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精细化管理专项督导检查3篇 小学精细化管理检查

时间:2022-12-22 18:11:33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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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精细化管理专项督导检查3篇 小学精细化管理检查

中小学精细化管理专项督导检查1

  落实中小学“五项管理”专项督导工作方案

  为落实中小学“五项管理”,确保督导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主体区教育局统一领导,督导组牵头,组织全体中小学责任区督学集体参与。

  二、督导对象全区公办、民办中小学

  三、督导原则

  以“五项管理”文件为指导,全面督导、突出重点

  四、督导内容手机管理方面

  1.学生是否带手机进校园工作的管理;

  2.是否建立手机入校园后的统一保管制度;

  3.是否良好管控布置或完成手机作业;

  4.是否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手机,不玩游戏、不看娱乐视频等。睡眠管理方面

  1.教师是否按规定不要求学生早到、不延迟放学;

  2.学校是否建立学生按时午休、按时入睡制度;

  3.是否正确管控校外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

  4.是否开展学生睡眠监测登记和教育。读物管理方面

  1.重点督导课外读物进入校园的管理;

  2.校内图书质量是否严格把关;

  3.是否存在教师引导性、暗示性购买;指点书店、渠道购买的行为。作业管理方面

  1.是否存在超量布置作业,布置家长作业的情况;

  2.是否存在家长批改作业、学生相互批改作业的情况;

  3.教师是否进行二次批改。体质管理方面

  1.重点督导开齐开足、不占用、不积压体育课时间,保证学生校内体育锻炼达到1小时;

  2.教师是否存在占用课间时间或放学时间的情况;

  3.教师是否教育学生正确的读写姿势和握笔姿势,做好近视防控工作;

  4.是否落实体质健康测试制度。

  五、工作安排

  年x月x日开展组织部署工作;

  年x月x日开展学校自检自查工作,形成自检自查报告,并统一发送到xx邮箱;

  年x月x日开展实地督导工作,采用校园督查、入班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学生访谈、教师交流等方式;

  年x月x日开展收集督导工作报告工作,督导员务必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如实报告,同时教育局启动批评、约谈、问责机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年x月x日开展配合督导工作,将督导工作内容及总结等上报给上级教育督导部门,配合市里、省里、国家督导组的随访和督查工作,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六、责任要求

  1.学校及督导组相辅相成,相互助力,全面落实“五项管理”工作,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确认责任主体负责人,把握时间节点;

  2.督导组遵守纪律、规范行为,全面核查群众投诉或举报内容,认真梳理相关问题,如实反应情况,总结成报告,提出有效指导意见,上报给上级组织;

  3.严格落实“五项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对敷衍推诿、工作不力等乱象严肃处理、溯源追责;

  4.以结果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做好相关应对工作,切实保证“五项管理”工作的彻底落实,解决根本问题。

  中小学校“五项管理”督导方案

  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关系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是深入推进立德树人的重大举措。为确保“五项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落实落地,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本市责任督学开展“五项管理”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本区中小学责任

  督学开展“五项管理”督导工作。本次督导采用全覆盖督导方式,结合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导对象本区所有中小学校(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

  二、督导时间2022年9月至12月。

  三、督导内容围绕“五项管理”,聚焦相关因素开展督导,了解学校及学校周边在“五项管理”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紧盯不落实、乱作为,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督导工作要重点聚焦《中小学生“五项管理”督导工作方案》中的国家底线要求。手机管理方面重点督是否对学生带手机入校园进行管理,是否建立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是否对用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行为进行管控,是否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等情况。睡眠管理方面重点督落实中小学上午上课时间规定,建立学生按时就寝制度,管控校外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加强网课平台和网络游戏监管,开展学生睡眠监测等情况。读物管理方面重点督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校园推荐图书质量把关,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管控,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等情况。作业管理方面重点督严控书面作业量、教师指导学生作业、批改学生作业等情况。体质管理方面重点督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及每天锻炼1小时制度、学生近视眼防控、落实体质健康测试制度等情况。

  四、督导方式坚持客观、真实的督导原则,通过校园巡视、查阅资料、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督导。

  1.听取汇报。通过听取学校汇报,了解各学校“五项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举措、取得的成效和存在困难。

  2.实地查看。检查学校在“五项管理”工作方面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推门听课;作业批改、体育课开展、大课间活动、图书借阅等。

