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3篇(营运客车驾驶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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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3篇(营运客车驾驶员管理规定)

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七章 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节 驾驶员准入条件

  第一条 凡是在本公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资格《机动车驾驶证》和相应准驾资质《从业资格证》,且证件须在审验有效期内,能熟练掌握驾驶机动车技能,拥有5年以上专职旅客运输驾驶经验;

(二)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行车的各种疾病;

(四)熟悉业务技能,对所驾车辆机械构造及安全部位的性能有基本认识,懂得机动车维护保养;

(五)熟悉掌握道路运输法规和旅客急救知识;

(六)三年内无同等责任以上(含同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七)一年内无2次以上(含2次)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八)交通违法记分未满6分的;

(九)未纳入行业管理部门黑名单的;

  第二节 驾驶员准入程序

  第二条 由驾驶员向公司提交自愿申请驾驶我公司客运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并申请办理公司上岗证的申请书;

  第三条 驾驶员本人提交以下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年审身体体检证明回执,工作简历表;

(二)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交纳凭证;

(三)公安交警部门或原服务单位出具三年内无同等(含同等)以上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证明;

(四)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五)无服务单位或无法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安全证明,以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网址: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20分,处以100元-200元经济处罚,并承担因下列行为造成事故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

(一)不听从上级部门指挥和公司现场人员的安排,冒险驾车的;

(二)驾驶车辆未进入车辆始发站进行车辆例行安全检查的;

(三)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还驾驶隐患车辆上路的;

(四)未与公司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保证书的;

(五)不服从车站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擅自变更经营线路或运行走向的;

(七)驾驶车辆时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元以上元以下,负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责任的;

  第三十五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30分,处以200元-500元经济处罚,取消年终安全考评资格,并承担因下列行为造成事故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

(一)将车辆交给无公司上岗证的人驾驶的;

(二)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24小时以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个小时的;

(三)驾驶客运车辆装载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下的;

(四)驾驶客运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50%以下的;

(五)驾驶未年审合格的车辆行驶上路的;

(六)驾驶未保险车辆或脱保车辆上路行驶的;

(七)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满12分,未参加交通管理部门重新学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未消除扣分记录且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

(八)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未按期年审,且驾驶车辆的;

(九)驾驶客运车辆违法装载危险品的;

(十)拒不接受公司安全检查,对抗公司安全管理的;

(十一)驾驶车辆时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元以上元以下,负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责任的; 第三十六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50分,处以500元-2000元经济处罚,取消公司考评资格和上岗资格,并承担因下列行为造成事故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

(一)私自带学徒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

(二)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饮酒后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

(四)驾驶转向、制动、轮胎等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五)驾驶客运车辆装载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20%)的;

(六)驾驶客运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50%以上(含50%)的;

(七)擅自对所驾客运车辆改型的;

(八)驾驶车辆时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元以上,负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责任的。

  第三十七条 凡发生安全事故的驾驶员,除处以经济处罚外,另根据经济损失的大小和事故责任的划分,视情况停运学习整改1至7天,同时作出书面经过和检讨;凡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除处以经济处罚外,一律停岗整改7天,同时作出书面经过和检查。

  第七节 驾驶员经营服务考评记分及处罚标准

  第三十八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经营考评扣5分,处以200元-300元经济处罚:

(一)未按照核准的线路、路号、站点、班次、首末班时间运营,且擅自变更或停止运营的;

(二)随意上下客、到站不停、滞站揽客、中途甩客、拒载和倒客的;

(三)未按照核定的票价收费,未出具有效车票凭证的,拒绝或者歧视按照规定免票、优惠乘车的乘客的;

(四)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中途停驶时,未组织乘客乘坐同线其他车辆的;

(五)未取得相应从业资质从事运营的。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经营考评扣3分,处以100元-200元经济处罚:

(一)未按规定携带有关证件的;

(二)车容车貌不卫生、整洁的;

(三)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吸烟、饮食、与人闲谈,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的;

(四)空调车厢内高于28℃时,未按规定开启车辆空调设备的;

(五)未配备语音报站器或没有使用语音报站器的;

