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下是热心网友“mulanqiaoxia”整理的追加被告申请书,供大家阅读。

申请人:蔡XX,男性,X族,197X年XX月XX日生,住湖南省桃源县XX镇XX街XX组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
申请人:李XX,女性,X族,197X年XX月XX日生,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XXXXXXX;
被申请人:XX市XX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位于XX市XX镇XX路X号XX大楼三楼XX号,电话:XXXXXX,法人代表刘XX,职位:总经理。
申请请求:
恳请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将被申请人XX市XX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增列为本案共同被告参与诉讼程序。
事实与理由概述:
当前,申请人蔡XX、李XX正就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对XX市XX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XX市XX镇XX房地产开发公司提起诉讼。鉴于被申请人XX市XX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XX花园”物业管理方及直接受益者,其对申请人的损害赔偿负有连带责任,与案件审理结果存在法定利益关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第五十七条,特此申请将其加入诉讼,作为共同被告。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蔡XX、李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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