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委托书怎么写共9篇 公积金委托证明怎么写

时间:2022-06-09 11:34:48 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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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委托书怎么写共9篇 公积金委托证明怎么写

住房公积金委托书怎么写共1

  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到公积金中心领取表格,然后按他们的要求办理手续。

  公积金办理: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提取,不知道你是办理哪方面?如果是贷款就需要你夫妻双方都要缴纳公积金,并满足其中一人超过一年;有一人没有缴纳公积金则需要另一缴纳了公积金的同志和朋友为你担保。如果是住房公积金提取则应满足: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出境定居的。

  (4)偿还购买、建修住房贷款本息的。

  (5)无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6)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住房房租的。

  (7)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9)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1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的。

  (13)职工工作调离本市的。

  (1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如果你是说要办理个人公积金开户,要通过单位开证明到公积金中心。单位开户的最好先去公积金中心领取文件和办事流程,对于单位开户他们接持很热情的,因为这个他们有任务。

住房公积金委托书怎么写共2

  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协议

  编号:

  委托方(甲方):借款人、借款人配偶:

  共有产权人、共有产权人配偶:

  受托方(乙方):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甲方提供并经其单位签章的《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申请表》、《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共有产权人申请表》,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从甲方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划转资金到甲方还贷储蓄存折帐户(以下称还贷储蓄帐户),专项用于偿还甲方购买▁▁▁▁▁▁▁▁▁▁▁▁房屋办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甲、乙双方就委托提取事宜协商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申请,对办理委托提取所提供的证明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条划款对象: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用于偿还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无逾期等不良记录。

  第三条划款方式:

  根据甲方的条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划款:

  (一) 委托按年划转甲方(□借款人,□共有产权人)的住房公积金;

  (二) 委托按年划转甲方(□借款人,□共有产权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三) 委托按月划转甲方(□借款人,□共有产权人)的住房公积金;

  (四) 委托按月划转甲方(□借款人,□共有产权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自本协议签定生效后,乙方根据甲方选择的划款方式将甲方住房公积金帐户(帐号:▁▁▁▁▁▁▁▁▁)内资金以转帐方式划转到甲方用于还贷的还款储蓄帐户(帐号:▁▁▁▁▁▁▁▁▁▁▁▁)。

  第四条划转住房公积金额度:

  按本协议第三条

  (一)、

  (二)两种还款方式的,乙方划转金额最高额度以甲方上年实际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为限。按本协议第三条

  (三)、

  (四)两种还款方式的,乙方每月从甲方公积金帐户中转款的最高额度以甲方上月实际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额为限(不含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

  第五条还贷资金的补充:

  甲方承诺于每月还贷日前及时查询还贷储蓄帐户内资金余额,若帐户资金不足,应及时向还贷储蓄帐户中补充资金,乙方无通知义务。否则,造成的贷款逾期、罚息等违约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责任及义务

  (一)本协议签定划款前,甲方须以还贷储蓄帐户内的资金偿还贷款,且需在其还贷储蓄帐户内保留余额不少于甲方次月应还贷款本息,作为还贷备偿资金。从年月起实行划转还贷,至贷款还清或用于归还该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累计提取额达到应还贷款本息额时自动终止。

  (二)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包括借款人及配偶、共有权人及配偶)不得再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本协议履行期间,因甲方或其单位等原因导致甲方住房公积金帐户缓缴、欠缴、停缴、销户等,使甲方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不足,甲方应于每月还款日之前向还贷储蓄帐户内补充资金;甲方应保证还款储蓄帐户中余额不少于下月还款额。否则,造成的贷款逾期、罚息等违约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按本协议第三条

  (一)、

  (二)两种还款方式的,乙方每年7月20(遇法定假日顺延)出具划款通知单,通知

  银行划款。按本协议第三条

  (三)、

  (四)两种还款方式的,乙方根据银行提供的甲方上月实际还贷额,于每月12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出具划款通知单,通知银行划款。

