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书实用【7篇】

时间:2023-07-21 13:25:09 协议书

  【简介】下面是热心会员“ibo406”收集的补充协议书实用(共7篇),以供参考。

补充协议书实用

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1

  出售方:

  购买方: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甲方经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市地段占地面积平方米的使用权,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属结构,定名为,由甲方出售。

  第三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楼宇内的第座楼单元,建筑面积为平方尺,占地由甲方于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二、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须经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楼宇单元售价为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角整。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账户名称:帐号:付款办法: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市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付给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内,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益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楼宇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当时市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

  第八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付款现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九条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并依照国家和省对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所购楼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乙方所购楼宇,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并经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市仲裁或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补充协议书 篇2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根据原合同的工程量施工完毕后,甲方需要增加合同以外项目的工程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 由于工程量增加,合同价款由原来的 (¥ 元) (¥ 元)人民币,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做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补充协议书范本 篇3

  借款人:

  贷款人:

  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共同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审批确认表》(下称《冲还贷确认表》)(编号),借款人和贷款人对《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编号年字号)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对《冲还贷确认表》所列编号

  年字第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逐月冲还贷”(下称“冲还贷”)。

  二、贷款人从中心审批确认次月起逐月自动提取《冲还贷确认表》账户内的公积金归还借款人“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且每月只冲还一次,正常情况下,冲还贷日为每月19日。借款人每月18日、19日不办理提前还款。

  中心审批确认当月借款人仍需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上述“当期”是指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9日(含19日)以后的一期,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8日之前的,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还贷视为“前一期”,这一期仍需借款人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当贷款正常扣款日为每月18日时,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冲还贷偿还金额包括当前应还款额(含逾期未还金额)及下一期的应还款金额(即当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应还款金额)。

  公积金存款不足以归还当前应还款额的,贷款人在《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期,从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账户代扣差额部分,借款人应及时在委托扣款账户存入对应金额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项:

(一)从本协议签定的下一个月起,借款人逾贷累计达3次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停冲,贷款人停止办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恢复原《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愿意自行承担因冲还贷造成提前归还每期应还款或导致贷款逾期的损失。

  四、最后一期(包括因客户提前还本、利率调整等因素导致的自然缩期为最后一期的)的还款不进行“冲还贷”,借款人须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委托扣款账户、扣款日期存足资金进行还款。

  五、本协议不影响借款人在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约定账户的公积金无法提取用于归还贷款或不足以归还应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仍应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将当期应还款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否则由此出现贷款逾期或其他损失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有权根据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补充协议书 篇4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担保人:

  贷款人与借款人、抵押担保人就抵押借款合同中关于抵押物等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三方同意:此次签订借款协议时,对抵押物的评估价格为三方确认的抵押物价值,在借款方违约不能还款时,三方同意对抵押物不再另行评估作价。

  二、借款人和抵押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即同意在借款方不能按时还款,经贷款方催促后在十个工作日仍不能还款时,将抵押物由借款方委托给具有法定资质的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三、三方同意对抵押物的拍卖底价可以低于借款时的评估价格,为借款本息加实现债权的费用(含拍卖费、律师费等)。

  四、如拍卖时发生流拍现象,每流拍一次,则对抵押物底价下浮20%,同时借款人或抵押人另行提供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如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流拍时,贷款方可与借款人和抵押人协商,以第二次流拍时抵押物确定的底价抵偿借款;对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和抵押人继续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五、拍卖时如发生两次以上流拍情况,而借款人又不同意以抵押物抵偿借款时,则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提供优质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

  六、以住宅楼为抵押物的,在委托拍卖前由借款人负责将住宅内的居民迁出;如借款人不能移交住宅楼,则由贷款方向抵押物内的居民提供不超过六个月的周转住房,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自三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当事人各执一份,与借款抵押协议等一并作为此次贷款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办理公证手续。

  八、 、借款合同及抵押担保协议中与本补充协议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贷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正规补充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补充协议,本协议就甲方挂靠乙方对大楼进行物业管理及乙方为甲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代发工资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为甲方代发工资是指甲方将委托的人员工资款项,打入乙方账户内,乙方按甲方要求,于指定日期将每个员工的工资或奖金、津贴等存入其本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上。

  2、甲方需填写代发工资清单,提供单位员工的姓名、工资金额。并在发放前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将代发工资清单连同转账清单送交乙方,以确保甲方员工工资及时入账。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清单内容不做任何修改。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代发工资服务的事项,乙方每年提取管理费5万元或从代发总金额中提取%的管理费(其中含税金%)。

  4、甲乙双方所签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应甲方要求签订。乙方实际不参与甲方的任何人事及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因此甲方委托管理的物业服务人员、财产出现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都与乙方无关。

  5、该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期间,甲方应主动维护乙方信誉和形象,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接受乙方的指导和监督。如甲方违反此规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如执行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7、协议如需终止,须在终止日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补充协议书通用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保安服务 合同/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了《 保安服务 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保安服务 合同/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1、保安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工作制。

  2、服务地点为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

  3、节假日(法定假日)无加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不向乙方提供免费就餐和被褥等住宿用品。

  5、因保安员参与或失职造成甲方区域物品损失的,经公安机关确定,由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应承担的损失。

  6、保安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付款日期,逾期无违约金。

  7、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 保安服务 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 保安服务 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补充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原座落在厂房的租赁尚未到期,但甲方对该厂房另有安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条款。

