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合同12篇 委托经营合同有效吗

时间:2022-08-25 16:18:00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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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合同12篇 委托经营合同有效吗

委托经营合同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经营管理由甲方开发的_________酒店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后,由乙方负责其商务酒店的经营和管理。商务酒店管理范围:____楼以下(含____楼)全部建筑,共________________间客房,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开业后________________年。

  三、双方责、权、利

  1、甲方应确保上述商务酒店________间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经营、管理。

  2、鉴于乙方承担了甲方业主的回报责任,故甲方同意将________酒店____楼约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西餐、咖啡厅及____楼全部约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配套用房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手续在综合验收结束后________天内办理完毕;并不受本条第________项的限制。

  3、为提高酒店经营的抗风险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经营期内,由乙方经营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层约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业(包括车库、娱乐、健身设施等),收益归乙方所有,用于弥补因异常情况可能发生的酒店经营亏损。

  4、乙方应保证在经营期间内向酒店业主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年回报额,并确保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上述回报进行担保,乙方受让的二楼、三楼物业应作为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抵押物。

  四、酒店经营期满,乙方将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业的经营、收益权。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则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项下的面积以房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面积的差异不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2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姓名: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位于xx的教学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

  场地位于xxx场地面积xxx平方米。月租金xxx元,其他费用xxx。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xxx的教学点,全权交由乙方代为经营,甲方提供学校资质等一系列办学所需证件和中心内的产物使用权,物品包括xx。从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运营事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运营。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乙方自签订合同期起,乙方有权使用教学点中的一切物品(办公用品,家电,生活用品等)

  2、乙方在中心拥有自主权,决策权。开展与教育一系列的相关的培训班,教学点等。

  3、乙方独立处理一切该教学中心经营相关的一切事务,同时与甲方其它经营点没有关联,独立经营。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乙方以学期xx月为单位与甲方约定合同时间,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保证费用无变动)房租每年递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约,或在未得到乙方确切的续约意向之前不得提前与其他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同时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提前解约,否则也视为违约。(乙方无论续约与否都应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生效日起,保证该校(中心)债务结算已结算清,乙方不承担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债务与费用。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营业额的10%的费用,按月结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3、乙方承担由合同生效日之后的所有的该校运营费用(房租,水电,教务,材料,运费)

  4、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在运营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都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经营营业额10%的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个工作日仍未支付费用,甲方有权按自逾期起按月营业额百分之一,加收滞纳金。

  3、在本合同执行期中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3项约定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第七条: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中心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坏、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为准,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付。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形式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为原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xxxx 乙方(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委托经营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库房进行经营管理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委托标的标的物:位于________,面积|:平米

  第二条委托权限

  2。委托经营期间乙方行使完全的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行为,不得单方终止合同,更不得阻挠乙方正常经营或私自与乙方合作商进行交易,否则造成损失有行为人自行负担。

  3。乙方对外经营期间,若实际对外经营单价高于经营定价的,高出部分属乙方收益,应视为委托费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权利。

  4。委托期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5。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鉴于乙方有完善的经营资质、经营品牌及经营管理经验,并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因此乙方在委托经营期内,以自己名义对外经营管理、签订各项经营合同、收取各项费用、出具各项票据。但经营定价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收益以乙方实际对外签订合同收益为计算依据。

  4。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过程中乙方不承担该房的维修。

  第四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五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条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文本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第一条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经营除食盐和纯碱、烧碱工业用盐以外的其他用事务。

  第二条 受托方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受托方必须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

  第三条 委托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受委托方不得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1、进货渠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销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应对象:见附件

  4、货款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书面报告。

  第六条 委托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1、委托方应满足受托方在品种和数量上的合法合理要求;

  2、配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受托方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供应对象记录转交给委托方的时间、地点方式: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续约或解除的条件:

  委托期满后由受托方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约手续。

  受托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委托方可随时解除合同或不予续约,并书面通知受托方:

  1、违反国家盐业法规、规定和价格政策;

  2、不按合同规定的进货渠道和销售范围经营;

