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调研报告3篇 社保局档案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22-10-11 18:01:45 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调研报告3篇 社保局档案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品鉴。

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调研报告3篇 社保局档案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调研报告1

  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是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真实凭证。2006年1月23日,《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颁布实施,有力推动了我国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但在目前工作中,作为基层仍存在着一些实际问题,严重影响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针对此问题,我就我县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现状

(一)、标准不一,档案资料保存不完整。一是婚姻登记档案缺失。由于以前机制体制的问题,婚姻登记的档案是在各乡镇办理和保存的,后来各乡镇撤销了登记处,以及人员变动等因素造成了在移交给县民政局的所有档案中,最早的是1987年档案,大部分合并乡镇只移交区划调整以后年份的婚姻档案,且各乡镇移交的档案材料极不完整,有的整年缺失,个别档案缺失的现象十分普遍。二是立档资料不齐。主要表现为当事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不齐全,婚姻登记档案的核心材料所用的纸、笔、墨不规范,部分证件复印件模糊不清等,不利于档案的长期保存。究其原因,客观上是因为以往婚姻登记档案分散在各乡镇民政办(所),跨越时间长达几十年。许多档案无专人负责,无固定地点保管,导致婚姻档案在移交中遗失和毁损。主观原因是管理体制不健全以及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婚姻登记档案工作人员多是兼职,大部分档案管理人员没经过系统的档案业务培训;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对档案工作认识不深,工作懒散马虎,忽视了婚姻登记档案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作用,导致立卷归档移交不及时、不完整,甚至不归档、不移交,人为造成损毁遗失。

(二)、认识不高,档案硬件建设受限制。档案工作不同于一般的“政绩工程”,它不会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工作成绩难以得到肯定,导致少数领导档案管理意识薄弱,没有把婚姻档案工作纳上议事日程,档案管理无专人专职。这样,难免形成两种结果:一是硬件投入无保障。婚姻登记部门无专门的档案室,甚至有的无档案柜,更不用说添置档案室所需的通风防火防潮防损等设施设备,主要体现在以往分散在各乡镇的档案管理上。二是档案管理建设不科学。档案集中管理后,仍有部分单位无专人专职负责档案管理,现代化档案办公设备及安全设施配备不齐全,自上而下无统一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软件、档案无法按照《办法》规定立卷的内容和要求实行纸制档案和电子档案双位建档相结合的管理。婚姻档案集中到县级民政部门管理后,也无专人管理,不能及时归档,更谈不上实行电子查档,档案查阅全靠手工。由于当事人反映时间不具体,定位不准确,致使工作人员每查一次档案,耗时短则20多分钟,长则2个多小时,极大加重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荷,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

(三)、制度不全,档案利用管理不规范。据调查,婚姻登记档案保管多数未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没有明确责任分工和流程安排,没有严格按程序办理,对利用者身份审查不严,保密措施不健全,利用情况未作登记,利用效果未作统计分析,造成在利用过程中对档案内容失泄密,甚至造成档案原件遗失。这些问题既损害了婚姻登记当事人的权益,又可能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婚姻登记档案之所以利用管理不规范,主要原因就是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档案管理工作干得好与坏,没有评定标准和奖惩措施。即使建立了管理制度,大多数情况下将相关制度束之高阁,没有按制度办事,行同摆设。

  二、加强基层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档案管理现状,我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健全机制,查漏补缺,推动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提高认识,加大对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投入。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是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需要,是促进民政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因此,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必须在人、才、物上得到充分保证。一是加强婚姻档案管理的组织领导,配齐专职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人员;二是加大对婚姻档案工作的经费投

  入,改善婚姻档案管理的硬件条件;三是稳定从事婚姻登记档案工作人员,以保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强化责任,严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实施。《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的法规性文件,标志着我国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因此,婚姻登记档案管理部门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档案工作职责,掌握婚姻登记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和查档服务的具体规定,确保婚姻登记档案收集完整、整理规范、安全保管、合理利用,强化工作人员科学管理意识和依法利用意识,推动婚姻登记档案的规范管理。二是要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加强业务指导,严格履行监管职能,监督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履行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职责。三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不定期专题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婚姻登记档案的安全保管,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确保婚姻登记档案的安全,有效保护登记信息,切实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严格具体操作,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立卷归档,婚姻档案分为四类,即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撤销婚姻登记,按人立卷,按时间顺序分设流水号,进行分类装订归档,认真填写归档内容、档案盒封面、背脊内容等,确保档案标准规范完整。

