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读书心得11篇 读《在人间》有感

时间:2024-03-23 18:56:00 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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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间》读书心得11篇 读《在人间》有感

《在人间》读书心得1

  我开始对这个世界放下戒心,慢慢的发现他其实并没那么可怕。

  书中写的是一个人从小就努力的去讨好别人,不惜做自己不喜欢甚至厌恶的事,慢慢的使他走向了毁灭,在文章中作者将自己的人生与思想隐藏与主角叶藏的人生遭遇之中。其实在书中的一些情节也像一面镜子反映了我们现实中的生活。

  虽然书中写的叶藏过的是充满可耻的一生,但是在他自我否定的过程中,也抒发自己内心深处的苦闷以及渴望被爱的情愫,这本书中承载了作者的一生经历与思想,书中的叶藏,既不能理解女人心作文的浅薄,又不断被朋友利用,却认为妥协退步才是活下去的方法,甚至为了混迹世间学习人性的种种卑劣。

  其实我认为叶藏的一些做法虽然让他走向毁灭,但是他的做法却不是无缘无故,而是为了迎合,为了更好的去和别人相处,虽然“人们”都在说要做好自己,无关别人,但是谁又能真正的不在乎别人呢,所以作者在做一些“人们”所不认同的事的时候,应该错的不是他,而是整个世界。

  在最后我看到了一个真实而又充满理想的“永远少年,”以及对幸福人生的执着和美好社会的热切向往。

《在人间》读书心得2

  有这么一个男孩,他的命运是如此的悲哀——他的童年经历了丧父,丧母,外祖父破产的沉重打击。他就是俄国大作家高尔基。高尔基只是他的笔名,他的真名叫阿列克塞。而“高尔基”在俄语中的意思是“苦,痛苦,苦呀”的意思。

  随着凶狠的外祖父破产,经历了那么多痛苦的阿列克塞年仅11岁就走向了社会,来到了他所描绘的“人间”。他在外四处流浪,到处找工作来养活自己,他做过仆人,洗碗工,学徒工,监工……也正是他艰苦的生活,使他在生活中认识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阿列克塞在船上做洗碗工时,遇到了一个叫斯穆雷伊的厨师,他不停地借书给他看,斯穆雷伊叫阿列克塞以后不管怎样都要读书,学好知识,拯救祖国。阿列克塞从此牢牢记住了这句话,后来,他想尽一切办法到处借书。坚持阅读各种书籍,丰富的生活阅历,扩展了他的视野。在非常贫困的生活环境中,阿列克塞下定决心要跨进校门专心学习。于是,他不顾其他人的阻止,奔赴喀山,考进了喀山大学,走进了向往已久的学习课堂。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第一感触就是高尔基在那么艰苦的情况下仍然手不释卷,坚持学习。真让人敬佩。是的,书是知识的源泉,是生活中的营养品,是我们最好的朋友。读书能陶冶人的情操,给人知识和智慧。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书愈多,精神就愈健壮而勇敢”。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大好时光,勤学习、多读书,为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打下好的、扎实的基础!

《在人间》读书心得3

  最近读了陈老师的《至味在人间》,有些感触,于是重新提笔开始写写字。

  从大一开始,只是每年的寒暑假或者国庆假期回家乡。现在大学毕业在广州工作,回家和父母待一块的时间更是屈指可数,所以每当陈老师提起家乡的美食、童年的味道以及和儿子街头巷尾“寻宝”觅食,心中难免有些“乡愁”。而这些“乡愁”,物化出来就是我妈做的那热乎乎的豆腐圆子,淋上家乡小厂自产的麻油,那叫一个香~

  除去豆腐圆子,还有一道夏天的菜,也是我的最爱。记忆中每逢暑假,我妈必会寻街串巷找出我最爱的嫩南瓜,青色还未成熟的小小个圆溜溜,切成不大不小的丁,和青椒一起在铁锅里面热烈的翻炒。这菜一上桌,我可以吃两碗米饭。这对永远都吃一碗米饭的我,是至高的荣誉了。

