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合同10篇(共同经营合作协议合同书)

时间:2022-10-27 00:00:00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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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营合同10篇(共同经营合作协议合同书)

合作经营合同1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亨利润,共担亏损。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服装有限公司服装生产及销售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三年,自_年 10 月 1 日起,至 年 9 月 30 日止。

  第四条合作方式、期限

  1.合作人乙方:佳都服装有限公司现有设备财产(详附件)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按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丙方经营管理。

  合作人(丙方)为履行经营管理义务,愿出资现金人民币伍拾万元,并以出资为限承担亏损。

  2. 合作人(丙方):。

  各合作人的出资,于2208年10月3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协议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经营期的资金.

  3.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不得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现有设备由乙方所有,新增设备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间乙方所有的设备不计提折旧.如生产经营需再次投入资金,另立投资协议,各合作人签字确认生效。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按约定比例分配, 乙方占50%,丙方占50%,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签名确认的财务报表,出具利润分配确认书给丙方,并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润给丙方。

  2.债务承担:本合作协议订立之前债务由乙方承担,债权由乙方所有。本协议订立之后的债权债务以各合作人的盈余分配为据,按比例承担。

  3、经营风险的承担:甲方仅具有注册登记人身份,已全权委托方乙方及丙方经营,盈余与甲方无关。投入资金全部由乙丙两方投资,独立经营,独立管理,自担风险,自负责任,自负盈亏,涉及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与责任由丙、乙两方承担。甲方不干涉甲、乙两方的合法经营。

  第六条出资的转让及退资

  1.各协议人出资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三年期间不得转让,也不得要求退还出资。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权利

  1. 乙方为合作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对外代表公司,不参与生产经营日常事务的具体管理。其主要权责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其所订合同所产生的收款承担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赔偿责任。.

  ②决定重大财务支出,按月按定额拨付资金到财务账户给丙方作为日常开支。

  ③保管公司印章及,支付合作债务,承担合作终止的债务.

  ④按约定时间支付合作人报酬及应分配的利润.

  2.合作人 担任厂长职务,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

  ①履行厂长的职责,对所有资产进行管理,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及承担资产安全责任

  ②履行厂长的职责,对合作事务的生产,行政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及审批;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地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活动。如因违法或违规经营,企业受到有关部门查处而造成停业、歇业或被取缔的;因经营形成对外拖欠债务、工人工资等情况的;因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承担赔偿责任..

  ③按乙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组织生产及组织交付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生产所需原材料;对生产产品的质量及期限承担责任.

  ④具有月预算定额内日常财务开支审批权。凡涉及5000元以上的开支、费用需 签字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项下公司名义对外举债,不得对外签署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签署的文件;不得持有本合同项下公司的财产及印章. 丙方的对日常事务进行监控.

  ⑤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报乙方批准。

  3.丙方 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协助丙方 对合作事务的生产,行政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对乙方报告生产工作.

  4.丙方 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①监督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况;②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5. 由丙方 负责业务工作的日常具体事务.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6. 由丙方 负责处理财务及主持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7.由 任总经办主任,负责各印章的加盖及报关事务及日常行政事务.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8.合作人的共同权利:①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作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

  3.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5.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九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作期届满;②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③合作期间地亏损达到100万元;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如双方不能就继续合作达成协议或合作终止,丙方应无条件退出,并交付资产给乙方.超出乙方现有资产部份应按投资比例返还给丙方.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东莞市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协议人违反本协议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合同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包括诉讼所支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作人:____________

  合作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

合作经营合同2

  合伙人:甲方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现住地址: 。

  合伙人: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现住地址: 。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总投资为 元(大写: ),甲出资 元(大写: ),乙出资 元(大写: ),其中甲占投资总额的 %、乙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 (签字盖章) 合伙人乙方: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经营协议书范本阅读

  甲方:王

  乙方:曾

  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资南溪-____________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 合作项目

  第一条:1、三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并以甲方的名义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

  乙、丙方同意共同出资经营该砂石厂,同时按照三方确定的投资金额进行营运。

  3、本合作项目期限为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 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三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_____万元,乙方负责砂石厂的生产和管理。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丙三方分别占砂石厂经营所得40%、30%、30%的纯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一年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

  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甲、乙、丙三方各承担亏损所产生的40%、30%、30%资金。

