责办理工程变更手续,及时通知乙方更改施工。

  3、组织各层段的隐蔽工程验收,及时提出存在问题及发出整改通知书,监控工程质量。

  4、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5、及时组织有关材料进场。

  6、在乙方如期完成任务的前提下,交付给甲方正常使用,甲方必须立即组织竣工验收,确保收工,如期交付业主使用。

  如果甲方在乙方完成天内,还没有组织竣工验收,双方均视作已验收,并支付乙方工程余款,进入工程的保修期内。

  7、甲方必须按节点支付工程款,如因工程款不按期发放,而影响工程进展,则工期相应延期,并承担每日工程款总额的

  5%的违约金。

  8、乙方在完成甲方的工程后,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结清余款,如果无法结清,甲方除承担支付余款义务,并当承担每日工程款总额的

  5%的违约金。

(二)乙方:

  1、依据设计图纸、甲方要求及工程进度进行施工。

  2、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计划,上交参加施工人员名单及组织架构表,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及工程例会。

  3、负责对已完成的产品作产品保护。

  如果属乙方自身故意破坏,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索赔,如非乙方故意破坏,乙方可协助甲方修复,甲方仅支付正常施工的平均工资即可。

  4、严格按有关施工规范及强制条文有关规定执行施工,如认为需作图纸变更的,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5、按规定搞好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由于乙方故意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包括伤及他人的,一切责任及赔偿均由乙方负责。

  6、执行项目部的管理制度,违反者甲方按规定处罚乙方。

  7、乙方包本工程修改人工

  元以内,超过的按签证调整,

  8、乙方有权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反对违章指挥。

  第七条管理办法

  1、工人必须戴好安全帽进场施工。

  2、乙方所有进场的机具需造册登记,进场时交甲方存档,机具退场由甲方项目经理开放行条放行,否则,不给予放行。

  3、按规定组织新工人进场时参加安全学习。

  4、不得擅自请甲方人员娱乐、餐宴、休闲、送礼等,违者每次罚款壹仟元。

  第八条质量责任

  1、乙方必须熟识图纸,必须严格按图施工,按设计要求及有关施工规范施工,乙方违反上述要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及工期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员工必须考试上岗。

  2、验收表格80%优良的视为优良,不足的视为合格。

  第九条安全责任

  1、甲方必须为班组施工人员购买意外险。

  2、若乙方未购买意外险,造成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必须负责工伤人员的一切赔偿;

  甲方若在事故中为乙方垫付费用,则在以后工程结算中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关费用。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保修期:

  保修壹年,日期由该楼综合验收之日起计算。

  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通过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甲方盖章后生效,完工及保修期满后自行作废,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承包合同 篇14

  发包单位(下称招标方):

  承包单位(下称承包方):

  法人代表:

  彼此依据《合同法》和我国最新法律法规,本着诚信、公平、互惠的标准,经友善商议,就招标方所资产经营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给承包方承包合同所涉及到的彼此权利和义务,达到如下所示协议书:

  一、承揽金缴纳总金额为以下方法中的一种:

  1、固定不动金额,每一年万余元;

  2、逐渐增长,第一年万余元,第二年万元,第三年万余元,…。每一年在上一年根本上增长%。

  二、承揽限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

  三、承包方承揽金缴纳时长为以下方法:

  1、每一年上打株缴纳,大半年一给,第一次月交元;第二次月交元;

  2、每一年上打株缴纳,一年一给,在.月交元。

  四、债务解决:承揽前的债务由招标方承担,承包期内的债务由承包方承担。

  五、彼此权利和义务:

  (一)招标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监管承包方管理方法好物业管理公司财产,监管承包方依规运营,照章缴税,合同履行。

  2.招标方在承包方因运营管理不当,在时长内完不了上缴承揽金,或比较严重违反规定运营,或的状况发生时,招标方可单方消除保证合同。消除通知要以书面材料方法送到承包方,并马上起效。