  陈老师说,他想不起来他父母喜欢吃啥,但是父母永远知道我们最喜欢的菜。这个点有些戳。仔细回想,我妈最喜欢吃鱼吗?我爸最喜欢吃牛肉吗?具体是什么还有怎样的做法,只有向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考究了。

  书中反复提到一点:人的味觉偏好在小时候就会形成,且根深蒂固。正如陈老师是安徽人,在北京生活了二十多年,但心心念念的就是那一口青萝卜、Sa汤和家乡的豆干。对于我自己,活了20几年,也吃过一些美食,但隔断时间心里特别想念的,除了火锅,必然是家乡菜。如今广州湘菜馆和川菜馆遍地开花,但想吃到湖北菜,还真心不容易。有天嘴巴馋,忍不住给我妈打电话,说想念家里的藕汤了,我妈突然豁然开朗,说把藕汤冰冻用冰袋包装好,然后顺丰寄给我...

  身边的好几个朋友都是湖南人,跟他们吃饭,约粤菜、日料或者吃海鲜,那是绝对不够爽的,真正让他们吃爽,那必须是辣的,“口味重”的。想想也对,从小几乎每道菜都会放青辣椒红辣椒或者小米椒,来到广东,粤菜温温柔柔的精致怎么可能打动他们火辣的胃呢?

  再来聊聊人。陈老师长相讨喜,说话风趣,而且跟着他永远可以不去想吃什么、怎么点单,简直是最佳饭友。和鲁迅一样,陈老师也说了“吃人”这个概念。“一顿饭,最关键的不是吃什么,去哪吃,而是和谁吃。”细想一下,可谓是吃饭的精髓。陈老师有一群饭友,他们的饭局叫“老男人”饭局,我在想要不要组一个“少女心不死,八卦永流传”饭局。哈,好像名字有点长,抛出一杯芋圆奶茶的诱惑诚挚向大家征集。

  在脑海里搜寻了一下比较深刻的饭局。想到小学的时候奶奶做了油焖大虾、毛豆、皮蛋拌豆腐和清炒藕带,傍晚爷爷端一个小桌子放在门外,全部的菜端过来挤在这张小桌子上,一家人围着一起,边吃边乘凉,这是童年夏天的味道。

  还有“离别饭”,在大学这叫“散伙饭”。班级、部门、社团,我仔细回想,确实想不起那些夜晚我们到底吃了些啥,只记得明明没醉,但情绪要么极度兴奋要么极度悲愤,一个成员开始哭,那这顿饭的眼泪必然少不了,包里的纸巾永远不够,饭局开始上演“是不是再也见不到了”的剧情,这是咸味的青春味道。

  前段时间看了一个叫“未知之旅”的美食纪录片,有讲到越南的美食,刚好,9月休年假和好友去了越南,吃到了片中总统套餐同款,也吃了很多很多顿越南粉和春卷,记忆最深刻的一顿饭,是我们在民宿附近溜达,发现有几家烧烤店,生意不错,全是本地人。果然,没有英文菜单,老板和服务员也不太懂英文。没事,硬着头皮点,有图片的就点图片,没图片直接盲点。点完菜,带着一颗期待的心情等着我们的美食上桌。

  越南的餐厅很有意思,跟我们吃饭对着坐不同,大家都喜欢面向马路坐,坐在同一边,面向马路。我们入乡随俗,看着来来往往的摩托车,聊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两个字——惬意。随着菜品上桌,我们开始释放自己的嘴巴,没想到每一个都挺好吃。有些东西,从开始点菜到吃到肚子里我都不知道是什么,哈哈,也是很没有求知欲了。吃到半饱,一对路过的越南父女向我们热情的打招呼微笑,这一幕景象已与这顿饭粘合,成为我记忆中越南之旅的独特味道。

