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中小学防溺水通知5篇 小学暑假防溺水安全提醒

时间:2022-08-10 07:07:29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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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中小学防溺水通知5篇 小学暑假防溺水安全提醒

暑假期间中小学防溺水通知1

  各中心小学、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随着气温升高、暑期临近,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为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工作,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进一步强化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到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以对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将安全教育工作摆在当前重要位置。要结合本校实际,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对学生溺水事故的预防工作,坚决防止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2、认真开展“十个一”教育宣传活动。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暑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建立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醒。

  3、全面开展“六不一会”教育。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在上学、放学途中下河、池塘、沟渠、挖掘机施工后留下的深坑戏水玩耍;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4、各校要开好三个会。一是教师会,就当前如何做好防溺水事故工作进行重点部署,落实有关责任和要求,把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员工,明确责任、细化要求;二是班会,对学生进行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同学之间要相互提醒,劝阻和制止;三是家长会,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溺水安全意识,告知学生家长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对学生的相关要求,提醒家长在双休日、节假日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职责,敦促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建立家校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

  5、各校要出一期专题防溺水宣传。各校要在校园公示栏就防溺水工作出一期专题宣传,要在校内池塘边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同时积极争取乡镇政府支持在校外池塘、河道、水库等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6、各校在开展工作的同时要做好防溺水各项文字、图片资料的留存、归档工作。

  希望各校接此通知后,要立即行动,抓紧落实。教育局近期将就此项工作展开专项督查,对于因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一定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xx县教育局

  20xx年xx月xx日

暑假期间中小学防溺水通知2

  各学院、各班级:

  为严肃校纪校规,保护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现就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措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的“四不准”规定,违者后果自负。

  二、学生违反学校规定到校内外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属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安徽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对私自到校内外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召集其他同学到校内外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因结伴游泳造成伤害事故的,对召集游泳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对一道游泳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三、若发现同学有去游泳的动向或正在游泳,知情者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并予以劝阻。

  四、各学院、各班级要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针对芜湖市水域众多、水文复杂等情况,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提高每一个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

  学生处

  20xx年xx月xx日

暑假期间中小学防溺水通知3

  各中小学、幼儿园:

  当前,已进入溺水事故高发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xx〕2号)、《关于务必落实预防溺水事故提醒责任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xx〕23号)和《关于发布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工作预警的通知》(甬教安体〔20xx〕122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包括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下同)防范溺水事故工作,保障学生(含幼儿园儿童,下同)生命安全,特发布20xx年学校防溺水工作预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有关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一)提高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把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列入年度学校安全稳定的重点工作。

(二)排查隐患。各校要制定专门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三边”(校边、路边、家边)危险点排查预警机制,重点排查“三边”水域安全隐患,及时对接有关部门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库、河流等危险水域设立安全警示牌,并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与监管,精心构筑学生校外安全防护网。

(三)落实责任。要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防范学生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做好家长安全监护的提醒工作,增强家长的责任意识,特别要求家长注意“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二、强化教育,认真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六个一”活动

(一)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要建立健全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认真总结近年来学生防溺水教育的成功经验,分析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溺水事故教育活动。

(二)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各校要积极组织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六个一”活动:以“珍爱生命,防范溺水”为主题开展一次专题教育活动;举行一次防范溺水国旗下主题教育讲话活动;发放一份《防范溺水告家长书》,回收率要求达到100%;举行一次防范溺水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出一期防范溺水的专题黑板报;组织观看一次防范溺水安全专题教育片。

(三)及时发放告家长书。要及时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1)及区教育局《防溺水安全承诺书》(附件2)发放到每一位学生及家长手中,要求家长和学生认真阅读并在回执上签字后交由学校统一回收保管,切实做好建档备案工作,做到人人皆知、应知尽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各校《<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及回收情况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5月13日前报区教育局综合科。

三、健全机制,形成防范学生溺水的工作合力

(一)形成部门合力机制。各校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安监、建设、水利、通讯等部门共同关注学生生命安全,排查学生上下学路边水域安全隐患,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加强重点区域的安全巡查与监管。

(二)完善家校联动机制。要加强与家长、社区(村委会)和街道的联系,完善家校社联动机制。要大力加强防溺水知识宣传,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要充分利用告家长书、家长会、家访、家校通、电话、微信群、QQ群等途径,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告知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特别是在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等学生溺水事故主要发生时段,务必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切实增强学生家长的防溺水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及时上报安全事故信息。各校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及时上报,不得瞒报,对于不及时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同时,根据教育部要求,如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在上报事故信息的同时附上家长签字回执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四、强化督查,推动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不断深入

  7月中旬,市、区教育局将对各校防范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落实、“六个一”活动开展、教育宣传、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防溺水承诺书》的发放及回收等情况进行检查。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xx年xx月xx日

暑假期间中小学防溺水通知4

  各学校:

  随着夏季到来,学生涉水、玩水、游泳等行为增多,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易发期。今年截至2015年4月底,我省中小学共发生学生溺水事故4起,造成7名学生溺亡,令人十分痛心。省教育厅5月9日要求,近期各地各学校必须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杜绝学生溺水事故再发生。

  省教育厅明确表示,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究其原因,主要是中小学生在校外自我防范意识弱,家长疏于看管、监管不力所致。溺水事故成为近年来造成广大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分析学生溺水事故的特点及规律,研究制定防溺水事故的可行措施。近期,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广泛开展一次预防溺水教育活动,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使预防溺水常识生生尽知。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预防溺水知识和遇险逃生、自救互救技能,落实好教育部防溺水工作“六不准”要求,组织开展好六月的防溺水救护演练,切实提高学生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救互救能力。

  同时,完善预防学生溺水协调机制,要突出加强校外监护重点,落实家长或监护人责任,加强对学生家长的教育,做好子女的安全管教,切实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看护责任,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及教育。要主动与有关部门、社区联系,加强河流水塘边警示标牌及安全设施的巡查检查,建立完善水库池塘等水域安全巡查责任制度,有针对性地在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采取警示及隔离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印送至每一位学生的家长,及时回收家长回执并存档备查。要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学校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对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离校的原因,要求学生不得到危险水域嬉水或游泳。

  xx教育局

  20xx年xx月xx日

暑假期间中小学防溺水通知5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了解各地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实施情况,全面有效防范我省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专项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xx年6月26日—6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各县(市、区)对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各市对所辖县(市、区)进行抽查,并对全市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省教育厅组织专项检查组抽查全省四个设区市,每个设区市检查2个县(市、区),2个镇(街道)及4所学校。

三、检查方式及内容

  1、全面了解学生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

  2、实地查看校园周边及山塘水库等溺水易发区域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3、实地检查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重点了解有无通过多种形式把防溺水安全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学生和家长,检查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情况、“中小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制度落实情况等;检查教育部门及学校有无主动和水利等部门及乡镇(街道)进行工作沟通,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加强防范青少年溺水工作。

  4、实地查看各镇、街道对新居民子女、留守儿童暑期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情况。

  5、省检查组:由省教育厅抽调相关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组成。

四、问题整改

  各地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直接反馈给学校和当地相关部门,督促落实整改。全省检查工作完成后,省教育厅汇总各地材料将检查情况上报省领导,根据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或共性问题,研究进一步的强化管理措施。

五、检查报告

  检查工作结束后,请各设区市汇总所属县(市、区)情况后于20xx年7月2日前将本市总结(包括特色做法、存在问题、建议等)报省教育厅校安处。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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