  (五)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的单位、身份证号码、婚姻关系、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纠纷,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不得将划转到还贷储蓄帐户内的资金提取作为他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还贷储蓄帐号发生变更,应于变更当日携有效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在乙方每月约定的出具划款通知前5日内,甲方不得申请办理还贷储蓄帐号变更手续。否则,由此导致乙方出具错误帐号的划款通知而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八)甲方因还贷储蓄帐号密码保存不善或存折遗失造成的贷款逾期、罚息或资金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一)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发生单位变更、婚姻关系变动、住房公积金停缴等非正常缴存状态,应及时向乙方办理协议变更手续。不及时变更或已不符合委托划转还贷条件的,乙方有权终止委托协议。甲方自愿终止本协议时,应到乙方申请办理协议终止手续,且今后不再受理本项委托提取业务。

  (二) 因甲方或其单位等原因导致公积金缓缴、停缴、销户等,致使甲方住房公积金帐户资金余额不足,甲方又未及时向还款储蓄帐户补充资金,导致乙方无法划款,或因上月逾期,造成下月无法实施划转情况连续发生三个月或累计发生六个月的,乙方有权终止委托协议,,且今后不再受理本项委托提取业务。

  (三) 甲方将划转到还贷储蓄帐户内的资金提取作为他用,造成贷款逾期,乙方有权终止委托协议,且今后不再受理本项委托提取业务。

  (四)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正常履行情况下,到甲方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或本协议规定之甲方住房公积金帐户销户后自动终止。

  第八条 本协议与甲方的住房公积金借(贷)款合同是互为独立的合同文本,不因本协议的执行情况而影响借(贷)款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

  借款人(签字):借款人配偶(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共有产权人(签字):共有产权人配偶(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受托方:

  (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签章):

  年月日

住房公积金委托书怎么写共3

  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王洪波

  电 话:,

  传 真:

  4受托人(乙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甲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委托乙方按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存款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叁日

  内将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一次存入专户用于贷款发放。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方式,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应按《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五条 乙方向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贰日内将壹份合同原件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 非乙方原因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对本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甲方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物(质

  物)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 借款人如不按《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

  第九条 利息和手续费。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月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当日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账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办理利率调整手续。乙方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所收取的手续费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支付。

  第十条 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当日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账户。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展期,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

  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专户,或超出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5%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5%的违约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为借款人办理贷款展期,应向甲方支付展期贷款余额5%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展期住房公积金贷款。

  违约责任明确后,违约方应主动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与《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和甲乙双方签订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手续费及奖励资金支付协议》有不一致之处,以《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手续费及奖励资金支付协议》为准执行,并按《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住房

  公积金贷款全部收回后失效。

  第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住房公积金委托书怎么写共4

  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编号:

  委托人(借款人): 委托人(借款人配偶): 被委托人(贷款银行):

  为贯彻《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细则》的规定,经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平等自愿协商,双方均同意共同遵守以下约定:

  一、委托人在签署本委托协议书时,已经知悉并承诺遵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细则》以及与之相关的操作规定,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发生变化,愿按新的政策执行。

  二、委托人已经仔细阅读并明晰本委托协议书内容及含义,并保证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同意办理委托还贷手续后不再操作公积金柜台提取还贷,同意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时间、方式均按照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统一要求。

  三、委托人事项:

  兹委托被委托人根据《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细则》以及与之相关的操作规定,在贷款期限内提取本委托协议书所列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补贴账户)余额直接归还本委托协议书所列住房公积金贷款账号下的委托人的贷款。

  委托人(借款人)身份证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个人住房补贴账号 。

  配偶身份证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个人住房补贴账号 。

  借款人贷款户账号 ;储蓄还款户账号

  1 (贷款银行填写) 。

  四、委托人同意选择以下的第 种还贷方式进行操作,且只能选择一种还贷方式。

  (一)逐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

  (二)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

  五、选择

  (一)提取还贷方式:贷款银行于每年的10月8日进行操作,还款顺序为:先还逾期贷款本息、罚息,再还本期应还贷款本息,剩余金额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本金。

  委托人在确定逐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方式后,须选择 A 形式进行操作:

  A、缩短贷款期限。即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按正常顺序还款后,剩余金额从还款计划的最后一期开始冲抵贷款剩余本金。

  B、减少月还款额。即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按正常顺序还款后,剩余金额直接冲抵委托人的剩余贷款本金,并将冲抵后的贷款剩余本金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重新计算月还款额。

  委托人在明确还贷形式后,还须明确第一次操作时间:

  □ 当年 □次年

  委托人明确当年操作的,则当年不得再进行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人同意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则不予操作。

