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的管理制度14篇(物业的管理制度内容)

时间:2022-08-03 00:00: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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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的管理制度14篇(物业的管理制度内容)

物业的管理制度1

  为明确物业公司收银员工作职责,特制订本守则:

  一、管理处收银员为创鸿集团财务部派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及集团公司核定的各项收费标准。

  二、按时向业主(住户)收取管理费、停车费和水电费等,及时将现金全额缴入银行,不得截留或挪用,同时将收费情况记录在帐册中。

  三、资金、帐册、发票、收据、车辆停放卡、装修出入证,收费记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或被盗。

  四、严禁向外人透露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公文、报表、财务帐目、数据等。

  五、严格执行只收款不付款的制度,付款统一由集团公司出纳员办理,私自付款,公司不予进帐。

  六、督促保安员及时上缴临时停车费,收取临时停车费时,应按规定开具由物业公司提供的收据。

  收银员操作规程:

  为规范收银员行为,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一、物业管理费的收取:

  1、物业管理费须在每月8日前收清,对未按时缴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应发出催收单,并限期缴交。

  2、收银员在办理收取物业管理费时首先应核对该户物业管理费应缴金额所属月份,然后开具公司的收款收据给缴款人,收款收据一式叁联(一联存底、一联交缴款人、一联报集团公司财务)。

  3、收款后须及时、认真、细致记入《管理费收缴情况登记表》。

  4、新增或减少的住户物业管理费在《管理费收缴情况登记表》上及时记载,并在《物业变动表》上反映。月终报物业公司会计。

  二、停车费的收取:

  1、固定停车费的收取:

  ①收款员在办理收取固定停车费时首先应核对该车辆应缴金额是多少?所属月份。然后开具公司的收款收据向缴款人收取固定停车费。收款收据一式叁联(一联存底、一联交缴款人、一联报集团公司财务)。

  ②收款后须及时、认真、细致记入《小车、摩托车、单车固定停放收费登记表》。

  ③新增固定车辆停放须填写《新办固定停车凭条》,报停的须填写《车辆停止存放凭条》,在《小车、摩托车、单车固定停放收费登记表》上及时记载,并在《物业变动表》上反映,月终报物业公司会计。

  ④缴交一年固定停车费的,可优惠免收一个月月租。

  2、临时停车费的收取:

  收款员在核对下班保安员呈送的《临时停车费交收情况表》的基础上,须开具公司收款收据,向缴款人收取临时停车费,收款收据一式叁联(一联存底、一联交缴款人、一联报集团公司财务),《临时停车费交收情况表》留物业管理处保存。

  三、水、电费的收取 :

  1、在核对抄表员呈送的逐户水、电表行码的基础上,须每月8日前收清水、电费。对未按时缴交水、电费的应发出催收单,并限期缴交。

  2、收款员在办理收取水、电费时应开具公司的水、电费收据,向缴款人收取水、电费,收取水、电费收款收据一式叁联(一联存底、一联交缴款人、一联报集团公司财务)。向财务部缴款时须附水电表行码登记表。

  3、收款后,须及时、认真、细致记入《水费、电费收缴情况登记表》。

  4、新增或减少的在《水费、电费收缴情况登记表》及时记载,并在《物业变动表》反映,月终报物业公司会计。

  四、装修押金的收取和退回:

  1、装修押金的收取:

  ①业主须对铺面、住宅装修时,经申请批准按规定每户缴交壹仟元的装修押金后方可进行装修。

  ②收款员在办理收业主取装修押金时,应开具公司的收款收据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收款收据一式叁联(一联存底、一联交缴款人,一联报集团公司财务)。收取押金的同时,应告知业主妥善保管好收据,装修竣工时凭此收据办理退回押金。

  ③收款后,须及时、认真、细致记入《收取装修押金一览表》。

  2、装修押金的退回:

  ①缴款人要求退款时,其装修结果须经物业管理处负责人上门进行验收,并观察下层及左右邻相隔墙是否有渗漏迹象,视其实际情况作出是否退款决定。收款人根据物业管理处负责人的意见,可以退款的,在交清其他应收费用后,凭缴款人提供的原公司开具的收据,填制退款凭证经集团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审批后才可付款(原收据联做为附件,贴在退款凭证后面)。 ②退款后须及时在《收取装修押金一览表》上注销。

  ③业主如丢失原押金收据的,须与物业公司会计先核对,如公司有收此款,业主须书面声明原收据遗失作废。再作退款处理。

  五、装修工临时停车IC卡的办理:

  1、凡配置有刷卡装置的道闸小区,装修工寄车一律办理优惠IC卡。

  2、装修工寄车IC卡每块收取押金20元,(人为损坏需补卡者应另收工本费20元)。收款员须开具公司收款收据给缴款人。收款收据一式叁联(一联存底、一联交缴款人、一联报集团公司财务)。

  3、有效期满需延期使用者应另交费充值。

  4、办理退取押金凭完整无损IC卡和收据退款。

  六、其他收入(活动中心、公寓租金、车辆IC卡、其他):

  涉及其他收入,收款员须开具公司收款收据给缴款人,收款收据一式叁联(一联存底、一联交缴款人、一联报集团公司财务)。

物业的管理制度2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物业的管理制度3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1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2工作服要干净;

  **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

  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

  **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

  **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1时间为上午

  8:30----12:00下午2:00----18:00

  **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3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4严禁无故旷工;

  **5上、下班必须签到;

  不许代别人签到;