  第三章 项目经营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经三方协商决定由乙方于现场进行生产管理,每月工资4000元。

  第五条:砂石厂的具体经营模式及制度由三方共同制订,三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月30日三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经营、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三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 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九条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条 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该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合作经营合同3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合作经营合同4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展

  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次合作,各方都以现金进行投资,投资总额为8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40万元,乙方出资20万元,丙方出资20万元。

  第二条上述出资各方承诺在该合同签订后日内一次性交付。

  第三条乙方出资的20万中,其中10万元在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向第三人贷款为乙方进行先行垫付,该垫付资金为乙方向甲方的借款,乙方应当在约定的还款日期之前进行偿还并且承担该款项的贷款利息。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垫付的上述10万元款项,乙方应当在有能力偿还的时候及时偿还甲方并且该还款不得晚于该合同签订后的两年;如果该合作终止时乙方还没有还清上述款项,其必须在该合作结束后的一个月之内还清。

  第五条各方交付首期出资后,在随后的经营中如果实际投资不足需要再追加投资时,由各方再协商确定。

  第六条各方合作经营期限为2年,自日起至。

  第七条合作项目由合作各方共同负责,其中由甲方提供合法经营资质,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方按合作经营利润每年月份结算一次,销售所得扣除实际的开销及成本,剩余的利润部分由各方按其对该合作项目的投资比例分配。

  第九条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债务首先由经营产生的收益进行偿还;利润不足以清偿的,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丙方承担。

  第十条合作一方对其他合作方与该合作经营无关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在合作期间,各方应当互相配合,相互协助,勤勉尽责,努力完成各自的任务;如果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违约方应当承担由此给其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合作开始后,各方无正当理由不得终止该合作;如果一方终止履行该合同,其无权获得尚未分配的利润并应当赔偿由此给另外两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当下列情形出现时,合作可以终止:

  1.合作期限届满,各方不愿意继续经营;

  2.合作各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作;

  3.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导致经营无法继续进行;

  4.发生导致合作无法继续的其他事由。

  第十四条在合作期间,若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此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在合作期间如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其他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六条合作经营终结时,各方依照本合同第八条及第九条的规定分取利润或承担损失。

  第十七条合作期满后,各方可协商续签;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作,各方应按本合同进行结算。

  第十八条合作期间,未经协商取得另外两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允许其他人参与该投资合作。

  第十九条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合作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因合同签订时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变更或增加合同条款时,各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各方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在各方出资款项全额存入下列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次合作各方指定的存款账号为: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丙方:

  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

  附件:甲方、乙方、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合作经营合同5

  第一条总则  1.1.abc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_(以下简称甲方);  XX公司是遵照__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以下简称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  2.1.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公司)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3.公司生产的_____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注册资本与资金  4.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大写: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_____(大写:_____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2.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____年内完成。

  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____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4.3.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4.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5.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2.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3.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  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3)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和乙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并在现行法律和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双方选派有资格、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公司勤勉地进行营业。  6.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协助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协助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协助公司收集有关中国市场需求,产品竞争能力和销售机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申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入境签证和提供在中国境内的公务旅行方便;  协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膳食、交通、医疗等事项;  协助公司聘请中国籍职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和翻译人员;  协助公司向中国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银行申请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  协助公司联系在中国境内的物资运输、进出口报关等手续;  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公司的请求对其他需办的事情应予以协助。  6.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为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为争取其产品的优质并承担其技术责任;  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制造工艺、设备保养、安全、物资储存等工作细则及规定;  经和甲方协商后,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在乙方所属工厂及双方都能接受的地点,培训中方人员,使中方人员在培训计划规定的时间内,能够掌握有关技术工艺和专门技能;  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第七条筹建工作  7.1.董事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委派筹建小组(以下简称筹建组)。筹建组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决定,筹建组由四(4)名组员组成,由各方提两名组员,包括一名组长及一名副组长。董事会应指派由双方提名的组员,并从提名组员中选出组长和副组长,但董事会有权随时解任任何组员。任一方提名的组员被解任时,该方应提名一位接任人选,该名参与筹建组的接任人选需经董事会批准。  7.2.新厂房的建筑,筹建小组按第6.2.款规定负责联系建筑设计的批准,监督设备及材料采购,制订建筑工程时间表,提供技术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进度,妥善保管其报告、图纸、档案及其他资料。筹建小组在日常工作方面积极合作,并在新厂房建筑期间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商讨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此会议应做记录并由组长和副组长签署。  7.3.至少有三(3)名筹建小组组员(包括组长)予以建议时,总经理方可代表公司与承建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规定的工程应在中国有关单位允许承建该工程范围之内。一切工作应按照合同内载明的时间表执行。全部建筑及有关成本费不得超出该合同内载明的数额。  