  六、选择

  (二)提取还贷方式:贷款银行于每月的15日进行操作(2007年

  1、2月为首次受理月),操作以账户为单位,逐个账户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各符合条件账户的提取额累加形成当期提取额度,只操作符合条件的账户;还款顺序为:先还逾期贷款本息、罚息,再还本期应还贷款本息。委托人同意按还款顺序扣款且当公积金账户 2

  中余额不满足条件时,则不予操作逐月还贷,直至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满足条件,再次操作;委托人同意因委托人单位或本人未及时缴存公积金,使得当月15日未提取到公积金并造成贷款逾期及罚息的,由委托人负责。

  当月缴存额小于贷款月还款额时,委托人保证不足部分由本人按月补齐至还款账户,委托人同意如因委托人未及时补存差额,造成贷款逾期及罚息的,由委托人负责;当每月缴存的公积金额大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时,委托人同意每月提取的公积金额不超过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

  七、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操作时发生差错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义务配合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进行纠错。

  八、若委托人中借款人配偶的信息或者委托人需变更委托提取还贷方式的,委托人须及时到被委托人处办理委托变更手续(借款人不得变更)。

  若因委托提取还贷信息没有及时变更,而造成委托提取还贷未能操作或扣款不足,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贷款逾期等法律纠纷及一切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九、委托人需终止委托协议的,应在规定的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时间一个月前到被委托人处办理终止委托手续。

  若因没有及时办理终止委托提取还贷手续,而造成已经提取还贷等违背委托人意愿的,由委托人自己负责。

  十、提取还贷扣款成功后,被委托人须打印《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委托提取还贷流水单》交委托人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作账。

  委托人可于委托提取还贷扣款成功后20日内,前往被委托人处领取新的《还款计划书》或通过网站查询新的还款计 3 划,以便下月正常进行还款,被委托人应及时打印新的《还款计划书》,满足委托人的查询要求。若因委托人未及时前往被委托人处领取新的《还款计划书》或查询新的还款计划而造成逾期,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十一、本委托协议书的效力在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还清后自然终止。

  十二、本委托协议书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委托协议书一式二份,分别由委托人、被委托人留存。

  委 托 人: (借款人签字) 被委托人:(公章)

  (借款人配偶签字)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 期 日 期

  4

住房公积金委托书怎么写共5

  住房公积金委托代收协议书

  甲方: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住所:西安市西北一路52号 乙方: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西安银行电子结算中心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向乙方代收住房公积金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中,由甲方委托西安银行电子结算中心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向乙方代收住房公积金。

  二、甲方为乙方编制的委托代收协议号为: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付款帐户为:

  单位全称: 帐

  号: 开户银行:

  四、乙方保证于每月10日前,将本单位上月《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报送甲方财会部,以保证收款金额的准确性。

  五、乙方保证按照中心规定的时间核定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时将新缴存基数填制在《公积金汇缴清册》上,报送甲方归集部。

  六、由于乙方未及时报送《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核定缴存基数而导致委托代收金额错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甲方保证在收到乙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后,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八、乙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代收后,其计息、对账、提取、转移、贷款、查询等业务均与其他方式缴存的单位一样,执行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乙方开户银行各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房公积金委托书怎么写共6

  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合同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受托人(乙方):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合作共赢、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就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担保、组合等住房贷款,并将委托贷款资金足额、及时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委托贷款账户。

  第二条 甲方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和贷款方式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第三条 甲方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对借款人的身份、贷款资格、个人信用、还款能力和贷款用途等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和乙方;同意贷款的,向乙方签发《委托贷款通知书》,明确借款期限、借款金额、担保和还本付息方式

  2 等。

  第四条 甲方享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承担贷款风险,有权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有权督促借款人及时还款、处臵借款人的抵押物或质物。

  第五条 甲方按照不高于乙方办理贷款利息收入(含罚息)的5%比例和贷款业务考评情况,向乙方支付贷款手续费。具体业务考评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六条 乙方负责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甲方的要求,对借款人的身份、个人信用、贷款资格、贷款方式、偿还能力等进行初审;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指导借款人填写《滁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七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实行“逐笔委托、逐笔发放”。乙方在收到《委托贷款通知书》后,应进行贷款复核;无异议的,应于借款人办妥抵押、保证等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并通知借款人。

