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安员管理办法3篇(群安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2-10-08 15:01:01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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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安员管理办法3篇(群安员管理制度)

群安员管理办法1

  群安员工作方法:

  1、告知—利用班前安全讲话、工作布置等形式对当班作业主要危险部位、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提示;协助工班长提出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卡控重点;对作业区内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劝告。

  2、反映—发现一般安全隐患时及时向安全员、工班长、架子队长反映;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直接向架子队长、项目部安质部或安全总监汇报;发现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危及行车、大型设备、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项目经理汇报。

  3、建议—可结合现场实际提出对人、财、物等加大安全投入的建议;加强安全管理,更换、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加强安全生产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培训的建议。

  4、制止—对“三违”行为及时纠正和制止。

  5、巡查—结合本岗位、本专业每班进行巡查一次;在本区域协助安全员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6、写实—对所在区域每月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写实,认真填写《群安员工作手册》。

群安员管理办法2

  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

  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 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

  群安员管理办法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二0一0年九月

  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铁大桥局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铁大桥局“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聘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桥工发[2009] 22号文)精神,结合公司开展的“一法二书三卡”活动及施工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依据《工会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项目安全管理办法》、《关于认真做好推广“一法二书三卡”百分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在生产一线重点岗位、重点设备、关键工序、危险源控制点增设“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

  第三条

  设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组织动员全体员工共同保安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共建和谐企业的客观要求,也是工会组织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和重大举措。

  第四条 设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让具有较强责任心和丰富经验的群众骨干时刻紧盯安全生产,引导职工从我做起,珍爱生命,警钟长鸣,帮助职工树立“安全是幸福之本,质量是效益之源”的新理念,进一步强化企业和职工“以人为本”的管理意识,采取一切措施,努力确保职工生命健康安全。

  第五条 为促进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指挥部每月定期组织“群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

  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活动日”。活动主要内容:月度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考核(评选监督员之星)、培训、学习、交流、发兼职岗位津贴、参观考察等。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沪昆客专贵州段光照北盘江特大桥,对如下工点及其大型设备的安全监控进行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上海岸、昆明岸的桩基、承台、墩身架子队、钢结构制造拼装场、拌合站、拱圈吊装架子队、以及上部结构(现浇梁、挂篮施工)架子队。

  第二章 考核

  第七条 考核方式和时间

  指挥部部成立了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考评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田伟

  副组长:黄国豪、邓刚、郑清平 组 员:各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由安质环保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考评工作按月度进行每月一次,每月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活动日进行考评工作。考评分为互评、专评、领导评的方法进行。指挥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互评,成绩占总成绩的50%。安质环保部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专评,成绩占总成绩的30%。领导(考评小组)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评的成绩占总成绩的20%,综合总成绩后以书面意见上报指挥长,经指挥长确认后公布。

  根据考评结果总成绩前二名的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之星”,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

  给予兼职岗位津贴标准的2倍奖励,标准根据现场各施工点危险级别来定。

  第九条 考核依据

  1、根据指挥部各工点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根据安置环保部组织安全检查的资料和结论;

  3、根据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笔记记录情况;

  第三章 奖罚具体措施

  第十条

  在当月考评时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月考核资格,并停发当月兼职岗位津贴。

  1、发生一次重伤及以上事故;

  2、发生一次机械事故,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以上;

  3、有一次及以上因安全方面原因受到业主或监理黄牌警告或书面通报批评的;

  4、指挥部一月内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单超过五份的,或有二份整改不彻底需二次整改的;

  5、出现偷窃、治安事故或食物中毒事故;

  6、其他安全事故(如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经济损失超过5万元的。

  第十一条 具体奖励标准

  月度考核达到奖励条件每月按以下标准奖励:

  1、负责施工点现场危险级别达到A级的人员奖励200元;

  2、负责施工点现场危险级别达到B级的人员奖励150元; 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

