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合同最新9篇

时间:2023-11-30 08:09:20 合同

汽车买卖合同 篇1

  出卖方:,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属于本人所有的牌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出售给乙方。车号为,发动机号为,车辆识别代号为。现双方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标的车辆为牌重型自卸货车。车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见上。价款:标的车辆售价为贰拾壹万伍仟元整(¥元)。

  二、付款方式

  车款由乙方于年月日付款壹拾捌万元整(¥元),其余元由乙方为甲方拉砂抵顶。

  三、证照手续的过户与办理

  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为王某某。现双方同意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不变,车辆不办任何过户手续。日后乙方如果需过户,甲方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标的车辆的交付使用和相关费用的承担

  车辆及其手续(行车证、车辆的户口手续、车辆附加费购置发票、保险费发票等)的交付期限为年月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购车现金时交付。车辆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违章罚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所有费用及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乙方后,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因为和他人的债务纠纷导致车辆被保全或扣留,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车辆停运损失和驾驶员的误工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年月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维护会参展秩序,维护企业及大会组织者双方的共同权益,本着公平、互惠的原则,签订此次销售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展位确认 按照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所述,经双方共同确认购买甲方展位位置,现予书面确认:甲方参展展位面积为:室内净场地平方米,原价:,实际费用:(含装修)。

  二、会议演讲 经双方确认,甲方确认购买会演讲时段。(注:30分钟为一时段。) 现予书面确认:甲方购买个演讲时段,注为:年月日时分和年月日时分,演讲人:,演讲主题为:,费用原价为,现实际收费为:。

  三、其他项目广告

  1、经双方确认,甲方确认购买会主背板g(或和)广告牌个,原价:,实际费用:。

  2、经双方确认,甲方确认购买会室外广告充气虹门正门充气球户外广告旗个,原价:,实际费用:。

  3、经双方确认,甲方确认购买会的会刊广告个,规格为:会刊封底封底内页封面内页会刊内页总裁致辞,原价:,实际费用:。

  4、经双方确认,甲方确认购买会的大会独家手提袋赞助独家胸卡挂带赞助大会独家门票赞助大会独家纪念品赞助中的赞助(不计数量),赞助原价:,实际费用:,共计:。

  四、展示确认

  1、经双方确认,甲方确认参加会行动及集中展示,展示样机为台,样机型号:,展示费用原价:,实际费用:,总计费用:,展示样机由甲方提供,展示样机应于年月日前提供给乙方,并由乙方统一管理,乙方承诺展示用手机应于展览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归还甲方,如出现丢失或损坏情况由甲方予以赔偿。

  2、经双方确认,甲方确认参加会中的展示及模特秀,每次模特秀展示为分钟,甲方确认购买模特秀展示次,展示费用为:,实际费用:,总计费用:,此次模特秀展示样机为台,样机型号:,展示费用原价:,实际费用:,总计费用:,展示样机由甲方提供,展示样机应于年月日前提供给乙方,并由乙方统一管理,乙方承诺展示用手机应于展览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归还甲方,如出现丢失或损坏情况由甲方予以赔偿。

  五、关于付款

  1、付款方式:甲方应在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书后日内向乙方缴纳上述全额参展费用或全额费用的30%作为订金;如缴纳订金,则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剩余款项一次性付至乙方。具体方式如下:可通过电汇的方式缴纳上述费用,汇款方式如下:户名:,帐号:,开户行:。

  2、甲方在缴纳订金后,逾期未补交余款者,乙方有权将甲方的展位及广告另行分配,其定金则用于补偿乙方之损失,不予退回。

  六、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此次大会的相关广告服务项目;

  2、乙方将在甲方缴纳上述费用后日内根据实际到帐金额向甲方开具有效的报销凭证;

  3、乙方将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供《参展手册》;

  4、乙方将向甲方进行会刊登载及此次大会网站宣传。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展会所需的各种广告及参展资料,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并同意将其载入乙方数据库内,供乙方制作会刊、对外宣传及展会推广之用;