  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厂内设备和备件

  **1设备、备件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

  **2注意整理整顿;

  **3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

  **4严禁对花园内的设备乱涂、张贴;

  **5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6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

  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

  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七、其它

  **1服从上司的命令;

  **2发生事情必须立即上报、联络;

  **3严禁在花园内吐痰或丢垃圾;

  **4严禁在花园内吸烟;

  **5不准喧哗、赌博;

  **6不准盗窃他人或公司内的东西;

  物业管理公司规章制度

  1、工作时间不准睡觉或做出睡觉姿势;

  2、离开作业现场(岗位)时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后方可离开;

  3、严禁在办公室私用电话;

  4、除急事外不许接听私人电话;

  5、未经许可不准在公司内演说集会示威;

  6、不许用任何方式威胁、恐吓同事;

  7、不许在公司内打架;凡有打架者,无论何原因,一律做无条件开除处理;

  8、凡在被本公司开除的雇员,一律不准再招入公司,一经发现,即时开除并扣除所有工资;

  违反以上规章制度将严肃处理,重者将严惩警告及罚款或送公安机关。

  望各位雇员严格遵守。

  关于上班时间

  1、无故早退或迟到,罚款**元,

  2、无故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

  3、旷工连续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忘记签到或签错日期同样罚款**元;

  5、发现代人签到,一律罚款**元;

  6、擅自涂改签到表,一律罚款**元。

  (所罚款项存用于公司活动基金)

  关于花园内设备和备件

  1、弄脏设备和备件或粗鲁使用物品情节较为严重者,则警告并罚款**元;

  2、屡次不搞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部门全体人员给予罚款**元/人;

  3、凡盗窃本公司设备、备件等财物,立即开除并扣当月工资20;

  4、凡故意损坏本公司设备等财物,按所购入价2倍赔偿;

  5、在公司或花园内张贴、乱涂,按警告处理并罚款**元;

  6、设备引起故障擅动机器而导致设备损坏,则需等价赔偿其修理费,并酌情加倍处罚。

  其它

  1、不服从上司的命令,按严重警告处理并罚款5—**元,屡次重犯则开除处理。

  2、疏忽报告或联络而受到损害,则严重警告并罚款**元。

  3、在公共场所或花园内吸烟,则罚款**元;

  4、发现喧哗、赌博,按严重警告且罚款**元处理,情节严惩者以开除处理;

  5、凡盗窃他人的物品,立即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上班时间内怠工或打瞌睡,则严惩警告并罚款**元起。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7、不按时上交工作报表、不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查到一次罚款**元。

  8、内部培训时间无故不到者,罚款**元,并给予警告。

物业的管理制度4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 责。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物业的管理制度5

  一、物业管理的范围

  凡在本院居住的住户(含租借住户)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成立机构

  为促进物业管理规范运行,设立___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兼),工作人员3名,义务监督员5名。办公室主任由局指派;工作人员设保洁员1,保卫人员1名,水电维修工1名,其人员由本人申请,经考察试用合格后聘用;义务监督员每栋楼1名,由本栋楼居民推选产生。

  物业管理办公室隶属局领导下的公益事业机构,在业务上受市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指导,实行自我管理,自负盈亏,搞好服务。局不另行拨给专项经费。

  三、物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对工作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和奖罚。

  2、制定并监督执行《住户守则》的落实及违规处罚。

  3、根据市物价部门的规定,确定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4、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按标准发放工作人员工资。

  5、按要求管理好财务收支帐目。

  四、相关工作人员职责

  1、保洁员工作职责

  负责院内_—_栋楼房每单元楼梯走道、楼梯间的打扫清理,以及每栋楼房周围的清扫,每日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对住户违反《住户守则》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处理不了时,报物业管理办公室。

  2、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严格把好大门人员进出关,维护院内安全稳定。做好陌生人员的登记、查询和可疑人员的盘查,对院内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反映和报警。

  3、水电维修人员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院内水电故障的检查维修,发现故障,做到随叫随到,负责院内电线的布设调整和水管的架设,保障用电用水安全。按月查抄、登记住户水电表使用情况。

  4、义务监督员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保洁、保卫等人员按工作职责做好工作,发现机关院内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及水电管线损毁等情况及时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报告并监督处理。

  五、福利待遇及有关要求

  1、福利待遇

  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及义务监督人员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保洁员、保卫人员和水电维修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确立月基本工资,并按工作情况好坏给予相应奖罚,不享受其他劳保福利待遇。

  2、有关要求

  物业管理办公室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将各项管理工作执行到位。各工作人员应安全谨慎工作,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他突事件概由本人负责,本局及物业管理办公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物业的管理制度6

  第一条 办公楼是指挥部履行公务的活动场所。为保障办公楼的正常运行,树立指挥部良好的公众形象,体现指挥部工作人员优秀的素质与精神风貌,维护办公与生活区域的正常秩序,实现优质、高效、规范和安全的工作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办公楼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具体履行对办公楼的管理职能和对指挥部的服务职能。

  第三条 办公楼内所有部门员工和进入本大楼内的个人均应严格遵守制度,努力创建文明办公楼。

  文 明 办 公

  第四条 进入办公楼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等衣冠不整的服饰上班,不准在办公大楼内大声喧哗,不得在办公楼进行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 楼内办公人员应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热情和蔼,礼貌待人,公正处事。

  第六条 不准在公共通道、楼梯间、走廊、墙面、柱子等地方随意张贴通知、海报、广告等标识物。不准在墙面、柱子等地方乱画、乱刻。

  人员与物品进出

  第七条 外单位人员进入大楼联系公务,须向门卫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来客登记单,经确认后,方可入内。进入大楼人员,应接受门卫对携带物品的检查。

  第八条 认真执行24小时门卫值班规定,外部人员未经办公室容许,办公楼内不得留宿。节假日期间门卫值班人员应服从指挥部值班工作人员的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

