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6篇(开发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时间:2022-08-12 09:06:00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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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6篇(开发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1

  转让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一、乙方收到甲方转让的 湘湖人家三期 编号为 389 停车位的.相关材料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确认无异议,就此已完成车位交接。

  三、本交接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指纹后成立并生效。

  四、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签署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 _____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 _____年 ___ 月 ___ 日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甲方保证对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转让给乙方。

  三、转让价款

  车位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四、本协议生效后,甲方配合乙方在开发商(长治市人民医院)处办理更名手续。在具备办理产权证的情况下,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五、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3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乙方收到甲方转让的湘湖人家三期编号为389停车位的相关材料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确认无异议,就此已完成车位交接。

  三、本交接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指纹后成立并生效。

  四、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签署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系“花园”项目(以下简称“本小区”)的开发商,甲方在本小区投资建设了地下机械立体式停车库(以下简称“机械车库”);乙方是本小区内业主,有使用前述机械车库的需要。为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有偿使用机械车库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合同:

  一、车位信息

  1.甲方同意将本小区机械车库中区域组号(暂定编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由乙方长期使用。该车位最大允许停车尺寸:长mmx宽mmx高mm,该车位最大允许停放重量:2吨。

  2.该车位编号最终以甲方或者甲方授权的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甲方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车位情况调整该车位编号。

  二、使用年限

  1.乙方使用该车位的年限:为20年,从本合同约定的移交之日开始计算;20年期满后,如该车位能够继续使用的,甲方同意乙方仍可以在该车位所占有的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内继续使用该车位,且无需再向甲方交纳使用费。该车位所占有的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期满,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还能够继续使用的,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用由乙方承担和缴纳,但乙方不另支付甲方使用费。

  2.乙方使用期间(包括无偿使用期间,以下含义与此相同)该组车位的机械及相关配件出现损坏或者不能正常使用需要大修、整体更换(含100元以上的配件更换)的,所需的费用由乙方与该组车位的其他使用人共同分担,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乙方使用该车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因此给其他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三、使用费

  1.乙方使用该车位,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20年的使用费元(大写:),该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支付。乙方逾期支付的,按应付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该车位收回交给其他人使用,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且乙方已支付的费用甲方不再退还,作为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及预期利益损失。

  2.该车位移交乙方后,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该车位,乙方支付的使用转让费甲方不予退还。

  四、交付

  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以前将该车位移交乙方使用,乙方应在该交付期限届满时到甲方接受该车位,并以前述约定的时间作为双方实际交付时间,甲方不再另行通知;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接受该车位的,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该车位,该车位所产生的权利、义务、财产风险及相关费用(包括维修维护费用、运行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等)等从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由乙方承担。但在前述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时乙方未付清使用转让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该车位给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交付该车位,甲方又未提供其他车位供乙方暂时使用的,甲方应按每天10元补偿乙方损失。

  五、该车位使用的特别约定

  1.该车位只能作为停车使用,乙方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在车库、车位内作隔墙、栏杆以及添加任何设施、附属物等。

  2.乙方停放的车辆长宽高尺寸及总荷载重量不得超越第一条约定的最大允许停车尺寸和重量,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行使对该车位的使用权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任何理由妨碍或影响相邻车位和其他车位用户的通行权、使用权和其他正当权利,不得占用或部分占用公共部位/通道停车,也不得破坏车库和车位的相关设施。

  4.乙方应当遵守车位使用操作规程,不得违规进行操作,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相关单位对车位和车库进行维护、检修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其维护、检修。

  六、物业管理

  1.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不包含该车位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管理等,该车位的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管理等已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甲方对该车位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管理等不再承担责任。

  2.乙方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车位管理服务协议》并按约定缴纳日常维护维修费用、运行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等,具体缴纳标准按物业服务企业相应的缴费标准执行;乙方未按规定缴纳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3.甲方交付该车位给乙方后,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该车位,该车位的日常维修维护费用、运行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和缴纳;乙方未缴纳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七、其它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车位,双方同意不再办理其他任何转移手续,也不办理任何登记。从该车位交付或视为交付乙方之日起,该车位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该车位毁损、灭失的,甲方不退还乙方使用费。

  2.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内,乙方可以转让该车位使用权,但乙方只能转让给本小区的业主,且受让方使用年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剩余使用年限,超过部分无效;乙方按本约定转让使用权时,必须要求受让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有关乙方义务的约定,并将受让方出具的承诺及转让情况告知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乙方或受让人未按前述约定执行的,其转让行为无效,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不准许受让人使用该车位,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甲方也可无偿收回该车位

  3.因该车位由乙方长期使用受益,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使用期限内,如国家对该车位物业所有权人征收相关税、费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代甲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5日内支付给甲方,逾期由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承担责任。

