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安全协议书(合集10篇)

时间:2023-07-25 10:44:38 协议书

  【前言】以下是热心会员“yuezai”分享的施工用电安全协议书(共10篇),供大家参阅。

施工用电安全协议书

安全用电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就乙方因生活所需,使用甲方临时用电一事,结合本项事宜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使用甲方临电、临时供水过程中的相关责任与义务,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临时用电安全;

  1、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用电主电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发生故障后乙方应派人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即时处理,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接线处(含配电箱)到乙方用电器范围内的所有线路的安全及费用。

  2、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若发生人生伤亡事故、火灾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因乙方使用的临电为甲方施工用电,电压、电流强度随甲方用电器启动或电网电压、电流强度而变化,可能导致乙方用电设施损坏或财产、人身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4、因电网或甲方自行安排停电,恢复供电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在停电间歇不得随意接拆线路或用电器,否则发生人生伤亡及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根据规定,乙方必须设置地方计量单位检测合格的电度表,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阻止。

  6、乙方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国家认可相关操作技能电工负责乙方区域内日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机电人员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电乙方只能作为生活及照明用电,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电,也不得用作施工用电。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若因乙方使用不当,给甲方电线路,用电设施、变压器、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9、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临时用水:

  1、乙方临时用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接水口连接引水,并按要求设置经相关机构检验合格的计量表,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安装,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有异议。

  2、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水乙方只能作为生活用水,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水,也不得用作施工用水。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保护好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主水管道不被破坏,若因管道发生故障乙方应无偿派人协助甲方共同及时解决。

  三、其它:

  1、经双方共同协商,为确保双方各项责任、义务的顺利履行,双方约定乙方至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待合同终止后,乙方履行完全部责任义务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若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乙方违约,甲方可视具体情况酌情扣除乙方保证金后无息退还乙方剩余保证金,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经协商,双方电价为: 元/度;水价为 元/立方;每月底由双方相关人员共同抄表,核实,次月2日前乙方将双方确定的上月用电用水费用上缴甲方综合办公室,若因乙方延期不予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停止向乙方供水供电,拖欠费用在乙方上缴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水、电是经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接入,同时也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若因乙方接入甲方水、电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约束,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因乙方无力协调,甲方视具体损失如实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时终止本协议。

  4、因乙方用电、用水给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害、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生活用水、用电只是短期行为,随着甲方临时场地、设施变拆会及时中断,甲方临时场地、设施变拆中断前3日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做好相关中断后准备工作,甲方中断后乙方不得阻拦干扰甲方正当行为,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可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7、乙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号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8、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每发现一次按最高用电设施负荷量的10倍进行处罚。

  9、本协议终止日期为20年4月30日,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方主管部门要求拆除甲方临时设施、地方纠纷、地方主管部门要求终止向乙方供电供水等)本协议即行终止,乙方不得有异议。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约定终止日期或双方约定终止事项出现后即行终止。

  四、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上诉至人民法院仲裁。

  五、双方约定本协议争议仲裁上诉法院为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20年1月5日

  日期:20年1月5日

施工安全用电协议书 篇2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必须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因此,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乙方进驻甲方厂区工作的安全、环保职责,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处理程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在乙方已知悉甲方相关企业规定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本安全生产、环保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责任

  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乙方单位为独立法人并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负责对乙方进入甲方工厂内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

  对乙方安全、环境、治安、防火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纪和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照甲方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拒不执行甲方意见,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安全主管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治安、防火进行检查与协调,监督乙方识别危险源,制定防范措施,制定预案,告知施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紧急措施。

  第二条:乙方责任

  乙方进驻甲方厂区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环保规定。

  2.必须遵守国家及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4厂区不准乱停车辆,并限速行驶15KM/H。

  .5临时用电、动火作业及危险作业必须到甲方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6从事动火及危险作业,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7乙方应保证进入甲方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精神状态良好,不得安排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8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检查,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因缺乏安全保障又不能按期整改,被各级安监部门强令停止施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来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必须接受甲方在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违章行为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乙方工作人员只允许在规定的作业现场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严禁进入甲方厂区的其它区域。