《在人间》读书心得4

  这次,我又看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在人间》。这本书的作者是高尔基。

  这本书讲了高尔基的的母亲去世后,外祖父也家道中落,外祖父没办法,只好把高尔基送到城市去工作。一开始高尔基去了一家叫“时式鞋店”的店工作,他在这里遇见了很多的人,不过他很讨厌这样的生活,有一次,他的手被烫伤了,被外祖母带了回去。之后,外祖父又让他去的儿子学画画,可是,那个儿子一点儿也没教,每天都在干家务活,一天,他终于忍不住了说:“我是来学画画的,不是来干活的”。从此,他就开始教高尔基了。可是遭到了外祖母的妹妹的拒绝,高尔基受不了这样的生活,这次,他竟然逃走了。他自己找到了一个工作,就是在船上工作,在那了,高尔基被一个船员激发了读书的兴趣,后来,高尔基又回去了。之后,他遇见了一位夫人,夫人给了高尔基很多书,让高尔基沉入书的境界中。夫人搬走了之后,高尔基又找了一个工作,他在里面几乎每天都在看书,没时间才不看。后来,他遇见了以前的主人,主人推荐他去看管他的店。高尔基想改变自己,就走了。

  这本书给了我深刻的印象,高尔基的人间真让人感动。

《在人间》读书心得5

  朋友前几天带了一本《至味在人间》给我,说我会喜欢。

  看前几篇的时候,确定自己之前看过,却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在哪里看到的。这种感觉像是遇到一个知根知底的熟人,再翻下去,就像叙旧。

  作者是陈晓卿,《舌尖上的中国》导演。一个才华横溢又一本正经的吃货。他对美食的描述妥帖细腻,你不得不感慨,有些人就是天生味觉敏锐又会吃。而他又占了另外两条,会写,会拍。这本书里,不仅仅是写美食,还有着浓浓的人间烟火气和人情味。

  他也是安徽人,我在书里也看到不少熟悉的内容。

  首先是酱。“在坛子里装着带汁水的,我们叫酱豆。刚出锅的幔头,掰开,中间抹上勺酱豆,热腾腾的奇香。”读到这里,脑海里浮现的正是小时候往馒头上抹酱豆的场景。已经很多年没吃过,市面上的海天黄豆酱,微甜,温和,像个懂事的小孩,懂得满足大众的口味。而小时候所吃的酱豆,每家都有每家的味道。咸得泼辣,辣得辛香。

  那时候看到大人晒酱豆真是满满的好奇。豆子上长了那么多霉还能吃吗?真是碰都不愿意碰。但等到把它们放进坛子里,放上各种材料,再放西瓜代替水,蒙上白布晒上那么多天后,盛出一些入锅翻炒,那种绵密醇厚的香味,轻易就能把人虏获。

  接着是面。陈晓卿非常爱吃面,北方人一般都习惯吃面。他家乡是安徽灵璧,算是不南不北的地方。我也遇到过和他一样的趣事,到了北方被称为南方人,到了南方,又被称为北方人。他在书里引用了一个人写的小诗,据说麻醉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安徽人。

  有人说她是南方 有人说她是北方 南方和北方手牵手 坐在了淮河的岸上 我确实被麻醉了。

  看他对面的痴爱,也勾起我对面的情感。外婆那有种面叫板面,我对板面总结出的经验是,出了那个地方就吃不到正宗的板面了,充其量汤的味道还有些相似。板面就像个粗糙的北方汉子,多油,多盐,可以搭配卤凤爪,卤鸡头,卤豆皮,茶叶蛋,滋味厚,嚼劲足。配上个搪瓷大碗,吃起来真是地道,吃完常常嘴唇肿胀,像是粘了一层油。

  想起高中学校西门有家板面馆。非常小的店面,高个子得低头钻进去。里面摆着一排排小桌子,小马扎。一放学,人就满满当当。记得当时他家面两块五一碗,鸡头凤爪鸡蛋都是五毛。现在那块地方大概已经拆迁了,这种苍蝇小馆,要么扩大店面,要么就会消失。再回去,要去学校附近找家地道的板面馆,加两个凤爪。

  陈晓卿明是写寻味品味,却常在文末神来一笔,有关某个时事,某个熟人,使人莞尔。

  在写《白塔寺涮肉群落》时,他朋友畅想了白塔寺照这样发展下去,几百年以后就是饮食文化的一处代表地。陈晓卿就在文末调侃道,哪里用得了几百年,搞不好二十年后,北京市政部门就会决定重建涮肉一条街。先不分青红皂白拆了,然后觉得不合适,再拿着照片复原——反正咱们制度好,有的是钱。

  在写到去吃一家味道好但服务态度不好的湖南菜馆时,他说,有这么可口的美食,态度粗暴点就粗暴点嘛。他把这个道理说给读库的老六听,老六展开了终极思考:按此理论,难不成最好吃的饭馆......得是城管开的吧?