  2、甲方须在双方共同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内,按第二款之要求按期向乙方支付全额参展费用(或订金30%);剩余款项则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3、甲方应自觉遵守组委会及大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大会的有关要求进行布、撤展,维护展览现场的良好秩序;

  4、甲方应严格在所属展位区域内进行布展,不得随意占用公共通道及其他展位展示产品,自觉保护好各自展位内设施。

  八、保密原则 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合同内容项下的任何信息。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进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十、合同期限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会止。

  2、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该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关于违约行为已发生并存在的通知的日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做出更正之时,可以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合同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十一、声明与保证 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资格从事本合同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2、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

  3、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该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十二、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2、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甲方): 签订地点:

  买受人(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配件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汽车配件买卖合同。

  第一条 标的、品牌、规格、数量、价款:

  生产

  厂家 标的

  名称 商标

  品牌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备注

  合计人民币

  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续)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可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双

  方可约定选择其中一项标准)

  第三条 交(提)货时间: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四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

  双方对汽车配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通过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判定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汽车配件检验机构出据的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五条 定金(可选项)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汽车配件总额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总额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货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反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反还定金。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下列第 种方式,如期足额将汽车配件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车配件款,合同范本《汽车配件买卖合同》。

  2、分期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车配件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车配件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车配件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七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八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检验约定

  (一)检验标准: ;

  (二)检验方法、地点及期限

  。

  第十一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汽车配件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总额(依据银行当时利率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配件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支付的汽车配件款项,乙方还可继续追究甲方按已交付配件款的 %支付违约或适用定金条款。

  2、甲方明知配件严重存在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汽车配件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未按约定支付配件货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乙方应付款总额(依据银行当时利率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如数将汽车配件退回甲方,甲方还可继续追究乙方按已交付配件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得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事人双方申请履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 卖 人

  出卖人(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买 受 人

  买受人(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单位:

汽车买卖合同 篇4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墓础上,就二手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二手车(注:批量交易车辆请填写合同附件)

  车主姓名: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至: ;车辆年检有效期限至: ;初次登记日期: ;行驶公里数:

  车辆使用性质:口客运、口货运、口出租、口租赁、口非营运、口其他。

  车辆状况:

  第二条 车辆成交价格及交验车

  车辆成交价格为(不含税费) 元;大写: 元;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口买方负责、口卖方负责、口 。

  买方应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自验收、审验无误起 日内向卖方支付车价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价款后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在 日内协助买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注:双方约定分期付款的,可就付款时间及车辆交付等问题在第六条中约定。)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等级证书、车辆购置税证明、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交付凭证、 。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卖方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宜权,且该车符合相关规定姐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 、卖方应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很成分。

  3 、买方应按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约定支付车价款。

  4 、卖方收取车价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 、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 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澳成的一切报失.

  2 、买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每日按未交车价款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 、卖方未按约定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价款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 、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期间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期限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①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一份,备案部门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章): 卖方(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汽车买卖合同 篇5

  分配单号:共页第页

  合同号:( ) 字号

  签订地点:买受人出卖人买受人收货人付款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人法定代表联系人联系人联系人邮政编码电挂邮政编码电挂电挂电挂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开户行电话帐号电话开户行银行帐号付款方式付款期限中转、联运(港)序号型号产品名称及规格代码数量(辆)单价(元)总金额(元)交货进度交货方式代运到站验交货地点一季二季三季四季其他条款

  一、结算方式:1.买受人自提车及公路代运,按交货期款到后发车。2.出卖人代运,以出卖人委托铁路起运日为交货期、货款及运杂费等发车后买受人方办理托收承付。

  二、出卖人为买卖人代运和代押运的汽车,出卖人除向需方核收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外,每辆另收厂内吊装费和押运费元/辆。

  三、产品质量:按出卖人规定的出厂检验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按出卖人有关规定实行“三包”。