  第八条利润分配及税务  8.1.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1)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2)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8.2.按照“____省经济特区条例”

  第三章

  第十四款优惠待遇的精神,公司应缴的最高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五(15%)。对于技术比较先进,规模较大的企业,给予减税20%至50%或免税1年至3年的优惠。公司在甲方的协助下按照中国法律及条例申请获得减免税待遇。  8.3.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经济特区条例”公司有权利:  (1)可以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可以雇用外籍人员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国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  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9.2.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3.雇用的外籍职工、华侨职工、港澳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入,可按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中国或其他银行汇出;公司在缴纳公司所得税后的合法利润,可按外汇管理的规定,通过中国或其他银行汇出;  9.4.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会计与审计  10.1.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资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10.2.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3.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财务报表应以中英文编制并由董事会委托的经政府注册的一家会计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1)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和合资期限  11.1.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收到批准书后的1个月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主管审批部门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双方所签署的一切意向书与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公司的合资期限为十(10)年。若公司业务有发展,注册资本需增多,则合资期限可延长。延长期限届时将另行商定。  11.3.当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双方同意终止合同之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的期限可继续作每次为期五(5)年的延长。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终止合同,均需报原合同批准之机构批准。  

  第十二条转让  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

  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2)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

  第三者转让;  (3)公司一方向

  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时,

  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须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方应将其受让方关于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公司他方;  (4)公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终止和清算  13.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为此,终止合同通知书应说明违约的事项及违约方在通知书期间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这些违约事项;  (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13.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13.3.当公司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3.4.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售购协议书。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13.5.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次之。  13.6.违约一方,必须对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  14.1.遵照关于申请办理《土地使用》的规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填交新厂房的用地申请书,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14.2.按照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公司作为技术密集的先进的项目可申请免缴土地使用费。公  司亦应申请获得有关土地使用费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保险  15.在合同期内,公司总经理与

  第一副总经理拟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在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中国投保。  

  第十六条适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经营、管理、税务、进出口物资、劳动管理、土地使用、人员出入境及其他活动应遵守经颁布的____省经济特区内的有关法律、规章及条例。  在此法律、规章及条例中尚无规定时,合资公司应遵守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公司亦应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6.2.公司的财产、权利和乙方的投资、利润分成,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得的数额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应受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____省经济特区的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的保护。  

  第十七条争执的解决和仲裁  17.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7.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

  第三方进行调解。  17.3.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

  第三名仲裁员由甲、乙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

  第三名仲裁员应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  17.4.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8.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随后于十四(14)天内用航空挂号信经政府有关当局或部门确认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合同文字和语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条款与合同主件的相应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合同主件为准。  19.2.本合同修订须经双方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的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9.3.本合同内书写的标题,仅为醒目所列,不影响条款的意义和解释。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书写,而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双方同意以汉语和英语为工作语言。  

  第二十条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双方以前签订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即告作废。  21.2.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条款除对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得受到影响或削弱。  21.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之代表于首页写明的日期签订,特此证明。  

  第二十二条通知  22.1.公司双方的任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包括电传、电报、信件等),按下列地址发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  22.2.本公司生效期间,双方有权随时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时应提前一(1)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注:建立中外合资企业须遵照中国有关法律,按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批准的双方签订的契约予以办理商业登记手续。合资企业是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资双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关于合资期限、经营自主权、税务优惠等必须在契约中明确规定

合作经营合同6

  第一条总则  中国_______公司与_______国_______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合资双方  中国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以中国_______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国籍_______。  _______国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在_______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国籍_______。  

  第三条成立合资公司  

  3.

  1.甲、乙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有关法律,意在中国境内成立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合资公司)。  

  3.

  2.合资公司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资公司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3.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3.

  4.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系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按注册资本的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条合资公司宗旨  合资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而适用的科学的管理方法予以管理企业。以质优、价廉、交货及时、售后服务完善等在国际及国内市场中显示其竞争能力,为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  合资公司生产、经营一产品,对销售产品予以维修服务并研究开发新产品。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为_______。随着生产经营的扩大,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产品品种发展到_______种。  

  第六条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6.