(六)驾驶员衣着不整洁、未文明语言、礼貌待客的。

  第四十条 对同时违反安全行为和经营行为的,按照罚款金额最高的单项条款进行处罚。

  第八节 驾驶员的辞退及“黑名单”管理

  第四十一条 驾驶员在聘用期间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取消其在本公司上岗资格,并予以辞退:

(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被依法注销的;

(二)年满60周岁的;

(三)发现有重大疾病,影响安全行车,不能胜任驾驶工作的;

(四)不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服从公司日常管理,且安全意识不牢,屡教不改的;

(五)无故不参加公司每月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连续3次以上的;

(六)连续2年公司安全考评不合格的;

(七)一个月内发生一般交通事故2次或轻微事故6次,负同等责任(含同责)以上的;半年内发生一般交通事故3次或轻微事故10次,负同等责任(含同责)以上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 驾驶员在聘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其纳入客运驾驶员户籍管理系统“黑名单”:

(一)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行业管理部门处罚,给公司带来严重后 果的,一年内严重交通违法达2次以上(含2次)。注:严重交通违法是指:①饮酒后驾驶客运车辆的;②超过核定载客20%以上(含20%)的;③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含50%)的。

(二)因严重经营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服务态度不端正,职业道德较差,在行业内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连续三个考核周期诚信考核等级均为B级的;诚信考核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违规计分有三次以上达到20分的。

  第九节 奖励措施

  第四十三条 驾驶员安全考评达到优良,且在公司驾驶车辆一年以上的,公司按当安全处罚金总额比例予以奖励。

  第四十四条

  驾驶员经营行为量化考核加分标准以万州区人民政府万州府办[2010]17号文件《万州区客运行业量化考核办法》加分分值为准,奖励标准按照《万州区客运行业量化考核办法》每分1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接受运输管理机构表彰奖励后,公司给予同等值奖励:

(一)连续五年考核等级为AAA级的;

(二)参与重大社会活动,表现突出的;

(三)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重大事迹的;

(四)经市、区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立功行为。

  第四十五条 公司经营安全科是驾驶员日常安全行为和经营行为监督管理部门,对驾驶员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行使监督权力和处罚权力,对存在重大安全行为的驾驶员有权下达停岗决定。

  第四十六条 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属实,但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驾驶员,经营安全科负责人有权停止违法、违规驾驶员及所驾车辆交警部门和运管部门的各项业务。对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属实,但拒不接受公司整改、教育及处罚的,科室负责人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交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将驾驶员逐入黑名单。第四十七条 驾驶员对受到的扣分行为和处罚有争议的,可以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出重新调查。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中第七章和第十七章制度同时废止。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2

  驾驶员管理制度

  新驾驶员的考核、选拔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客运驾驶员队伍素质,改善旅客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旅客运输安全,参照国家颁布的交通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及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驾驶员的考核、选拔管理。第三条 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通过驾驶员职业适应性选择:

  1、身体选择。年龄20~50岁,健康状况能胜任驾驶工作。

  2、文化选择。具有职业高中文化水平。

  3、职业道德选择。精神风貌、社会公德、职业责任健全。

  4、驾驶技能选择。驾驶技能好,安全经验足。第四条 驾驶员聘用要求:

  1、驾驶员必须经交通警察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相应的A1A2大客车驾驶证件;

  2、驾驶员必须经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大客从业资格证件;

  3、驾驶客运车辆必须有相应的《准驾证》;

  4、驾驶员必须经公司考核取得合格后,报送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与公司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后方准驾车。

  5、驾驶员三年内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员死亡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或有酒后驾车的,超载超过20%的或超速超过50%的或12个月内累计扣分达到12分的,不得聘用其为驾驶员。

  第五条 公司对符合条件的新驾驶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的录取。

  1、理论科目:职业道德、道路运输法规、车辆维修及技术管理知识、道路运输业务知识等。

  2、实际操作:机动车常见故障排除,行车安全检查。驾驶员持证上岗和岗位责任制度

  第六条 为了使旅客运输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使驾驶员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更好地做好客运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先培训,考核定级,持证上岗。第八条 驾驶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及客运管理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精心保养车辆,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和例保制度,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开带“病”车和超员车。