  安 全 管 理

  第九条 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指挥部各部室应积极协助配合。

  第十条 指挥部各部门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内外结合,全方位设防,确保大楼内部安全。

  第十一条 办公室具体负责门卫聘用并与之签订协议,所聘门卫必须做好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二条 办公楼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工作时间如有公务活动的,活动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事先向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通知门卫,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在活动期间负责配合门卫搞好办公楼的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办公物品应摆放有序;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应随手锁门;下班前各办公室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办公室门锁应处在保险位置。

  第十四条 加强现金和物资管理。财务室要认真执行现金和物资管理制度,备用金按规定数额存放;各部室使用的贵重物品、精密仪器要有专人负责,并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涉密图纸、文件、合同、资料管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十六条 认真执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指挥部要经常结合内部的安全需求,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办公楼内不得存放汽油、火药、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人员要人人爱护消防设备,使消防器材处于战备良好状态。

  水 电 管 理

  第十七条 全体职工要树立安全用电意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确因工作需要安装、使用大功率(300W以上)电器的,事先必须向办公室申报,办公室根据负荷承受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安装使用;未经同意擅自安装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拆除。在此期内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安装及使用部室的领导负责。

  第十八条 加强对用电设备的检修。各部室要经常对本部门用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十九条 办公室要根据办公楼用电实际情况,每月请电工进行一次维护和检修,以便及时排除用电故障。

  第二十条 全体职工要坚持节约用电、用水的原则,外出时要养成随手关灯、关水、关闭电脑等一切用电设备的良好习惯,严禁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保证办公楼的正常办公用电;夏季室内温度不超过28C不得使用空调,必要时,办公室将根据用电负荷采取调控措施,停止部分大功率电器的使用。

  大 楼 卫 生

  第二十一条 全体职工要牢固树立创建文明洁净办公楼的意识,讲究卫生,美化环境,爱护公物;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因值(加)班等特殊需要在办公室用餐的职工,要自觉维护办公室卫生。

  第二十二条 各办公室要坚持每天打扫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办公桌、文件柜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垃圾要做到袋装化,定点堆放,及时清理;任何人不得在走廊内乱堆乱放物品,否则将作为废品收集处理;禁止向窗外抛扔杂物,而影响楼内外环境卫生。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要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和评比活动,并通报结果,对卫生先进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

  第二十四条 不准在楼道、会议室、楼道及标明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

  第二十五条 保持卫生间的清洁。不准在卫生间内乱扔乱倒杂物,卫生间使用后应及时冲洗。

  第二十六条 全体人员应自觉爱护办公及生活区域的一草一木,不得采折和毁坏绿化树木。

  保养与修缮

  第二十七条 办公楼内各种公用设施,如消防与报警设备,电源插座等,不准私自拆装或挪用,如确实需要,必须报请办公室安排统一办理。

  第二十八条 办公室的所有装饰和设备,各使用部门应保持原样,非经指挥部领导批准,不准自行新增、移动或拆

  除;不准在墙壁和楼板上凿洞或剔槽,更不得自行改造和装潢。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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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的管理制度7

  1、物管公司收款使用的收款收据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登记发放,并可派驻专人负责。物管公司根据收费项目专人领取、保管收款收据,并按规定进行领用、退回登记。

  2、收据保管人员对收据须妥善保管,如出现丢失、被盗现象,要及时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报告,由此造成集团损失,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3、收款人员收到现金,须在当日下午下班前上交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或将现金缴存指定的公司银行账户,并须于次日上午上班时凭银行缴款回单到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结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财务结账的,必须征得物业公司及集团财务总监的同意。

  4、收费的同时须向业主开具集团统一的收款收据,杜绝出现收款不开票以及违规擅用白条代票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均视为贪污处理,除须追回相关款项外,将对当事人处以违规收款金额50%的罚款,并予以开除处理。

  5、严禁出现收款不上交以及挪用公款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除相关款项外,集团将对当事人处以未交款项或挪用公款金额3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收取租金物管费须做到“一人开票,一人收款”,尽量减少现金交易,物管人员须告知经营户缴纳租金、物管费时,可直接到银行转账或者存现金到集团指定的银行账号上,经营户凭银行转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到物管部开票,物管人员再凭转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到财务结账,以提高工作效率,及避免收假钞和收缴双方的现金在途风险。

  7、收款人员在日常收款过程中要认真鉴别钱币的真伪,收到伪钞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8、物管公司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将收到的款项坐支有关开支(退装修押金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的,须征得物业公司负责人和集团财务总监的同意。

  9、物管公司每月须对住户(商家)的情况进行清理,及时掌握应收物管费的情况,并在每月的5日之前将上月度相关情况上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台账。

  10、物管公司按时登记租金、物管费、水电费和垃圾清运费等情况时,列明应收、已收、欠收、减免、优惠金额,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偕同物管部对账,牵涉到相关费用减免的,除集团另有规定外,一律由物管公司上报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减免。

  11、收款人员出现调整,须到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办理收据缴销手续,收款人员不得擅自将收据移交给他人负责收费,如出现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损失概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物业的管理制度8

  一、蓄水箱是小区生活、消防二次供水的要害部位,未经允许不得在水箱区内活动和进入箱内。

  二、水箱间应保持清洁,水箱定期进行防腐、除锈工作,水箱间不得堆放垃圾等杂物。水管员应严格执行北京市有关供水管理规定,按时进行健康检查。

  三、水箱上的盖应加锁并经常检查。

  四、供水《卫生许可证》应按规定固定在水箱间墙面上,并按时完成检查。

  五、水箱进水阀的自动控制应经常检查,如失灵应及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或通知检修。进水阀应经常轮换使用,保证阀门灵活。