  3.查阅资料。查阅学校“五项管理”相关工作资料,查看课表、作息时间表,查阅学校“五项管理”相关制度文本,查阅过程性记录档案,查阅相关家校互动的过程性资料等。

  4.访谈座谈。通过对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开展座谈、随机访谈,深入了解学校在“五项管理”工作方面的具体措施、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

  5.问卷调查。结合问卷调查开展督导,督导过程中,建议对照督导要点针对性地对教师、三年级以上学生、家长开展问卷调查。

  五、工作安排

  1.督导准备。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督导方案,确定督导指标。对责任督学和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联络员开展督前培训,学习相关文件汇编,领会“五项管理”精神,明确工作要求。时间节点:5月26日之前。

  2.督导实施。

①学校自查。学校围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开展自查,梳理学校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形成自评报告。时间节点:*月30日之前。

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责任督学到校实地督导,结果由责任督学通过“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化工作平台”上报,并形成责任区“五项管理”督查报告,提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时间节点:*月15日之前。

③督促整改。督促学校按照自查和实地督导互查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不断完善制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立行立改。对整改不落实的,及时进行通报、约谈;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时间节点:9月15日之前。

④每月督导。责任督学对照“五项管理”通知及《“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有关要求,每一个月到校督导一次,结果由责任督学通过“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化工作平台”上报。10月20日前,责任督学完成7月至10月“五项管理”责任区督查报告,提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时间节点:12月20日(责任区督查报告于10月20日前提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3.区内汇总。区教育督导室对各校督导结果进行汇总统计,根据督导内容完成相应的区级督导报告。督导报告基于区内各校各指标达成情况进行分析,对达成度高的指标,总结有效举措、成功经验,对达成度低的指标,分析主要原因及后续改进措施。时间节点:

  第一次6月20日之前,第二次10月20之前。

  六、结果运用督导结果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对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

●手机

  1.是否有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

  2.是否规定并严格执行学生手机不得带入课堂

  3.是否有手机保管装置

  4.是否有手机保管责任人

  5.是否有校内公用电话

  6.是否规定并严格执行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

  7.是否规定并严格执行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8.是否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

  9.是否将学生手机管理要求告知学生家长。

●睡眠

  10.是否规定并严格执行小学上午上课不早于8:201

  1.是否规定并严格执行中学上午上课不早于8:001

  2.是否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1

  3.是否告知并督促家长保证学生按时就寝1

  4.是否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进行针对性帮助和辅导并调整作业量1

  5.是否规定并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1

  6.是否规定并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布置任何形式家庭作业1

  7.是否确保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1

  8.是否确保每日22:00至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1

  9.省级是否建立学生睡眠状况监测机制20.市级是否建立学生睡眠状况监测机制2

  1.县级是否建立学生睡眠状况监测机制●读物2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进行全面指导与管理2

  3.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进行监督检查2

  4.是否按照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2

  5.是否对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现象进行有效管控2

  6.是否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进行有效管控●作业2

  7.小学1-2年级是否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2

  8.小学3-4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时间是否超过60分钟2

  9.初中每天书面作业时间是否超过90分钟30.是否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3

  1.是否指导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3

  2.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是否做到全批全改3

  3.是否做到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3

  4.是否做到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体质3

  5.小学1-2年级是否安排每周4课时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3

  6.小学3-6年级和初中是否安排每周3课时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3

  7.高中是否安排每周2课时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3

  8.是否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中小学校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集体体育锻炼3

  9.是否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40.每节课间是否允许学生出教室适量活动或放松4

  1.是否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午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4

  2.是否建立中小学生视力状况监测机制,落实每学期2次全覆盖视力筛查4

  3.是否建立并落实面向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制度4

  4.是否建立并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抽测复核制度4

  5.是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中小学精细化管理专项督导检查2

  中小学体育专项督导检查自查报告

  汉东小学

  根据湟中县教育局转发《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体育专项督导检查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从4个方面25个项目进行自查,并从6个不足之处进行整改,现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自查

  一:教育管理方面

  1、学校在适当时间会召开有关体育卫生方面的工作会议;

  2、学校每学期都制定体育卫生计划(有资料);

  3、根据有关规定开足体育课;

  4、能保证一天一小时课外活动;

  5、课间活动落实到位;

  6、学校对体育卫生方面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有资料);

  7、每年召开一次大型运动会(有资料);