  3、年经营量不足l00 吨。

  受托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的,委托方应予接受。

  所有要约、续约和解约书面文件,附《合同书》后。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受托方违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委托方可随时终止其委托经营业务。

  2、委托方违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别事项:

  如国家法规政策调整,或本市盐业市场经营布局及管理需要,委托方可提前30 天通知受托方解除本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委托经营书一式三份,委、受双方及市盐务管理局各执一份。

  委托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经营合同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承包经营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事项:

  1.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将购买的商品房即甲乙双方所签定的编号为:____________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该面积如遇调整,最终以发包人拥有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中所标注的面积为准)资产金额(即商品房价款)____________元。发包给乙方用于酒店经营。

  3.承包经营期限:期限十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① 乙方将承包经营的资产金额________元的10%作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给甲方。

  ② 承包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经营期开始时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后依此类推。三个月的承包金额为:资产金额________元×10%÷12个月×3个月=________元。

  二、约定事项

  1.为确保酒店的统一定位、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统一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依法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可以通过租赁、合作经营、委托经营或自营等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模式承包经营酒店,甲方对此不得干涉。

  3.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因签订本合同引起的税费。

  4.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采暖费、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享有按期、足额收取承包金的权利。

  2.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不得主张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干涉乙方独自承包经营酒店的权利。

  3.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享有该房屋的有限处分权,即甲方可以转让房屋,但甲方必须在第三方书面向乙方承诺承认并履行该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转让该房屋,也就是说甲方处分该房屋必须保证乙方继续享有合同期内承包经营权,则对乙方没有约束力乙方有权继续经营使用权。

  4.甲方转让该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5.承包经营期内,甲方有权对本合同涉及的房屋进行抵押或继承,但必须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履行为前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该房屋的抵押权人和继承人必须向乙方书面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经营期内,乙方负有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义务。

  2.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对承包的房屋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租权、经营权、管理等权利。

  3.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有权在不损害建筑结果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装修,有权在外墙、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广告牌,广告灯箱。

  4.根据酒店经营的需要,乙方有权对承包楼层进行平面布局调整,但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应恢复原状交还甲方。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间接损失。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还应继续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转让、继承等产权变更导致本合同履行困难增加,乙方也愿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

  3.若甲方擅自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可获得利益损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需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否则无效。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响超过三个月仍不能消除时,双方可终止本合同,双方均不在追究对方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承包经营期满后双方相关约定:

  1、本合同承包经营期满后,甲乙双方再另行协商合作方式及费用。

  2、本合同承包经营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归还甲方,并保证该房屋的正常状态。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矛盾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的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若有变更,双方应及时通知。任何一方因怠于通知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经营合同6

  甲方:_县邮政局

  乙方:_x、_x(_邮政局在职职工)

  甲方决定停止经营_邮政超市,对超市商品和设备折价处理给乙方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按照商

  品盘点清单:雀巢类、宝洁类商品在保质期内打八折;

  其余商品在保质期内打六折,由乙方向甲方缴付折算款。

  滞销商品、临近过期商品的处理另议。

  二、根据现有固定资产:收银系统作价6000元,双面货架每组作

  价380元,单面货架每组作价250元,由乙方向甲方缴付折算款。

  三、乙方接收甲方商品和固定资产折价款为元。乙方在接收甲方商品和固定资产时,首付折价款元的30%为元。所欠余款由乙方以等额的邮政储蓄有效存单作抵押;乙方在11月30日前向甲方再付折价款元的30%为元,甲方退还给乙方付款等额的抵押存单;乙方在20_年2月28日前向甲方付清折价款元的剩余40%为元的欠款,甲方退给乙方折价款最后抵押的40%的存单。

  四、承包期限为六年,从20_年10月1日至20_年9月30止,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续签。

  五、20_年10月1日至20_年9月30日期间,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费为每月3000元,乙方必须在当月的25日前向甲方交清次月的承包费后,方能享有承包经营权。(20_年10月1日后乙方的承包费届时甲乙双方再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六、乙方不能继续使用甲方目前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甲方现用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由甲方向登记机关注销或变更,乙方重新向工商、税务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七、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所发生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概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属于企业在职职工,买断承包经营期内企业执行州局统一政策,只为乙方交纳由企业为职工承担部份的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属个人缴纳部份,按规定时间由乙方自行向企业交付。在经营期内乙方不享受工资和其他一切福利待遇,经营期满后回企业上班按规定竞争上岗。