  3、负责生活及环境方面的危险级别达到C级的人员奖励100元;

  第四章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培训

  第十二条 培训内容

  1、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指挥部的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学习。

  2、学习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职责及事故案例观看。

  3、培训、学习事件、事故的应变、应急、抢救、自救的能力。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如与指挥部其他有关文件内容相抵触,则按本办法规定执行,本办法未涉及内容,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指挥部考评小组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日起执行。

群安员管理办法3

  群安员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组织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关于加强群众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结合中心相关文件及我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群众安全监督网员、青年安全监督岗员的设置

(一)凡涉及安全健康等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单位均要成立群众安全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所在单位工会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共青团组织负责人、安全部门有关人员、群众安全监督网员(以下简称群安员)和青年安全监督岗员(以下简称青安岗员)等组成。

(二)凡涉及安全健康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班组均要设置群安员、青安岗员,群安员、青安岗员工作接受群众安全监督委员会的指导。

(三)群安员、青安岗员的配置应按照精干高效、必要合理的原则配置,实行兼职,原则上每车间(班组)各配置1名群安员、青安岗员,车间(班组)人数较少的(20人以下)可以配置1名群安员或青安岗员。

(四)群安员的聘用经本人自愿,经车间(班组)民主推荐,填写《群众安全监督网员审批表》,经所在单位群众安全监督委员会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审核,统一颁发《群众安全监督网员聘任证书》(聘任证书由中心工会统一制作),并备案。

(五)青安岗员的聘用经本人志愿,经车间(班组)民主推荐,填写《青年安全监督岗员审批表》,向所在单位团支部提出申请,本单位团支部会同同级行政、安全部门共同审核,统一颁发《青年安全监督岗员聘任证书》(聘任证书由中心团委统一制作),并备案。

(六)群安员、青安岗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期为2年,聘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工会、团支部和安全部门进行考评,考评合格、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继续留任。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或因其它因素不能继续担任群安员、青安岗员的,由所在车间(班组)提出申请予以解聘。

  二、群众安全监督网员、青年安全监督岗员必须具备条件

(一)熟悉了解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熟悉本工种生产过程、作业环境及主要装备设施,有较为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

(三)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敢于维护职工利益,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四)青安岗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五)原则上必须是技术员以下人员。

  三、群众安全监督网员、青年安全监督岗员权利

(一)安全生产的知情权。有权了解并知晓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现场安全状况、本班的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相应的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方法。

(二)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参与权。有权参与车间(班组)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工作;参加本车间(班组)的规章制度修订;安全生产情况的分析和研究;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协助车间(班组)改进安全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单位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生产设备、设施,监督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保质保量地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督促单位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权。有权优先享有接受单位职业安全教育培训,并有权参加上级工会、共青团组织的群安员、青安岗员的岗位培训。

(五)停止作业、组织职工避险权。一旦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现场指挥人员,要求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当遭到拒绝时,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组织职工迅速撤离危险现场,保障职工生命安全。

(六)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管理人员和职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都有权依法拒绝和制止。

  四、群众安全监督网员、青年安全监督岗员职责

(一)群众安全监督网员职责

  1.协助车间主任(班组长)落实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对本车间(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本车间(班组)人员提出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督促本车间(班组)人员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设施,指导本车间(班组)人员按章作业。

  2.经常学习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劳动保护和群监组织活动,自觉接受群监组织培训。

  3.严格遵章守纪,以身作则,搞好自主保安;认真负责,敢于坚持原则、制止“三违”行为,按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4.对本(车间)班组生产场所、活动区域的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向跟班领导或车间主任(班组长)汇报,并协助及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且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立即撤离危险场所;发现设备事故险情或因工程质量不好,可能危及安全时,有权建议停止作业,直至处理完毕。

  5.参加本车间(班组)发生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权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6.监督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向单位提出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建议。

(二)青年安全监督岗员职责

  1.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协助生产班组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完成生产计划。

