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3篇(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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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3篇(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江苏省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1

  江苏省2011年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

  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8部门《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等文件要求,我省决定组织高校毕业生到苏中、苏北地区32个经济欠发达县(市、区)的乡镇(街道)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3年,2011年全省共招募高校毕业生9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徐州市120名(支教20名、支农38名、支医10名、扶贫52名);

  南通市60名(支教8名、支农15名、支医16名、扶贫21名);

  连云港市140名(支教60名、支农30名、支医10名、扶贫40名);

  淮安市200名(支教58名、支农32名、支医20名、扶贫90名);

  盐城市120名(支教34名、支农21名、支医39名、扶贫26名);

  扬州市40名(支教4名、支农27名、支医4名、扶贫5名)

  泰州市20名(支教3名、支农13名、支医3名、扶贫1名)

  宿迁市200名(支教55名、支农50名、支医20名、扶贫75名)。

  二、招募的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2011年应届毕业生(含2009年和2010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如期毕业;

(1)从事支教工作的须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从事支农工作的须是农业类、林业类、养殖类、水利工程类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从事支医工作的须是临床医学类、药学类、公共卫生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从事扶贫工作的须是农业类、公共管理类、中文文秘类、法律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财务财会类、环境保护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

  4、身体健康;

  5、本科生和大专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

  三、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1、6月24日-6月29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2、6月24日-6月30日,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对高校毕业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3、7月9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4、7月15日-7月20日,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考察、体检。5、7月21日-7月26日,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确定拟录用名单报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各市办理录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和保障

“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待遇:

(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福利享受服务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从起薪之月起,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负责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为保障各项待遇的落实,服务期内,中央和省两级财政按每人每年元的标准下达专项补助经费,不足部分及超出省下达的招募计划自主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所需经费,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省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安排一次性安置补助经费。

(二)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扶” 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满一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合同。

(三)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

(四)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省、市属国有企业职位,专门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在服务期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专科学历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六)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其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七)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的,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重点帮扶。

(八)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本科学历毕业生,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九)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人事档案原则上由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户口落户在服务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单位。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募信息公告

  江苏省2011年“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招募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om)

  苏中、苏北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南京、扬州、徐州市三个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com)

(三)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1年6月24日9:00-6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6月24日9:00-6月30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1年6月24日9:00-6月30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根据招募简章,选择苏中、苏北的一个省辖市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省内调剂;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省辖市。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如有问题,可拨打电话010-咨询。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请于2011年7月5日-7月8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六、考试实施与录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2011年7月9日上午9:00-11:30。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招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面试考察人选。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政治面貌及担任学生干部、获奖情况的相关证明等。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考察资格。

(三)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工作由各市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com)和各市人事考试网站。

  笔试、面试、考察按4:3:3的比例,形成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公示

  体检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体检。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在各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五)录用

  考试、体检合格的,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办理录用手续。服务期限为3年。录用人员均需填写《江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经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批后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并报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

  七、政策咨询电话

  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政策咨询:025-、

  考务技术咨询:025-

  江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1年6月22日

江苏省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2

  湖北省2012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 09:1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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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八部委《关于做好 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2〕 24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 2006〕 16号)等文件精神,我省 2012年继续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2 年全省共计划招募选派 115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服务期二年。其中,招募选派 26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农业、农技、畜牧、兽医、农机、水产、林业、水利、农村经营、农村能源等公益性支农服务;招募选派 250名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支医服务,重点培养全科医生;招募选派 80名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基层计生服务;招募选派 130名高校毕业生到贫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农村文化和贫困村整村推进等专项服务;招募选派 1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青年事务综合岗位服务;招募选派 33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今年因我省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实行“统招统派”,暂不选派支教生)。

  二、招募选派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 2012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可经批准适当放宽到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2010届、2011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招募。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服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心健康;

(五)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25周岁以下(1987年 7月 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 28周岁以下(1984年 7月 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 31周岁以下(1981年 7月 31日以后出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可适当放宽 1-2岁;

(六)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募选派程序

  2012 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查询岗位。各地各服务岗位的具体招募计划及岗位要求等详见《 2012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选派计划分配表》。高校毕业生可从即日起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 @ @ @ jmckx@

  ezhousanzhiyifuban@ @ @ @ @ esjhdpk@ @ @ @ @ 办

  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及电子邮箱 支教岗位:省教育厅教师管027- 理处

  支农岗位:省农业厅人事处 027- 支医岗位:省卫生厅人事科027- 教处

  扶贫岗位:省扶贫办培训中027- 心

  计生岗位:省人口计生委人027- 事处

  青年岗位:团省委志愿者中027- 心

  人社岗位:省人社厅市场处 027-

@ hbnytrsc@ ly@ @ @ @ @

  省“三支一扶”办综合咨询电话 : 027--2-0

  附件:1、《 2012 湖北省 “ 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招募选派计划分配表》

  2、《 2012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 “ 三支一扶 ”计划登记表》

  3、《 2012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 ”计划报名汇总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支一扶”服务期间待遇和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湖北省 “ 三支一扶 ”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二日

江苏省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3

  江苏中公教育: 江苏省2014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江苏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67号)等文件要求,2014年我省将招 募5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苏中、苏北8市的乡镇(街道)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为2年。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徐州市60名(支教20名、支农13名、支医6名、扶贫21名);南通市40名(支教2名、支农18名、支医2名、扶贫18名);连云港市60名(支教14名、支农14名、支医16名、扶贫16名);淮安市80名(支教26名、支农13名、支医27名、扶贫14名);盐城市80名(支教40名、支农15名、支医15名、扶贫10名);扬州市40名(支教6名、支农8名、支医12名、扶贫14名);泰州市40名(支教8名、支农10名、支医7名、扶贫15名);宿迁市100名(支教15名、支农30名、支医5名、扶贫50名)。

