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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前台奖惩制度1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公司员工奖罚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2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
第3条(责任与权限)
3-1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
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
3-2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运营程序
第4条(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保护公司财产。
4-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奖金额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公司员工奖励制度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文章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出自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处罚制度
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常识。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一般性处罚:
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酒店前台奖惩制度2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奖励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行政综合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起草工作;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核准工作。
(四)签署生效: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序
(一)工龄服务奖:
1.员工每工作满一年,月工资上浮50元的工龄工资。以此类推,上限为10年。
(二)年度优秀团队奖:
1.评选标准:
①本部门工作高效完成,无拖沓及工作延误现象出现;
②在部门工作进度、部门内各项工作等关键节点把控严格,尽全力、想办法保证工作进度及顺利执行,保障公司战略经营计划、业绩的不断提升;
③候选部门年度考核业绩必须是80分(含)以上;
2.评选对象:公司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
3.评选流程:
年度考核业绩在80分(含)以上的部门依据本奖项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标准:奖金3000元。
(三)年度“优秀员工奖”:
1.评选标准:
①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公司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②本职工作突出,对公司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④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⑤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
⑥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员工;
⑦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必须是85分(含)以上;
2.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由部门内部推荐并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
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行政综合部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标准:奖金1000元,晋升一档工资。
(四)特别贡献奖:
1.评选要求:
①在公司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工作成果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有重大作用或对管理有重大价值。
②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③创新的项目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④对本公司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减低损失;
⑤遇到突发事件,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不惧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2.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或本人依据贡献事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标准:500—10000元,晋升一档工资,职务晋升优先。
(五)特别荣誉奖:
1.评选标准:
在各类比赛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公司赢得荣誉。
2.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个人依据自己所获奖项进行申报,填写申报材料时须附获奖证书(章)、参赛(评)原稿,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金额:
①国际性比赛(评选):一等奖20000元,二等奖15000元,三等奖10000元,入围(选)奖5000元;
在国际性刊物发表文章5000元。
②国家级比赛(评选):一等奖15000元,二等奖10000元,三等奖5000元,入围(选)奖1000元;
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3000元。
③省部级比赛(评选):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3000元,入围(选)奖1000元;
在省部级刊物发表文章1000元。
④市(厅)级比赛(评选):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入围(选)奖500元;
在市(厅)级刊物发表文章500元。
⑤集团内部比赛(评选):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在集团或县级刊物发表文章按公司创作奖励标准再次奖励。
(六)“好人好事”奖
1.评选标准:
①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②热心公益、志愿服务
③拾金不昧
2.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个人或者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金额:200-20000元
(七)创作奖励:
1.评选标准:
①积极创作,用文字、图片或书法美术作品表达对公司的热爱和感恩之心;
②所创作作品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并在公司网站或内刊上发表;
③所创作作品必须为员工本人原创作品。
2.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员工每月28日以前将所创作作品交行政综合部,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由行政综合部在公司网站
酒店前台奖惩制度3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3.3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3.7.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7.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7.3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7.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3.8.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8.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9.3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9.4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9.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9.6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9.7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10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11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12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4.3.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元。
4.4.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4.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4.4.3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4.4说脏话、粗话者。
4.4.5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4.6参会人员迟到者。
4.4.7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4.4.8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4.9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4.4.10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4.4.11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4.12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5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元。
4.5.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5.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5.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5.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5.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4.5.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5.7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4.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6.1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4.6.2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6.3培训旷课者。
4.6.4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6.5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4.6.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4.6.7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4.6.8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4.6.9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4.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过通报全公司。
4.7.1工作时间酗酒者。
4.7.2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4.7.3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4.7.4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7.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7.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7.7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7.8培训无故旷考者。
4.7.9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7.10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7.11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7.12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8.1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8.2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8.3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4.8.4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4.8.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8.6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8.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8.8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4.8.9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8.10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8.11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9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的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4.9.2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9.3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4.9.4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9.5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9.6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7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8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9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0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1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9.12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4.9.13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4.9.14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9.15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6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9.17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4.10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4.11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4.12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
5附则
5.1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5.2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请假、休假制度》。
5.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
5.4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5.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类似制度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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