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田合同10篇 田亩租赁合同

时间:2022-08-23 13:44:00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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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田合同10篇 田亩租赁合同

租田合同1

  甲方:楠木坪乡、 户名单为准) 乙方:楠木坪乡、岩山背村、杨家冲组、杨小清

  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经双方议定承包期为30年,即20xx年末至2044年年底止。

  二、每亩每年租金为人民币200元整,付款日期为每年11月1日,前十三年为每年11月1日付清,后十七年的租金一次付清,付款日期为20xx年11月1日付清。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不负责甲方任何基本建设义务。 四、甲方田坎乙方不能毁,甲方个人界址自理,乙方概不负责。

  五、如果大雨天灾,田土流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如果甲方违约按乙方总投入10倍赔偿,如乙方违约,租金甲方不退,并且把田里树处理干净。

  七、如果国家建设征收,乙方只有育苗费,土地赔偿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条件服从。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租田合同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面议,甲方为土地提供方,乙方为承包使用方。为了维护双方利益,经协商后,共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提供租田面积给乙方种农产品,所有面积经双方核实,一类田面积为 亩,每亩租金 元;二类田面积为 亩,每亩租金 元。租金在年底结算,是否交定金由双方协商后决定。

  二、乙方租用甲方土地 年。期满后,根据双方协议是否继续承包由双方决定,如有其它承包者要承包,在相同的租金下,必须优先租给乙方。

  三、若所租的田地与邻组或邻村有争议的一概由甲方负责,乙方不管且不付有争议面积的租金。

  四、甲方的池塘、水库要为乙方提供放水方便,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放水,若甲方群众有任何影响乙方供水的事件,乙方有权不交租金且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五、乙方承包后,在承包期内甲方群众不得再进行耕种,使用权由乙方决定。乙方在承包期内有权对田块、田埂的整平并做好标记与使用权,但不能有毁坏田块行为。

  六、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否则处以按合同期内每年违约金 元赔偿给乙方,且同时赔偿对方的所有投入损失。

  以上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租田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的前提,在国家的法规政策指引下,经过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现签订如下合同。

  一、地址和租金

  甲方将中新镇福和五联村温大田现有农田 亩,租给乙方作农作物耕种使用,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每年每亩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二、付款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年度的田租 元,以后每年田租在当年新历1月20日交清,逾期20天不缴纳当年田租,乙方作自动退场,场内所有农作物归甲方所有(除乙方可拆迁的材料和物质外)。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场内水电使用,但建设费用和其他费有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若该土地被征用甲方按乙方实际占用时间计算田租,土地征用款和场内青苗补偿归甲方所有,场内设备蔬菜大棚拆迁补偿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属于自负盈亏经营,与甲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在承包期内甲方如有违约,甲方要赔偿乙方所有经营管理成本,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七、乙方在承包期满后,若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权,若乙方不续租,乙方有权把自己的蔬菜大棚材料和物资搬走。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档案一份,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名: 乙方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租田合同4

  租 方(甲方):洪塘镇大岭村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宜春市南苑园林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赁甲方田地作为生态苗圃综合种养基地,投资规模、范围由乙方自定。

  二、甲方自愿将位于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东墉村东风组焦坑口上到上板冲的农田60.4亩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壹拾伍年(20 20xx年6月9日至2030年6月9日)。租金每年每亩按旱田190元/亩(含税金),共计:壹拾柒万贰仟壹佰肆拾元整(172140元)。

  三、在租赁期间甲方应确保乙方道路畅通及正常的用水用电等各方面的需求,乙方不承担任何的附加费用(正常使用所产生的费用除外,如:水、电等),同时甲方应提供合适场地为乙方建设简易工作用房。

  四、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协调周边关系,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正常经营,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乙方不得污染农田用水,并基本保持原有地形。

  五、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签订合同当年一次性付清,

  六、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的使用权,如

  单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七、在租用期间,乙方应遵纪守法,如造成后果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在租用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改变或征用导致合同终止而造成的损失,国家给予的赔偿应由乙方领取,如未造成任何损失,国家的补偿应给予甲方领取。