  二、招募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2014年应届毕业生,2012年、201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如期毕业;(1)从事支教工作的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2)从事支农工作的须是农业类、林业类、养殖类、水利工程类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从事支医工作的须是医学类、药学类、公共卫生类等相关类别中部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符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要求;(4)从事扶贫工作的须是农业类、公共管理类、社会政治类、中文文秘类、艺术类、法律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财务财会类、环境保护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江苏中公微博:江苏中公教育

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负责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为保障各项待 遇的落实,服务期内,中央和省两级财政按每人每年元的标准下达专项补助经费,不足部分及超出省下达的招募计划自主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所 需经费,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省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安排一次性安置补助经费。

(二)原服务单位有岗位空缺或有相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 扶” 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满一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合同。

(三)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

  江苏中公微博:江苏中公教育

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在服务期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专科学历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 起点本科。

(六)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其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 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 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七)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的,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 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重 点帮扶。

(八)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待遇;其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九)“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人事档案原则上由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户口落户在服务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单位。

  五、报名有关事项(一)招募信息公告

  江苏省2014年“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招募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om

  江苏中公教育: 资格初审时间:6月11日9:00-6月17日12:00;缴费确认时间:6月11日9:00-6月17日17: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各市“三支一扶”办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根据各地招募计划,可选择要报考的省辖市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省内调剂;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间截止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省辖市。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违纪考生除外)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 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 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如有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客服电话4001-500-800咨询。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请于6月25日-27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com

  江苏中公教育: 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公示

  体检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体检。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各市将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五)录用

  公式结束后,由各市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及派遣到岗,并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均需填写《江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录用审批表》,经各市“三支一扶”办审批后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七、政策咨询电话

  省“三支一扶”办:025-、;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技术咨询:025-;徐州市“三支一扶”办:0516-;南通市“三支一扶”办:0513-;连云港市“三支一扶”办:0518-;淮安市“三支一扶”办:0517-;盐城市“三支一扶”办:05***;扬州市“三支一扶”办:0514-;泰州市“三支一扶”办:0523-;宿迁市“三支一扶”办:0527-。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三支一扶考试信息网

  江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

  江苏中公微博:江苏中公教育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

  江苏省2011年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

  发布日期: 2011-06-22

  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8部门《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等文件要求,我省决定组织高校毕业生到苏中、苏北地区32个经济欠发达县(市、区)的乡镇(街道)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3年,2011年全省共招募高校毕业生9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徐州市120名(支教20名、支农38名、支医10名、扶贫52名);

  南通市60名(支教8名、支农15名、支医16名、扶贫21名);

  连云港市140名(支教60名、支农30名、支医10名、扶贫40名);

  淮安市200名(支教58名、支农32名、支医20名、扶贫90名);

  盐城市120名(支教34名、支农21名、支医39名、扶贫26名);

  扬州市40名(支教4名、支农27名、支医4名、扶贫5名)

  泰州市20名(支教3名、支农13名、支医3名、扶贫1名)

  宿迁市200名(支教55名、支农50名、支医20名、扶贫75名)。

  二、招募的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2011年应届毕业生(含2009年和2010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如期毕业;

(1)从事支教工作的须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从事支农工作的须是农业类、林业类、养殖类、水利工程类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 1

  上学历毕业生;

(3)从事支医工作的须是临床医学类、药学类、公共卫生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从事扶贫工作的须是农业类、公共管理类、中文文秘类、法律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财务财会类、环境保护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

  4、身体健康;

  5、本科生和大专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

  三、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6月24日-6月29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6月24日-6月30日,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对高校毕业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7月9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

  4、7月15日-7月20日,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考察、体检。

  5、7月21日-7月26日,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确定拟录用名单报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各市办理录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和保障

“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待遇:

(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福利享受

  服务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从起薪之月起,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负责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为保障各项待遇的落实,服务期内,中央和省两级财政按每人每年元的标准下达专项补助经费,不足部分及超出省下达的招募计划自主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所需经费,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省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安排一次性安置补助经费。

(二)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扶” 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满一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合同。

(三)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

(四)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省、市属国有企业职位,专门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在服务期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专科学历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六)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其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七)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的,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重点帮扶。

(八)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本科学历毕业生,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九)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人事档案原则上由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户口落户在服务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单位。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募信息公告

  江苏省2011年“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招募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cn)

  苏中、苏北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南京、扬州、徐州市三个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cn)

(三)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1年6月24日9:00-6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6月24日9:00-6月30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1年6月24日9:00-6月30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根据招募简章,选择苏中、苏北的一个省辖市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省内调剂;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省辖市。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如有问题,可拨打电话010-咨询。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请于2011年7月5日-7月8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六、考试实施与录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2011年7月9日上午9:00-11:30。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招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面试考察人选。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政治面貌及担任学生干部、获奖情况的相关证明等。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考察资格。

(三)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工作由各市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cn)和各市人事考试网站。

  笔试、面试、考察按4:3:3的比例,形成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公示

  体检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体检。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在各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五)录用

  考试、体检合格的,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办理录用手续。服务期限为3年。录用人员均需填写《江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经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批后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并报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

  七、政策咨询电话

  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政策咨询:025-、考务技术咨询:025-

  江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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