  六、要经常注意水箱水位变化,从室内水标尺上可直接观察水箱水位。特别注意消防水位和溢水水位。除消防外任何时候不得动用消防储备水(最低水位线以下的水箱储水)。水箱水位不得超过最高水位,否则产生溢水,如无故溢水,作为当班的责任事故处理。

  七、水箱每年应清洗两次,清洗时应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并填写《水池(箱)清洗消毒记录表》。

  八、维修主管负责通知当地水质检测部门取水样检验,做好水箱清洗消杀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取得卫生防疫部门的水质化验证明,交管理服务中心存档。

  九、水箱清洗消毒时应提前两天通知事务员,由事务员负责按有关停水规定提前通知有关用水部门和住户做好储水准备。

  十、二次供水设备每周进行一次保养,并由设备责任人填写《二次供水设备周保养记录》。

  十一、维修主管每月检查小区内每个水池(箱)及水泵等供水设施设备,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自己的工作日记上。

物业的管理制度9

  为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发挥效益、创一流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 出勤:一月内迟到或早退两次扣一天工资。

  二. 请假:必须要请假条,写明事由,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办公室核实。一天以上由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要经理批准,擅自离开者,按自动辞工处理,扣发15天工资。

  (1) 请事假扣发当天工资。

  (2) 请病假,必须要有医生证明,三天以内工资照发,三天以上扣除请假期间工资。

  (3) 旷工者除扣当天工资外,年终奖扣发一天工资。

  (4) 请假一天以上请假者必须提前申请。

  (5) 上班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如检查不在岗位范围内,则按未上班处理,扣半天工资。

  三. 坚守工作岗位,必须按质、按量达到管理处要求,完成各自职责,不能胜任工作,住户反映较大意见者,管理处有权做出调离原岗位或辞退处理。

  四. 如损坏管理处及住户财产,视损坏程度照价赔偿并扣发工资。

  五. 管理处的工具、机器、设备未经管理处或办公室同意,不准外借。

  六. 上班时间不得看报、闲聊,不得用通迅设备聊天;业余时间应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知识。

  七. 不得在工作时间在本住宅区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有偿劳务。

  八. 严禁向业主、住户索取财物、吃、拿等不良行为。

  九. 热情、周到、主动、高效服务住户,依靠法规严格妥善管理,绝不可粗暴、冷漠、置之

  不理。

  文明办公制度

  一. 员工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务实的作风做好本职工作,办公讲求效率。

  二. 员工应自觉遵守管理处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准中间私自离岗,外出办公说明去向。有私事或生病不能上班须事先请假。

  三. 讲究礼貌,注重仪容。员工服装庄重、大方、清洁。

  四. 各办公室、会议室严禁吸烟。

  五. 保持办公环境优美清洁,不得随意丢弃杂物。

  六. 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七. 重视防水、防盗和安全生产。

  八. 办公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准串岗聊天;嘻闹、高声喧哗和争吵。

  九. 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 以上规定,有违者将按管理处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办公室值班制度

  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小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 值班人员:公司各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均应参加值班。

  二. 值班地点: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三. 值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12:00—13:00。

  四. 值班人员应填写值班登记表,注明值班人、值班起止时间、值班情况等。

  五. 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难以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公司经理,并请求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六.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若因此而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 值班人同因事、因病无法参加值班的,应事先安排调班,并报办公室。事先无法安排的,应找机动人员暂替,并在值班登记表上注明。

  八. 国家法定节假日另做加强值班安排。

  管理处接待来访投诉工作制度

  为加强管理处与业主、住户的联系,及时为业主、住户排忧解难,提高社会效益,特建立接待来访投诉工作制度。

  一. 接待来访工作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宣传接待投诉的办公地点、电话,让业主、住户来访投诉有门、信任管理处。

  二. 任何管理人员在遇到业主、住户来访投诉时,都应给予热情接待,主动询问,面带微笑,不得刁难,不得推诿,不得对抗,不得激化业主、住户情绪,并做到对熟人、陌生人一个样、对大人小孩一个样、忙时闲时一个样。

  三. 对住户投诉、来访中谈到的问题,客服人员应及时进行记录,须于当天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和处理建议汇报办公室主任,由主任决定处理办法和责任部门。

  四. 责任部门在处理来访、投诉时,要热诚、主动、及时,要坚持原则,突出服务。不得推托、扯皮、推卸责任、为难业主、住户、或乘机索取好处、利益等,在处理完毕后应将结果回复业主、住户和管理处主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 全体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业主、住户提供满意管理、服务,减少住户的投诉、批评,将业主、住户的不满消解在投诉之前。

  用户投诉处理制度

  一. 用户投诉的接收

  1. 凡用户对公司服务方面的投诉,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如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面谈,统一由管理处物管员集中登记、组织处理、向客户反馈处理结果。

  2. 管理处建立《客户投诉登记表》,对每一份投诉或意见均予以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客户名称、投诉文件(信件、传真、电话及面谈的正式记录)的编号、投诉性质或内容摘要、处理结果等。

  3. 管理处亲自或指定人员根据客户投诉或意见,填写《客户投诉处理通知单》。为了便于跟踪、检索,每一份《客户投诉处理通知单》应进行编号,并与《客户投诉登记表》中的编号以及对客户投诉或意见原件所作的编号保持一致。

  二. 用户意见的处理(必须满足公司对用户的承诺要求处理)