  1.注册资本为_______美元。实际投资为_______美元。  甲方投资额为_______美元,占总额_______%;  乙方投资额为_______美元,占总额_______%。  

  6.

  2.甲、乙方按双方商定的现金及实物投资;  甲方:现金_______美元;  机器设备购入价格_______美元(附件在本书内简略)。  厂房建造估算价格_______美元(厂房设计、进度、质量控制附件,在本书内简略)。  乙方:现金_______美元;  工业产权_______美元;  转让产品的制造工艺、专利费_______美元(附件在本书内简略)。  

  6.

  3.上述的实际投资金额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需在合资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的_______个月内完成。除注册资本外若需合资公司增补资金,经董事会决定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国外银行贷款。  

  6.

  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国境内所需人民币支付的开销费需折合美元汇率,应以支付日的前____日17时,中国公布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乙方年终所获净利润的人民币部分金额应按年终审计师核准后7个工作日17时中国公布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6.

  5.甲、乙方任一方若向

  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双方的责任  

  7.

  1.甲方负责  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组织合资公司所需厂房和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及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资公司招聘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才、技术人员、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手续;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7.

  2.乙方负责  为合资公司在国际市场中选购先进适用的机械设备并提供有关信息,以质择优,保质保量地引进所需设备;  引进机械的合同条款待董事会审阅后由主管部门予以办理;  指派验收引进设备、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监督技术转让方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能持久地稳定地生产合资的产品;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技术转让  

  8.

  1.甲、乙方同意由合资公司_______方或

  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为达到本合同

  第四条所规定的宗旨。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检验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商标及包装等。  

  8.

  2.按合同规定乙方和技术转让方应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为此,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应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亦是同类技术中属先进的  ,设备的选型及性能应是优良的以满足技术转让的要求。  

  8.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工艺流程和设备进厂时间及技术服务,应开列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8.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技术资料是技术转让的组成部分,应保证如期提供。  

  8.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期内,乙方及转让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资公司,不另收费。  

  8.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协助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掌握其转让的技术。  

  8.

  7.若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行为,甲方可提出索赔以弥补损失。  

  8.

  8.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提成费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

  8.9条款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技术转让提成费的有效期。  

  8.

  9.合资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大写__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资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开发该技术。自引进该项技术于正式投产后持续_______(大写_______)年后,以合资公司的名义有权向任何

  第三方转让该项技术,原技术转让方无权予以干涉或指控。  

  第九条产品销售  

  9.

  1.合资公司的产品可在中国境内、外市场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  

  9.

  2.产品可由下列渠道向境外销售:  由合资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_______%;  由合资公司与_______外贸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和寄售占_______%。  

  9.

  3.为了扩大产品销售及保持产品信誉,可在中国境外设立“产品服务中心”,承办售后服务事宜。  

  9.

  4.合资公司的产品在技术转让期限同所使用的商标为_______。  

  第十条董事会  

  10.

  1.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董事会由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决定。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10.

  2.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经34董事提议,董事长或召开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10.

  3.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各一名,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乙方推荐并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若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经董事会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条职工管理  1

  1.

  1.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及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1

  1.

  2.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遵照《外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订劳动合同予以实施。劳动合同签订后由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

  1.

  3.合资公司职工有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十二条财务、税务、审计  1

  2.

  1.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3____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等须用中英文书就。  1

  2.

  2.合资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1

  2.

  3.合资公司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

  2.

  4.合资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予以决定。  1

  2.

  5.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审计师予以审计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若乙方需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予以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一切费用自理。  1

  2.

  6.每一营业年度的前3个月,由总经理编制上一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三条筹备工作  1

  3.

  1.合资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组,筹建组由_______人组成,甲方_______人,乙方_______人。筹建组组长一人,由_______方推荐,副组长一人,由_______方推荐。筹建组长和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  1

  3.

  2.筹建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的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策及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1

  3.

  3.筹建组负责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性能考核,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尽量优先在中国购买,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应邀请甲方派  人参加。  1

  3.

  4.筹建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董事会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1

  3.

  5.筹建组在工程完成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予以撤销。  

  第十四条合营期限  1

  4.

  1.合资公司的合营期限为________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即合资公司领得营业执照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一致通过,于合资期满6个月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1

  4.

