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服务合同9篇(签订维保合同)

时间:2022-12-27 00:17:12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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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服务合同9篇(签订维保合同)

维保服务合同1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小区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保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下称“本项目”)

  2、项目地点:

  第二条维保范围

  乙方按甲方确定的系统功能、设备材料,负责本项目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和调试(发电机、供电及消防系统的气体灭火装置的维修保养不含药剂的更换及充装费用),经乙方维保后本项目消防(报警)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和通过省、市公安消防局或有资质的消防检测中介服务机构对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的检查。

  第三条服务质量和要求

  乙方按国家颁布的消防技术规范和省、市公安消防局对消防(报警)设备设施检查验收的标准以及产品的技术指标,负责对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消防(报警)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具体详见附件《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护细则》。

  第四条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双方有意续约,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协商续签合同。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结算

  1、合同期内维保费(不包括第三方检测费用)总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元,下称“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固定包干,其中每季度维保费(不包括第三方检测费用)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合同总价包括不含税总价元和税率为%的增值税税金。

  维保费包括维保前消防(报警)设备设施全面修复、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的正常维护保养、故障时紧急抢修的人工费、交通费、机械费、加班费、税金、管理费及因维护保养所需更换单价在人民币元/件(含)以下的辅材产生的费用,但乙方每年提供的辅材总值不超过当年维保费总额的%,超过部分的辅材数量及单价需经甲方书面签字同意后由乙方购买及更换。单价在元/件以上的设备、材料及配件损坏无法修复需更换的费用不包括在上述合同总价内。需更换单价在元/件以上的设备、材料及配件由乙方提出规格、型号及数量给甲方,由甲方购置后交由乙方进行更换,或由甲方确认价格后委托乙方购置,乙方更换。对于甲方委托乙方购置相关配件的,甲方收到合法发票后予以结算。

  2、维保费按照季度结算的方式进行。甲方确认乙方维保工作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完成,由乙方提交工作报告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以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维保费。

  3、在每季度末月的30日前,乙方凭合法足额其经甲方认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请款通知书(一式一份)、《月度工作报告》(一式三份)等资料向甲方申请付款。

  4、甲方收齐相关资料办妥结算后30日内将维保费以支票/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提交完备的结算资料导致甲方付款迟延的,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确认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5、合同期满未能续约的,最后一个月的维保费必须在办理移交验收确认手续后予以支付。

  6、本合同项下所指“增值税发票”均为增值税发票:(1)专用;(2)普通。(请结合具体业务选择对应发票类型)。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7、如乙方开具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并不免除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8、如本合同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自开票之日起不超过30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作质量评定标准及验收

  1、合同期间内,如省、市消防部门对该系统进行检查,在检查前,由甲方会同乙方对合同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消防(报警)设备设施进行检测。乙方应保证消防(报警)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如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省、市消防部门要求,乙方应负责在天内维修整改完毕;如属系统重大或突发性故障之类的特殊情况,应在甲乙双方具体约定的时间内维修完毕,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本合同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消防(报警)设备设施未能通过省、市消防部门或有资质的消防检测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的检查的,乙方除应无偿负责维修外,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委托(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编:)作为现场代表,负责解决维修、保养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维修保养工作的签证和工作量的确认工作。现场代表如有变化,甲方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监护,甲方人员应能独立对消防(报警)设备设施进行操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所有供水总闸、压力表及附属组件进行日检,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3)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于24小时内完成维修,紧急故障须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于8小时内完成维修。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消防工程的图纸资料以及有关设备设施的资料,并且提供相应便利条件(包括用电、用地等),积极配合乙方的维修保养工作。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编:)为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期间的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质量、安全问题,该代表须持续持有消防安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与本维修保养项目相适应的消防职业技能等级,乙方应提交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报甲方备案。上述人员有义务配合项目接受上级单位检查工作。如乙方现场代表变更则需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

  (2)乙方每月20日前进行一次系统巡查工作,并提前制订工作计划(工作时间:每天9:00-18:00),乙方人员到达及离开项目现场时,必须按要求在甲方设定的专用记录表上签名记录(表格设在项目的消防中心)。

  (3)合同签订后五天内,乙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到场对消防(报警)设备设施实施维护保养,使系统处于正常状态(合同总价已含,不再另行收费)。

  (4)工作方式:

  ①以全年为计划,按甲方要求制定详细的维护保养计划。

  ②每月20日前乙方应对消防中心报警联动控制器及外围设备10%的受控器件检测一次,检测后两天内提供检测报告交甲方签字确认。

  ③每半年(具体时间以乙方提供的本年度维修保养的具体计划表为准)组织内部消防人员对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系统抽查自检,并于检测完成后两天内提供一份保养情况的全面报告交甲方签字确认。