  1. 管理处将《用户投诉处理通知单》连同用户投诉或意见原件责成相应班组进行处理。

  (1) 由有关班组负责作出补救措施。

  (2) 作出补救措施的同时,还需采取纠正措施,近预定时间完成。

  2. 对重大问题的投诉,管理处不能处理的需统一协调的问题,直接报经理,由经理作出处理决定。

  3. 对需采取纠正措施的问题要在《用户投诉处理通知单》中记录,以便跟踪检索。

  4. 在完成补救措施后,应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管理处,由管理处负责与用户联系,报告处理结果,直到用户满意为止。

  业主投诉处理和分析制度

  一. 凡业主对管理处管理、服务方面的投诉,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如信函、电话或面谈,均由客服务中心进行接待、记录,然后按照投诉内容反馈给各相关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应做好相应记录。

  二. 各责任部门接到投诉后,在预定时间内向业主答复采取何种补救措施,答复时间最长不应超过三天。

  三. 各责任部门按照业业投诉的内容,安排相应人员解决问题,并将结果反馈给部调度室。

  四. 对重大问题的投诉,各责任部门不能处理的或需统一协调的问题,直接报办公室主任,由主任作出处理决定。

  五. 服务中心应采用电话或其他形式跟踪投诉解决后是否仍存在问题,如有,仍需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处理。

  六. 对业主的投诉,分半年和年终进行分析总结,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深入探讨并找出解决办法,防止重复发生。

  业主意见调查和回访制度

  一. 客服中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业主意见调查,业主意见调查应列明业主对以下方面的满意程度:

  a) 供电管理;

  ) 供水管理;

  c) 消防治安管理;

  d) 卫生管理;

  e) 绿化管理;

  f) 公共设施管理;

  g) 维修服务;

  h) 服务态度。

  二. 服务中心对回收的意见表进行统计分析工作,并将结果如调查表的回收份数,总的满意率以及分项满意率,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共性的意见)等书面报告办公室主任。

  三. 对各部门存在问题,办公室主任提出整改意见,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四. 对业主的误解,服务中心应进行必要的耐心解释。

  五. 对业主意见调查结果及整改方案应定期向业主委员会进行通报,接受监督。

  六. 物管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定期对相关业主进行回访。

  七. 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回访记录。

  八. 回访中,对业主的询问、意见,不能当即答复的,应告知预约时间答复。

  九. 回访后遇到的重大问题,应上例会讨论,找出解决方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管理处接待来访投诉定期固访制度

  为加强管理处与住户的联系,及时为住户排扰解难,把管理工作置于住户监督中,从而集思广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特建立接待来访投诉工作制度。

  一. 接待来访投诉工作

  1. 接待来访望风披靡工作由服务中心物管员负责,管理处应广为宣传接待投诉的办公地点、电话,让住户投诉有门。

  2. 任何管理人员在遇到住户来访投诉时,都应给予热情接待,主动询问,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当住户有不理解住宅区的管理规章制度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住户理解并支持管理处的工作。

  3. 对住户投诉、来访中谈到的问题,接待人员应及时进行记录,当天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将处理结果汇报管理处责任部门和主任;不能解决的,要将问题和意见向有关部门和主任汇报,由主任决定处理办法。

  4. 当住户主动前来提合理化建议时,要详细、认真地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任汇报,由主任决定采取或制定整改计划,并张榜公布整改措施和表彰“爱我小区”的住户名单,同时给住户优先评选“文明户”。

  5. 责任部门在处理来访、投诉时,要热诚、主动、及时,要坚持原则,突出服务;不得推诿责任、为难住户或乘机索取好处,在处理完毕后应将结果回复住户和管理处主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6. 全体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住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尽量减少住户的投诉、批评。将住户的不满消解在投诉之前。

  7. 当同行物业管理单位要求参观时,管理处员工应给予热情接待,把住宅区情况做全面的介绍,通过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小区管理水平。

  二. 回访工作

  1. 回访要求:

  (1) 办公室主任把对住户的回访列入职责范围,并落实到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评比中。

  (2) 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作好回访记录。

  (3) 回访中,对住户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预约时间回复。

  (4) 回访后对反馈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向公司请示解决。回访处理率达100%,有效投诉率力争在1%以下。

  2. 回访时间及形式:

  (1) 办公室主任每年登门回访1~2次。

  (2) 物管员按区域范围分工,每季回访1次。

  (3) 每半度召开一次住户座谈会,征求意见。

  (4) 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村民集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馈。

  (5) 有针对性地对住户发放住户调查问卷,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回访工作制度

  一. 维修回访由经理、主管、维修负责人担任。其中:经理回访率不低于10%;主管回访率不低于30%;维修负责人回访率不低于60%。

  二. 回访时间安排在维修后一星期之内。其中:安全设施维修两天内回访;漏水项目维修三天内回访。

  三. 回访内容:

  1. 实地查看维修项目。

  2. 向在维修现场的业主(住户)或家人了解维修人员服务情况。

  3. 征询改进意见。

  4. 核对收费情况。

  5. 请被回访人签名。

  四. 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24小时内书面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整改。

  住宅区管理处回访回访制度

  为加强物业管理处与广大住户(业主)的联系,使管理处各项工作置身于住户(业主)监督之中,从而集思广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对住户回访制度。

  一. 回访要求

  1. 物业管理处正、副主任把对住户(业主)的回访列入职责范围,并落实到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评比中。

  2. 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作好回访记录。

  3. 回访中,对住户(业主)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预约时间回复。

  4. 回访后对反馈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向公司请示解决。对住户(业主)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回访处理率达100%,投诉率力争控制在1%以下。

  二. 回访时间及形式

  1. 物业管理处办公室主任每年登门回访1~2次。

  2. 物管员按区域范围分工,每月回访1次。

  3. 每季度召开一次楼长会,征求意见。

  4. 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公关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映。