  他写吃火锅写得很有趣味。不只是在味觉上,还引申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吃在他那里,已经不仅仅是吃,更关情。

  “你要是喜欢谁,不妨提前两小时找一家有底料的火锅店,早早开火,想象着郫县豆瓣和葱结姜片蒜瓣以及草果丁香花椒辣椒不断充分交融磨合,小火慢慢熬着,等那个人来吃.....当然,那个人必须是一个喜欢吃的实在人,吃饭时你们的目的,这样你们才能在享用美食的同时享受相濡以沫的人生。”

  这段文字,足以让人想象出一幅场景。他坐在咕嘟嘟嘟小火锅前,看着翻滚的汤底,心里盘算着底料的味道怎样交织融合,又暗暗盼着那人来,在火锅前“相濡以沫”。

  他不喜欢那些因利益而生的饭局。

  “我打心眼里佩服那些官场、商场、名利场的场面人,尽管面和心不和,为了利益也要欢天喜地地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这时,聚餐已经不是摄食的一种程序,更是某种社交性的礼仪。”

  他钟爱藏在边边角角的小馆子,散落各地的小馆子。书里描写的美食真是诱人。描述的亲情,友情,文笔诙谐,饶有趣味,也值得去体会。

  “桌子支在院子里,旁边路灯杆上贴满了租房小广告,创文的横幅打着卷儿,知趣地缠在国槐的枝头,晾晒衣服的居民不时从身边穿过.......我喜欢在这样的环境里吃东西,微风过处,偶尔飘落几片秋天的叶子,空气里弥漫着酸笋的味道,这是迷人的人间烟火气息。”

  喜欢这样的《至味在人间》,看的时候,会一个人忍不住笑起来。

《在人间》读书心得6

  文章讲的是主人公叶藏的故事。曾经,他是一个自闭的孩子,总是喜欢迎合别人,通过搞笑的方式让身周围的人欢乐,在读了中学后,父亲把他接到东京去读高中,在高中认识了绝木,一个跟他性格很像的混混,在绝木身上,他学会了吃喝嫖赌,后来还因为殉情与父亲决裂,殉情后父亲不再给叶藏寄钱,失去经济支柱的叶藏,深刻的体会到了钱断情亦断的人间冷暖,并由此沉沦。

  读完这篇小说,我第一的感受是:其中的主人公看似一个三观不正的混混,实则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从他小时候说起,他活着就是为了别人,他极尽一切的搞怪,仅仅是为了博身边人一笑,但从他的行为中,我看出了他的恐惧,那种时刻得不到认可的恐惧,就如同鲁迅先生狂人日记中的主人公一样认为周围的人,是吃人的野蛮人;不过细细品味,我倒觉得,主人公是一个追求“真”的人,追求一种狭隘的“真”,他认为周围人做的一切都是虚假,你对他们真,他们对你反而有很大的看法,甚至排挤你,而如果你对他们假,他们反倒会哈哈大笑,无比快乐。他定义的“人”终究是要成为人们满意的“人”如若不然他们便会视你为垃圾,使你受尽折磨,而他正因如此便失去了自我。不过他忽略了一点,就是人性的善和美,亲人对他的爱都是纯粹的亲情,但在他的眼里,却成了虚伪的。所以当父亲问,他要什么礼物的时候,他并不想满足父亲这种虚伪的满足,于是就拒绝了父亲对他的好意,其实父亲那并非是为了寻求虚伪的满足感,那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美好和温暖的亲情。

  叶藏还是个懦夫,他不敢接受现实,只会通过嗜酒抽烟和使用药物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当他因殉情自杀父亲不再跟他汇钱后,他开始一蹶不振,过起了无业游民的堕落生活,感觉全世界都抛弃了他。

  人世间本来充满了美好的东西,但他却不曾拥抱它,而是去以狭隘的眼光去判断它,曲解他,那只是会让你沉沦。

《在人间》读书心得7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部文学作品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主人公童年、少年和青年时代的生活及命运,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世纪之交广阔的时代背景下一代人的成长历程。