  ④每年度对整个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模拟火警试验,并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设备状况评估报告和详细的《鑫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服务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参与人数不少于6人。

  ⑤每年不少于一次协调相关消防部门进行消防演习。

  ⑥提供应急维修服务,在应急抢修的时候,应尽量提供备用设备设施(在甲方指定责任人的口头同意下),并且尽快更换或修复设备。

  (5)对甲方的管理人员进行定期(一年不少于三次)管理培训,并提交系统操作指引手册,使其对系统有充分的了解,并能对系统进行日常的操作管理。

  (6)协助甲方的管理人员建立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和每日的系统运行记录登记制度,做好检查维修原始记录。

  (7)如出现系统重大故障需进行紧急维修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处理完成后提交处理结果给甲方签署备案。如属特殊情况,到场及维修时间由甲乙双方具体协商确定。经乙方检测发现的系统故障,乙方到场及维修时间依上述规定执行。每次系统维修完后要填写维修保养单,交甲方签字确认。如维修后系统达不到合同确定的标准,甲方可不予签收,并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补修完毕。如逾期完成则乙方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8)在检测、维修过程中乙方应注意保护好甲方的其他设备、器材和物业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9)如非急修情况,乙方进场工作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并佩带上岗证、工作证。施工现场需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服从小区物业管理,无证不能进场工作。乙方违反规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进行检测、维修过程中应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如因乙方在保养过程中操作不当而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需负维修或更换责任;如因此造成项目业主损失的,乙方也需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赔偿。

  (12)乙方应为该维保工程购买甲方及第三方财产责任险(保额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0倍以上),费用由乙方承担。

  (13)乙方须承担其工作人员的意外伤害责任,如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产生任何人身损失或财产损失的,概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因乙方或其聘请的人员给甲方和/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失或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逾期支付乙方维保费(乙方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除外)的,经乙方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每逾期1天按当期未支付维保费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一年维保期内乙方累计收到甲方两次书面警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予结算未支付维保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费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到场维修,每逾期1小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期维保费的1‰作为违约金;凡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排除系统故障(包括针对甲方报修、乙方检测发现故障后维修、维修工序不合格被要求补修、未能通过检查被要求维修)并经甲方确认的,每逾期1天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期维保费的1‰作为违约金,本款所述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维保费中扣除,如维保费不足扣除,甲方拥有继续追索的权利。

  4、如乙方未按合同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履行检测、维保义务,并按要求提供报告,每逾期1天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期维保费的1‰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维保费中扣除,如维保费不足扣除,甲方拥有继续追索的权利。

  5、凡因乙方迟延或不适当履行检测、维修义务或维修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未能通过省、市消防部门或有资质的消防检测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的检查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维保费中扣除,如维保费不足扣除,甲方拥有继续追索的权利;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予结算未支付维保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费的违约金。

  6、维保期内,乙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乙方除承担代为维修费用外,还应支付相当于代为维修费用30%的违约金。如乙方累计3次以上(含3次)未及时到场进行检测或维修,或逾期3天以上(含3天)没有按约定排除系统故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结算未支付维保费。

  7、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的维修及保养所需更换单价超过元/件以上的配件,必须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购买,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购买的配件,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8、维保期届满后,甲方从应付维保费中预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届满后2个月内由甲方扣除发生的维修费用和违约金(如有)后不计息归还乙方。

  9、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包括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情况)的,除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外,另须按相当于合同总价20%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质保期

  1、自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维保工作后,乙方须对全部维保消防(报警)设备设施承担保修责任,质保期为2年,自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定期对维保消防(报警)设备设施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乙方应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甲方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3、质保期内,如维保消防(报警)设备设施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接到甲方通知后天内派人进行检查并维修完毕,如属于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超过约定期限未到现场维修或者未维修完毕的,甲方有权请第三方代为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维修费30%的违约金。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乙方违约并且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后乙方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

  (2)守约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合同终止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及取得权利人书面许可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违约方应按守约方实际损失金额负责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对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合同履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业务联系人信息

  1、为便于履行合同,双方各自指定对接人壹名,具体信息如下:

  (1)甲方对接人

  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编:。

  (2)乙方对接人

  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编:。

  2、甲方对接人有权代表甲方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管、纠正乙方违约行为、督促乙方付款、收发函件。超出前述授权的,须甲方加盖公章确认。

  3、乙方确认本方对接人有权代表本方收发函件、协调沟通合同履行事宜、参加会议、签署会议文件、确认事实及违约责任、提出建议和整改方案、接收质保通知、安排组织人员履行质保义务等。

  4、鉴于消防设备的特殊性,乙方对接人应保证联系电话24小时开机,便于及时处理故障。

  5、各方均确认:对方按上述信息均能有效送达信函,因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接收信函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方承担。

