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卖合同模板合集十篇(房屋转让合同模板)

时间:2022-01-29 09:40:00 合同

关于买卖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卖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买卖合同 篇1

  车位买卖合同(一)

  出卖人与买受人经友好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买受人购买的由出卖人开发的××××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二、买受人所购车库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车库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编号为 (具体位置附图),属 结构,层高为 。该建筑位于地上底层。

  该车库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车库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该车库按建筑面积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交房后,如果该车库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双方按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互补差价,不追究双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签定本合同时,买受人需一次性付清该车库的全部总价款。

  六、买受人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七、关于产权情况的约定:

  由于该车库层高不足2.2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车库仅有使用权,没有产权。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皆具同等法律效力。

  位置附图: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省××市 签于××省××市

  标题:

  内容:

  车位买卖合同(二)

  甲方(车库出卖人):xx省xxxx房地产公司

  电话:

  乙方(车库买受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xx小区 幢 号车库,属 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 (大写: ),拍卖佣金 (大写: )。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xx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xx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3、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车库编号在物管公司做统一登记;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对小区住户产生不良影响;

  6、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在小区内应缓行,并注意行人车辆,如发生交通意外自行负责;小区内禁止鸣号,以免影响小区住户;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xx省房地产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三)

  本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由以下协议当事人于_____年___月___日

  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签订。

  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东南郡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东南郡一期”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_____________。(具体位置见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1.2地下室内墙面为普通水泥砂浆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浆地面。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1.3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东南郡一期”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5.2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按照转让价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六、交付期限与方式

  6.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_____天内将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6.2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车位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8.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8.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

  8.5如果因乙方车体过大影响其他业主停放车辆,甲方有权单方决定为乙方调整车位,乙方应补足相应的费用;

  8.6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

  九、其他

  9.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_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1.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附件二:车位使用权交接书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买卖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农药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的交易,或销售商与种植户之间的大额交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农药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买方对农药的基本要求单位:

  第二条质量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第三条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

  《营业执照》《农药登记证》《商标注册证明》《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代理销售授权书》《备案登记号》《经营许可证》标准号:其他: 。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在年月日前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剩余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为:;选择由买方支付定金的,因买方违约解除合同,则定金不予返还,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则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交货方式:;交货地点: ;交货期限:;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

  第六条验收:买方应在卖方交货后日内进行验收;其中农药包装必须贴有中文标签或附具说明书,注明农药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和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及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重量、产品性能、毒性、用途、实用技术、使用技术和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农药分装的,应注明分装单位;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验收要求: 。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农药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或第六条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农药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3、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买方:(签章)卖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买卖合同 篇3

  设备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设备接收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现转让挖掘机台给乙方,工作小时 ,出厂编号为 ,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 ,大写( )。

  2、付款方式:乙方于年日预付定金人民 币元整(大写:,余款人民 币 元整(大写: )在交机时一次性付清。

  3、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4、如该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5、如合格证、购机发票或者进口报关单丢失,需要在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开据证明,证明该设备属甲方所有。

  6、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由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7、甲方若购机时在银行按揭款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银行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请由甲方负责,如出售给乙方后,是甲

  方的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8、甲方在自己的场地上负责将该机设备安全装上乙方的运输车上。保证乙方顺利离开,乙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9、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甲方需提拱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上。

  10、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11、如该设备属于两人合伙制经营或多人合伙经营,需所有人共同签字,按手印生效。

  12、甲方银行收款账号: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饲料添加剂买卖合同

  (xx版)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饲料添加剂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饲料添加剂基本情况

  种类

  产品许可情况

  产品

  名称

  商标

  包装

  规格

  数量

  计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生产

  许可

  证号

  批准

  文号

  执行

  标准

  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可另附表。)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饲料添加剂产品不得使假、掺杂,符合产品标签的质量指标和《饲料卫生标准》等安全卫生要求,绝不含有违禁添加物质。

  2.其他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交付方式

  1.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__________项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货款,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开具销售凭证。

  (2)签约后在签约地点以现金支付,甲方给乙方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

  2.交货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送货给__________________,运输方式________ 。运费由_____方承担。送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

  (3)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到指定地点____________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验收

  1.甲方交货时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规范的产品标签。

  2.乙方应核对产品标签、质量合格证和清点数量。

  第五条 保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饲料添加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或产品中含有违禁添加物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物价款_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3.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买卖合同 篇5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通知书(房屋抵押)

  致卖方()、中介方(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通知人与卖方 经中介方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磋商,于20xx年×月×日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0000××,以下简称《合同》), 现因卖方和中介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如实告知买方所出售房屋设有抵押的事实,导致房屋在解除合同通知书发出的时间为止不能顺利过户,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现就解除《合同》等相关事宜特致函如下:

