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市路村号/幢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房屋类型为,结构为。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为500元每月,不包括水电费、网费、有线电视费。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交三押一的模式(三个月交一次,押金一个月)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500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乙双方平摊。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10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三)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四)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十、违约责任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10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季初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 于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个 月。(期限超过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 日(□书面 /□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 月/□季 /□半 年/□ 年),租金总计: 元(大写: 元)。该房屋租金(□ 年/□ 月)不变,自第 (□ 年/□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三) 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 于本合同签订之 日起3个工作 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 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 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 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 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 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 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 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 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经市定海房屋中介部中介,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以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租借甲方座落于约计房屋。
二、租房合同期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其他费用由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为,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但一切后果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提供乙方等设施,费用由方承担。
六、乙方在租房合同期内应注意爱惜房屋及内部其他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七、乙方支付甲方押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合同期结束后,如甲方对五、六两点没有异议,应该立即退回乙方押金。
八、乙方如在租借房屋期间,有非常行为发生,和乙方在借用期间使用不当引起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及中介方无关。
九、乙方无权将此房屋转租给其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双方如有特殊情况不租借房屋,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与中介方无关。
十一、第二次付款应该提前10天付清。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将坐落在房屋以每月元人民币的价格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期定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须交甲方人民币元作为押金,在租期满时,验收房屋设置,没受人为的损坏如数退还押金,若损坏折抵修后多还少补。另交甲方有线机顶盒和智能卡押金500元,到期完好退还。
四、乙方交付租金定为每月日,若超过三天不交付视为违约处理,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取消合同和押金。
五、在租用期间若乙方出现不按时间交纳房租,又不向甲方说明去向,从交纳房租的当天起超过十天后,甲方有权将乙方租用房内的家具等物搬出,由所在地联防队见证,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六、在租用期内,水电费,电话费,有线费,卫生费用由乙方交纳。
七、租赁房屋不得搞非法场所之用,否则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和押金。
八、在租期内,乙方提前退房不退押金。期满乙方要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商定交还或续租事宜。
九、本合同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双方各执一份。
另:甲方房内有家具如下:抽油烟机1台,煤气瓶1只,单灶1台,热水器1台,铁箱五层,床铺2张(一大一小)衣柜1台,花柜1台,低柜1台,桌子1张,房内门锁损坏,以上物品如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赔偿。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上海相关法律法规,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房屋规格:
产证表明面积 平方米;
2、房屋用途:居住(乙方不得用于非居住用途,且不得在所承租房屋内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3、室内附属设施:电器、家具清单见附件;
二、租用期限及其与约定:
1、租用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大写 );
3、付款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为:以一个月的租金额为基数,付3押1,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年月日,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人民币元为租金,人民币元为押金。租房终止,甲方房屋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二次支付租金时间为年月日,以后租金支付时间依此类推。
4、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物业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为,水 ,电 ,煤 ,有线电视费用已经支付到年月日。)
5、乙方承诺,承租房屋居住人数为人。
6、租用期间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提前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押金不退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擅自更改房屋结构的;
(3)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5)连续三个月不付本条第四款所有费用,或者尚未支付的费用合计金额大于或等于一个月房租时。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缴纳水、电、煤、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账单保存在退租时交给甲方,如果没有账单,默认为乙方尚未缴纳该月该项费用,引致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还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房租,逾期支付的,每天按照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付金。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或者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乙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视为违约,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违约方赔偿对方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邻里关系工作,如放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8、合同生效表明乙方认可房屋的结构、装饰和设备等现状,如果乙方需要添置新设备或者对房屋进行装饰,必须书面告知甲方,得到甲方认可才可进行。而且乙方应该已经知道租赁期和续租约定,无论任何情况,甲方都不会为乙方的这些行为支付任何费用。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每个月; 元/月 ),房屋押金 (个月,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
现金(□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月日前支付。
第三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
电话:
年月日
承租人(乙方):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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