  6、如上述信息确需变更的,变更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未通知变更信息导致变更方无法收到有关函件的,一切后果由变更方承担。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项下违约方的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款、补偿款、道义资助款、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文印费以及其它必要支出等。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须在日内完全排除附件5所列汇总故障。

  4、以下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主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护细则

  附件二、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考核标准

  附件三、建筑消防设施月度评估记录

  附件四、消防(报警)设备设施故障情况汇总

  附件五、消防日常维保更换配件材料价格清单

  (以下无正文,为《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保服务合同》签章页)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附件一: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护细则

  一、月、季、年巡检内容规定

  1、月巡检规定:每月对每个维护点进行一次巡检。其细则见表一。

  2、季巡检规定:每月对每个维护点进行一次巡检。其细则见表二。

  3、年巡检规定:每月对每个维护点进行一次巡检。其细则见表三。

  二、月、季、年巡检其他规定

  1、每月巡检参加人数:4人

  2、每季巡检参加人数:6人

  3、每年巡检参加人数:6人

  三、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系统中各子系统的维保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对火灾报警系统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①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功能进行试验。

  ②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③每年对备用电源进行2次(每半年一次)充放电试验,4次(每一季度一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2)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①每年对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门等控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两次(每半年一次)。

  ②每季对火灾事故广播进行消防联动试验两次(每季两次)。

  ③每年对电梯进行强制停于首层消防联动试验两次(每半年一次)。

  ④每季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两次(每季两次)。

  ⑤每年进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消防联动试验两次(每半年一次)。

  (3)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维修。

  (4)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故障进行维修。

  (5)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讯线路、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机接地线路的故。

  障的检查及维修。

  2、消火栓系统

  (1)每月对消防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并对消防泵进行消火栓按钮联动启泵试验。

  (2)每月度对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每月度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每月度对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静压压力试验。

  (5)每季对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用户。

  (6)每月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

  (7)每季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况对重点部位的消火栓每年进行出水检查。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每月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作状态。

  (2)每月对喷淋水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一次。

  (3)每月对电磁阀作启动试验一次,动作失常时马上通知甲方及时更换。

  (4)每月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及时清除。

  (5)每月对湿式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泄水试验,验证湿式报警阀的供水能力(如需系统放水,费用由甲方负责)。

  (6)每月年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7)每月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并进行维护。

  4、气体灭火系统

  (1)每月检查保养气体控制屏,保证正常运行:

  序号

  内容

  标准

  检查方法

  1

  消防控制室

  设备无异常

  各类显示灯正常

  观察显示灯

  确认设备有无故障

  2

  自动报警系统

  探测器

  正常工作无故障

  自动巡检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

  正常工作

  末端放水,开试报警阀

  电源

  使系统正常运行

  对备电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3

  自动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

  1、水源控制阀、报警控制装置

  状况完好

  开闭位置正常

  目测巡检

  2、设置储水设备的房间

  寒冷季节测定室温

  测量

  3、水泵房

  温度、压力、位置响声处于正常状态

  观察仪表读数

  临场判断

  4、管网系统

  无跑、冒、滴、漏现象,无使用故障

  观察系统压力是否恒定

  目测管网外观

  4

  联动系统

  1、消防广播

  功能正常

  播放、强制转换

  2、消防通讯

  功能正常

  通话试验

  3、排烟系统

  排烟风机手、自动启动正常;防火阀、排烟阀动作灵敏,无滞碍

  手、自动启动风机试验排烟阀、防火阀是否正常工作

  4、防火分隔系统

  处于待用状态无障、碍物

  防火卷帘手动良好

  (2)每月检测气瓶的压力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有无泄漏现象。(如压力达不到规范要求,气体药剂的补充费用由甲方负责)。

  (3)每月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是否正常。

  (4)每月模拟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烟、温感探测器同时动作,检查气瓶的电磁阀是否动作,控制屏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

  (5)每月检测控制屏的功能情况、气瓶压力是否正常。

  (6)每月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

  (7)每月模拟进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灵敏。

  5、防火分区

  每月手动或自动启停防火卷帘门试验.检查其性能。

  6、防排烟系统

  (1)每月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以及送风机、排烟机、送风阀、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月手动或自动打开排烟阀、启/停送风机、排烟机查看其性能。