  20xx年×月×日,通知人与卖方及中介方签订《合同》时,在中介方的当面追问核实下,卖方隐瞒了出售房屋设有抵押的事实,并和通知人签订《合同》,通知人事后才得知该房屋设有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四十九条第一款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之规定,卖方在签订合同时隐瞒重大事项、房屋存在抵押无法过户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现通知人有权行使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之相关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现通知人正式通知卖方及中介方解除《合同》,并在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至卖方及中介方的当天,办理合同解除手续。就买方已经缴纳购房定金人民币×××元(大写:××万元)及中介佣金人民币×××元(大写:×××元)的返还事宜,买方愿意和卖方及中介方友好协商。如未能按时顺利解除合同返回定金及佣金,我方还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卖方承担实际违约责任,届时各方必将承担更多的责任。

  通知人:

  日期:

买卖合同 篇6

  原告周xx,男,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

  委托代理人岑xx,上海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徐xx,上海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xx,女,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告楼xx,女,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周xx诉被告黄xx、楼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周xx的委托代理人徐xx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黄xx、楼xx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应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周xx诉称,被告黄xx与案外人楼xx系夫妻关系,被告楼xx系黄xx与楼xx之女。20xx年3月,楼xx向原告购买电梯配件,合同总价款人民币275,000元。原告依约向楼xx交付货物后,楼xx陆续支付货款147,500元。20xx年12月20日,楼xx出具欠条一张,确认欠原告127,500元货款未付。20xx年11月2日,楼xx死亡。现认为,该笔欠款发生在楼xx与被告黄xx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其生意收益用于家庭生活,故该笔欠款系夫妻共同债务,被告黄xx应予归还;被告楼xx系楼xx的法定继承人,应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支付欠款。故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被告黄xx支付原告货款127,500元;被告楼xx在继承楼xx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黄xx、楼xx未到庭应诉,亦未书面答辩。

  经审理查明,被告黄xx与案外人楼xx系夫妻关系,被告楼xx系双方婚生女儿。20xx年12月20日,楼xx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称:欠周xx127,500元,注:其余货款已清。20xx年11月2日,楼xx报死亡。20xx年2月23日,原告起诉来院,要求判如所请。

  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供的欠条、户籍信息等证据及原告当庭陈述,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楼xx欠原告货款的事实,有原告提供的楼xx出具的相关欠条为凭,原告与楼xx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依法可以确认。欠款日期发生在楼xx与黄x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款数额为127,500元。在无证据证明原告与楼xx明确约定本案所涉欠款为楼xx个人债务,也无证据证明楼xx与黄xx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财产分别制,并为原告所明知的情况下,原告主张此笔产生于楼xx与黄xx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欠款为楼xx与黄xx的夫妻共同债务,合法有据,原告据此要求黄xx支付欠款,合理合法,应予支持。被告楼xx作为楼xx的法定继承人,遗产继承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告黄xx、楼xx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应诉,视为其放弃应诉、抗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黄xx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周xx欠款人民币127,500元;

  二、被告楼xx在继承楼xx的遗产范围内承担付款责任。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850元,减半收取1,425元,由被告黄xx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谷丽云

买卖合同 篇7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章丘市___________镇(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配套房____号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甲方购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20xx年___月____日前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8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家具名称、数量、价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家具保修期为月,在保修期内出现家具质量问题,由出卖人在天内修理好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

  第四条定做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

  第五条交货时间:

  第六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确期限:

  第九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日期:

买卖合同 篇9

  甲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双方本着保护动物,爱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以诚信、公平、合理之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宠物信息

  双方交易的宠物情况如下:

  宠物品种: 犬/猫

  出生: 年 月 日

  性别:

  毛色:

  首次驱虫: 月 日

  驱虫药物:

  首免疫苗: 月 日

  疫苗种类:

  保健诊所:

  转让价格:人民币(大写) (¥ 元)

  (以下简称"宠物")

  二、付款与交接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按转让价格支付转让款;

  2、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宠物。

  3、宠物交付地点:

  附带交付材料或设施(不再另行收费):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本着为宠物提供合适之生存环境,爱护宠物之目的,与乙方订立该买卖协议。

  2、甲方承诺购买的宠物交接完毕后,尽饲养人之义务,对被买宠物的生命存续期间的防疫、疾病、生育负有照料之义务,并对被买宠物的非正常灭失、受伤、疾病、死亡负有严格的、完全的过错责任;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告知宠物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情况,为甲方饲养购买的宠物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4、甲方在交接宠物前,必须对此宠物的健康状态作初步检查。若发现健康方面的异常,立即告知乙方。

