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租房合同(锦集9篇)

时间:2023-09-09 12:31:13 合同

城市租房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租赁双方就出租方将房屋出租于承租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出租方将坐落在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承租方。

  1-2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诺,承租该房屋仅用作居住使用。

  1-3租赁期间,承租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租赁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作为出租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承租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租赁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起止时间为。

  2-2租赁双方同意,出租方于前将该房屋交付给承租方,由承租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 倍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赁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元。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出租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2租赁双方约定,租金每个月一付。承租方应提前日出租方支付下一期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 倍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 押金和其他费用

  4-1租赁双方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金额为元。出租方收取押金后,应向承租方开具收款凭证。本合同终止时,出租方收取的房屋租赁押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返还承租方。

  4-2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信、取暖、有线电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其中上述费用应由出租方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租赁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除上述费用外,物业管理费、服务费等其他本协议未提及费用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具体承担方。

  第五条 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5-1出租方保证有权出租该房屋,该出租行为已取得所有房屋权利人同意。

  5-2出租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租赁期间,承租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修复;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的7 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承租方进行维修。出租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承租方进行维修的,承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3租赁期间,出租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出租方应在检查养护前 7日通知承租方。检查养护时,承租方应予以配合。出租方应减少对承租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房屋返还后,承租方留置在房屋内的物品,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处置,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承租方保证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实,保证租赁用途符合本合同约定,且承租方对该房屋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承租方违反上述保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还,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6-2承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押金等应付的款项。

  6-3在承租方的承租期内,水电费、煤/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6-4承租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承租方不维修的,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5承租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补充条款中约定;如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承租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承租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租赁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七条 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7-1租赁期间,承租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承租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转租合同。

  7-2 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八条 续租

  8-1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果需要续租的,承租方应提前 30 日向出租方提出续租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2租赁期满,租赁双方未续签租赁合同,承租方继续支付租金而出租方未表示拒绝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租赁双方成立不定期租赁关系。在不定期租赁关系中,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出租方提出终止租赁关系的,应自通知承租方之日起,给予承租方30 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承租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8-3 租赁期满前,出租方若准备另行出租他人,需在租赁期满前 30 日告知承租方,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九条 房屋返还

  9-1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 当日内返还该房屋,结清相应款项,保证房屋设施完好,房内清洁,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日租金的 壹倍作为违约金。

  9-2除本合同补充条款另有约定外,承租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出租方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条 终止本合同的条件

  10-1租赁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担责: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5)签订本合同时,出租方已告知承租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6)租赁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的。

  10-2租赁双方同意,出租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承租方可通知出租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损失。

  (1)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承租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2)出租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10-3租赁双方同意,承租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通知承租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1)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2)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3)承租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4)承租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5)承租方逾期超过 7 日不支付租金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出租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 14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出租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

  (2)出租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承租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应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承租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出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10-3条款约定的情形,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应与承租方协商一致,并按房屋租赁押金的 壹倍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还应负责赔偿损失与违约的差额部分。未与承租方协商一致的,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11-2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非承租方因素除外),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倍作为违约金。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 倍作为违约金。

  (2)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同意或者超出出租方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恢复房屋原状。租赁期间,若因承租方原因致房屋损坏,造成出租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非本合同10-2条款约定的情形,承租方中途擅自退租的,承租方应按房屋租赁押金的 壹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负责赔偿损失与违约的差额部分。

  11-3若租赁双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除特别约定外,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的 壹 倍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2-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租赁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3-1若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在承租方结清其承担的水电费、煤/燃气费等生活费用并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包含但不限于违约金)后,出租方需退还承租方已缴纳的押金和剩余租金,以及承租方预付的其他费用的剩余部分。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租赁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若承租方实际居住的房屋地址与合同约定的房屋地址不一致的,以双方实际履行的房屋地址为准。

  13-4在签订本合同前,租赁双方已线下沟通看房,充分了解并接受该租赁房屋的现有结构、附属设备及其他与房屋相关的信息。

  13-5签约双方签订本合同,又在线下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冲突部分以签订时间在后的租赁合同为效力优先;同时签订的,以实际履行之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为效力优先。

  13-6合同一方存在违约或侵权行为时,相对方为此提起诉讼、或被牵连进违约方或侵权方与第三人的诉讼活动中来时,相对方因此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律师代理费用),均由违约或侵权方承担;