  2.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

  5.

  1.甲、乙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

  第六条的规定依期按数投资时,从逾期第30个银行日算起,每逾期1天,违约方应缴付投资额的_______%的违约罚款给予守约的一方。若逾期90天仍未提交投资额,除累计应缴付投资额的_______%的违约罚款外,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

  第十六条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

  5.

  2.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责任。若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1

  5.

  3.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应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六条合同修改、终止和解除  1

  6.

  1.本合同及附件予以修改时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方能生效。  1

  6.

  2.合资公司由于某种原因出现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可提前终止合资期限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保险  合资公司的各项工程的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具体事宜由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用电报通知对方。于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部门出具。根据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条仲裁  1

  9.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产生分歧应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

  9.

  2.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分歧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20.

  1.根据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附件(合资企业章程)均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0.

  2.本合同及附件均须经投资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20.

  3.甲、乙双方除签发的通知、电报、电传外,凡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时应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

  第二条所列地址为法定的甲、乙方的通讯地址,若法定地址有所变更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第二十一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条文本  2

  2.

  1.本合同以中、英文书就,中、英文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如有不符,以_______文为准。  2

  2.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系为醒目而用,不影响对本合同所列内容的解释。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 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司  签字:_______ 签字:_______  见证人:_______ 见证人:____日期:____日期:______合资经营合同 篇10  目录  

  (1)总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

  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

  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条 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 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 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 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_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_________,出资金额各为________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乙2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乙3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

  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向

  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_______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迅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 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为________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 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________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_________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3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

  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

  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

  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

  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

  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

  (1)-

  (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

  (10)-(1

  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为________年,可以连任。

  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

  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 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 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副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23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职员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他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 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 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合资公司以_________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  

  第二十六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____月____日起到____月3____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 合资公司在中国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己方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他计算记录。  

  第九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 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 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 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 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 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__年。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________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 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按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_________方要以合适的评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 合资公司的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 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 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账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2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

  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15天起算,每逾期1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_________%的罚金,逾期3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_________%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

  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载,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 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

  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合作经营合同7

  合伙方(甲):______

  合伙方(乙):______

  合伙方(丙):______

  双方经一致协商,决定共同投资________奶茶店事业,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方:

  合伙方(甲):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

  合伙方(乙):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

  合伙方(丙):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

  二、合作店的名称和经营场所:

  1、合作名称:______。

  2、合作地区:______。

  三、工商、税务等部门注册登记:

  介于工商、税务等机关的注册规定只能由一人担任法人代表,经双方协商决定由_________担任注册法人代表,但实际上________奶茶店所有资产和经营权由合伙人三方共同所有。

  四、出资方式和缴付比例:

  1、合伙三方均以现金出资入伙,共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出资金额:

  合伙方(甲)出资: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合伙方(乙)出资: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合伙方(丙)出资: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处置:

  合伙三方盈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各占三分之一。

  六、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___年(__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到期如双方自愿可续约。

  七、入伙和退伙:

  1、不允许第四者入伙。

  2、三方如有一方退伙,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另两方,并说明退伙理由;有关事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如有异议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八、解散与清算:

  1、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可解散:

  (1)三方协议解散。

  (2)合同到期。

  (3)亏损到无法正常经营。

  (4)国家政策性解散或不可抗力的因素。

  2、如解散,合伙三方按1:1:1的比例分配资产、利润和承担债权、债务。

  九、违约责任:

  如有一方(或两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约定,违约方需赔偿给另两方(或一方)因违约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下的申请本地法院受理解决;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或盖手印)生效;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应。

  合伙方(一):______合伙方(二):______合伙方(二):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8

  合作方(甲方):高安市x商贸城

  地址:高安市x路x路交汇处

  电话:x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高安市中山商贸城商铺合作经营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协议标的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高安市中山路与桥南路交汇处的中山商贸城路,第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与乙方合作使用,商铺一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层合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合作使用该商铺的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经营范围及铺位管理

  第三条本市场的定位及经营范围是经大量的市场调查及充分的项目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它的准确认定及长期保持,对本市场总体经营成败及每一位经营者的经营成功与投资回报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本市场的定位必须得到甲、乙双方的遵守。

  第四条乙方经营的商品须服从甲方功能分区规划,不允许经营非区域规划商品。乙方经营范围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单方面改变经营范围。