  5. 有针对性地对住户(业主)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6. 物业管理处设投诉信箱,投诉电话,由专人接收,交办公室主任及时处理。

  7. 随时热情接待来访,作好登记。

物业的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了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和监督管理活动,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自行或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形式,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物业服务综合协调机制和目标责任制,完善激励政策和措施,促进物业服务发展与和谐社区建设。

  第四条 县级以上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

  (三)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

  (四)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进行监督管理;

  (五)对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物业管理制度

  (六)对物业保修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七)建立、维护物业服务和管理电子信息平台;

  (八)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投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以上政府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民政部门指导监督下,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物业服务纠纷;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做好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工作。

  物业服务和管理应当纳入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

  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建立物业服务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召集,房产、公安、民政、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等各方代表参加,具体解决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中需要协调的问题。

  第七条 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自律制度,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物业的管理制度11

  一、 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 适用范围:

  玉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 职责:

  3.1玉龙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3.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管理规定

  4.1工作期间必须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净;

  4.3工作期间须戴工号牌;

  4.4严禁工号牌借给别人;

  4.5公司发放的工作服、工号牌等妥善保管使用。

  4.6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4.7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4.8严禁无故旷工;

  4.9上、下班必须签到;

  4.10不许代别人签到;

  4.11不得涂改签到表。

  4.12服从上司的命令,对同事和上级讲礼貌,执行正确的工作指导,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4.13发生事情必须立即上报、联络;

  4.14严禁在公共区域吐痰或丢垃圾;

  4.15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吸烟;

  4.16工作时不准喧哗、打闹;

  4.17不准盗窃他人或公司内的东西

  4.18工作时间不准睡觉或做出睡觉姿势;

  4.19离开作业现场(岗位)时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后方可离开;

  4.20不许用任何方式威胁、恐吓同事;

  4.21不许在公司内打架;凡有打架者,无论何原因,一律做无条件开除处理;

  4.22凡在被本公司开除的雇员,一律不准再招入公司,一经发现,即时开除并扣除所有工资;

  4.23热爱公司、团结同事,不说不利于公司的话,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

  4.24工作上团结协作,不拖拉、不扯皮、不推卸责任。

  4.25不利用职权谋私利,不损坏公司利益。

  4.26上班时间不会客、不串岗、不脱岗、不办私事、不扎堆聊天。

  违反以上规章制度将严肃处理,重者将严惩警告及罚款或送公安机关。

  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

  五、员工行为规范

  员工行为规范是员工在公司内一切行动的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认真执行。

  5.1总则

  5.1.1爱祖国、爱生活、爱公司。

  5.1.2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5.1.3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2劳动纪律

  5.2.1遵守职业道德,忠诚敬业,钻研业务,恪尽职守。

  5.2.2服从领导,服从分配,服从调动,服从安排。

  5.2.3高度负责,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及时完成本职工作。

  5.2.4不迟到,不早退,自觉签到,不弄虚作假。(一次扣5元)

  5.2.5维护公司声誉,提倡部门之间、员工之间的真诚合作,严禁散布流言蜚语,传播小道消息。(一经发现给予警告,二次开除)

  5.2.6不得擅离职守,工作时间不准串岗、聊天、吃零食、嬉闹、大声喧哗。

  5.2.7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工作期间不得办理私事。

  5.2.8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亲友或个人谋私利。

  5.2.9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化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5.3、仪容仪表

  5.3.1着装整洁、大方、得体,着工作服。

  5.3.2员工必须注重仪容、仪表,保持衣冠、头发整洁,按指定位置佩戴胸卡。

  5.3.3注意个人卫生,无汗味异味。

  5.3.4严禁酒后上班。(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5.3.5员工着装必须保持清洁、平整,不得污迹、开线、掉扣,保证定期清洗。

  六、胸卡管理

  6.1员工进入工作区域应按规定佩戴胸卡。

  6.2胸卡须自行保管,不得借于他人。如有遗失,应按规定办理交费不领手续。

  七、考勤

  7.1考勤

  7.1.1考勤设专人负责,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7.1.2主管必须按公司统一制定的考勤表认真填报,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隐瞒、虚报、漏报,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7.2迟到、早退与旷工

  7.2.1上班前十分钟为签到时间,员工应在该时间内将自己的名字按规定签入考勤表。(班组长应提前二十分钟到岗)

  7.2.2签到时应认真逐日上、下午签写,不准补签、代签或预签,严禁弄虚作假。

  7.2.3凡因外出公干未能签到者,由负责人登记证明。

  7.2.4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者为迟到,迟到人员不得签到,考勤员将上班时间如实填入考勤表。

  7.2.5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下班为早退。

  7.2.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作旷工处理。

  7.2.6.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7.2.6.2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或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7.2.6.3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

  7.3全勤奖与缺勤处理

  7.3.1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20元。(当月满勤者,可获得60元出勤奖。迟到、早退者罚款5元,并且扣除当天出勤奖2元,事假相同)

  7.3.2员工每月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以上的每次罚款10元,并处以警告;超过五次辞退。

  7.3.3每旷工一天,除不享受当天出勤奖外并扣除2日工资。

  7.4.1加班:八小时以外,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休息时间工作的称作加班。

  7.4.2加班时间2—4小时的记半天加班(10元),6—8小时的记1天加班(20元),中午不休息的同样记1天加班(26元)

  7.4.3凡是加班的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并且填写加班条(单据)

  7.4.4公司安排的拓荒活动,各单位应积极参加,利用休息时间参加按加班计算。

  八、请休假

  8.1请假及执行程序

  8.1.1如无特殊情况,请假须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主管批准。临时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必须在四个小时内通知主管。