  高尔基出身贫寒,有着不幸的童年。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受尽了欺凌。就是在这悲惨而又艰苦的生活中,高尔基仍如生命力顽强的小草,艰难的生长并且绽放。我多么渴望像高尔基那样,做一棵“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小草啊!多么渴望像他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同高尔基相比,我真是羞愧万分。平时在学习中遇到一点挫折我就难以面对,甚至会半途而废。主人公那种强烈的读书欲望以及顽强的学习精神,使我想到了自己:家中厚厚的书,却让它们闲着,难道是“书非借不能读?”不,自以为知识已经很丰富了,可恰恰相反,不是说“学无止境”吗?

  难道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更好地成长?不,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明白:“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才真正体会到只有勤奋学习,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

《在人间》读书心得8

  这就是美国作家金伯莉威尔丝的《人间有晴天》,这本书获得了波士顿全球号角书奖银奖。故事的大意是:十二岁的虎娃是一个聪明过人、会学会玩的女孩子,但却有着与众不同的父母——智障的双亲,他们经常成为虎娃与同学相处的尴尬。好在有精明能干的外婆料理家中的一切。然而,由于外婆的猝死,虎娃的内心世界几乎崩溃了。她打算离开自己生活的赛特镇,随同姨妈去迷人的大城市生活,但临行前的一场暴风雨使她深切地感受到妈妈的爱,也懂得了欣赏和尊敬爸爸特殊的长处。于是她开始思考什么才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我觉得这本书使人读了耐人寻味,书中的故事全是你意想不到的,有时你会觉得它很感人,有时你会觉得它很实在,书中的故事让我体会到不同的人生。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人间有晴天告诉我们:人生就像高大的松树,有些日子仿佛赛特溪——平静无波,让你继续当一阵子小孩;其他日子则像奥黛丽飓风一样占据你的心头,让你旋转于松树之上,迫使你快一点长大——有点像是挑选满月的日子剪头发呢!就像书名一样,阳光总在风雨后,人间有晴天。就是这部佳作的读后感。

《在人间》读书心得9

  死生之事,于作家亦莫大焉。想象这样一个作家,一生以毁减生命为志业,从二十岁起五度自杀,终于在四十岁前了结生命;想象这样一个作家,毕生的写作都是以自身为蓝本,自传体式的回忆贯串文本;想象这样一个作家,生前毁誉参半,死去近六十年还被不断追忆,连忌日都成为节日。他就是太宰治,日本无赖派大师,在日本与川端康成,三岛由纪夫并列战后文学的巅峰人物。最后一次自杀是在他三十九岁生日那天,所以从此在日本如果死生在同一天,就会被称之为"樱桃忌"。

  文中的主角大庭叶藏大概就是作者的自传体。那个回首往昔,觉得人生充斥着耻辱的人。从小就在讨好身边的人,从不对人说"No",从不顶嘴,从不以理相争。不管是自己的父亲,母亲,兄妹或者朋友甚至是佣人,所有的事情都不懂得拒绝。

  从小就对人类满腹恐惧,畏葸战栗,完全靠贬损自己,强装笑脸来拼死拼活的为人类服务,命悬一线的服务,汗流浃背的服务。以至于成了搞笑的高手。不知不觉中已经变成了一个不说真话来讨好卖乖的孩子。很小,他就认为不公平是必然存在的,不懂倾诉,觉得那是枉费心机。只能对真相一言不发,默默忍受,继续搞笑。觉得世间的人们经常互相欺骗,却又颇为神奇的毫发无伤,相安无事,好像没有察觉到彼此的欺骗。"世间"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可怕之地,也绝非依靠"一决胜负"便可以轻易解决一切的场所。

  那个茕茕孑然,郁郁寡欢的阿叶,最终像蟾蜍一样在世间活着,失去做人的资格,只能趴在地上缓缓蠕动。"生而为人,对不起"

  他本出生于富贵人家,自带光芒,生来就很受人尊重,在家族也理应被重视,可是,在自己的贬损中,在不断的"讨好"中渐行渐远,光芒散尽。其实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光芒,要学会聚光而不是散光。你的光芒越聚,你的能量越大。