  一、原厂房租赁期限为20年11月12日到20年11月12日,现改为租赁期限为20年11月12日到20年11月12日止。租金及各项费用不变,具体履行方式不变。

  二、因为乙方提前搬离而产生一定的损失,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补偿。具体补偿为: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三、乙方必须在20年11月12日前搬空厂房,恢复至原先状态,不得损坏厂房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逾期没有清空厂房,乙方每天补偿甲方违约金为厂房租金的1%,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厂房,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场地,且不负保管责任和相关的损失。

  四、此协议作为原租赁合同的补充,此协议中未提及的各项权力和义务,按照原协议执行。双方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依法进行仲裁。

  五、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此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补充协议书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定义

  1、“BT”即“建设――移交”,在本合作意向中的意思,指乙方按本合作意向的约定参与项目招投标、负责项目投融资、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并承担其期间的风险。在乙方按约定将本工程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受让人,乙方按约定收回投资。

  2、本工程(或本项目):指甲方允许乙方投资建设、并在建设期结束后甲方将以约定回购的全部。

  3、建设期:指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从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之日止。

  4、回购期:指本工程承包范畴内的工作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之次日开始,按约定完成回购款支付之日止结束。

  二、投资模式

  1、采用“公开招标、整体招商、定向建设、按约回购”的BT模式进行,乙方按甲方规划内容、设计图纸和实施计划等进行投资建设,甲方按约定对建设工程进行回购。

  2、乙方为本工程“BT”模式的投资建设方,本工程所发生的所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三、项目投资建设计划及工程节点工期

  由乙方根据甲方建设进度要求编制并报甲方审批。

  节点工期安排:

  1、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污水、雨水、给水管网工程。

  2、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路基工程。

  3、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路面工程,达到通车条件。

  4、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路灯、交通设施等其他附属工程。

  如因为拆迁或其他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照节点工期完成施工任务,乙方经甲方批准后可根据实际延误天数顺延节点工期。

  四、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返还

  乙方需在中标后七日内向甲方缴纳本工程项目属约保证金600万元人民币。

  本工程工程量完成50%时甲方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的30%,本工程工程量完成70%时甲方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的30%,本工程工程量完成90%时甲方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的40%。履约保证金到乙方完成上述工程量时必须按约定返还,到期不能按约定返还的,按保证金款项每日%标准支付滞纳金,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五、项目费用核定及承担

(一)税费承担:施工企业应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二)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中,由甲方解决用电事项,拌合站的临时用地由甲方负责租用,乙方按1200-1500元/亩,年的标准支付租金。

(三)工程分阶段审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该项目完整齐备、真实准确的竣工资料、结算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计(双方认可的特殊情况除外)。

  六、项目成本确定原则(预决算原则)

  1、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依据:依据法律法规,按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版取费,价格调整方法按照主要材料和地方材料价差调整的文件予以确定。(材料价格以施工期间商丘市定期公布的《商丘市工程造价信息》为准)。

  2、项目建设期间,如发生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增减工程审批,须经甲方同意,工程签证变更实行联合会签制度。乙方按规定程序报批,甲方按有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并予以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甲方保证联合会签效率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如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量进度,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建设项目结算价款文件由乙方编制,由甲方组织评审。但须以本条第2款原则作为依据,确定工程款最终价款。

  七、回购款支付及融资费用

  1、回购总价。

  甲方支付的回购总价=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项目回购期利息。本协议约定的因工程项目移交产生的税费由双方协商解决。(该税费如在决算审定价内,不再计取;如不发生,则不记取。)

  2、回购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之次日该工程进入回购期,回购期限两年整。

  3、每期回购时间和比例

  第一次回购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之日起30日内;回购比例:占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的40%。

  第二次回购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之日起1年内;回购比例:占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的30%。支付金额=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55%+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7、995%(中国人民银行1-3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1年。

  第三次回购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之日起2年内;回购比例:占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的25%。支付金额=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25%+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25%×%(中国人民银行1-3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2年。

  质保金为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的5%,从工程竣工验收合作之日起三年内无息支付。

  4、回购期利息

  回购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取。

  5、甲方可提前付款,按实际回购期限支付利息。

  八、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成立专门机构或指派专人联系本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有关正式批文、许可、设计要求和必要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以清单为准);基建设批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并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为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并审计结束之次日作为工程移交日,从完成移交之日起,该工程的相关风险(除质量责任外)由甲方承担。同时,该工程进入使用期,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修复。

(三)甲方负责做好项目施工区域或相邻单位及居民等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期间乙方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督促职能部门对乙方合理请求及时办理。并对乙方在投资建设活动中的民事纠纷,依法予以协调处理,确保良好投资环境,如因上述原因影响乙方工程进度,除工期顺延外,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造成工程进度延误,建设期相应顺延。

(四)甲方有权全面了解,监督项目投资资金、工程进度等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按建设项目所规定的期限,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并获得投资建设成果。

(五)乙方上报给甲方的各类合同、文件资料及书面提交的重大问题(不含设计、预决算)送审稿,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双方认可的特殊情况除外)出具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

  九、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所在地组建项目部,该部的负责人必须由投资人的副总经理或以上职务人员担任并常驻项目部,受乙方委托管理本项目。

(二)乙方须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须有书面通知)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结合项目管理实际,制定管理大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确保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的有关措施

补充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签署的《购销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称原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原协议订立以下补充说明:

  一、验收货物说明:

  甲乙双方交易实现以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并签收详细货物验收单为准,并且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二、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到验收货物及进行款项支付后生效,为销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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