(三)、完善制度,切实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的服务和利用工作。虽然《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从婚姻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各项工作做了相应的规定,但要规范化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必须要有具体的约束机制,并制定健全的规章制度,如《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制度》、《婚姻登记档案查阅制度》和《档案移交制度》等,确保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按制度办事。《办法》第十五条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也有明确规定:要求婚姻登记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规章制度,明确办事程序;对婚姻登记机关、婚姻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司法部门、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婚姻登记档案,分别做出了实体性和程序性要求,并规定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登记内容,不得损害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复印时应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因此,婚姻登记档案管理部门要健全制度,依制度按程序,为合法查借阅人员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资料,切实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调研报告2

  社会保险现状调研报告

  社会保险现状调研报告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事业的“稳压器”,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牵系着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xxxx1年7月,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行“地税征收、财政监管、社保支付”,职责明确而又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在规范筹资机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安全监管等方面严格执行省市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工作现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力保证。近年来,我县始终把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作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一是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人社、财政、地税、各商业银行为成员的社会保险基金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系会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例会,共商社会保险发展大计。二是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由人社部门牵头,财政、审计、税务、银行、工会、新闻媒体等部门成立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健全管理制度,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坚实基础。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保险基金使用与审批管理制度》、《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制度》、《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跟踪服务制度》、《住院病人查房制度》、《定点医院定点药店费用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使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更细化、操作更具体、监督更严密。

(三)规范业务运作,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为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的健康运行,我县从基金管理的源头抓起。一是以金保系统为抓手,严格参保单位和个人申报缴费的管理,完善“五险一单”的征缴机制,统一基数,统一人数,提高基金征缴率,实现依法征收。二是以落实省市各项政策规定为基础,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出的管理。严把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关,实行提前退休公示制度。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实行明察暗访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失业保险待遇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到单位、街道居委会调查的方式,有效控制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流失,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以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为约束,保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截止2014年底,全县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万人次,基金总收入万元,基金总支出万元,基金收缴率98%,做到了当期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有力地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基金未出现被挤占、挪用等现象,基金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基金运转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基金收支矛盾突出。随着我县原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改制结束,扩面空间和潜力非常有限,加上我县老龄人口数量的不断上涨,享受养老金的人数又不断增加,收支矛盾日趋凸显。2012年,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人,其中退休6576人,当年新增退休692人,当年基金收入万元,基金支出万元,当期结余-781万元,累计结存万元。2013年,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人,其中退休6938人,当年新增退休429人,当年基金收入万元,基金支出万元,当期结余-1733万元,累计结存9586万元。2014年,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人,其中退休7273人,当年新增退休459人,当年基金收入万元,基金支出万元,当期结余447万元,累计结存1033万元。通过近三年情况分析,我县退休人员除政策因素外,正常退休人员增长率为7%,供养比例为:1 ,就目前基金结存情况,支撑能力仅为个月。

(二)监管力量有待加强。目前,我县虽然设立了基金监管机构,配备了基金监管人员,但由于监管工作人员大多不具备专业的监管知识和业务能力,加上工作量大、涉及部门广,监督工作往往流于形式。

(三)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离不开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支持,我县目前未建立相关部门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影响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基金监管工作的推进。

  三、对策与思考

(一)全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渠道大力宣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参保意识。二是加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要加强社会保险部门与税务、工商、财政、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尤其要加强与税务、工商、审计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建设,提高征缴率,减少征缴成本。三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利用劳动管理、劳动监察、稽核职能,定期、不定期的稽查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申报的缴费基数及员工工资发放情况等,使用人单位养成据实参保足额缴费的自觉性,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二)不断充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量。针对我县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人员少,业务知识不专的情况,相应配备专业的基金监管人员,并加强对监管人员多渠道的培训,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三)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信息体系建设。以“金保工程”系统软件为平台,逐步建立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和监管信息库,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互联网实现各地各部门监管信息的共享,使信息及时交换和沟通,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作用。