  2、服从调度命令和现场指挥,认真执行运行作业计划,正点运行,按时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上各项设施齐备有效。

  4、运行中协助乘务员维护好乘车秩序,做到不越站、不甩客、不载无票乘客和行包,按规定线路营运。

  5、服从站内指挥和管理,协助乘务员做好清洁工作,保证正点发车,运行中遇稽查人员查车时应主动停车接受检查。第九条 驾驶员工作标准。

  1、上岗前认真检查车辆各系统,特别是制动、转向系统技术状况是否良好,整理车容,检查各项设施是否齐备有效,油、水是否充足,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2、携带各种证件,领取行车路单,按规定时间进站,听从站内调度,进入指示停靠站口,开启行包仓。

  3、检查行包是否装捆牢固,长宽高及重量是否符合规定,协助乘务员组织旅客上车,维护好乘车秩序。

  4、①运行时集中精力,谨慎驾驶,按规定时速运行,礼貌行车,安全第一。

②途经危桥,险路,渡口和加油站,要主动停车以组织旅客下车。③途中停、歇后,应协助乘务员核实人数后方可继续运行。④遇有非常情况或发生事故应尽快呼救,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必要时及时疏散旅客。

⑤途中遇稽查人员检查时要主动停车接受检查。

  6、按规定站点进站停靠,不甩客、不超员。临近车站时要减速行驶、平稳停靠,要利用停歇时间抓紧检查车辆,发现故障立即排除,不带“病”运行。要协助乘务员监装、监卸行包。

  7、收车后把车辆开到指定停车位进行检查、清洁车辆卫生,做好下班准备。

  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 驾驶员应遵章守纪,讲究职业道德,具备过硬驾驶技术。运距在400公里以上的班车,必须配备双班驾驶员。第十一条 公司对驾驶员实行统一安全管理。

  凡是驾驶我司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办理内部准驾证,并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500元,方准予驾驶我公司营运车辆,否则不允许驾车。并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第十二条 建立驾驶员安全档案,分为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和行车事故档案,对重大事故应建专门案卷,以便查阅。

  第十三条 各级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驾驶我司车辆人员进行管理和检查。凡查实有违章行为的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惩处。

  第十四条 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准驾证等,缺少证件或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准驾驶车辆,且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2、严禁酒后开车,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闲谈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3、不准超速行驶,严禁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或不符合驾驶员管理规定的人员驾驶。

  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证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符合规定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准客货混装;

  5、车未停稳不准开门下客;车门未关好不准行车。

  6、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纪守法。起步做到“三看”,超车时做到“二不”,停车做好“四好”,行车中做到“四慢”,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及装载情况,掌握气候及地区变化。遵守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

  8、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不准载客加油。

  9、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做好开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安全例保工作,对所驾车辆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经常保持车容整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计划按期进行车辆各级保养作业,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10、驾驶员应自觉服从交通管理机关和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检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自觉地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

  1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运行纪律,服从调度和站务管理,不准私自开班。

  12、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和公司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14、肇事驾驶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处理。

  第十五条 驾驶员违章违规处罚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00-500元罚款,停班学习一周,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1、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合的车辆。

  3、、酒后驾车。

  4、客车载运危险品的。

  5、实习驾驶员单独驾车的。

  6、使用失效驾驶证或行驶证的。

  7、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苗头的。

  8、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9、无《准驾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10、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的。

  11、严重超速行驶的。

  12、驾驶员开车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13、驾车时吸烟、打电话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14、驾驶转向、制动机件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15、无故不参加单位安全活动的。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的报告与现场处理制度

  第十六条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驾驶员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划执勤交通警察,听候处理。

  第十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在报告公安机关或执勤交通警察后,立即报告公司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使公司和保险公司能迅速了解交通事故的情况,便于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第十八条 驾驶员因违章造成事故使人受伤,当事人尽可能使受伤者得到及时的抢救、治疗,以免伤情恶化,甚至造成死亡。

  第十九条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根据事故类型尽法定义务,不得有故意改变现场的行为或驾车逃逸的违法犯罪行为。