  3.招标方理应适用承包方履行正常的运营管理支配权,帮助承包方做好与多方相互配合。

  4.招标方理应将所承揽公司的一切账目、财产和材料交到承包方。

  5.别的:。

  (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经营人是公司在承包期内的法人代表,对公司的生产安全管理主题活动承担全方位义务。

  2.在中国法律、现行政策准许的范畴内,承包方有权利创建以经营人为代表的生产安全管理系统软件。

  3.承包方需要遵循中国法律,进行合同条款的各种标准和每日任务,维护保养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利,妥善处理企业内部的.国民收入分配。

  4.承包方应没有理由将所承揽公司的一切账目、财产和材料在承揽到期后完好无缺的退还招标方。不然除承包方正常的缴纳承揽金外,还需要赔付给招标方导致的损害。赔付方法如下所示:账目遗失,赔付2万余元;材料遗失,赔付5万余元;财产毁坏,赔付修补损害。

  5.别的:。

  六、合同违约责任

  1.招标方毁约或不法干涉,给承包方导致财产损失,相对应调节当初上缴承揽金或增加承揽限期。

  2.承包方完不了上缴承揽金指标值,除由承包方按合同条款赔付外,推迟付款的还需要担负日千分之五的合同违约金。

  3.别的:承包方没经招标方允许,不可私自违法分包别人。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利消除保证合同,招标方不退回承包方所缴纳当初剩下承揽金。承包方还理应担负合同违约金万余元。

  七、彼此订立的其它事宜:承包方在承揽期内内,产生不可抗拒和其它全部不益于运营的一切事情(招标方毁约以外),承包方没有权利认为降低承揽金,赢亏均与招标方不相干。

  八、处理纠纷的方法:实行保证合同产生异议,由被告方彼此商议处理。商议不了,协商一致由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证合同自起起效。合同书原件一式两份,甲承包方各执2份。

  招标方:(签名)

  承包方:(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签订地址:

物业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甲方系人企业,为工作提供综合性的劳动服务;乙方系以为主的独立劳动者合伙组织,为社会提供劳动服务。甲方为了更好的为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事业的发展,甲方将物业管理工作承包给乙方,乙方同意集体承包该物业的管理工作。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承包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的内容、面积、地点

  甲方将位于共计平方米的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乙方负责该物业的管理、日常维护等全部工作。(详见工作内容清单)

  第二条物业管理承包合同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顺延,但需在承包期满前一个月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条物业管理承包合同费用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费人民币元;

  2、承包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200年月日支付人民币元;

  200年月日支付人民币元;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适时指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派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监督与指导。

  2、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承包费,乙方应当按时完成承包的物业管理任务。

  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当选派不得少于人对该区物业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乙方指派的.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但是应当报甲方同意与备案。

  4、乙方初步安排的工作人员是;甲方对此经审核认为符合甲方的要求。

  5、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认为乙方安排的人员不适合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管理和日常维护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甲方为乙方购买赔偿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受到意外伤害可以享受赔偿。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管理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8、乙方以及乙方成员在承包管理期间,要自觉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在工作中注意安全,并应当遵守甲方制订并公布的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若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手则与规程,经警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单方权解除本承包合同。

  9、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到:

  第五条奖励与处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对承包的物业管理效果的好坏,对乙方进行适当的奖励与必要的处罚。(奖励与处罚的幅度不得超过承包金总额的25%)。

  3、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指导、管理与监督,甲方有权单方宣布解除本承包合同,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

  4、乙方不得私自变卖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及日常维护工具、设施等,违者除给予没收非法所得外,并应按实物折价金额3倍赔偿,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的物业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物业管理承包合同其他事项

  1、乙方以及乙方的成员承诺:本合同旨在承包甲方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及其成员与甲方为承包与发包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2、若乙方的成员需要委托甲方代买社会劳动保险或者医疗保险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但所有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或者授权甲方从承包费中直接划扣)。

  3、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每月向乙方成员支付劳务费人民币元;支付劳务费人民币元;向支付劳务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在此授权甲方直接从应当支付乙方的承包费中扣除上述费用。

  4、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

  5、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物业管理承包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约代表签名):

  乙方(全体成员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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