  九、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的固定设施:⑴现邮政超市所使用的全部门面(给乙方作经营场地使用)。⑵二楼除甲方留用一个房间以外的全部楼房屋空间给乙方作经营的仓储和办公用房,二楼窗户防盗栏由乙方安装,乙方解除合同后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如需改变二楼的使用用途,事前需征得甲方同意。⑶现有门面内外和二楼屋内的设备设施。

  十、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使用,乙方按水电使用量,按规定据实向甲方按月交付水电费,如交付不及时,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供电,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私自将甲方提供的房屋转让他人。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在经营期内不按规定交纳承包金,甲方将按照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相关条款,视同长期不在企业上班作旷工处理。

  2、甲方在乙方经营期内终止或变更向乙方提供的经营场地或设

  施,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经营期满失效。

  甲方(签章):_县邮政局乙方(签章):_县邮政局职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__年月日

委托经营合同7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受托方):

  营业执照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经营服务(下称“经营托管”或“托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托管物业(房屋及附属设施)简况

  1、托管物业位于泰安市区泰山弗尔曼酒店公寓的 房屋,建筑面积共计约为 平方米(具体物业房号、权属证号、所有权人详细名单见附件),。

  2、托管物业需按照 四 星级酒店客房标准装修,并至少应包括下列附属设施:

  (1)电器类:电视机、机顶盒、冰箱、空调、洗衣机、组合式厨房设备、热水器、电热水壶。

  (2)家具类:沙发、茶几、餐桌、餐椅子、电视柜、衣柜、阳台休闲茶几和椅子、睡床、床垫、床头柜。

  (3)其他类:窗帘等。

  (4)配套设施:会议室

  3、上述附属设施的详细清单,在甲方交付托管物业时,由双方清点后签字盖章确认,确认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交付时房间没有达到以上要求,甲方必须按照以上要求配齐或委托乙方代为配置(须另行签署代购委托书),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托管物业用途

  该物业用途为:度假式公寓出租经营。

  第三条 经营托管权限

  针对委托乙方管理经营的物业,甲方授予乙方如下权限:

  1、乙方具有排他的经营管理权限,自主制定经营和管理模式;

  2、乙方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制定物业租赁价格或打折促销策略;

  3、乙方自主成立管理服务团队,团队人员与甲方无关;

  4、其他乙方应享有的经营托管物业之权利。

  第四条 经营托管期限

  1、本次经营托管服务的期限自甲方托管房屋全部交房之日起3年,交付的具体时间双方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应在上述补充协议约定的日期内将符合约定条件的托管物业交付给乙方。代理期限届满后,如甲方有意继续托管物业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五条经营收入分成及支付方式

  1、 经双方同意,甲方选择以下方式中的第 种方式取得收益。

  ①对托管物业所获得的经营收入按甲、乙方各按50 %的比例分配。② 甲方享有委托房源总房款8%的年收益。

  2、甲方应得的经营收入分成款在扣除相关需要代缴的费用后,于次月的二十五日之前,由乙方按月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账号见附件),同时,乙方以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确认回复;若自乙方发出之日起七日内,甲方未回复的,则视为甲方已经确认。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和休息日后上班的3天内支付及发出;最后一期经营收入分成款则应在租赁代理期限届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结清。

  第六条相关费用

  1、托管期间,双方承担费用:

  (1)、乙方承担费用:

  a.水费

  b.电费

  c.燃气费

  d.宽带月费

  e.有线电视月费

  f. 布草清洁、洗涤费用

  g.营业易耗品消耗

  h.托管物业广告费用

  i.服务人力成本

  j.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

  k.房屋租赁税

  (2)、甲方承担费用:

  a.装修、整改费用

  b.经营物业所需的基本配置费用

  c.非因乙方或客人不合理使用造成家具,电器损坏或更换电器及配件等维修费用 d.有线电视初装费

  e.宽带初装费

  f.物业房产等政府税费及滞纳金、罚款

  g.其他非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

  上述费用双方另有约定,双方按约定承担。甲方承诺该项目没有物业管理费。如有,物业费由甲方承担。

  2、交付托管物业时,甲方负责结清该物业交付前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电费、水费、燃气费、有线电视和宽带费等)。交付托管物业前,若甲方、乙方、第三方之间因此产生争议,甲方应解决,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乙方无关。影响托管物业经营的,甲方应向乙方、预订或入住客人赔偿全部损失。