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3

  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政府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后,方准驾驶车辆。2、3、4、5、6、7、8、9、特种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驾驶车辆时,须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驾驶证要及时年审。不准将车辆借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饮酒后开车或用直流油开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10、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11、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12、不准穿拖鞋、短裤或赤膊驾驶车辆。

  原料烧结厂

  2006-12-2

  5车辆装载停放规定1、2、3、4、5、6、7、8、9、不准超载: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的20%(厂运车最多不准超高:大卡车(自地面算起)载物不得超过4米,小卡车不不准超宽:装载货物左右不准超出车厢或前轮罩壳的15厘米。不准超长:货车载物伸出车厢前后的长度不得超过2米,小货车装载货物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装载容易散落、飞扬,流漏装载大件或易滚动的货物,应用绳子捆紧,拴牢、垫实,以免车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距离一般不小于2米,车辆停放位置不得影载物长度未超出车厢后栏板时,不准将栏板平放或放下超出时,机动车辆必须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停放,不得不超50%)。得超过米。不得超过1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地。物物品,须封盖严密。辆转弯、急刹车时货物滚动而造成翻车事故。响行车运行,车辆间距不小于2米,并列时不小于米。货物栏板不准遮挡号牌、转向灯、制动灯和尾灯。在车行道、人行道或其他妨碍交通的地方任意停放。

  10、机动车辆停放时,必须关闭电源,拉紧手刹,锁好车门。

  11、在设人行道护栏的路段、人行横道、施工地段(施工车辆除外)障碍物对面、沿江公路在段、不准停车。

  12、车辆在停车场以外的其它地点临时停车,必须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妨碍交通时迅速驶离。

  烧结厂

  2005-8-2

  5车辆行驶规定1、2、3、4、5、6、7、8、9、厂区车辆只限在厂区内的指定路线行驶,不得超越厂区路线的范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遇有交通信号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通厂区内车辆运输,不准随意超车。车辆在没有停稳前,不准开车门和人员上下,开车门时不准妨碍遇大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三十米以内时或进出非机动车道时,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必须根据行驶速度、天气和路面情况,车辆行驶时,应正确使用灯光、信号灯、喇叭。机动车在行驶时,如制动器、转向器等发生故障时,须修复后方车辆倒车、立体交叉作业区域、通过道口或门卫时,须慢速察看,围。过没有信号控制的道口时,须注意避让来往行人。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应减速谨慎行驶。应同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准行驶。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10、厂区内行驶车辆,必须遵循厂区内车辆限速规定。

  11、根据公司现有道路状况,厂区主干道≤20公里,沿江公路地段≤40公里,永新路、润忠路≤30公里,支干道≤5-10公里。

  12、车间内限速≤3公里,倒车≤3公里,进出大门≤5公里,转弯≤5公里,车辆上下地磅≤公里。

  烧结厂

  2005-8-2

  5车辆维护制度

  1、出车前应清洁汽车外表、散热片及表面,同时检查报修项目是否全部修复并达到技术要求。

  2、检查发动机各液面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检查制动液、电解液是否充足以及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

  3、检查转向、制动、传动、牵引装置各连接部位的连接是否牢固、有无松旷,锁止是否可靠。

  4、检查视灯光、刮水器、侧后视镜、门锁、门窗玻璃及其升降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5、汽车发动后应检查仪表、警报灯、报警器的显示是否正常,若有问题应立刻将发动机熄火,查明原因。

  6、发动机升温后,应检查发动机运转是否正常,察听发动机工作声响是否正常,有无异响。

  7、检查汽车各部有无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现象。的工作情况,其制动性能是否符合8、检查驻车制动器与行车制动装置

  标准规定。

  烧结厂

  2005-8-2

  5原料烧结厂车辆管理制度

  1、机驾人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制度、车辆装载停

  放规定、车辆行驶制度及车辆维护制度。

  2、烧结厂区内部车辆统一调配,每天下班前必须所有车辆停放在三

  烧二混处马路上。违者考核陈刚10分。

  3、下属车间需用车必须在前一天填写用车单,并写清工作内容、地

  点、时间及工作量,由分厂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派车。

  4、5、烧结厂

  2005年8月 其它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驾驶车辆,发现考核一个月奖金。下属车间每周设备自查时对车辆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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