  第五条乙方自行装修其铺位,其装修设计、色彩须与市场整体设计、色彩协调;其设计、装修方案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负责办理装修报建和验收(包括消防)等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装修过程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装修规定。

  第六条自接到甲方入场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乙方提出装修方案并报甲方批准,方可入场装修。

  第七条乙方必须配合商场统一的开业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开业,而影响到整个商场形象者,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缴保证金,并有权让乙方退场。

  第八条协议期内,乙方如将约定商铺转让、转租或转包给第三者使用或经营,之前必须报甲方备案,并保证第三者签署协议,认可本协议和各项条款。乙方所享有的优惠,在转让给第三者后,第三者可以继续享有剩余优惠,直至各种优惠使用完毕。否则,乙方不得将约定铺位转让、转租或转包。

  第九条商铺面积一经确定,乙方不得任意改变,若乙方随意增占使用面积,除责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处以五千元的罚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条乙方经营的商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如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查处,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若因此导致提前结束经营,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概不退还。

  四、营业管理

  第十一条“高安市中山商贸城”由甲方组建或委托专业经营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甲方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与乙方有关的,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参与。

  第十三条经营场地的二次装修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乙方不可以将场地内的固定装修部分拆除或移动,所有活动的货架及其他装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后替换或撤走,否则将扣押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

  五、费用缴纳

  第十四条乙方须每月10日前预交次月的各项费用,包括:

  1、自市场开业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规定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费标准按国家每年的物价指数调整。

  2、各个铺位的电费(按电表数额),电话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五条合作经营保证金标准及收取:

  本商铺的合作经营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六条商铺合作金标准及收取办法: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商铺合作金。

  双方约定商铺的合作金为元/平方米.月(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合计金额为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则,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义务,即第一年乙方无须向甲方交纳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计金额为元/月)向甲方交纳优惠合作金,每六个月交纳一次,交纳时间需提前一个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计金额为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纳标准合作金,每六个月交纳一次,交纳时间需提前一个月。

  第十八条本协议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向甲方缴纳合作金。

  第十九条如乙方未按时交纳合作金,则应承担滞纳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计算),甲方并可自延迟交纳的次日起,采取停电、水或封闭营业场所等措施。

  第二十条甲方自商铺实际交付一年内,承担保修责任;若商铺损坏非甲方责任所致,甲方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期满,乙方无违法经营、无违约行为、无拖欠各项应缴纳费税并完好无损交回商铺后,甲方应退回合作经营保证金。

  六、协议解除

  第二十二条乙方如违反下列任一款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没收全部保证金,乙方尚须交清所有应交纳的费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变卖,优先受偿,对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偿权。

  1.未按约定交纳合作金;

  2.所拖欠各种应缴款项总额等于一个月合作金金额;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协议约定的商铺用途;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包、允许他人使用或用作担保;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营业;

  6.严重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经甲方书面告知仍无改正;

  7.经营过程中严重侵害甲方权益;

  8.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封、禁止营业、停业整顿或被处罚;

  9.有其他违法行为。

  七、其他约定

  第二十三条协议期内,乙方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所引发之纠纷概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乙方不得将商铺及甲方原有物品对外担保。

  第二十四条乙方的雇员或经乙方同意使用商铺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甲方应于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将合作商铺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场通知或公告,视为交付行为。

  第二十六条协议期内,甲方有权处置(转让、抵押)商铺,但必须保证商铺的权利继受人履行本协议。

  第二十七条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退回保证金并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商铺____个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十条或二十六条,致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商铺,而被迫迁离。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期满终止后,乙方应于3日内迁离,商铺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条甲方有权对有关市场管理事项进行修正调整,甲方应将变更后的内容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本协议双方签章后及时成立,为双方信守之合约。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高安市中山商贸城乙方:

  代表:代表:

  时间:年月日

合作经营合同9

  因甲方决定将公司生产经营事宜与乙方共同合作,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经甲方同意确认,对X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亨利润,共担亏损。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X有限公司设计及销售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三年,自_20xx年 月 日起,至 20xx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合作方式、期限

  1.合作人甲方: X有限公司现有设备财产(详附件)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按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离的原则由甲乙方经营管理。

  合作人(乙方)为履行经营管理义务,愿出资现金人民币 万元,并以出资为限承担亏损。

  2. 合作人(乙方):。

  各合作人的出资,于2220xx年10月3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协议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经营期的资金.