  第七条物业(房屋及附属设施)维护

  1、经营托管期间,因附属设施自然折旧或质量问题以及小区建筑、物业管理、托管物业装修等原因造成损坏需要维修或重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经营托管过程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意外损坏和丢失需要维修或重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权对托管物业的日常简单维护和维修,维修费用超出100元/套的,乙方须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即可修理;如遇影响客人入住的,或非因乙方原因无法联系甲方的,乙方可自行维修,事后通知甲方;维修费用低于100元/套的,乙方可自行维修,事后通知甲方。

  3、物业托管经营期间,发生重大被盗、火灾及人身伤害等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先行处理,之后乙方有权向甲方依法追偿或要求甲方配合乙方向第三方追偿,甲方应依法赔偿或积极配合乙方向第三方追偿。

  4、为保证托管物业的入住率及品质,托管物业在托管达到800间夜以上(不含甲方及其亲友自住时间),应对托管物业的墙面进行全面的粉刷翻新,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甲方收入中扣除。此外,乙方亦可根据托管物业的实际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对墙面进行全面粉刷、油漆等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甲方收入中扣除。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及时收取经营收入分成款,除非乙方有正当理由或征得甲方同意逾期支付的。

  2、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将托管物业交付给乙方,并保证在整个托管期内托管物业无使用纠纷,交付时附属设施能正常使用。

  3、经营托管期间,如果托管物业所在小区统一改装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设备及管道改造等),由此所发生的改装费和设施设备添置费,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拒绝改装,以免影响乙方对托管物业的租赁业务开展,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经营托管期内,与乙方核对确认没有客人预订或入住时,甲方有权检查物业及附属设施的保养和使用情况,甲方不得擅自增减室内物品及设施。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甲方临时行使免费入住权仅限于19层和20层的42套房源,甲方可通过途家网站了解托管物业的预订情况,若甲方托管物业未被客人预订,甲方可通过下业主自住订单行使免费入住权。

  若甲方托管物业已被预定的,乙方向甲方出示托管物业已预定的相关凭证,并可根据乙方所经营的其他托管物业就近安排甲方入住,甲方承担物业经营差价。

  如乙方经营物业均有客人入住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行使免费入住权,甲方要求乙方安排其他物业入住,乙方可以配合协助,但由此产生的房费、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和

  宽带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6、甲方行使免费入住权入住托管物业,无需支付住宿费用,但是自住期间产生的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和宽带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行使免费入住权时,若仍需乙方提供其他服务,则按服务项目收取费用。(详见附加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8、甲方应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其对托管物业拥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保证在整个经营托管期内,乙方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单独占有、使用和管理经营托管物业,不受非法干涉、侵犯。因甲方原因而发生的托管物业的产权、债务等各类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并确保乙方及客人不因此而遭受不利影响,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及客人全部损失。

  9、甲方保证不将本合同项下物业委托乙方之外的第三方托管、代理等,否则应承担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因乙方重大过错导致托管物业受到严重损坏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过错而所造成的损失。

  10、甲方将其与租赁经营无关的私人物品,留存在托管物业内的,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租赁业务,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双方确认的甲方留存的私人物品由乙方封存或甲方自行上锁。

  另外,未经双方确认的甲方留存的私人物品之遗失、损坏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1、经营托管期内甲方处分托管物业时,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本款所称“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赠送、继承、抵押等行为。但这些处分行为必须不得损害乙方及其客人的利益,否则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及其客人由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12、经营期间,甲方须按时缴纳托管物业的物业管理费用,保证物业能够正常经营。如甲方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乙方可以先行代缴,再从甲方的经营收入中扣除。