  很多人问,为什么我那么好说话,却没人把我当回事,为什么我待每个人都很好,却没人把我当真朋友。我说,你的问题在于太刻意,也太贪心。我们太贪心所有人的眼光,于是忘记了生而为人,也该知道谁是知心人,而谁是泛泛之交。聪明的人,有一个特点,就是冷热分明。

  一个人真正的成熟是,终于抛弃掉了别人眼中最糟糕的样子,开始棱角分明地活着。大概也应了那句话,我的时间宝贵,要浪费在喜欢的人身上才是。不好惹不是没教养,而是泾渭分明又彬彬有礼。

《在人间》读书心得10

  没太看懂的书,作者想表达这个世界的无趣,每个人都带着面具,而他为了迎合别人总是做一些傻事来逗笑他人,被发现后又浑身不适。生存的意义是什么?人活在世上确实不易,又不能离开群体独自生活,又不想被他人打扰,按照别人的想法,被干预生活,一切都是未知数。

  双方相互欺骗,却又颇为神奇地毫发不伤,相安无事,好像没有察觉到彼此在欺骗似的——这种显得干净利落而又纯洁开朗的不信任案例,在人类生活中可谓比比皆是

  世间。我开始隐隐约约地明白世间的真相了。它就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争斗,而且是即时即地的争斗。只需要当场取胜即可。人是绝不会服从于他人的。即使是奴隶,也会以奴隶的方式进行卑屈的反击。所以,除了当场一决胜负之外,人不可能有别的生存之道。虽然人们口头上主张大义名分,但努力的目标毕竟属于个人。超越个人之后依旧还是个人。说到底,世间之谜也就是个人之谜。

  瓦莱里说过,在行善时,必须随时心存歉意。因为没有什么比行善更刺伤人的了。

  人活在这世上,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到处都有枷锁来束缚住你,哪怕是稍微动一下,也会冒出血来。

《在人间》读书心得11

  这是19世纪的俄国作家高尔基的一部著作。这本书就是对自我最苦难的下层生活的艺术记录。读了这本书,让我第一次很深入地接触到了在高尔基时的社会和人们是怎样的。

  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住到外祖父家。11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家境逐渐走向贫困,自私、势利的外祖父十分不满外孙给自我增加的生活重担。可是,外祖母却很疼爱自我的外孙,以后,她和外祖父便分了家产(被迫),即便她分到的东西很少,但都不抱怨,依然和外祖父共居,不计较外祖父的“任性”。

  于是,高尔基走向了“人间”。他当过学徒、在轮船上洗过碗碟,在码头上搬过货物,还干过铁路工人、面包工人、看门人、脚夫、据木工、园丁……年满16岁之前,小小的高尔基便从事过7种职业。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虐待与压迫。一路上,他遇到了被他暗自称为玛格特王后的优雅美丽的女人,她有很多书,也很愿意借给高尔基看。在高尔基看来,玛格特王后总是那么美丽、善良,并且拥有高尚的品质和对读书的爱好。不像裁缝的小妻子那样,光有漂亮外表的瓷娃娃。

  1994年,高尔基怀着上大学的渴望来到了碦山,了碦山才明白上大学对他来说只可是是一个梦想。他很快成了流浪大军中的一员。经过好友杰里科夫,高尔基接触到了民族粹派大学生们,在朝不保夕的困苦日子里,高尔基刻苦自学,为他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高尔基的一生中,我似乎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什么,是坚持?是刻苦?这一切都是,至少,他还是个“大写”的人。或许,我也应当从他身上学到些什么,如:像他一样乐观应对困苦的生活,对阅读书籍的痴迷,对学习的渴望……

  应对现实生活,我们更加应当好好珍惜此刻的完美生活,这一切来得多么不容易,公主皇帝的家庭,设施齐全的学校,和睦相处的社会……我们此刻还小,也不能对社会,为国家做出什么巨大的贡献,唯一对以往为国家做出奋斗的科学家、用笔当武器的文学作家、辛勤培育下一代的教师们的回报,便是:珍惜此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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