  2.在本职岗位上监督检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开展“三违”治理,排除安全隐患,制止不规范操作行为,及时反映和查处生产中的“三违“行为。

  3.利用一切宣传形式,宣传国家安全法令,普及安全知识,教育青年职工养成规范操作、按章作业、遵章指挥、遵守劳动纪律的好习惯。

  4.及时总结宣传在安全生产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先进集体和个人,经常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主动提出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5.协助本单位了解青年职工的思想情况,在班前、班中、班后等安全活动时间内,协助车间(班组)开展好隐患预测工作,提出不安全问题、预防事故办法及注意事项。

  6.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安全培训,带领青年员工学技术、钻业务,不断提高青年员工的业务水平,增强青年员工自身安保能力。

  五、群众安全监督网员、青年安全监督岗员工作程序

(一)群安员、青安岗员在生产现场查出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建议并协助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排查,对“三违”行为立即予以制止;或若情况紧急,且现场一时无条件解决的,应建议车间主任(班组长)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及时向单位调度室汇报。

(二)群安员、青安岗员在生产现场查出安全隐患,并非紧急情况,且现场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在报告当班车间主任(班组长)的同时,班后及时报告厂安全部门,安全部门对其分类处理,属车间(班组)自己解决的要组织职工及时解决,属需要厂内解决的要及时反馈厂里解决。

(三)厂部要建立统一的网员信息反馈卡(或记录本),其主要内容包括日期、班时、地点、事由、处理意见、处理结果、网员和责任人签名等。

(四)群安员、青安岗员发现的所有隐患或“三违”行为均必需在班后及时认真填写、记录,并将此作为对群安员、青安岗员工作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五)群安员、青安岗员安全信息反馈卡(或记录本)设在车间(班组)值班室,当班安全监督员应每日查看签名;工会,团委负责人每周定期查看签名。

(六)建立群安员、青安岗员安全信息跟踪制度,即网员自己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未及时解决的,按程序汇报后,要对其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复查,直至彻底解决。

(七)厂部要为群安员、青安岗员学习、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开展必要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群众安全监督网员、青年安全监督岗员待遇及考核

(一)群安员、青安岗员工作实行兼职,为了调动群安员、青安岗员工作积极性,按照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的原则,设列群安员、青安岗员岗位津贴和有效安全信息奖,费用从工资总额中列支。群安员、青安岗员岗位津贴按公司最新下发的津贴补贴标准50元执行;有效安全信息奖为每条10元。

(二)群安员、青安岗员在安全生产中,发现或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在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下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给予特别奖励,具体标准由群监会根据其表现和贡献提出意见,提交本单位决定。

(三)厂部要注重群安员、青安岗员推先树优工作,及时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利用安全或工会的工作会、表彰会对安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群安员、青安岗员进行表彰奖励。

(四)群安员、青安岗员应作为工会、共青团工作的积极分子,各级工会、共青团要对其在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政治上培养,政策上倾斜,尽量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五)各单位要根据群安员、青安岗员职责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制订群安员、青安岗员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要具体合理、便于操作,有利于促进工作。

  考核办法主要内容包括群安员、青安岗员查隐患、反“三违”的次数、落实情况和效果,信息反馈和记录填写是否及时、规范,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性如何等内容。

(六)群监会(工会、共青团、安全)要每月组织对群安员、青安岗员工作考核,考核结果要与其津贴兑现挂钩。

  群安员、青安岗员津贴的发放按其工作总体业绩考核,一般达到基本要求应全额发放,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取消当班群安员、青安岗员当月津贴;有效安全信息奖励按信息的质量和数量考核,原则上所提安全信息必须是被采纳,并对预防事故起到作用或对安全工作有意义的,具体考核标准由各基层单位自行制订。

(七)群安员、青安岗员津贴和有效安全信息奖应由群监会或工会、共青团提供考核结果,经营部在当月的工资表中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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