  (3)每月手动或自动方式关闭空调通风系统、电动防火阀试验,检查其性能。

  月巡检细则表一

  序号

  内容

  标准

  检查方法

  1

  消防控制室

  设备无异常

  各类显示灯正常

  观察显示灯确认设备有无故障

  2

  自动报警系统

  探测器

  正常工作无故障

  自动巡检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

  正常工作

  末端放水,开试报警阀

  电源

  使系统正常运行

  对备电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3

  自动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

  1、水源控制阀、报警控制装置

  状况完好

  开闭位置正常

  目测巡检

  2、设置储水设备的房间

  寒冷季节测定室温

  测量

  3、水泵房

  温度、压力、位置响声处于正常状态

  观察仪表读数

  临场判断

  4、管网系统

  无跑、冒、滴、漏现象,无使用故障

  观察系统压力是否恒定

  目测管网外观

  4

  联动系统

  1、消防广播

  功能正常

  播放、强制转换

  2、消防通讯

  功能正常

  通话试验

  3、排烟系统

  排烟风机手、自动启动正常;防火阀、排烟阀动作灵敏,无滞碍

  手、自动启动风机试验排烟阀、防火阀是否正常工作

  4、防火分隔系统

  处于待用状态无障、碍物

  防火卷帘手动良好

  季巡检细则表二

  序号

  内容

  标准

  检查方法

  1

  消防控制室

  设备无异常

  各类显示灯正常

  观察显示灯确认设备有无故障

  2

  自动报警系统

  探测器

  正常工作无故障

  分批检查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

  正常工作

  末端放水,开试报警阀

  电源

  使系统正常运行

  对备电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3

  自动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

  1、控制阀门电磁等

  状况完好

  目测巡检

  2、报警阀

  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放水试验,启泵性能

  3、水泵房

  温度、压力、位置响声处于正常状态

  观察仪表读数

  临场判断

  4、管网系统

  无跑、冒、滴、漏现象,无使用故障

  观察系统压力是否恒定

  目测管网外观

  5、室外阀门井

  启闭位置正常无渗漏

  目测

  6、水泵接合器

  无渗漏

  目测

  7、喷头

  完好无损

  清除异物

  4

  联动系统

  1、消防广播

  功能正常

  播放、强制转换

  2、消防通讯

  功能正常

  通话试验

  3、排烟系统

  排烟风机手、自动启动正常;防火阀、排烟阀动作灵敏,无滞碍

  手、自动启动风机试验排烟阀、防火阀是否正常工作

  4、防火分隔系统

  处于待用状态无障碍物

  5、启泵试验

  手、自动均能正常启动

  试验

  年巡检细则表三

  序号

  内容

  标准

  检查方法

  1

  消防控制室

  设备无异常

  各类显示灯正常

  观察显示灯确认设备有无故障

  2

  自动报警系统

  探测器

  正常工作无故障

  模拟、仪器检查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

  正常工作

  末端放水,开试报警阀

  电源

  使系统正常运行

  对备电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3

  自动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

  1、控制阀门电磁等

  状况完好

  目测巡检

  2、报警阀

  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放水试验,启泵性能

  3、水泵房

  温度、压力、位置响声处于正常状态

  观察仪表读数

  临场判断

  4、管网系统

  无跑、冒、滴、漏现象,无使用故障

  观察系统压力是否恒定

  目测管网外观

  5、室外阀门井

  启闭位置正常无渗漏

  目测

  6、水泵接合器

  无渗漏

  目测

  7、喷头

  完好无损

  清除异物

  4

  联动系统

  1、消防广播

  功能正常

  播放、强制转换

  2、消防通讯

  功能正常

  通话试验

  3、排烟系统

  排烟风机手、自动启动正常;防火阀、排烟阀动作灵敏,无滞碍

  手、自动启动风机试验排烟阀、防火阀是否正常工作

  4、防火分隔系统

  处于待用状态无障碍物

  防火卷帘自动试验完好

  5、启泵试验

  手、自动均能正常启动

  试验

  5

  供水设施

  1、水源

  测试年供水能力

  2、储水设备

  检查结构材料

  3、气压稳压设备

  正常工作

  模拟试验

维保服务合同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让人。

  四、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成都海关

  住所地:成都市_______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成都海关计算机系统服务器维保项目进行维护保养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保证设备清单表中所列服务器正常运转。

  2、技术服务的内容:对设备清单表中的服务器设备提供7*24小时维保服务,响应时间不多于4小时。

  3、技术服务的方式:上门维保服务。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成都市_________

  2、技术服务期限:

  3、技术服务进度: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4小时响应。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

  (2)

  (3)

  (4)

  2、提供工作条件:

  (1)

  (2)

  (3)

  (4)

  3、其他: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服务器所有硬盘数据、服务器所有配置信息(包括网络配置、安全产品)类型及其他相关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所有相关人员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追究乙方所有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4)

  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上门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4、收的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双)方所有。

  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3、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成都海关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维保服务合同3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梯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xx)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为本合同附件一《电梯保养时间和保养费明细表》中列明的电梯提供维保和紧急救援服务单位。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乙方提供维保服务的方式:

  □清包:只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不提供任何免费电梯零部件;

  □半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单价在人民币 元以下(含本数)电梯零部件;

  □全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大部分电梯零部件。

  服务方式为清包或半包的,乙方应提供本合同电梯设备保养和维修所需零部件的价格和人工费用明细表,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全包的,应在本合同中列明哪些部件和维修工作的费用需甲方另行支付。

  第三条 维保期限

  本合同约定维保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于期限届满前壹个月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维保费用

  共 台电梯,合同期维保费: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五条 结算

  1、甲方按(□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保费, 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2、甲方需支付零部件费用的,按(□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次维保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

  3、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户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计划的情况,监督经乙方维保后的电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监督电梯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2、有权检查受乙方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开展维保活动。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服从本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的乙方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3、除国家规定的法定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外,有权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定。

  (二)义务

  1、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关管理机构、制度,确保制度、人员、资金落实到位。

  2、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维保和零部件款。

  3、配备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件的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在更换电梯管理人员时及时通知乙方。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电梯使用检查表完成电梯的日常检查工作和每月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电梯钥匙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对电梯钥匙进行管理,实行钥匙领用登记,不将电梯钥匙交给非持证人员使用。

  4、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乙方的电梯保养工作过程和结果、对乙方的维保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签收乙方提交的与电梯维保工作有关的文件。

  5、电梯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在电梯的日常使用时间内,确保值班人员可靠接收求救电话、警铃装置发出的求救信号,及时通知乙方抢修,并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

  6、制订有关电梯的应急救援预案(如:电梯困人、消防、电梯水浸、自动扶梯人身伤害等)。每年至少一次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系统运行有效。

  7、保证电梯供电、消防、防雷、通风等系统安全可靠,满足国家标准规定。

  8、为乙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确保作业环境中应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9、采取有效措施监控电梯使用情况,积极主动开展文明乘梯宣传活动,及时制止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或恶意破坏电梯的行为。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保有关的工作。

  11、应认真审核乙方书面提出的更换电梯零部件要求,并在乙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书面予以答复。

  12、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3、电梯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火灾、水浸、风暴和地震等)所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查询电梯相关资料。

  2、当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时,乙方有权采取停梯措施及阻止冒险作业的权利。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乙方实施维保后的电梯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

  2、乙方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乙方维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 。 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热线电话: 。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

  3、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

  4、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乙方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5、作业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甲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6、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修。

  7、根据甲方的故障统计记录,乙方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8、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甲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9、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对本合同约定的电梯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已经甲方签字确认,并作为电梯现状记录由甲、乙双方保存。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服务的,如强化保养、增加保养频次、安全保障需求、驻场作业服务、增加检测内容和频次等,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3、维保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长期保存。

  4、根据电梯的现状,甲乙双方约定非使用原因导致的电梯困人故障次数每月每台电梯不超过 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经双方确认为无正当理由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超过双方约定期限 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赔偿事项依照合同法规定执行。

  4、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5、除维保工作不到位外,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若未按乙方的书面要求期限同意更换应该更换的电梯零部件而导致电梯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违反约定,作业过程中未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需要安全监护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一人,或保养时间不足,甲方可拒付当次作业或保养的当台当月保养费。

  8、乙方维保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9、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10、乙方维修时需要更换电梯配件,甲方给予支持;甲方如不支持更换电梯配件,电梯因配件问题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不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许可证号码及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梯安全管理员及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保服务合同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甲方所拥有的电脑及相关设备达成维护服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关系

  甲方为电脑及相关设备使用者,即维护服务使用方。

  乙方为电脑及相关设备维护服务提供方。

  二、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乙方每月提供_________次定期上门维护,内容包括:

  1.电脑内部清洁,除尘;

  2.客户需求软件安装升级;

  3.安全查杀毒软件安装升级;

  4.查杀毒及局域网畅通检查。

  乙方除以上基本服务外,提供以下免费或计费服务:

  1.服务期内工作时间无限次电话咨询服务免费;

  2.服务期内,电脑故障上门解除维修服务每次_________元(A区);

  3.服务期外,电脑故障上门解除维修服务每次_________元(A区);

  4.接受客户购买新设备时的疑问咨询服务免费。

  三、本合同签定所适用之服务内容及方式为:

  甲方适用本次服务协议的电脑数量为_________台,周边办公设备有_________台。共计_________台,详细清单附在本协议之后。甲方现在根据自身实际需要,选择的服务内容为_________月电脑维护服务;