  8.1.2一天以内(含一天)由主管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主管报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经理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8.1.3所有请假必须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按旷工论处。

  8.1.4请假后及时将假单交主管计算考勤。

  8.2婚假

  员工婚假三天(带薪休假)

  8.3丧假

  公司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给假三天(带薪)家住外地者,可根据路程给予假期。

  九、奖惩制度

  9.1奖励

  有以下表现者,应予以奖励:

  9.1.1工作勤恳踏实、任劳任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成绩显著者,奖励20—100元。

  9.1.2爱司如家,善于总结学习,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者并产生效益者,奖励30—100元。

  9.1.3发现并制止危害公司利益的人或事,使公司减少损失的,奖励30—100元。

  9.1.4领导有方,使工作成绩显著者,奖励20—50元。

  9.1.5尊重领导、团结同事,积极帮助他人的奖励10—50元。

  9.1.6每季度评选先进工作者一次,奖励20—80元。

  9.1.7每季度评选先进班组一次,奖励100--200元,

  9.1.8每半年评选一次先进工作者,奖励100--200元。

  以上三项做为年底评先的依据。

  9.2违纪处理

  有以下表现者,将给予处罚:

  9.2.1无故早退或迟到,罚款5元,

  9.2.2无故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及2天出勤奖;

  9.2.3旷工连续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9.2.4忘记签到或签错日期同样罚款5元;

  9.2.5发现代人签到,一律罚款5元;

  9.2.6擅自涂改签到表,一律罚款5元。

  9.2.7当班时间饮酒者,给予警告并罚款20—50元。

  9.2.8不服从管理,顶撞领导者,罚款20—50元。

  9.2.9贪污、盗窃公司及同事财物者,记过并罚款30—100元。

  9.2.10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者,罚款50—100元,或者开除。-

  9.2.11工作期间与客户或同事发生争吵、斗殴,罚款30—100元,或者开除。

  9.2.12客户投诉视情节轻重,罚款30—100元,或者开除。

  9.2.13搬弄是非、传播谣言,不利于团结者,警告并罚款30—50元。

  9.2.14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处分并罚款50—100元。

  9.2.15对于违纪情节严重者,除以经济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安全与保密

  10.1安全

  为确保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全体员工要牢记“安全第一”,公司实行“主管谁负责,谁在岗位谁负责”的安全岗位责任制。

  10.1.1正确使用各种工具和设备。

  10.1.2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及操作规程执行。

  10.1.3严禁私自动用、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和乱拉电线。

  10.1.4及时清理地面油迹、水迹,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0.1.5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10.1.6不得擅自挪用或动用消防设施。

  10.1.7下班前认真检查本岗位的环境,着重防火、防盗,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上级。

  10.2保密

  公司的保密文件资料要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严格借阅手续。任何人不得向外界透露、传播公司的机密(包括经营决策、市场推广方案、规化设计方案、财务收支情况、预慨算标准、施工订货合同、员工 收入数额等),做到“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作废的资料、单据要及时清理。

物业的管理制度12

  一、物业管理的范围

  凡在本院居住的住户(含租借住户)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成立机构

  为促进物业管理规范运行,设立_x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兼),工作人员3名,义务监督员5名。办公室主任由局指派;工作人员设保洁员1,保卫人员1名,水电维修工1名,其人员由本人申请,经考察试用合格后聘用;义务监督员每栋楼1名,由本栋楼居民推选产生。

  物业管理办公室隶属局领导下的公益事业机构,在业务上受市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指导,实行自我管理,自负盈亏,搞好服务。局不另行拨给专项经费。

  三、物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对工作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和奖罚。

  2、制定并监督执行《住户守则》的落实及违规处罚。

  3、根据市物价部门的规定,确定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4、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按标准发放工作人员工资。

  5、按要求管理好财务收支帐目。

  四、相关工作人员职责

  1、保洁员工作职责

  负责院内x—x栋楼房每单元楼梯走道、楼梯间的打扫清理,以及每栋楼房周围的清扫,每日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对住户违反《住户守则》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处理不了时,报物业管理办公室。

  2、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严格把好大门人员进出关,维护院内安全稳定。做好陌生人员的登记、查询和可疑人员的盘查,对院内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反映和报警。

  3、水电维修人员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院内水电故障的检查维修,发现故障,做到随叫随到,负责院内电线的布设调整和水管的架设,保障用电用水安全。按月查抄、登记住户水电表使用情况。

  4、义务监督员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保洁、保卫等人员按工作职责做好工作,发现机关院内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及水电管线损毁等情况及时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报告并监督处理。

  五、福利待遇及有关要求

  1、福利待遇

  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及义务监督人员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保洁员、保卫人员和水电维修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确立月基本工资,并按工作情况好坏给予相应奖罚,不享受其他劳保福利待遇。

  2、有关要求

  物业管理办公室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将各项管理工作执行到位。各工作人员应安全谨慎工作,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他突事件概由本人负责,本局及物业管理办公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_x局物业管理领导小组

  _年十四月十八日

物业的管理制度13

  一、物业管理范围: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物业管理机构: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本届业主委员会是会设主任、委员共七名。业主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监督执行《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制度》,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业小区的使用与维修。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

  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

  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访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维修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维修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委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财务管理。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

  本物业管理制度自20__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本物业管理制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物业的管理制度14

  一、中央智能调度中心管理制度

  智能中心是掌握住宅区安全动态,指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部位,是管理处工作指挥的中心,其管理十分重要,特订如下制度:

  1、智能控制中心是住宅区最核心部位,闲人不得内进。

  2、智能控制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管理人实行2人3班制,且有足够的机动人员待职。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3、保持室内卫生清洁,设备无尘,保养完好无损。