  二:条件保障方面

  8、学校有兼职体育教师;

  9、无教师进行体育专项岗位培训;

  10、无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无这方面的培训资料;

  11、学校无正规的体育场地;

  12、学校体育器材缺乏,只有少量器材可用于教学;

  13、教室采光良好;

  14、教室课桌椅配备齐全;

  15、学校无学生食堂;

  16、师生饮水干净;

  17、学校厕所天天打扫,并定期清除;

  18、学校开学对学生无体检;

  19、学校对学生无保险;

  三:评价机制

  20、学生视力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时检查;

  21、有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制度;

  22、新学生无预防接种检查;

  四:体质状况

  23、每年实施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并对有关数据进行上报;

  24、学生体质健康达到国家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25、学生视力不良的有,但很少。

  整改措施

  1、争取让我校教师进行体育岗位专项培训;

  2、争取配备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3、学校争取投入一定的资金购买体育器材;

  4、每学期开学对学生进行体检;

  5、对新入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检查

  6、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档案。

中小学精细化管理专项督导检查3

  湖北省中小学体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试 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精神,推进各级人民政府履行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职责,促进各级中小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对学校体育提出各项任务和要求,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制度,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小学体育的科学发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督导对象

  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全省所有中小学校(不含教学点 和特殊教育学校)。

  二、督查内容

  根据国务院53号文件对学校体育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采取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对落实政府统筹职能和学校管理职能开展督导检查。

(一)政府统筹职能方面

  一是学校体育工作政策规章建设;二是学校体育工作纳入发展规划;三是学校体育责任分工和社会参与机制;四是学校体育工作条件保障措施;五是学校体育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六是学校体育风险管理;七是学校体育工作发展环境。

(二)学校管理职能方面

  一是学校体育工作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建设;二是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三是执行体育与健康课程计划和体育考试制度建设;落实体育课时;四是体育教师的配备,专业发展和待遇落实;五是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建设;六是学校体育教学和活动安全管理;七是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以及结果公示。

  三、组织实施

  全省中小学体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按照县级自查、市州复查、省级认定的方式进行。

(一)县级检查。各县(市、区)要对照《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县市用表》(附表1)开展自查,同时,组织辖区所有学校对照《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学校用表》(附表2)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撰写自查报告,分学校填写《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结果统计表》(附表4),于2013年9月30日前,将自查材料(自查报告、附表

  3、附表4)以电子件和纸质件报送市州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

(二)市(州)复查。市(州)政府督导室、教育局要对各县(市、区)自查报告进行汇总和复核,填写附表3和附表4。市州复查采取材料复查和现场复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所辖县(市、区)现场复核比例应30%以上,高级中学复查的覆盖率应达到70%,初中和小学校的自查规模由各市、州确定。将复查材料(复查报告、附表3和附表4)于10月30日前,以电子件和纸质件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

(三)省级认定。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根据县级自查、市(州)复查情况,组织若干督导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

  四、具体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以本次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53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当地人民政府对学生健康成长的关心,对学校体育的重视和支持,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学校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规范学校体育工作的管理,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督导评价机制,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各地各校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围绕国务院53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鄂发【2008】10号)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强对学校体育和督导检查的指导,通过督导检查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达到推进国家和省学校体育政策法规的落实,规章制度的完善,条件保障的建设,评价制度的建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三)各地要健全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制度。将学校体育的重点工作纳入督导检查内容,健全考核机制,每两年开展一次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五、结果运用

(一)实行督导检查结果公布、限期整改和奖惩制度,将督导检查的结果作为考核县(市、区)级政府教育工作和学校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依据,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对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或学校,给予表彰奖励。省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合格的县(市、区)的奖励经费,按不少于20%的比例用于学校体育的发展。对不落实国家和省的政策,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检查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单位,目标考核作为重要的扣分因素,评优评先、合格性评估和检查实行一票否决,在全省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有关说明

(一)等级评定。督导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满分为100分。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及其以下为不合格。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督导检查为不合格: 不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未按国家规定开齐体育与健康课;《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校实施率低于60%、测试数据上报不真实。

  联系人:省教育厅督导办刘世学,联系电话:(传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缪胜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hbjyttwy@。附表:

  1.全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县市用表 2.全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学校用表

  3.全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结果统计表(县市区用表)

  4.全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结果统计表(中小学校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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