  四、服务标准

  1.保证甲方电脑设备运行正常。

  2.乙方为甲方建立设备维护档案,并严格保守甲方一切的商业机密,配合甲方数据信息的安全使用。

  3.乙方不对以下人为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而造成甲方设备的损坏负责:

  a.甲方设备使用人不按正常操作程序、自行拆机或委托他人维修而造成的设备损坏。

  b.甲方用电系统未有良好接地,因雷击或用电系统原因造成设备损坏。

  c.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坏。

  五、收费及结算方式

  1.维护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每月/每季/每年所需费用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在服务开展前需付清所有的维护费用,乙方在收到款后开始提供服务。以上收费事项均为技术服务和硬件设备的维修费,不包含配件材料费。

  3.以后甲方如有增加维护的电脑,双方可另签维护合同。也可在本合同后附加补充合同,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在合同签定后支付合同规定服务期限的维护费。

  六、合同终止条款

  1.乙方在维护过程中,如存在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等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乙双方若无法在本合同执行期内按合同有关内容进行服务和接受服务,且双方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1.若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2.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约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按本合同执行,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八、其他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增删本合同条款内容,应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加入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保服务合同5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相关硬件设备提供维护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1.服务内容包括:

  (1)计算机设备的维护(根据设备供应商的服务承诺进行维护的除外);

  (2)为甲方相关人员提供培训服务;

  (3)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顾问服务;

  (4)提供甲方过保产品的长期维护;

  (5)提供______________现场服务;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务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

  3.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全部服务期结束前__________个月内,双方友好协商签署下一个服务期协议。

  二、双方职责

  4.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资料;

  (2)负责提供乙方在本服务实施过程中所必需的工作场所、设备等;

  (3)负责配合乙方协调相关单位实施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职责:

  (1)负责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保质、按时的完成各项服务内容。

  (2)根据甲方需要,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3)指定项目负责人,并成立相应的技术支持队伍负责网络技术及运行维护服务。

  (4)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和操作手册。

  (5)保证在实施服务时,不得侵害其他第三方的软件著作权、财产权和名誉权。造成侵权的由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服务实施验收

  6.乙方技术支持队伍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在__________内进行相关硬件设备维护。

  7.具体服务实施前,乙方应提交详细的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和经费预算报甲方确认。

  8.具体服务实施后,乙方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由甲方代表签字验收,并由__________审核确认。验收文件作为服务费结算的依据。

  四、培训

  9.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进行人员培训。

  10.培训人数、课程安排等根据具体的需求协商确定。

  11.培训的场地及设备由甲方提供。

  五、服务费用

  12.服务费用构成: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量

  费用

  备注

  1、 工作量以实际发生的服务为准;

  2、服务费用根据行业记录为准。

  13.本协议所涉及的费用每__________________结算一次。

  14.结算时间到期前________个工作日,乙方向甲方提交_______的实施服务的明细表(附表1)和汇总表(附表2),经甲方审核后确认相关费用,报甲方_______审核。

  15.服务过程中,如遇服务内容增加或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或变更,由双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后,与下一结算期间产生的费用合并计算。

  16、在甲方确认_______服务内容和费用概算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7.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承担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日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违约金可以从服务费用扣除。

  18.因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在甲方发出催办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日内,乙方仍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9.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约付款,延期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服务费用_______/日的滞纳金,因付款拖期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20.其他违约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不可抗力

  21.协议的任何一方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无法履行其义务时,本协议履行期限将延长与上述事故持续时间相等之日数。

  22.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23.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应于该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排除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24.如不可抗力影响协议履行超过_______天,双方应就协议的进一步履行与否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

  八、其他约定

  25.本服务合同未尽事宜的处理,由双方协商,并以补充协议或会议记录经双方签字确认同意后,方能生效。双方在更换全权代表时,须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6.在执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均需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7.在仲裁或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服务中不属于纠纷范围的义务。

  九、协议生效

  28.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字生效。

  29.本合同用中文制成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及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附件中的条款与协议条款的相关内容相冲突时,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31.所有关于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并制作书面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附表1:硬件设备维护服务日常维护明细表

  附表2:硬件设备维护服务汇总表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维保服务合同6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___服务器维保项目进行维护保养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保证设备清单表中所列服务器正常运转。

  2、技术服务的内容:对设备清单表中的服务器设备提供7*24小时维保服务,响应时间不多于4小时。

  3、技术服务的方式:上门维保服务。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服务进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4小时响应。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工作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___________。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服务器所有硬盘数据、服务器所有配置信息(包括网络配置、安全产品)类型及其他相关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追究乙方所有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上门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收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双)方所有。

  第九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3、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名)

  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名)

  __年__月__日

维保服务合同7

  订合约人: (以下筒称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部 技术条款

  感谢您选择我们*有限公司的服务,同时也感谢您为我们提供了显示湖北华菱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实力的机会。

  *有限公司以

  第一章 服务设备明细

  为确保电梯质量,延长电梯使用寿命,我们建议对您的电梯进行全面、持续、规范维护保养服务,这种服务将于 年 月 日开始。您的电梯明细及服务费用为:

  第二章 *有限公司服务内容及责任

  一、 维护内容

  1.1 每二周例行保养内容; 1.1.1 每层厅门门锁、靴块; 1.1.2 1.1.3 1.1.4 2.1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轿顶安全开关是否可靠; 机房控制柜子、原件查看; 底坑极限开关是否有效; 每月例行保养内容; 主导、小导加油; 门槽灰尘清理; 检查轿厢导靴是否完整; 查看每层呼梯显示是否正常;

  每季度机房对主机、控制柜进行注油和清洁; 轿顶上所有安全装置和检查调整; 检查及平衡曳绳张力和清洁;

  2.3.7 检查机房控制柜、主机、所有电器、开关; 2.3.8 查看每层外呼、楼层显示器是否正常;

  2.4 当电梯发生故障时,接到客户通知,我们派遣技术人员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

  第三章 *有限公司的责任

  一、积极配合客户通过年检;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二、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

  三、将随时听取客户的反馈,对不正常的运行状况做以认真分析及纠正。

  四、保修期间,因乙方责任引起的电梯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四章 免责条款

  一、因非乙方的责任导致电梯设备丢失、损坏,合同履行的延误,以及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因甲方未及时处理本公司所提合理的建议所产生的事故或合同终止期间产生事故和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出现紧急报修的情况,甲方要未予及时直接通知本公司而导致现场故障排除措施的延误及扩大的损失,对于扩大损失的部分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五章 客户责任

  一、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电梯及其运行的准确消息和基本情况。

  二、甲方应按本公司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风气,按温度的要求做好通风,并协助本公司电梯工作人员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证设备高效率运行。

  三、甲方有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惯例,提供设备的安全设施以及保安服务。

  四、由甲方负责办理电梯年检的申报工作并支付年检费用,如一次不能达标,复检费由乙方承担,直至技术监督局发证为止。

  第六章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

  第七章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时间从 至 。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保服务合同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防系统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进行,并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维护保养的消防工程名称及地址:

  1、 诚智大酒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贵阳市金阳新区

  二、 维保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三、 维保服务期限:自20xx 年12 月1日起至20xx年 11月30日止。

  四、 合同金额和支付方式

  1、 本合同总金额为30000元(大写叁万元)。其中:年维护费为20xx0元;完善餐饮部分消防审核和验收资料费用为10000元。 付款方式为:餐饮部分消防审核和验收资料经消防部门审核合格后一周内支付10000元。维护费用按季度支付,即20xx年3月1日前支付5000元;20xx年6月1日前支付5000元;20xx年9月1日前支付5000元;20xx年12月31日前支付5000元。

  2、 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设备、零配件、开关、螺丝、线、接线盒、金属软管等、材料、报警设备材料、零配件、材料更换由甲方承担。设备购买原则上由甲方自行解决,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乙方可根据甲方提出的现场需要更换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采购安装工作,其设备采购费用可由甲方报销。

  五、1、 乙方在第一次进场时,应对该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测一次,对所发现的问题和运行状况,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对不能正常工作的设备及系统进行维护、保养、确实无法保养的设备,报上建设性方案,由甲方选定实施。以后每季度定期抽测30%的设备,对所发现问题进行及时、全面处理,坚持做到发现一处解决一处,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每次检测、巡检或排故完毕后,由双方指定人员在检测报告上签字认可,检测报告由甲方存档。

  2、 甲方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对初级火灾或一般应急事件进行处理。同时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6小时内,必须派人到现场进行处理。

  3、 当甲方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现消防系统出现故障时,由甲方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在2小时内派出专业维修人员赶到现场,紧急排故。对影响整个系统的大故障,乙方须在最短的时间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特殊情况(如无备件、特殊元件,一时无法解决)不能及时修复时,应经甲方同意并采取应急措施,如因甲方原因(如二次装修等),应由甲方出具书面材料方可推迟修复;不影响整个系统正常运行的局部故障确保在2天内修复,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在日常工作中,如遇甲方有重大安排(包括会议、演出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安排,进行跟踪服务。

  5、重大节假日,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证随叫随到、随时服务。

  六、 甲方义务

  1、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付给乙方合同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非乙方原因借故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本着负责的精神,乙方仍将按正常作业程序进行维护工作,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乙方在检查、维护设备中,甲方需派员配合乙方进行维护,维护现场使用的工具,(如:梯子、工作灯等),由甲方无偿提供(维护所需的仪器、仪表、工具及交通工具由乙方自理。)

  3、 甲方应提供给乙方有关消防设备、设施系统的资料、图纸、说明书。

  4、 建立健全消防设备操作规程。

  5、 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注意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如发现设备有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七、 乙方义务