  13-7合同双方依双方协商的通讯地址向相对方以快递方式邮寄书面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的,投邮超过5日即视为受达。合同当事方若要变更通讯地址的,应由双方共同确认方可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城市租房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XX市城市房屋租赁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自愿、公平、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市(县) 区(镇) 路(街、巷)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 平方米。房屋租赁用途为 .该房屋的基本情况载于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月租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元)月租金单价为 元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建筑面积),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额合计(大写) 元(小写 元)租金按(月、季、半年、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的前 日内交付甲方。付款方式: .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如果甲方出租的房屋为期房,自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人民币大写) 元。

  第三条 上述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房屋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以下责任:

  1、上述房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进行定期( 个月一次)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责任。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转让上述房屋时,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需抵押上述房屋时,甲方应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前告知乙方。

  第六条 房屋租赁期间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要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如要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他人或与他人交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转租双方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须在租赁期满时把房屋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6、应及时缴纳所使用的水、气、电、电话、网络、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使用费用。

  第七条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季、半年、年)租金额的千分之 向乙方加收违约金。逾期 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月、季、半年、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月、季、半年、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如果甲方出租的房屋为期房,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时间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逾期超过 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合同继续履行;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部门履约,可不承担违约金。

  第十一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应负责及时维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四条 以上条款中未尽事项,有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可增设附加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出租人应到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如为期房租赁,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到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预租登记。待房屋竣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再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房屋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城市租房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单间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合租),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单间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季度/年)初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度/年)租金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负担,按时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等各种由租房者使用带来的消费。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并通知甲方。如果没有交清各种费用,包括房租费、水电费等,擅自离开,甲方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案、起诉。租赁结束时,乙方要通知甲方,甲乙双方需当面检查房主提供的物品和房屋破损情况,如有损坏,需按相关标准赔偿。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单间房屋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一个月的违约金。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租房期间,发生液化气爆炸、漏气,插座、拖地线漏电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并提供相应的`必备简单生活设备,在房租费按时交纳的前提下,由甲方交纳物业费。

  八、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城市租房合同 篇4

  出租人(下称甲方):

  承租人(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乙方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租赁物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拥有完整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坐落于面积约为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房屋,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

  二、租赁期间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期限为 ,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三、租赁费用及给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为元/月,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月缴纳。下一次租金需提前天内交纳。

  乙方所用水、电、煤气、物管、清洁等相关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逾期造成停水停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采暖费由方承担。

  四、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五、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字) :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 方(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城市租房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房屋情况

  房屋位置:

  房屋间数:

  房屋面积:

  房屋证件:

  房屋证件号:

  第二章、承租用途

  乙方租用上述房屋用途为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章、承租期限

  承租期限为年月,出租人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

  付承租人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

  a、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b、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c、乙方拖欠租金达天的。

  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由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四章租金费用及付款方式

  租金

  乙方按本合同第一章所述房屋及第七条所述期限使用上述房产,需向甲方支付租金,总计租金为人民币拾万仟百拾元整(RMB¥)

  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支付如下费用:

  付款时间及方式

  付款方式:乙方以为一期缴纳租金。

  付款时间:乙方应于本合同所规定之起租日前缴纳首期租金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RMB元)并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交款凭证。每期房租到期日内付清下期租金。

  第五章、定金

  乙方应在签定此合同的同时付给甲方RMB元定金。在双方交接房屋时,上述定金将转为租金。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责任,则应赔偿乙方一个月租金,即RMB¥以弥补乙方之损失。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责任,则甲方将扣除全部定金以弥补甲方之损失。

  第六章、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应认真检查,修缮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使用。

  甲方未按时(未按要求)修缮,因此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则负责赔偿。

  如因乙方本人或其应负责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了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的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至甲方满意的程度。

  第七章、不可抗力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免除责任。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方式

  若双方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诉。

  第九章、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城市租房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x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x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x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联系电话:

城市租房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度第一个月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度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城市租房合同 篇8

  甲方(房主):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将南宁市区路号楼号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三、租金为人民币元每月。四、押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押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人民币)。

  2、租房日期完租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义务):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

  六、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给别人,如有违约应给于乙方相应的赔偿。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应该保证出租的房屋安全、设备完好。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七、有关退租条例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九、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

  十、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年月日年

城市租房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度第一个月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度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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