  九、租赁合同到期时,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另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租赁的优先权。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盖章) (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租田合同5

  承租方: (以上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上简称乙方)

  因甲方扩大花木种植需要,特向乙方租赁 。粮田种植花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租赁时间:

  从 年 月 号至 年 月 号止,共计壹拾伍年,(根据政府责任制到户叁拾年不变年限的基础上约定从1995年至20xx年)。

  二、地点和面积

  具体位置于 , 区,面积为 亩,具体田块形状及尺寸见附图。

  三、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租金按每亩每年壹佰元人民币计算,支付方式为分两次支付租金,具体付款时间为第一次,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头拾年租金。(从 年 月 号至 年 月 号时间内的租金。)第二次 年 月 号付清至 年 月 号止的伍年租金。(此伍年的租金标准,根据社会经济的趋势,双方再作适当调整,但调整的幅度不能和桥边粮田租金标准相符,因为地域偏远,只能稍做调整。)甲方应按时按量支付乙方租金否则乙方有权收回使用权。

  四、双方约定

  在租赁期内,双方不能随意变更承租人或中止合同,不能随意提高或减少及拖欠租赁费用,从 年 月 号— 年 月 号两年时间内乙方可在本人出租粮田内种植豆类作物,但不能影响甲方树木生长。按甲方提供种植方式种植。不能种植藤类及高杆作物。损坏树木照价赔偿。如遇不可抗拒的政策性的征收。粮田土地补偿为乙方所得,青苗和树木移植赔偿费用归甲方所得。每年政府发放的粮田补偿归乙方所得,粮田应上缴款项归甲方负责。不论经济增长和衰退,此租赁价格为锁定价格。双方认真遵守执行,否则以总租赁价的十倍赔付对方。

  五、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租赁此粮田种植,乙方应优先出租给甲方再种植,续订合同。甲方退出租赁粮田应平整粮田交还乙方。

  六、此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村委会,组委会,各持一份,恐口无凭,以字为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村委会(签字盖章): 组委会(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号

租田合同6

  甲方:

  乙方:

  为科学发展我县的农林事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本人的责任田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双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田地租赁方法:

  1、田地承包费的金额及支付方法:田地承包费按双方共同丈量的实际田亩为准,以每亩每年 元人民币价格支付甲方田地承包租赁金,按每年自合同签订日前支付,甲方田地为: ,共亩×元合计人民币。

  2、承包年限:租期为年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满后,甲方田地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二、甲方责任:

  1、负责把生产小组亩田地权属以自愿方式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2、甲方出租的田地必须权属清楚、无争议。若甲方发包的田地发生异议,甲方应无条件解决,所产生的费用及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发包田地后,应当做好当地群众工作,教育群众,不得随意放牧及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要协助乙方对造成损失者进行要求赔偿处理。

  4、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占乙方承包的田地,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补偿手续,以便尽快领得补偿金。田地补偿金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和乙方所建的固定设施补偿金归乙方所有。补征、占的田地以实际面积算,甲方相应的减免乙方的承包费。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田地承包费时,必须给乙方等额有效票据。

  5、甲方发包出田地后,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不得擅自提高田租,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

  6、甲、乙双方口头协议未租赁好的田地,乙方要求追加多租田地时,甲方应同等的条件下租赁给乙方,若违约,按《合同法》违约条例追求其责任。

  7、甲方现在的水电设施应无条件的提供给乙方接拉和使用,其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若乙方用电量大,变压器增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期间,该田地只用于农林业生产,不作它用。

  2、在承包期间,乙方所产生的一切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承包期间,乙方可在田地搭房,铺设管道,开设通道,挖水井等,以利于乙方的生产需要,合同期满,大致帮助甲方恢复田地原貌。

  4、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生产活动中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负责。

