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经营协议书(汇编9篇)

时间:2023-07-13 16:44:03 协议书

  【简介】本文是网友“jiaoshuo”收集的联合经营协议书(共9篇),以供参考。

联合经营协议书

联合运营合作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联合经营“公司系列产品”。

一、经营形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样品,用于本协议期间乙方商铺的陈列展示。

  商铺地址:

  2.样品由乙方负责的保管和展示,如有损坏和遗失,按公司供货价格结算。

  3.由乙方按甲方要求,接受客户定单。

  4.乙方接受定单后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定期(每天)发送已制作的产品。

  5.甲方按照客户要求,对产品进行制作加工。

  6.乙方同意在同甲方合作期间,不经营其他公司同类系列产品。

二、价格

  1.乙方享受甲方标准批发价格。

  2.大宗定单或特殊规格的产品加工制作价格双方另议。

  3.为保证市场价格的稳定,建议乙方按甲方统一的市场零售价销售。(价格见附件)

三、货款支付

  1.乙方每周向甲方支付上周销售产品的货款。

  2.乙方对外销售,建议以款到交货形式。

四、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五、其他

  1.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2.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

  银行帐户:

  地址:

  日期:

  乙方:(公章)

  代表人:

  银行帐户:

  地址:

  日期:

合作经营协议书 篇2

  甲方: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银行账号: 开户名: 开户行名称:

  合作宗旨:为了谋求更大的发展,与时俱进,顺应时代潮流,满足二十一世纪的美容市场需求,共同开拓美容市场。甲方提供技术,乙方提供客源,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由乙方通过自有关系网,为甲方寻找目标客户,由此产生的客户,在甲方消费后,由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报酬。

  合作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拥有所有手术项目的所有权、使用权、解释权及最终价格调整制定权。

  2、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甲方开展的各种美容整形外科手术及非手术项目的宣传资料。

  3、凡由乙方提供的求美者在甲方医院实施的整容项目中出现的医疗事故,由甲方承担该项目的责任。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如果由于乙方过错造成甲方名誉受到伤害,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甲方应准时、如实支付乙方的合作报酬。

  5、如遇纠纷问题,甲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如遇术后顾客强烈要求退款,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分成比例协商退款。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得知乙方所介绍到本院的顾客消费详情。

  2、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及名誉,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及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不可盗用甲方名义进行非法行医,如有类似现象,甲方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合作到期后,乙方若想继续合作,应在合作到期时,前一个月内,申请合作续约。

  四、报酬结算方式

  1、为规范市场统一管理,特制订以下相关规则:

  通过乙方转介绍至甲方医院实施美容整形手术者总消费额扣除成本后,甲方支付 5% 作为乙方的报酬。 (成本包括住院费、治疗费、麻醉费、材料成本费。)

  2、结算方式

  甲方直接转账到乙方签约账户或以现金方式交给乙方本人。(乙方需支付返款1%的手续费)

  3、结算时间

  在顾客付清全款并完成整形项目后七个工作日内结算。

  五、其他条款

  1、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能达成共识的,则向甲乙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作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二人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3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合伙人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内容

  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第二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

(二)双方以形式出资,于年月日前完成上述出资。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合作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三条经营地点。

  第四条合伙期限

  1、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2、合伙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联合经营协议 篇4

  甲方:身份证住址

  乙方:身份证住址

  一、甲乙双方共同自愿合伙经营(店名)(地址:),前期预需甲方投资万元整(其中经营场地租金,前期装修费用),乙方以技术为投资,综上,甲方占投资总额的%,乙方占投资总额的%,比例为::。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店内所有财产为方共有,比例为:

  二、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实体,以甲方名义办理《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并注册以甲方为企业负责人。

  三、合伙双方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付出劳务比例分配即:甲方收益为总收益的%(投入店面管理劳务折合投资比例5%);乙方收益为店面总收益的%(投入店面管理劳务折合投资比例3%)。各自收益比::(除去一切固定开支及各种必备消耗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四、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由甲方负责店面日常用品的采购、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提成,物品采购,房租等),现金管理(建立专用账户)。任何支出由乙方确认后签字入账。由乙方负责店内日常经营的财务账目整理(即账目管理)和物品管理。乙方必须把当天营业状况整理成册,营业利润全额交予甲方,甲方需当日暂管或存入银行固定账户(扣除各种必备开支)。双方可协商每月更换轮换管理人,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内取走现金和经营物品。

  五、员工提成:每服务一位顾客的收益,员工提成%,合伙人服务提成收入等同员工提成收入。

  六、盈余结算:店内盈余每月年结算一次,并按各自投资比例、付出劳务比例 分配利润(总收益扣除固定店面开支,按投资比例分配),分配比例为:::,在结算中如出现应有现金与现有现金不符,由财务整理方、现金保管方承担。

  七、纠纷处理:如双方发生纠纷,不能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由双方共同协商(签署另外协议),可将本店交于其他方经营,经营方应退付该方投资金额(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