  4.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按本合同所列地址、电话及方式进行联络,如有变动,应提前七天通知对方。通知方式包括:媒体广告、邮寄、手机短信件等。所有联络(包括书面通知)的收讫确认为:邮寄联络,以签收(乙方同住家人签收视为乙方签收)之时或邮件发出(以邮戳为准)后第3个工作日的中午12时为收讫(以先到的时间为准);电话联络以发生之时为收讫;媒体广告、传真、短消息等以发生后第二日的中午12时为收讫。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联络地址准确无误,如甲方按约定的联络地址向乙方寄出邮件后,而邮件被退回或者拒收的,视为该邮件内容已送达给乙方,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存在争议,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本小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均由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双方已完全知晓并理解本合同全部内容,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任何争议;

  2.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特别注意合同中涉及的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全部条款内容,并已按对方要求给予明确说明,双方一致认可本合同内容不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

  3.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由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与按指模):

  乙方(签名与按指模):

  时间: 年 月 日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4

  转让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 湘湖人家三期 编号为 389 的车位使用权(以下简称该停车位)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 湘湖人家三期 编号为 389 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停车位属性以开发商。

  二、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格为¥ 196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拾玖万陆仟 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当日内付清。乙方所选择的付款方式为 银行转账 ,该转让价格不含乙方以后支付的停车场管理费。甲方付乙方本年已产生的车位管理费120元。

  三、甲方应于 20xx 年 3 月 26 日前将该停车位交付给乙方,乙方检验合格后应在《停车位交接书》上签字,乙方签字后视为完成该停车位的交接。该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收款票据和《停车位交接书》到物业服务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按规定支付停车场管理费。

  五、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取得车位后,甲方租用乙方该车位,租期最长不超过20xx年9月30日,租金按月交付,每月租金为350元(含管理费)。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指纹后成立并生效。

  七、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签署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 _____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 _____年 ___ 月 ___ 日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受让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居易国际广场”地下车位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

  甲方位于“居易国际广场”地下车位第 号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

  二、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的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约定转让的停车位使用权定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价格不含该地下停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付款方式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车位款_________元,即______

  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四、交付及交接手续

  1、双方约定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办理该车位通行卡的交接手续,乙方取

  得通行卡视为甲方办理交接,但乙方未付清全部车位款的,甲方有权暂不办理。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视为甲方已经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应当自约定交付日起承担相应的费用。

  五、甲、乙双方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对该购买的地下车位不享有产权,但享有与房屋主体同等年限的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等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等相关事宜作出具体规定的,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位使用年限等均按国家法律政策或相关地方规定处理。

  2、乙方购买的地下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地下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地下停车位分布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4、乙方付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交付地下车位后,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本合同以及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乙方享有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使用权的权利凭证。

  5、如该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今后若遇政府因战争或其他原因需要征用防空设施,或关于停车位使用权的政策发生变化,该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按政府要求办理收回时,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且不得因此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6、若今后出台通过补缴税费等形式获得地下车位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且乙方要求办理所购的地下车位权属证书的,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办理所购买的地下车位的产权证所需支付的费用及所所有税费。甲方仅承担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权属证书的协助义务。

  7、乙方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8、乙方使用地下停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9、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10、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停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1、乙方未征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书面同意,或未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转让价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地下车位或本合同之任何权益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他人。

  12、甲方已经委托郑州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乙方所购的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认可并接受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对乙方所购地下车位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方式、管理费用及其支付,具体以物业服务协议为准。

  13、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三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使用权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1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本合同项下的地下车位(库);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总额 0.1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甲方未按时交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转让价款 0.1 %的逾期违约金。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附则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签约时间: 年

  签约地点:

  日 乙方(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年 月 月 日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6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路号小区地下车库车位使用权转让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路1号小区地下车库及其中的车位属甲方所有,甲方同意转让、乙方同意受让号车位(摩托车位)的使用权,双方同意不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车位位置详见附件:地下车位平面图)

  二、上述车位的使用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使用权转让款总额为元(¥元)。

  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为:

  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第一次交款人民币(大写)元(¥元),做为定金。

  2、余款人民币(大写):元(¥:元),乙方按以下第种

  方式分期付清:

  (1)分次付清: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每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付清最后一笔元。

  (2)分次付清: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

  四、车位交付:年月日乙方持本合同、转让款已付清的收据、身

  份证到甲方及小区物业公司办理交接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并缴纳相关物业服务费用。

  五、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过错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车位交付乙方使用,逾期不超过30日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按转让款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交付车位,乙方逾期不超过30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将上述车位转让给他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转让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

  3、如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乙方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归甲方所有,乙方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如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双倍返还定金,乙方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

  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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