  5、在承包期间,乙方会有少部分的黄泥撒落在田,应当作田土改良,合同期满,乙方不负责清理。

  6、乙方在承包年限内,视生产情况需要,若承包的田地过多时,乙方提前一个生产季节告知甲方,每退还多于部分的田地,同时甲方应相应的减免乙方退田地实际亩数的租金,退还的田地由低往高退(即由东往西退),以一片水平田的田基埂为准;若乙方要多承包田地面积,甲方应无条件的协助好乙方要求多租田地面积的工作,乙方相应的按原定合同价格标准追加多租赁田地实际亩数的租金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单方随意终止合同或减少出租面积,缩短租期和提高田地租金,否则要赔偿乙方苗木和母树的搬迁费用。

  2、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田合同7

  甲方(田主方): 乙方(租用方):

  兹有甲方田地,坐落于 镇 村 地方,现租给乙方做花木场地种植所使用,本着公平公正双赢双利、共同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协议如下:

  1、租用期限 年,即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2、总面积为 亩,每亩每年租金为 元整,合计 元整,租金逐年交清。每年租金应于农历 月底前交清,逾期未交,甲方有权收回。

  3、第六年起租金上调为每亩每年 元整。

  4、租用期间: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收回土地,否则应赔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5、租用期间乙方不得将田地转租他人,或作其他使用,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田地。

  6、遇到国家相关政策,政府征收田地,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后,甲方有条件收回。场内一切基建设施及花卉苗木所赔偿之款由乙方所得,甲方不得有异议。

  7、租用期间田面所投资一切基建设施及花木为乙方所有。期满后双方无意续约时,乙方自行拆除搬迁。

  8、田界明确,如与第三方出现纠纷,甲方有责任出面调解。

  9、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乙方有优先续约权,租金到时按时价浮动。

  10、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1、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签名: 公证人签名: 乙方签名:

  电话: 电话: 电话:

  20 年 月 日

租田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承包方式取得甲方(田、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以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期五十年不变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田)地使用权及其地方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按 元每年,五十年付清,以收据为准,首次付款为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付清当年承包金,以后每年春节以前支付当年承包金,乙方不得拖欠。

  四、乙方承包(土、田)地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的林土、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土、田)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土、田)地的生产权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其开发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土、田)地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甲方保证该(土、田)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注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九、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五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土、田)地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还对乙方投入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该(土、田)地上所有投资归甲方所有。

  十、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他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土地征用费归甲方,土地上附作物归乙方。

  十一、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评价,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二、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三、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四、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年--月--日 20--年--月--日

租田合同9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响应国家农村土地流转的号召,开发利用田地,发展农村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同意将 地段农田计面积 五 亩,租赁给乙方开发经营。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如下:

  一、乙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甲方的农田,自主进行种植、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损失。

  二、年限

  租赁农田期限为 年,(从 年 月至 年 月止)。

  三、土地租金事项

  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 元/年,每年总计 元,租金的交纳采取按每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交纳给甲方,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赁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积极提供各项基础服务。

  3、甲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提供完善合法的耕地使用权。

  4、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另行租赁该地块且不得因人员变更影响合同执行。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在租赁期内,乙方从事合同约定项目的生产经营。

  3、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

  4、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前终止合同。

  1、双方协商解除;

  2、如甲方基础设施如水、电、道路无法使用,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它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但国家对该地内的植物、设施补偿由乙方享受);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租田合同10

  甲方:三塘村十六组(甲组)各户

  乙方:刘勋红

  一、甲乙双方磋商,甲方自愿将老灰屋后长生责任土起至荷包田所有的田、土、山全部租给乙方使用三十年。

  二、田、土租用金,田每亩每年壹佰元整,土每亩每年柒拾元整。

  三、如果政策变更,甲方领取三十年的租金不退,上级给予的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付租金方法,分两次付第一次即签合同付百分之六十,第五年即20xx年全部付清。

  五、在租用期间,乙方自愿退出,但甲方不退租金。

  六、租用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价钱)甲方应予乙方优先权。

  七、如田土调整由甲方退出租金给责任人,乙方不负任何补偿。

  八、租用田、土、山期间从20xx年十月四日至20xx年年底。

  九、此合同甲方(各户)乙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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