  1、整个消防系统一直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 乙方在每年、每季度、每月及每周的检测工作完成后,应填写“消防维护检汇总表”, 由甲、乙双方签字后存档备查(甲方签字人员为:当班消防值班人员、消防干事以及项目工程负责人,乙方签字人员为:消防维护人员以及项目经理签字并且加盖公司公章)。同时,还应与甲方共同作出检测维护报告书,双方签字后存档。在不定期巡检期间,若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应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乙方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的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 当消防系统损害严重,需更换设备或进行大修时,由乙方负责报计划给甲方,经甲方审定同意后方可进行大修。

  4、 乙方全年提供不低于4次的消防知识以及技术操作的系统培训,甲方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时间。

  5、 下列情况不属乙方责任

  ⑴ 由于人为破坏或不可抗拒因素(雷击等)引起消防系统损坏所造成的损失。

  ⑵ 乙方在进场时经检查发现设备损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甲方未能解决或尚未解决期间所造成的损失。

  八、 其他

  1、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为:甲方 ,乙方 ,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或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保服务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安装于z市 的电梯委托乙方保养维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以及维保价格:

  序号电梯型号规格层/站/门台数每台每月维保费每年每台维保费

  1GVF-II1000-C0904220.002640.00

  一年合同总价(人民币): 壹 万 零 仟 伍 佰 陆 拾 零 元整($10560.00元)

  二、服务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服务期限内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应提前4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期满如未依上述规定提出终止,本合同将自动延长壹年。甲方在与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再办理终止事宜。

  三、服务形式和内容

  本合同委托的维修保养为常规维修保养。

  1、乙方每月 2 次派有专业技术的保养人员,按乙方的工艺和国家标准的规范,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保养等工作,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乙方维保人员在维保电梯期间周期性检查所有安全装置,并作安全测试。

  3、按国家标准系统检查设备,调整润滑各部件,并根据设备使用状态,对电梯的 (1)机械部份:曳引机、蜗杆、蜗轮、曳引轮轴承、制动线圈、制动接触器、电动和电机轴承、油封、刹车皮、轴承;(2)电气部分:控制柜、选层器和调速设备、平层设备、所有的继电器、传感器、电阻、电容、功率放大器、电控器、变压器、接触器、编码器;(3)井道部分:随行电缆、导向轮或复绕轮、钢丝绳、轿厢和对重导轨及缓冲器、上下限位开关、井道内开关、涨紧轮装配、补偿链装配、轿厢和对重导靴;(4)厅、轿门设备:轿厢和厅门机械锁、按钮、外召唤显示器、轿厢内方向指示器、门锁、门吊板、门导靴和强迫关门装置。自动开门机、轿厢门吊板、轿厢门触点称重设备,触板开关、光电、光幕、轿厢框架、风扇和照明设备、应急照明及对讲机等进行常规维修和保养。

  四、付款内容和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开始第一个月内,以支票方式将每年维保服务费用的50%计($:5280.00元)支付给乙方,余下款项在服务截止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2、保养期间电梯零部件和易损件的更换须经甲方确认,所需费用必须经双方确定。零部件购置费500元以上的,甲方预先支付,其它购置费每月底结清。约定之外的项目须经双方同意,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在项目完成后一周内与甲方结算。

  五、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须为乙方的维修保养提供充分的便利,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给乙方。

  甲方应立即停用,并通知乙方检修,严禁强行使用。由于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电梯困人,甲方设备负责人应先自行进行援救,同时立即通知乙方排除故障。

  6、需要机械吊装才能进行零部件更换的吊装费及维修费由甲方负责,其余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中更换的各类零部件、主机齿轮油均由甲方负责。

  7、由于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报告后应立即批复处理。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负责及义务

  1、乙方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电梯及其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维修保养期间,乙方发现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进行紧急处理,直至电梯回复正常运行。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有关安全作业标准,确保人身及电梯设备安全前提下方可作业,由于乙方人员违规操作造成事故或损失(经技监局鉴定)责任由乙方承担。

  4、每次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完工后,甲方应给保养人员签证,以便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质量。

  5、乙方须配合甲方电梯通知年检,年检费用由用户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电梯年检不合格,整改和复检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除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外,并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电梯一旦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三十分钟(市区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及时排除故障。

  七、其它

  1、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形式经甲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2、在服务期限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准许他人对设备装饰、翻新、修理、更换,因此所产生的问题及所发生费用的支出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若同意甲方自行实施上述工程的,甲方必须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甲乙双方应就地办理相应的查验手续。

  4、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超出乙方合理控制范围之外事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责任:如政府行为要求需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的工程、台风暴雨、火灾、偷窃、破坏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抗力的行为。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未述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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