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格式范文3篇 起诉离婚诉讼书格式

时间:2023-02-08 00:15:12 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离婚起诉书格式范文3篇 起诉离婚诉讼书格式,欢迎参阅。

离婚起诉书格式范文3篇 起诉离婚诉讼书格式

离婚起诉书格式范文1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子随原告生活,由被告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20xx年建立了恋爱关系。因原、被告未婚同居致使原告未婚先孕,双方未经深入了解便于20xx年8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前,原告对自己已购房屋进行了财产公证。原、被告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双方在很多方面差异甚大,且南方缺乏起码的家庭责任感,双方为此频繁发生争吵。自结婚以来,被告经常因小事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原告与20xx年11月5日生下一女还,原告出院后在调养身体期间,被告有时因语言不和就对原告进行殴打,给原告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再无继续生活的可能性和必要。现原告坚决要求离婚,请求法院依法准予离婚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依法作出处理。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附:1、起诉状副本2份;

  2、身份复印件1份;

  3、婚姻登记证明原件1份。

离婚起诉书格式范文2

  原告:王,女,xx岁,汉族,海宁市x有限公司职员,

  现住本市路弄x号x室,邮编:2

  被告:,男,xx岁,汉族,住海宁市xx区路号,

  x公司员工,单位地址:路号,单位邮编:100,单

  位电话:6

  诉讼请求:

  1、与被告离婚;

  2、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x元生活费;

  3、分割婚后共同财产;

  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19xx年x月xx日原、被告领取了结婚证。结婚初始夫妻感情尚可,但渐渐被告开始喜欢打麻将,晚上经常午夜以后才回家,原告多次劝阻,但被告却臵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还说男人不应该老呆在家里。到了19xx年,被告在打麻将时结识了一女子.两人一拍即合,经常在一起,被告继而频繁晚回,甚至通宵不归,并且对我的态度越来越冷淡,我问及此事,他非但不改,反而动手打我,弄得邻居皆知。后来,我发现了一张他和那女子亲热的照片,就质问他怎么回事,他恼羞成怒,提出他在外面已有女人,并把我赶出了他家门。由于害怕在一起会受到毒打,我回了娘家,中间回去取衣服时,在屋里发现了很多女人的长发和房事后床上的痕迹,很显然,被告已和该女子同居并发生了性关系。据邻居告诉我,我被赶出家门期间,被告和该女子住在一起,还穿着睡衣公亮相。听到这个消息后,我很担心长此下去,我们的家会被拆散。为了挽回这段感情,我提出生个孩子,我以为有了孩子就会稳住他的心。他假意有几个月没有和那女子来往,但孩子x个月大时,他又和该女子往来,并开始时常拒绝和我过夫妻生活。事已至此,我的心彻底绝望了,身心都极度疲惫,我已无法再继续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也不再对他回心转意过日子抱有任何幻想和希望,我们之间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故特向贵院提出与他分手,并要求被告及第三者对给我造成的精神损害予以赔偿。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离婚起诉书格式范文3

  原告:,女,汉族,X岁,现住,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男,汉族,X岁,现住X,电话:X

  诉讼请求

  1.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 请求判决婚生女儿X,婚生女儿X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承担。

  3. 请求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4.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于XX年X月XX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女,大女儿,现年X岁,二女儿,现年X。由于原被告双方是经人介绍,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没有共同语言,常年因生活琐事争吵,使夫妻感情逐渐消磨变淡,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人民法院

  起诉人:

  二零 年 月 日

离婚起诉书格式范文3篇 起诉离婚诉讼书格式相关文章:

申请离婚起诉书13篇 离婚起诉书诉讼请求

离婚起诉书的范文17篇 民事起诉状离婚范文离

单方的离婚起诉书12篇(有离婚协议书可以单方去起诉离婚吗)

写离婚起诉书13篇 离婚起诉书内容

最新欠款起诉书范文3篇 欠款纠纷起诉书范文

外地离婚起诉书10篇 在外地怎样起诉离婚

分家析产起诉书10篇 分家析产起诉书范文

个人购房纠纷起诉书3篇(购房违约起诉书)

违约起诉书3篇(合同违约赔偿起诉书)

房地产纠纷起诉书14篇(房产纠纷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