  13、经营期间,如因于物业公司的干涉等因素,影响到乙方对该物业的正常经营,甲方应及时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保证乙方能够正常的经营。

  14、甲方还依法享有及承担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日后所签署的相关补充协议所约定的、甲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及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经营托管期内,乙方有权利按本合同的约定对托管物业享有单独占有、使用和独立自主管理经营的权利,且不受甲方及他人的干涉和侵犯。

  2、乙方必须在办妥各项正规审批手续的前提下依法经营,乙方有权独立自主地利用托管物业开展经营活动。

  3、托管物业在以下情形下发生毁损的,不应归责于乙方:

  (1)乙方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业的;

  (2)乙方按托管物业说明书所标明的'方法使用托管物业的;

  (3)乙方按托管物业通常的使用方法使用托管物业的;

  (4)托管物业发生的正常损耗、老化、破损、折旧等。

  5、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托管物业毁损、灭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减少、扣除相应金额的经营收入分成款或解除本合同。

  6、乙方应当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经营收入分成款,并在托管期满后10日内将托管物业交还甲方。

  7、托管物业仅用于经营出租使用,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客人进行严格管理,以免客人利用托管物业从事违法活动。

  8、乙方应当妥善管理托管物业,因乙方没有尽到管理义务而致使托管物业毁损、灭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经营期间乙方应该做到公开、透明,如实地向甲方汇报托管物业的经营情况,随时依照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抽查。

  10、如果甲方交付房屋时达到四星以上装修标准,乙方承诺提供五星度假公寓配套服务。

  11、乙方还依法享有及承担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日后所签署的相关补充协议所约定的、乙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及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通知

  1、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按如下地址进行:

  甲方:

  住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固定电话:

  2、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速递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地址或另一方书面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速递邮寄的方式且不能确定具体送达日期的,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第七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以另一方签收时视为送达。

  3、联络方式发生变更的,任何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络方式所做出的联络应视为有效。

  4、双方之间的通知除书面形式外,电子邮件也视为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三日内视为送达。

  第十条 保密条款

  本合同各方保证,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本合同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本合同项下之事务均负有保密义务(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外),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未全面且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以及其承诺或保证存在虚假的,即构成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为5000元/套人民币。违约方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履约的,违约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按守约方要求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义务,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违约方经守约方催告后,仍未纠正,导致守约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依照本款前述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无责终止合同。

  3、无特殊原因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迟延支付经营收入分成款超过15日的,除应按约定如数补交外,从第16天起还应支付违约金每天100元/套。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无特殊原因且未经乙方同意,甲方迟延交付物业超过15日的,从第16天起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100元/套。超过30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如甲方单方要求退出与乙方合作的,应获得乙方同意且应按照5000/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否则,因甲方单方退出托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乙方已为托管物业投入的全部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项下之“不可抗力”指以下事实: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自然灾害、战争等。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合同各方应当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以使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而须解除本合同的,则各方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处理好善后事宜。

  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顺延履行本合同。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当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且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对无争议的其他义务各方均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需在90日内签署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附件(标“必须”)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正文同等之效力:

  1、托管物业的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含小区和公寓的平面图)及当地房产交易中信出具的产权所属证明;(必须)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必须)

  3、托管物业附属设施清单;(必须)

  4、水、电、气表读数确认记录单;(必须)

  5、家电购买凭据复印件及保修单;

  6、有线电视用户手册及机顶盒卡;

  7、托管物业的房卡、门禁卡、购电卡、购水卡、购气卡等小区配备的相关卡;

  8、电话及宽带业务登记表;

  9、甲方信息登记卡(含用于收入转账的业主银行账户资料);

  10、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

  1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12、缴纳物业费(签署托管协议之日起一年内物业费)收据复印件。(需要)

  甲方(签名):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委托经营合同8

  甲方:邮政编码:

  法定电话:

  电话:传真:

  乙方:邮政编码:

  法定地址:

  电话: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长期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商铺情况

  该商铺座落位置:

  该商铺总价款(人民币)元整。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全部委托给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乙方名义从事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自行确定、调整该商铺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2、在保证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独立处理一切与该商铺经营有关内外事务。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1、本合同约定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开始计算至年月日止。

  2、双方约定:在年月日以前,该商铺处于筹备阶段,在此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的生效时间:

  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间定期向乙方收取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具体如下:

  1)经营回报收益以货币(人民币)方式收取;

  每季度该商铺回报收益=总价款(甲方为购买该商铺向支付的房价款)×计人民币元(含税)房价款如有调整,则以交付该商铺时确定的房价款为依据计算每季度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

  2)甲方自本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开始日起每季度末10日内向乙方收取该商铺当季度经营回报收益,首期商铺经营回报收益的收取时间为至,以后各期以此类推;

  3)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由甲方凭税务局认可的房屋出租发票、本合同书、该商铺的购房合同以及本人(该商铺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到乙方财务部领取。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不能视为乙方逾期支付;

  4)有关该商铺经营收益,乙方除了保证按上述约定的期限、金额、方式、地点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外,其他任何经营盈亏均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2、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在转让前三十天提前书面通知乙方。转让后,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将随之转移于第三人。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对商业业态布局作出调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

  6、因该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就委托经营所得款项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由甲方自行承担。

  7、在委托经营期内,该商铺属甲方所有,乙方无处分权。乙方除对该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进行销售、抵押等侵犯商铺所有人的行为。

  8、顾及经营连续性,双方约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转让、出租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承租及经营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逾期将该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五万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际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0.3‰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3、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项约定赔偿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应当据实赔偿。

  第八条: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坏、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为准,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付。

  第九条:若甲方与于年月日签订的该商铺《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因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补充约定内容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为原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委托经营合同范文节选!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附图:;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委托经营合同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承包经营合同如下:

  一、 承包经营事项:

  1、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将购买的商品房即甲乙双方所签定的编号为: 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 ,建筑面积:㎡,(该面积如遇调整,最终以发包人拥有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中所标注的面积为准)资产金额(即商品房价款)元。发包给乙方用于酒店经营。

  2、承包经营期限:期限十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将承包经营的资产金额元的10%作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给甲方。

  (2)承包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经营期开始时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后依此类推。三个月的承包金额为:资产金额元×10%÷12个月×3个月=元。

  二、 约定事项

  1、为确保酒店的统一定位、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统一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依法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可以通过租赁、合作经营、委托经营或自营等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模式承包经营酒店,甲方对此不得干涉。

  3、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因签订本合同引起的税费。

  4、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采暖费、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享有按期、足额收取承包金的权利。

  2、 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不得主张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干涉乙方独自承包经营酒店的权利。

  3、 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享有该房屋的有限处分权,即甲方可以转让房屋,但甲方必须在第三方书面向乙方承诺承认并履行该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转让该房屋,也就是说甲方处分该房屋必须保证乙方继续享有合同期内承包经营权,则对乙方没有约束力乙方有权继续经营使用权。

  4、 甲方转让该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5、 承包经营期内,甲方有权对本合同涉及的房屋进行抵押或继承,但必须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履行为前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该房屋的抵押权人和继承人必须向乙方书面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经营期内,乙方负有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义务。

  2、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对承包的房屋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租权、经营权、管理等权利。

  3、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有权在不损害建筑结果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装修,有权在外墙、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广告牌,广告灯箱。

  4、根据酒店经营的需要,乙方有权对承包楼层进行平面布局调整,但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应恢复原状交还甲方。

  五、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的一切间接损失。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还应继续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转让、继承等产权变更导致本合同履行困难增加,乙方也愿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

  3、若甲方擅自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可获得利益损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六、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需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否则无效。

  2、 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响超过三个月仍不能消除时,双方可终止本合同,双方均不在追究对方责任。

七、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承包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承包经营期满后双方相关约定:

  1、本合同承包经营期满后,甲乙双方再另行协商合作方式及费用。

  2、本合同承包经营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归还甲方,并保证该房屋的正常状态。

  九、 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矛盾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2、 本合同的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若有变更,双方应及时通知。任何一方因怠于通知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委托经营合同10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XX编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受托方:

  地址:

  XX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作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标的。

  1、标的物:位于的广场(以下简称“XX)内,所购置的房屋为层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2、标的用途:广场为商业用房,经营范围以XX公司营业执照规定之项目为准。

  二、委托方式。

  甲方就其拥有的广场的全部投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乙方在保证甲方广场委托前的市场价值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专业有效的经营,提升被委托的商业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

  三、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订经营收入标准,收取经营收入,依法向抢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其它与经营相关事宜。

  四、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起始于《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于年____月日。

  2、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五、合同的存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为维护广场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用房屋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之规定。

  六、租金支付。

  1、租金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税前元人民币为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计算。

  2、支付日期:⑴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第一个月之____日至____日,乙方将当季租金向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银行以划拨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⑵租金自《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经营收入的处置。

  乙方在保证甲方本合同第六条相关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将经营总收入扣除租金、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佣金、投资经营管理成本及投资经营管理酬金等经营开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缴给XX公司作为储备金。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期内无论乙方的经营是否盈亏,甲方均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对乙方的具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3、甲方可自由转让其拥有的商业用房,同时事先通知乙方,并保证房屋转让后受让人继续签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甲方对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担保时,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

  6、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过程中,不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订租金收入或其他经营收入标准,收取各项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乙方须按期足额向甲方交付租金;

  10、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经营期间,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1

  1、其它与经营相关的事宜。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将房产转让、出租或设立抵押、担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投资经营建筑面积房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租金的25%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约定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依《担保合同》规定,从XX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储备金获得保证。

  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场物业管理公约》,任何一方违反规定按该公约承担责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十二、争议解决。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出卖人2份,买受人1份,备案机关1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1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对铺位委托经营事宜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一、铺位的状况

  1.1甲方委托给乙方经营的铺位系坐落在__________县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___座__________层(以下简称该铺位)的商业用房,该铺位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1.2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铺位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铺位的验收依据:

  (一)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委托经营管理期满后附属设施的归属。

  二、铺位的用途及经营资格保证

  2.1乙方委托经营管理该铺位用于经营;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委托经营管理铺位的实际经营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

  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商标注册权证及专项许可证。如系授权经销代理商,还需提供经销代理相关授权文件。证件年检时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提供的生产或经营证照不实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本合同铺位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委托经营管理费。

  四、费用的支付

  4.1委托经营管理费收取方式:

  第一年: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委托经营管理费为__________元/月,年委托经营管理费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第二年: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委托经营管理费为__________元/月,年委托经营管理费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第一年: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委托经营管理费为__________元/月,年委托经营管理费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4.2按照先付款后经营使用的原则,委托经营管理费按_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_收付,在签定本合同时乙方将首期委托经营管理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乙方须在本季度委托经营期届满前15日将下一季度委托经营管理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一次性交付到甲方。后续交纳委托经营管理费日期以此类推。

  4.3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核算__________元/㎡/月,乙方须在每年的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支付当年的物业管理费(第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在合同签订之日收取)。

  4.4装修建设费按__________元/年支付,乙方须在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一年装修建设费在签订合同当天支付)。

  4.5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委托经营管理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终止,如乙方无违反合同行为,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五、铺位的交付与返还

  5.1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后按甲方规定时间进场装修,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铺位。

  5.2除甲方同意外,乙方应在本合同期届满后返还该铺位,逾期返还铺位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__元人民币/日向甲方支付该铺位经营管理费。

  5.3铺位返还前,乙方应在不影响其他经营户经营的规定时间自行拆卸并搬走其在该铺位内的所有设施、物品及增添的附着物(不含隔墙、公共设施等),将经营商铺恢复原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返还甲方。

  六、铺位的装修及维修

  6.1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在不影响铺位主体结构的前提下,须对其经营场地进行必要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2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该铺位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铺位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双方权利、义务

  7.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收取委托经营管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清洁、保安、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乙方铺位门口专用区域的卫生和保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水费、电费、能耗费、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7.2甲方有权利制订大田时代广场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及管理规范,要求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在遇到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时,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入该铺位。