  3.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不得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现有设备由乙方所有,新增设备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间乙方所有的设备不计提折旧.如生产经营需再次投入资金,另立投资协议,各合作人签字确认生效。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按约定比例分配, 乙方占50%,丙方占50%,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签名确认的财务报表,出具利润分配确认书给丙方,并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润给丙方。

  2.债务承担:本合作协议订立之前债务由乙方承担,债权由乙方所有。本协议订立之后的债权债务以各合作人的盈余分配为据,按比例承担。

  3、经营风险的承担:甲方仅具有注册登记人身份,已全权委托方乙方及丙方经营,盈余与甲方无关。投入资金全部由乙丙两方投资,独立经营,独立管理,自担风险,自负责任,自负盈亏,涉及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与责任由丙、乙两方承担。甲方不干涉甲、乙两方的合法经营。

  第六条出资的转让及退资

  1.各协议人出资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三年期间不得转让,也不得要求退还出资。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权利

  1. 乙方为合作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对外代表公司,不参与生产经营日常事务的具体管理。其主要权责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其所订合同所产生的收款承担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赔偿责任。.

  ②决定重大财务支出,按月按定额拨付资金到财务账户给丙方作为日常开支。

  ③保管公司印章及财务章,支付合作债务,承担合作终止的债务.

  ④按约定时间支付合作人报酬及应分配的利润.

  2.合作人 担任厂长职务,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

  ①履行厂长的职责,对所有资产进行管理,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及承担资产安全责任

  ②履行厂长的职责,对合作事务的生产,行政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及审批;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地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活动。如因违法或违规经营,企业受到有关部门查处而造成停业、歇业或被取缔的;因经营形成对外拖欠债务、工人工资等情况的;因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承担赔偿责任..

  ③按乙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组织生产及组织交付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生产所需原材料;对生产产品的质量及期限承担责任.

  ④具有月预算定额内日常财务开支审批权。凡涉及5000元以上的开支、费用需 签字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项下公司名义对外举债,不得对外签署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签署的文件;不得持有本合同项下公司的财产及印章. 丙方的对日常事务进行监控.

  ⑤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报乙方批准。

  3.丙方 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协助丙方 对合作事务的生产,行政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对乙方报告生产工作.

  4.丙方 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

  ①监督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况;

  ②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5. 由丙方 负责业务工作的日常具体事务.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6. 由丙方 负责处理财务及主持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7.由 任总经办主任,负责各印章的加盖及报关事务及日常行政事务.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8.合作人的共同权利:

  ①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作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

  3.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5.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九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作期届满;

  ②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作期间地亏损达到100万元;

  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如双方不能就继续合作达成协议或合作终止,丙方应无条件退出,并交付资产给乙方.超出乙方现有资产部份应按投资比例返还给丙方.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东莞市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协议人违反本协议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合同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包括诉讼所支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 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承包期限:商定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0__简单版承包经营合同范本怎么写

  2、承包费用:从承包开始起第一年每月XX元,第二年每月XX元,从第三年开始,每月XX元。收取方式为现金。

  3、下次承包费用应提前缴纳,如遇特殊情况应告知甲方,协商解决。

  4、承包范围:网吧房屋、机器以及开设网吧所需各种证照。

  5、甲方网吧现有机器 台,乙方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以上设备因使用和保养不当造成损坏,乙方要按价赔偿。

  6、承包期内,乙方负责机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7、承包期内,乙方不得任意更换、变动机器,如有改动须经甲方同意,损坏部分应给予修复或赔偿。

  8、承包期内,水、电、暖气费由乙方负责交纳。期满前要交清上述费用。

  9、承包期内,乙方负责交纳各种经营税、费,负责治安及防火工作。凡因治安、防火不利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自负,并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乙方不得利用所承包的网吧进行非法活动,或私自转租、转借。

  11、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城市规划或甲方不可抗拒的因素,此协议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将此网吧再次转包。

  13、乙方独立经营,自行承担经济及民事责任,因给他人造成损失而给予的赔偿,乙方自行负担。

  14、乙方以地处 房产一处作为本协议的抵押,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形,自愿将此处房产拍卖、变卖或折价给甲方。

  15、以上条款双方要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要向守约方赔偿实际发生的各种损失及利息。

  16、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即为协议生效日期,每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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