  5、宠物在出售后十五天内出现传染性疾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致命传染病问题(注:须在指定保健诊所使用“韩国RAPIGEN”传染性疾病检测试纸板进行测定),乙方承担犬只的全部治疗费用或为甲方更换同等价格的宠物。宠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后,乙方不再承担上述宠物的任何责任。

  6、若非宠物健康原因,甲方在购买该宠物后五天内请求退换,则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宠物转让价格的 %作为违约金。

  四、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本合同签订地( 市 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买卖合同 篇10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商务法律环境课程论文

  题目:买卖合同

  姓 名 雷慧婷

  学 号 120301021017

  班 级 国际商务会计(3)班

  年 级 20xx级

  专 业 国际商务会计

  学 院 会计与金融学院

  20xx年 6 月 14 日

  目录

  摘要..............................................3

  买卖合同与《合同法》总则的关系....................3

  买卖合同解读......................................3

  《合同法》中交付的含义..........................4

  买卖合同货物的交付地点............................5

  买卖合同中货物的风险转移问题......................5

  参考文献..........................................6

  摘要:本文探讨了买卖合同及《合同法》之间的一般关系,对买卖合同进行详细的解读,解释交付在《合同法》中的含义,全面的介绍了买卖合同货物的交付地点,最后探讨了买卖合同中货物的风险转移问题.

  关键字:买卖合同 法律问题

  一、买卖合同与《合同法》总则的关系

  买卖合同是所有有偿合同的典范.买卖合同是最典型、普遍、广泛的交易形式,是自由经济社会营利行为之代表.《合同法》总则中许多制度都是以买卖合同为蓝本构建起来的,契约法中的绝大多数规则都来自买卖法.在《德国民法典》第二编第一至第七章关于债权法的总则性规定中,有很多规则都是来源于买卖合同;《德国民法典》的总则编也是如此.在各国民法典中,买卖合同都规定于典型合同的首位,这充分证明买卖合同的重要性.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何判断,应当分门别类,因其性质不同而个别分析了解.

  根据买卖合同与总则的这种关系,在法律适用时,应当首先考虑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不能引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而应当直接引用买卖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二、买卖合同解读买卖合同是比较常见的合同之一,那么买卖合同主要有哪些类型呢,不同类型的买卖合同其合同内容也是有所差异的.

  1.买卖合同的概念: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第175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2.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

  2.1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买卖,是指买受人将其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相关书籍支付的买卖合同.其特点在于,合同成立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价款则依合同约定分期支付.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应按期履行支付价金的义务,若未按期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规定,分期付款买卖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2.2样品买卖

  样品买卖,又称货样买卖,是指标的物品质依一定样品而定的买卖.当事人约定依样品买卖的,视为出卖人保证交付的货物与样品具有同一品质,其意义是出卖人提供一种质量担保.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对样品质量作出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其交付符合同种物通常质量标准的标的物.

  2.3试用买卖

  试用买卖,又称为试验买卖,是指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内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此类买卖合同常见于新产品的买卖.一般认为,试用买卖合同属于附停止条件的买卖合同,即在所附买卖条件成就前,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验使用,最终是否同意购买取决于买受人的意愿.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2.4拍卖

  根据我国拍卖法,拍卖是指以公开竟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具体地说,买卖公开进行,参加竟拍的人在拍卖现场根据拍卖师的叫价决定是否应价,当某人的应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无人竞价时,拍卖师以落槌或以其他公开表示拍定的方式确认买卖成交.

  2.5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依约转给买受人所有,买受人支付价金的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房屋属于不动产,对于房屋买卖法律有如下特别规定:

  2.5.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2.5.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2.5.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三、《合同法》中交付的含义

  法律意义上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其标的物的事实管领权转移给买受人,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由买受人直接占有标的物.现实交付一般是指具体的、可以转移实际占有的物品的交付.拟制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转移给买受人,以替代对实物的交付.拟制交付又分为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其中,简易交付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标的物时,则合同一经成立即视为交付完成,此前买受人虽然占有标的物,但不享有所有权,合同成立时转移的只是所有权;指示交付是指在标的物由第三人占有的情况下,出卖人将要求第三人返还标的物的请求权让与买受人,以此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这种返还请求权正是标的物所有权的体现;占有改定是指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但标的物在约定的期间仍由出卖人占有,此种交付中虽不转移占有,仅转移所有权,但仍能完成交付.可见,在上述三种拟制交付方式中,转移的权利就是标的物的所有权,所谓拟制交付,就是仅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交付方式.既然在法律上拟制交付是用来替代现实交付的,那么在法律效果上应该是等同的。因此交付的法律含义就应该包括转移所有权的内容,不能将交付仅仅理解为转移占有.从某种意义上讲,转移所有权对于交付的意义会更大于转移占有,因为仅转移所有权而不转移占有可以完成交付,但如果仅转移