  乙方有权拒绝发放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贷款,并及时将拒绝理由书面通知甲方和借款人。

  第八条 乙方发放贷款应使用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合同文本或参照自营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制作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明确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借款担保以及违约责任等,并约定:如借款逾期,乙方有权从借款人在乙方

  3 开立的任何存款账户中或通知甲方从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保证人在甲方(含其分支机构)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划扣应还款项。

  乙方应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合同中约定,甲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使用、催收催还逾期借款和处臵抵(质)押物。

  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合同格式应当合法、规范、统一,并报送甲方认定和备案。

  第九条 为落实抵押贷款阶段性保证责任,乙方负责按甲方确定的标准(县、市按属地标准),收取售房企业履约保证金,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在收妥售房企业履约保证金前,不得发放贷款。

  乙方在与售房企业签订的合作合同(协议)中,应明确售房企业履约保证金归甲方占有,当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时,乙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账户中划扣应还款项。

  乙方应在收到借款人住房产权证书,并办妥《他项权利》抵押手续后,经甲方逐笔审核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履约保证金日常明细核算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善意对抗第三方权利主张。

  第十条 对以保证、抵押和质押等方式办理贷款的,乙方应严格按照保证、抵押和质押等有关规定,依法规范办理

  4 相关手续;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贷款的抵(质)押物评估、登记和相关权证保管工作;乙方负责依法、规范、妥善办理,不得强制借款人接受有偿中介服务。

  第十一条 根据需要,甲、乙双方可以开展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并分别确定组合贷款中的贷款条件、金额、利率及担保方式并承担风险。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原则上与住房公积金借款期限保持一致。

  若同一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自营个人住房贷款设定同一抵(质)押物,或由同一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按两种借款合同债权金额的相应比例清偿;若同一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自营个人住房贷款分别设定担保方式的,则依各自设定的借款担保方式分别行使和主张合同权利。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参照自营贷款管理规定,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切实做好逾期贷款催收催还工作,确保保证和抵(质)押权利实现,负责妥善解决借款合同争议。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与甲方开展直联支付结算,准确、高效核算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发放、回收、计结息等事项;按月、及时向甲方提供归集、贷款发放、回收和售房企业履约保证金明细收支等纸质、电子数据和对账单;按月以书面形式将贷款逾期金额、逾期时间、催收等情况报送给甲方。

  5

  第十四条 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前提下,乙方可指定其分支机构依照本合同承办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但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落实该分支机构所在地甲方分支机构的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 乙方与售房企业合作,应当取得售房企业与甲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支持具体楼盘销售时,还应订立甲、乙和售房企业“三方”协议,明确三方主要权利与义务;因售房企业违法等原因,甲方停止与其合作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即时响应。

  第十六条 乙方受甲方委托,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单位可以在乙方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甲方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归集手续费(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后、在贷款发放前,如甲方单方撤销贷款通知,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即时停止发放贷款。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借款人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按规定及时审定贷款,及时拨付贷

  6 款资金,承担不能及时审定贷款、拨付贷款资金等违规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乙方应当依法规范办理贷款手续、加强贷款管理、妥善保管相关权利证书和处臵逾期贷款等事项,并承担违规违约所造成的责任。

  第二十条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未尽事宜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协议签订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期满后,继续合作的,重新订立合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双方应同意及时调整相应事项。执行中,如一方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双方也可协商重新订立或解除、终止合同;一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应提前15日通知对方。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第二十三条 附则。

  (一)阶段性保证责任,是指从乙方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收到借款人住房产权证书,并办妥《他项权利》抵押手续之日止,售房企业为借款人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

  (二)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7 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8

  (或授权代表)

住房公积金委托书怎么写共7

  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总房价的80%,而住房公积金贷款都规定了最高限额及限制比例,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时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利率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津房改[1999]20号文件《关于调整房改资金存、贷款期限和利率的通知》规定,贷款期限1-5年(含5年)的贷款按月利率‰执行;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按月利率‰执行。组合贷款中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现行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为:贷款期限1-5年(含5年)的贷款月利率‰;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月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镇江房产网:

住房公积金委托书怎么写共8

  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编号:

  委托人(借款人):委托人(借款人配偶):被委托人(贷款银行):

  为贯彻《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委托提取住房公

  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细则》的规定,经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平等自愿协商,双方均同意共同遵守以下约定:

  一、委托人在签署本委托协议书时,已经知悉并承诺遵守《委托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细则》以及与之相关的操作规定,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发生变化,愿按新的政策执行。

  二、委托人已经仔细阅读并明晰本委托协议书内容及含义,并保

  证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同意办理委托还贷手续后不再操作公积金柜台提取还贷,同意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时间、方式均按照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统一要求。

  三、委托人事项:

  兹委托被委托人根据《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细

  则》以及与之相关的操作规定,在贷款期限内提取本委托协议书所列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补贴账户)余额直接归还本委托协议书所列住房公积金贷款账号下的委托人的贷款。

  委托人(借款人)身份证号:,个人住房

  公积金账号:,个人住房补贴账号。

  配偶身份证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

  号,个人住房补贴账号。

  借款人贷款户账号;储蓄还款户账号(贷款银行填写) 。

  四、委托人同意选择以下的第种还贷方式进行操作,且只能

  选择一种还贷方式。

  (一)逐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

  (二)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

  五、选择

  (一)提取还贷方式:贷款银行于每年的10月8日进

  行操作,还款顺序为:先还逾期贷款本息、罚息,再还本期应还贷款本息,剩余金额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本金。

  委托人在确定逐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方式后,须

  选择形式进行操作:

  A、缩短贷款期限。即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按正常顺序还款后,

  剩余金额从还款计划的最后一期开始冲抵贷款剩余本金。

  B、减少月还款额。即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按正常顺序还款后,

  剩余金额直接冲抵委托人的剩余贷款本金,并将冲抵后的贷款剩余本金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重新计算月还款额。

  委托人在明确还贷形式后,还须明确第一次操作时间:

  □ 当年□ 次年

  委托人明确当年操作的,则当年不得再进行柜台提取住房公积

  金。委托人同意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则不予操作。

  六、选择

  (二)提取还贷方式:贷款银行于每月的15日进行操

  作(2007年

  1、2月为首次受理月),操作以账户为单位,逐个账户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各符合条件账户的提取额累加形成当期提取额度,只操作符合条件的账户;还款顺序为:先还逾期贷款本息、罚息,

  再还本期应还贷款本息。委托人同意按还款顺序扣款且当公积金账户中余额不满足条件时,则不予操作逐月还贷,直至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满足条件,再次操作;委托人同意因委托人单位或本人未及时缴存公积金,使得当月15日未提取到公积金并造成贷款逾期及罚息的,由委托人负责。

  当月缴存额小于贷款月还款额时,委托人保证不足部分由本人按月补齐至还款账户,委托人同意如因委托人未及时补存差额,造成贷款逾期及罚息的,由委托人负责;当每月缴存的公积金额大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时,委托人同意每月提取的公积金额不超过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

  七、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操作时发生差错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义务配合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进行纠错。

  八、若委托人中借款人配偶的信息或者委托人需变更委托提取还贷方式的,委托人须及时到被委托人处办理委托变更手续(借款人不得变更)。

  若因委托提取还贷信息没有及时变更,而造成委托提取还贷未能操作或扣款不足,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贷款逾期等法律纠纷及一切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九、委托人需终止委托协议的,应在规定的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时间一个月前到被委托人处办理终止委托手续。

  若因没有及时办理终止委托提取还贷手续,而造成已经提取还贷等违背委托人意愿的,由委托人自己负责。

  十、提取还贷扣款成功后,被委托人须打印《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委托提取还贷流水单》交委托人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作账。

  委托人可于委托提取还贷扣款成功后20日内,前往被委托人处

  领取新的《还款计划书》或通过网站查询新的还款计划,以便下月正常进行还款,被委托人应及时打印新的《还款计划书》,满足委托人的查询要求。若因委托人未及时前往被委托人处领取新的《还款计划书》或查询新的还款计划而造成逾期,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十一、本委托协议书的效力在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还清后自然终止。

  十二、本委托协议书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委托协议书一式二份,分别由委托人、被委托人留存。

  委 托 人: (借款人签字)被委托人:(公章)

  (借款人配偶签字)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日期日期

住房公积金委托书怎么写共9

  委托书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

  兹委托本单位员工xxx,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前来领取新办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卡。请予接洽为荷! 单位公积金代码为xxxxxxxxx。

  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4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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