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调研报告3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庞大的人口数量一直是中国国情最显著的特点之一。虽然中国已经进入了低生育率国家行列,但由于人口增长的惯性作用,当前和今后十几年,中国人口仍将以年均800-1000万的速度增长。按照目前总和生育率预测,2010年和2020年,中国人口总量将分别达到亿和亿;人口总量高峰将出现在2033年前后,达15亿左右。

  然而,在如此众多人口的现状下,有出现了一个大难题,那就是城乡差距,我国城乡差距大的问题已经非常明显,无论从教育、公共设施建设、住房、医疗卫生等方面,还是其他的一些方面,都放映出了这个问题。据2007年中国社科院研究报告指出,我国有城市人口

  亿,农村人口亿。从收入看,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的平均月收入为966元,一半以上的农民工月收入在800元以下,其中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占%,月收入在500-800元的占了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只有一成的农民工的月收入超过了1500元。依此数据,假设亿农民工2007年平均月收入1000元,每人每年就是元,平均到亿农村人口头上,平均每人每年是3725元!这就是城乡人口的生活水平的差距。

  为了缩小这种明显的城乡差距,党的十六大把解决“三农”问题,摆在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明确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强调指出,要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两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工作、促进农民增收的一号文件。

  同时还指出积极推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维护社会公平。要尽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城镇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调整补偿方案,扩大农民的受益面,逐步提高保障领域、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要加快推进建设征地转非劳动力整建制农转居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尽快将他们纳入覆盖范围。出台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并轨的办法,通畅失地农民与城镇居民社会保障联通的渠道。加强农村社会救助工作,落实农村医疗救助政策,资助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缓解低收入家庭的医疗困难,努力提高农村社会的公正程度。

  所谓的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

  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下面我对淄博市张店区卫固镇各村的社会保障调查情况做以陈述:

  1.我镇养老保险简述

  我镇(卫固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遵循自愿原则,养老保险金以个人交纳与集体补助相结合,实现农村务衣、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另外,凡本市二十至六十周岁的农业人口均可按本办法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险金可按月或一次性交纳。月交纳标准一般为二、四、六、八、十、十二、十四、十六、十八、二十元十个档次;一次性交纳标准一般为二百、四百、六百、八百。一千、一千二百、一千四百、一千六百、一千八百、二千元十个档次。交费的具体方式和标准由投保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个人交纳的保险金和集体补助资金分别记在个人名下。乡镇企业职工以企业为单位,其他人员以村为单位收缴保险金,年交费次数和时间,由区县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确定。投保期内,个人或集体根据经济收入的升降情况,经区县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批准,可变动交纳档次。集体补助以村,乡镇企业为单位,同一投保单位中的各类人员平等享受。乡镇、村的补助标准和方式自行确定。乡镇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按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税前列支。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养老保险,集体补助额应高于其他投保对象。投保人必须按期交纳保险金。在投保期内遇到严重灾害或其他原因,无力交纳养老保险金的,经申请,由区县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批准,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暂时停交,恢复交纳后,有条件的可自愿补齐。农转非及户口迁往外区县的,可将保险关系转入新的保险渠道,或将个人交纳的保险金本息退还本人。

  2.养老补贴计发

  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免缴费人员享受养老补贴,养老补贴计发标准根据每个村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缴费人员当年的参保缴费率确定。

(1).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缴费人员参保缴费率不足50%的行政村,本村免缴费人员不发放养老补贴。

(2).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缴费人员参保缴费率达到50%不足70%的行政村,对本村免缴费人员按下列标准发放养老补贴:

  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免缴费人员月养老补贴=(当年缴费基数×2%)/12

  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免缴费人员月养老补贴=(当年缴费基数×4%)/12

  年满80周岁的免缴费人员月养老补贴=(当年缴费基数×6%)/12

(3).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缴费人员参保缴费率达到70%的行政村,对本村免缴费按下列标准发放养老补贴:

  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免缴费人员月养老补贴=(当年缴费基数×5%)/1

  2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免缴费人员月养老补贴=(当年缴费基数×7%)/12

  年满80周岁的免缴费人员月养老补贴=(当年缴费基数×9%)/12

(4).农村复退军人服役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补贴计发比例增加个百分点。

(5).农村独女家庭和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的,给予计划生育养老补助。其中,对独女户和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的补助标准为本人月养老补贴实际计发额的100%,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的补助标准为本人月养老补贴实际计发额的200%。

  3.养老金计发

  参加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年满60周岁后,由区县、高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金领取证》,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1.月领取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

(1)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积累总额/139。

(2)月基础养老金分为三个档次:

  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月基础养老金=(当年缴费基数×(5+基础养老金奖惩点数)%)/12

  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月基础养老金=(当年缴费基数×(7+基础养老金奖惩点数)%)/12

  年满80周岁的,月基础养老金=当年缴费基数×(9+基础养老金奖惩点数)%)/12

  基础养老金奖惩点数=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增加点数-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扣减点数

  2.年满45周岁参保人员未按期参保或中断缴费的,按实际未参保和中断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扣减个百分点。

  3.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月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增加个百分点。

  4.农村复退军人服役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月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增加个百分点。

  5.农村独女家庭和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的,给予计划生育养老补助。其中,对独女户和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的补助标准为本人月基础养老金实际计发额的100%,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的补助标准为本人月基础养老金实际计发额的200%。

  6.缴费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缴费本息总额由合法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缴费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死亡次月停发养老金,其个人缴费本息余额由合法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另外各区县还制定了以下领取标准

①按月交费的领取标准为:

  给付系数策月交费标准X(1.088交费年数一1)

(六十、五十五、五十周岁领取养老金的给付系数分别为

  1.、1.和)。

②一次性交费的领取标准为:

  给付系数X一次性交费额X1.088积累年数

(六十、五十五、五十周岁领取养老金的给付系数分别为

,和)。

  同时,领取养老金的标准,要随着国家银行存款利率的调整,按照民政部规定标准进行相应调整。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投保人在保证期满后仍健在的,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死亡的,其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投保人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按规定为其支付丧葬费。投保人在投保期内死亡的,应将个人所交保险金本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投保人给付权益不得转让、抵押、偿还欠贷,不得虚报、冒领养老金。

  4.养老保险管理机构

  市、区县民政部门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主管部门,负责行政管理、组织协调和制定规划等工作。市、区县民政部门所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机构负责养老保险金的收付、业务管理、建档等。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机构负责收取和支付保险金、登记建帐及其它日常工作。村和乡镇企业由会计或出纳兼任代办员,负责收取保险金、发放养老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按当年收取保险金总额的百分之三提取管理服务费,分级使用。

  5.保险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各市、区县应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管理委员会,实施养老专保险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保险金由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统一管理,并在指定的银行设立资金专户。养老保险资金实行专帐专管、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任何单位和个人部不得直接用于投资,不得转借。挪用和侵占。养老保险资金的使用,主要通过银行贷款用于地方经济建设,也可购买国家财政债券,以确保增值。各市、区县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机构要定期将资金的收支、积存及运用情况上报同级主管部门,并接受财政,银行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审计。

  以上就是我对我市张店区卫固镇的养老保险调查。

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调研报告3篇 社保局档案工作调研报告相关文章:

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3篇(关于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家乐”发展的调研报告3篇(农家乐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工程造价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3篇(工程造价专业社会需求调查报告)

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调研报告3篇(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2022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总结3篇 档案工作总结

农村调研报告3篇 乡村调研报告题目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潜亏的调研报告3篇(关于建筑施工企业潜亏的调研报告怎么写)

乡镇涉农惠农资金项目专项资金自查报告3篇 涉农资金调研报告

乡镇统计工作现状调研报告3篇 农村统计调查工作调研报告

环境生态学调研报告3篇 生态环境保护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