  八、退伙:合伙人可自由退伙,依据合伙开店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赔偿事宜做好财产、债务分割并签订退伙协议。如转让股权必须转让给其他合伙人,不得转让第三方(如转让第三方视为无效转让)。如协商不成,可诉诸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出具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有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合伙人(签字):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经营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一、原采石场法定代表因家庭孩子就学,本人所做其他工作烦重,无能力参与采石场的各项工作,为使该石场能正常运转。经甲、乙双方议定,甲方自愿将采石场的个人股份转让给乙方,转让资金(石场资产折币)共肆拾贰万(¥) 元整。

  二、自乙方从接手该股份之日起,甲方在过去采石中发生的各种债务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处理。

  三、过去该采石场中甲方所投入的股份所发生的效益从转让之日起一并与甲方无关。乙方从20年8月1日开始,石场所产生的效益、债务由乙方自行安排。

  四、从转让之日起,石厂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和相关三位股东(、、)自行承责任担。

  五、以上转让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生,石场、甲方、乙方各持一份为凭,如有反悔,所有损失将由返悔方承担。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作经营协议书 篇6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为更好的发展,上列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车协议如下:

  一、合伙购买的车辆概况

  1、各方于年月日共同出资购买品牌为,一台牌照号为(以下简称为合伙车辆),该车发动机号:,底盘号:,合伙车辆价款为万元加上挂牌、购置税、首次购买车辆保险费总价款为万元(全款)。

  2、各方以“联营”方式合伙经营合伙车辆。

  3、本协议在合伙车辆存在期间且各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二、各方的出资比例及车辆产权份额如下:

  2、各方约定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但合伙车辆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始终属于各方按份额共有。

  3、合伙车辆由各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驾驶员的薪酬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4、各方依照各自的产权份额分配合伙车辆的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期间的`各种税费、经营风险、事故风险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5、各方同意于合伙车辆正式开始运营时,由各方各自记录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详细账目,并于每月31日前各方核对账目,以确定合伙车辆的经营利润并由各方按投资份额进行分配;若当月各方合伙经营出现亏损时,则由各方按各自的比例承担亏损。

  三、以下事项必须由各方协商决定

  1、合伙车辆的再次转让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事项

  3、合伙车辆的抵押事项

  4、合伙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四、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后车辆的产权归属问题由守约方决定,无论产权归何方所有,应付清另一方所享有产权份额的应付价款后散伙。

  五、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所享有的产权份额时,另一方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两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字:

  合伙人乙方签字:

  合伙人丙方签字:

  年月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作经营装饰工程业务达成一致,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 合同标的

  甲方出资租入 作为双方办公地址, 合作经营 工程,根据本协议书约定乙方享有经营管理权。乙方应当按照协议正当经营,并切实维护甲方的商誉。

  二、 经营方式

  乙方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三、 合作期限

  1、 合作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书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书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 承包金及缴纳

  凡乙方在 均由甲方提成所包合同总标的额的 % 五、安全责任

  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合同期内,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工程委托方工程质量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尽量给予调节。

  六、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工程款提成。

  2、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合同所属地移交由双方合作使用,甲方应尽量协助乙方承接业务。

  七、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在每笔工程完工结算后按所结算金额及时向甲方支付约定比例的提成。

  2、 乙方应当合法经营。

  八、 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

  九、 其它

  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8

  合伙人:合伙人:

  年月日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出资万元人民币,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比例不明,平均分配;

  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

  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

  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

  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

  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

  (1)、

  (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姓名:

  姓名:

  姓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合作经营协议书范本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合作在经营开发该地区汽车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一事取得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甲方经过长达2年的时间对泸州地区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共同开展此业务.

  二合伙期限为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出资额、方式、期限

  1.每人出资万元,计万元,根据投资实况,可适当追加投资。

  2.各人的出资,以货币方式交付。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转让费(五千元),门面押金(四千元)以及设备和首期零部件购入。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三甲乙双方议定:汽车维修,改装,技术业务主要由甲方负责。公司财务及日常事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公司所有进出货以及资金流动必须双方公开透明。乙方必须每天向甲方提供当天财务情况。

  四利润分配,以资产评估为依据,按比例进行货币分配。

  为了经营和管理好企业,推选为负责人,为了充分发挥和调动合伙人的积极性,利润的分配按对企业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即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每月每人分费800元作为工资,剩余的每四个月分红一次。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负责人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清算。对于资本运作过程中出现亏本的情况,甲乙双方按照艺人分担五成的责任分担合作风险。

  五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六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购进和出售产品;④支付合伙债务;⑤大项开支实行公开制度元以上必须甲乙双方签字认可。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七.企业的事务以负责人为主,其他人为辅,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企业应设立帐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八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合伙人参共同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九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和朋友之间的友谊原则予以解决。

  十本协议自订立之日生效

  十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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