  4、控制中心值班管理人员应详细填写值班时的原始记录、存档备查。

  5、随时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作记录。如有报警派员以最快速度核查报警真伪情况,并随时与智能控制中心联系,以便随时调度,合理处理。

  6、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放在自动位置,每周作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7、遇真实报警时控制室人员应立即通知主任、各负责人员、机构到场处理,并时刻监视住宅区内的各部位呼叫,组织协调方面的配合。

  8、如警情较大,应立即与“120、119”等联网机构通报情况,求援,事后总结事件经验教训。

  9、定期对每种信号、报警做累计、分析,总结工作不足,改善系统工作态势,合理安排管理人员工作岗位,加强管理工作。

  二、智能停车场管理制度

  1、枫白露停车场停车位均在多层、架空层、高层地下车库,业主、住户车辆依就近原则停放。

  2、丹枫白露停车场使用智能系统控制车辆出入口,入口使用住户IC卡和临时卡,出口由安全管理员依卡中记录,核对后合理收费。

  3、车辆安全管理员必须熟悉车场智能系统的性能、使用方法。

  4、车辆安全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场良好的停车秩序。

  5、车辆进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排列整齐,不得阻塞通道,车管员认真核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6、了解和掌握车主的车型、车牌号、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楼层、房号等等,以便于识别。

  7、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存放,以免发生意外。如有车辆违反此规定进场时,应立即令其开出车场,并立即报告管理处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8、车辆安全管理员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智能控制中心,并注意其事态发展,交接班时叮嘱接班人注意,并记录在交接登记薄上,同时将其它需注意的事项记录在登记薄上以备查。

  9、车辆安全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收卡制度、收费制度、坚持原则,不得,如:不开票停车,乱收费或不收费等等。

  三、配电房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制度

  1、配电房重地要特别注意安全,未经同意一律不得进入。配电房要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品及其他杂物以保持通道畅通无阻。

  2、绝缘工具要保持完好,绝缘等级要符合安全要求。仪表、操作手柄、指示灯、按钮等要保持完好可靠。接地电阻要符合安全规范,灭火器材要配备到位。

  3、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其证件必须在审验有效期内并与操作内容相符方可上岗。同时,持证人必须自觉参加年审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停、送电要执行工作制度,柜背操作、带电操作、登高必须有保护人在常严禁违章操作,确保安全。

  5、需要机组运行时,机房负责人一定要到达现场,与保护人一起检查线路无误后方能投入运行。机组必须处在良好的预备状态,一旦需要即能投入工作。

  6、各配电房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均要执行以上制度,违反者将视为违反劳动纪律,并负责由此引起的直接责任。执行中如有异常,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以便修正。

  四、配电设备保养规定

  一、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以保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二、未经许可,任何闲杂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四、操作人员必须对设备的运行状态以及故障的处理进行详细的记录。

  五、设备检修人员必须按时检查配电室的温度、湿度是否达到安全标准。

  六、每日对配电设备进行巡查,确保其完好运行。

  七、每月按期检查变压器的运行情况,并按计划检修配电设备一次。

  八、每个季度检查各开关和固定螺栓,如有松动,应进行紧固,保证接触良好。

  九、每年对接地网检查、测试一次。

  十、各类开关触头出现不平或毛刺时,将不平处打平、打光。

  十一、功率因素补偿低于0、9时,应及时修复。

  十二、设备室必须保持清洁整齐,严禁在室内吸烟、堆放杂物。

  五、水泵房管理制度

  水泵房是提供住户生活、消防用水的关健部位,是直接关系到住户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部位。为管理好水泵房,明确职责,制定如下制度。

  一、水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系统全部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负责监控,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及清洁清扫,并作记录。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书面报告领导。

  二、水泵房内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泵房。

  三、水泵房内所有设备在正常运转下,开关应放在自动位置,所有操作标志简单明确,主接触器开关每半月检查清洗一次。

  四、消防泵按定期保养规定进行检查,每旬进行一次“自动、手动”操作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五、水泵球阀定期检查保养,泵房每周打扫一次,水泵管道每月检查擦洗一次。

  六、水泵控制回路应每月进行一次紧固,检查是否可靠,检查备用水泵能否在主机出现故障的情况下,自动运行。

  七、注意电机运行时的电流、温升情况,声音是否异常,机械是否滑动灵活,定期进行对轴加油,使水泵达到100%良好状态。

  八、污水池卫生常清扫,水泵、管道常保养。

  九、地下水池、中位水箱、高位水箱的液位阀每周检查一次,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六、风机房管理制度

  风机为地下一层、地下二层的通风设备和消防设备。为加强风机房的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风机房内照明应保持完好,路线整齐,无临时接线。

  二、机房内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良好。

  三、风机房内应有灭火器,放置于易取处。

  四、每半月同消防检查一起,试运行一次。

  五、严禁在机房内吸烟。

  六、机房钥匙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七、开关平时应置于高速状态。

  七、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全面检查柴油机各部分是否正常。

  2、检查水箱水位(2/3以上)。

  3、检查机油油位。

  4、检查燃油是否充足(2/3以上)。检查油箱开关及有无渗漏。

  5、检查蓄电池是否充足。蓄电池内液体是否足够。

  (二)、启动及运行:

  1、启动电机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10秒,如一次启动不成功,应于二分钟后再作第二次启动,三次无法启动应检查原因。

  2、试运行时,可用手动启动,平时应置于自动位置。

  3、手动启动时,启动后应调整手柄。使电压达到380V至420V,频率达到50HZ-51HZ。

  4、试运行期间做好各项记录。

  5、水温合成至60度时,方可带动负载。

  6、每15日应运行一次,每次运行时间应不低于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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