  占有而不转移所有权,出卖人的交付义务就没有履行完毕,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占有始终只是他主占有,没有达到买卖合同的目的.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字面意义的交付也许有人会提出,《合同法》第135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货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义务。法律在这里是明确将交付与转移所有权分开的,可见交付并不包括转移所有权的内容.

  笔者认为,从该条要表达的立法意图来看,显然这里的交付只是从其字面含义转移占有来讲的,不同于法律意义上的交付.如果由于交付标的物的用词与《合同法》第133条相近而无法觉察出其间的差别,那么交付提取货物的单证,并转移所有权的用语就很明确地表达了这层含义,因为单纯的转移单证的占有,没有转移所有权的行为是不能完成交付的.例如,在买卖仓储货物的交付时,出卖人仅转移记名仓单的占有,不在仓单上作背书,那仓储货物肯定是无法完成交付的。这种意义上使用的交付还出现于《合同法》第136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由于在现实买卖中存在着大量转移占有与转移所有权相分离的情形,特别是在信用消费发达的今天,分期付款买卖越来越普遍,当事人大都会约定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以前,所有权不转移,因此,在《合同法》中对此专门做出规定,是有其现实意义的,只不过在立法的语言表述上,前后未能保持一致,容易造成理解上的混乱,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四、买卖合同货物的交付地点

  《合同法》第141条及第61条之规定确定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该是:

  1.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有交付地点,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2.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且也无法按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时,依下列方式确定交付地点: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交付地点为第一承运人营业地.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如知道标的物是从存放在某地仓库中的一批货物中要提取的物或知道标的物将在某个地方生产或制造,则出卖人交付地点为双方所知道的标的物所在地.

  (3)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也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的交付地点为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如果出卖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出卖人的居住地为交付地点.

  五、买卖合同中货物的风险转移问题

  风险转移是货物买卖合同中最实际的一个问题,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平衡.我国《合同法》对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弥补了我国原《经济合同法》和《涉外经济合同法》的一大缺陷,解决了我国国内合同立法与我国加入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衔接,完善了我国货物买卖合同法律制度.

  1.风险的含义:风险,在不同的范畴有着不同的含义.在法学范畴,我国学者通常认为,风险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货物可能遭受的各种意外损失,如盗窃、火灾、沉船、破碎、渗漏、扣押及不属于正常损耗的腐烂变质等等.我国《合同法》和一些国际公约所涉及的风险,是指货物的毁损、灭失的危险,即货物发生毁坏、灭失的可能.但是,法律规定,并不是对风险作诠释,而是用来确定买卖当事人对这些可能发生的货物毁损、灭失承担责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6条作了这样的表述:“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这实际上是规定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时买方是否有支付价金的义务.

  2.风险转移的时间:风险转移的主要问题是风险在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这个问题是一个最有实践价值的问题,也是一个颇有争议的理论问题.有的学者将风险转移与合同订立结合在一起,即订立主义;有的学者则将风险转移与货物所有权转移结合在一起,即所有权主义;还有的学者将风险转移与货物交付结合在一起,即交付主义.相比较而言,以货物交付时间来决定风险转移时间与以货物所有权转移来决定风险转移时间更为合理和明智.因为,所有权的移转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而且,所有权的移转与货物的实际占有控制并不一致.在所有权未发生转移货物却已实际交付的情况下,要对货物已失去实际占有、控制的一方对货物的毁损和灭失风险来承担责任,不仅是不合理,也是不公平的,不利于交易的发展.因此,现代货物买卖规则以及多数学者们的看法,都是以交货时间来决定风险移转时间,不采用货物所有权转移这一瞬间来决定风险转移时间.我国《合同法》也采用交付主义原则,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3.风险转移的条件:风险转移以货物交付为标准,这是风险转移的基本条件.那么,什么是货物交付就成为至关重要的问题.货物交付,通常情况下是卖方将货物的占有和实际控制权移交给买方.在货交承运人这种情况下,卖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就履行了交付货物的义务.承运人领受货物视同买方之代理行为,风险也随之转移给买方.因此,货物风险移转的基本条件是货物的交付.值得注意和具有研究价值的是货物风险转移基本条件之上的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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