  四、单价内不含车辆购置附加费。

  五、违约责任:出卖人逾期交货(铁路运输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向买受人付违约金元/辆。买受人方逾期提货,按到期合同货款的%向出卖人方付违约金元/辆,并付%利息(月息)。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需要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具修订或撤消的协议书。因故要求合同变更,应在交货期前45天以函(电)向对方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为副本(副本三份)。

  七、其他约定事项:买受人签字:

  出卖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6

  售车方(甲方):身份证号:

  购车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汽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登记人:)于年月日转让给乙方,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万千百元整(¥),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与甲方无关。

  (三)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及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四)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时间之前,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五)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前甲方协助乙方过户,车辆必须按合法的手续过户,如不过户,由乙方承担车辆转让之日起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

  (六)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七)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售车方(甲方)签字:购车方(乙方)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见证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7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卖方的基本情况

  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厂牌型号:

  车牌号码:已行驶里程:

  初次登记日期:发动机号:

  车架号:状况:

  需要说明的情况:

  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

  具体瑕疵描述:

  (一)底盘部分:

  (二)车身外观部分:

  (三)发动机部分:

  (四)电器设备部分:

  (五)其他:

  二、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元;大写。

  买方应于年月日在同卖方当面查验及相关证明、凭证,并以□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查验无误之日起

  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即支付剩余车款。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的当日交付、号牌及相关证明、凭证,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过户、转籍手续。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负担。

  相关证明、凭证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安检合格标志□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单□购置税完税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其他。

  三、卖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保证对出卖的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二)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证明、凭证真实、合法、有效;

  (三)因卖方的原因造成不能过户或转籍,应接受买方退回的,卖方已接受的车款及孽生的利息应全部退回,并向买方支付因此实际发生的费用;

  (四)保证向买方提供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卖方出售存在未明示瑕疵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买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五)收取买方车款后,应给买方开具合法的收款凭证。

  四、买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车及查验相关证明、凭证,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二)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约定时间,共同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五、违约责任

  (一)第三人对主张权利并有确切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或相关证明、凭证的,应每日按已收取车款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三)因卖方原因致使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每延迟一日按已收取车款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四)买方未按约定支付车款或未按约定时间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每延迟一日按未支付车款的%标准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委员会申请(不约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手车交易市场存档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一份,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或转籍手续时出示一份。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容,空格线内和空框号内填定的文字、数字、符号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8

  卖方(甲)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买方(乙)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排量为品牌型号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以人民币的价格卖(转让)给乙方。

  二、付款及车辆过户: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车辆转让金人民万元(大写元人民币)。

  (1)购车款支付方式:乙方将车款人民币万元。

  (2)银行按揭尾款由

  (3)甲方收到乙方的购车款后,银行按揭款由甲方还完后,由甲方应密切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三、车辆状况,交付地点,及将付方式:

  (1)车辆状况:甲方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和无其他债务纠纷(外观附照片)。

  (2)车辆交付地点:

  (3)甲方应于车辆交付同时,将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购置税证,保险等一切证件和手续交付给乙方。

  (4)车辆交付时间:

  四、乙方收到甲方车辆及车辆相关证件,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购车款,均需向对方出具收条。

  五、本次车辆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车辆交付前的交通违章及责任事故(如有)等法律和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交通违章及责任事故(如有)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

  1、车辆签订合同日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合同签订之后的由乙方承担。

  (一)本合同未尺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汽车买卖合同 篇9

  出卖方(甲方):业务电话:

  买受方(乙方):

  1、 ,户籍地: ,现在居住地: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2、 ,户籍地: ,现在居住地: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 产 牌, 车型,发动机号为 ,底盘号 ,功率 kw,车架号 ,外观为 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 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辆(小写¥:元),以上价格仅为 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 %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拾万仠 佰元整(小写¥:元)。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 拾万仟佰元整(小写¥:元),分 个月支付,自 年 月 日起每月支付金额 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 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 %的比例结算。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第三条 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售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担 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 )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 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 所有的财产为乙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或利息以及各种税收、保险费用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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