  7.3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委托经营管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保证金、水、电、能耗费等费用,中央空调使用费按实际产生数额按面积分摊,另行安装的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7.4乙方店铺装修必须在不影响其他经营户经营的规定的统一时间内进行。对于因在委托经营管理铺位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所有店门在营业时间内都不得关闭,以保证消防、通风、采光、营业的需要。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统一时间营业,不得迟到、早退、随意歇业、占道占铺经营,不得在商城内煮饭、炒菜、赌博等。

  7.5委托经营期满前,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订合同的权利,乙方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权并不续约,合同期满本合同即终止。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8.2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乙方已交费用包括委托经营管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消费者的损失,该损失数额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甲乙方确认按合同委托经营管理费总额的贰倍支付:

  (一)乙方逾期不支付委托经营管理费,经甲方书面通知超过半个月仍未缴的;

  (二)乙方开业后又无正当理由并经甲方书面同意闲置达壹个月的;

  (三)乙方将铺位擅自转让、专供他人使用;

  (四)乙方丧失生产、经营的主体资格或丧失其代理、经销等经营资格;

  (五)乙方擅自撤店离场或因违法行为被依法查封的。

  8.3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经营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铺位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铺位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铺位毁损、灭失的。

  九、违约责任

  9.1甲方逾期交付铺位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月委托经营管理费用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一个月的委托经营管理费。

  9.2乙方迟延交付委托经营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保证金、能耗费等费用的,每逾期一天还应按未付委托经营管理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期内委托经营管理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逾期未结清全部费用又未将商铺退还甲方的,甲方有权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3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方因业态调整等原因需收回所委托的经营的铺位,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乙方已缴纳而未发生的委托经营管理费和委托经营保证金,同时甲方支付叁个月的委托经营管理费给乙方作为违约补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9.4如遇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协助乙方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但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十、其他

  10.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0.2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0.3本合同期满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叁份,乙方执壹份,甲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1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委托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管理内容及委托期限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位于区层号之(商铺/写字楼)全权委托乙方对外出租及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与承租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及《商铺经营管理协议书》,代收租金。

  三、委托期限为年,即自年___月日至年__月__日止。

  二、租金

  一、投资者委托经营回报为该铺位的租赁收入。

  二、投资回报(只能选择一种,打√)

  ①、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个月免租期的优惠,购买(商铺/写字楼)

  前三年租赁收入,乙方须按人民币元/平方米,共计元一次性返还给甲方(可在甲方交购房首期款内抵扣),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②、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个月免租期的优惠,购买(商铺/写字楼)前三年租赁收入,不管该商铺有无出租,乙方须每月按人民币_____元/平方米,每月租金人民币元整按月返还甲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③、乙方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三、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每月二十日之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的该商铺位的租赁收入存入甲方指定帐号(一次性返租的除外)。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受让方必须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内容。

  二、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义务参与商城的推广与宣传,并配合乙方共同树立及维护该商铺的良好公众形象,不得做有损乙方声誉的事情,不得违反乙方的管理规定。

  三、甲方向乙方出具委托书,供乙方开展有关代租代收工作。租金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开具租赁发票给甲方(抬头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四、甲方每月按当月租金总额的%提成给乙方作为代收租金手续费。(给付乙方费用的约定)

  五、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商铺/写字楼),若乙方已出租给另一方,由乙方自行按商城管理费标准收取;若未出租出去,由甲方按商城管理费标准每月15日前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要求该商铺承租方进行合法经营。

  二、乙方有义务经营管理好该产权商铺。

  三、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将该商铺经营用途改做其它经营用途的,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国家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应予准许。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规统一管理的规定负责办理。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时将所收取的商铺租金交付甲方,如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则按延期交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二、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按乙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三、若该商铺未出租期间,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管理费给乙方,每延期一天,则按延期交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六、其他

  一、甲方如将商铺抵押或转让,应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该商铺的抵押权人或受让人充分了解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同时须抵押权人或受权人书面同意继承甲方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否则该抵押或转让行为无效,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

  二、在该商铺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变化,改变该商铺的装修风格,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营。

  三、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灾难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本协议在受影响期间的回报做出相应调整。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人:代表人:

  住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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