  乙方应加强施工过程水电利用管理,节约能源,严禁跑冒滴漏、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的发生。严禁使用碘钨灯、大功率电器照明取暖,严禁使用电炉,违者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

  、乙方进驻厂区应遵守的安全生产职责

  2.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乙方应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2危险作业(易燃易爆场所、高空作业等)需制订安全生产施工方案报甲方。

  .3乙方对所承包工程若进行分包,乙方须与分包方签订施工安全、环境协议。

  .4乙方对进驻甲方的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5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刻上报甲方安全主管部门,保护好现场,配合调查,并及时组织抢救。不得瞒报、谎报、迟报。甲方安全主管人员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6当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以救护伤者为第一责任,包括筹措资金、安排人员救护等,甲方视情况可使用乙方的工程款(或货款)代乙方处理安全事故。

  .7乙方责任人负责对进驻甲方厂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境教育,使其了解并掌握国家、甲方的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制度,杜绝“三违”现象,切实做到三不伤害,确保一方平安。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害,其抢救及善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对进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实施安全教育,提供安全保障。

  .9乙方进驻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赌博、偷窃、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乙方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接受甲方安全主管人员日常性的检查。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的公物和绿化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同时必须遵守甲方内部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否则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处理。

  乙方的设备、工具、物资等进入甲方区域时,必须提供物资清单,经门卫检查无误后方可进入施工区域。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区域后,必须自行妥善管理,谨防失窃,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乙方必须确保进入甲方施工现场设备为完好设备,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进行施工作业。

  施工所用原材料必须为国家规定环保产品,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按甲方要求处置,危险废弃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场所,对施工现场应随时进行清理,保持清洁有序。

  第三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甲方工厂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乙方责任),除承担由于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外,并对乙方处罚100-元,严重的加倍负激励,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未签订相关安全协议或在工厂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规进入生产现场,或给工厂造成隐患,对乙方处罚100-元。

  乙方施工人员在作业现场存在“三违”现象的,且违犯施工安全协议规定的,对乙方进行处罚500-元。

   乙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严禁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资质证明;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进厂施工资格,并对责任单位处罚200-5000元。

   甲方为保证相关方在厂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受控,为督促乙方做好施工过程自我安全管理到位,自主有效做好其施工监控工作,杜绝“三违”现象,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相关方施工安全状态,乙方应缴纳两万元安全质量保证金。

   如若乙方在合作过程中,未发生“三违”行为与野蛮施工现象,按规定要求安全、文明施工,且未被甲方检查通报考核,合作结束后缴纳的安全质量保证金原数返还乙方;如若乙方合作过程中,管理不到位,不按要求安全施工,作业现场存在施工“三违”现象,而被工厂安全检查通报,则由甲方按协议要求没收乙方缴纳的安全质量保证金。

   如若乙方年内累计被甲方通报负激励处理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将取消乙方进入甲方厂区施工资格,永不录用。

  第四条:其他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则由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安全用电责任协议书 篇3

  为了加我局用电工作的管理,防止班站发生用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用电责任书》。

  一、要自觉接受安全用电的管理,使用电器要加强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工作;要对安全用电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安排专人管理、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用电安全;

  二、每天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用电情况,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三、修理电器设备、仪器时,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单位部批准;、未经单位部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

  四、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原用电、用水线路及管道或新安装线路的,应事先向供电部门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五、凡违反本规定而发生事故的,由肇事班站负责人或肇事人负全部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新和公路分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签字:

  用电职工签字:

安全用电协议书 篇4

  发包单位:

  分包单位:

  该分包合同的签订,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桂康酒厂陶坛库区

  二、工程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长安乡

  三、分包内容:模板安拆

  四、开竣工日期:

  五、分包单价:40元/2

  六、计价依据:按双方商定

  七、工程款支付形式:工完一个月内

  八、工程质量:根据现行的工程质量规范要求及技术交底组织验收,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其材料浪费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九、安全管理:甲方负责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进行安全交底,乙方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生活管理:住宿由乙方自理,工地内严禁随意大小便。

  十一、材料管理:甲方提供的材料做到限额领料,对材料浪费及不合理使用超出的,由乙方负担,工地内,随时做到工完场清。

  十二、施工机具:对甲方提供的机具,乙方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十三、现场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需要材料及时提出计划。

  十四、违约管理:乙方分包的工程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中,经检验不合格,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相应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五、附则:

  十六、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安全用电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分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4、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5、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三、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乙方在甲方现场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现场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电安全协议书 篇6

  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用电设施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临时用电协议,来约束双方共同坚持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管理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用电安全工作,预防发生预想不到的安全事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

  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循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XX)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要求,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2、甲、乙双方均对各类施工人员和电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的义务,杜绝一切违章行为。

  3、甲、乙双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相互采纳安全管理中先进经验和合理化建议,更好的保证施工安全用电安全协议书用电安全协议书。

  (二)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必须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XX)提供合格、有效的a级配电箱,。

  2、甲方安全管理的范围为,现场a级配电系统的用电配置,a级配电以下部分由分包单位自行按标准实施安全管理。(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3、甲方严格检查标准,并有权对乙方区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电设施和用电设施实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用电区域实行断电措施,或没收不符合安全用电的设施和设备,有停电权、处罚权和责令整改权。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行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工和不听指令的维修人员给予开除或撤换职务的权利。

  5、甲方具有对乙方施工区域用电设施实行工程监控、检查、验收的职责。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XX)对用电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2、乙方对临时用电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会同甲方对施工管辖区域内的一、二级配电的管理和维护及检修。

  3、乙方对二级以下配电设施和日常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乙方自身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工作,每日检查,杜绝一切违章用电行为和违章接用电器设备、设施用电安全协议书合同范本。

  4、乙方必须从甲方安装的二级电箱内接用电源,现场一切用电设施都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都属违章行为。

  5、乙方因工程需要,如增加二级配电箱和电源设施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指定的电源点接电,不得擅自借接,否则视为违章行为。

  6、乙方自备的电气组件、用电器材、漏电开关、各类闸箱、线缆、用电设施、各类手动电器工具、用具、各类中小型机械在使用前必须申报总包安全监督部门对其进行安全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使用,严禁擅自使用、否则视为违规。

  7、乙方委派的电工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相应的技术素质。取得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录用。

  8、乙方所有的用电设备均须达到三级控制,二级及二级以上的漏电保护,且末级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秒,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各类线路均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类闸箱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9、因乙方安全管理原因、安全管理失控未按上述条款执行,施工人员违章用电、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违反甲方指令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经确认是乙方责任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甲方: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乙方;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安全用电协议书 篇7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甲方对乙方专职电气维护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对乙方专职电气维修工作进行监督,甲方有权对违反操作规程和管理规程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3、甲方统一组织、安排施工现场中的节约用电工作,对浪费、偷窃电力资源的行为,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4、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有权对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特种作业培训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乙方必须指派专职电工,且指派的专职电工的行为代表乙方行为。

  1、电气专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电气专职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

  2、乙方专职电工应对所管辖的施工区域安全用电负责。

  3、乙方安排生产的同时,必须由乙方专职电工对施工用电人员进行分部位、分阶段、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用电交底。

  4、乙方必须根据安排的生产情况,对用电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电防护用品。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定期组织专业人员(电工、安全员、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工作,严禁违章指挥和作业。对违章作业者采取教育、罚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用电。

  6、凡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章指挥、无证操作或违章作业造成的用电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损失完全由乙方负责。

  7、乙方生活区宿舍内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长明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电饭煲等),严禁使用电热毯取暖,严格按照《生活区用电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8 、乙方专职电工必须配合好甲方对临时用电系统的维护、检查工作,不得推诿。

  9 、乙方进场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机具在进场安装前必须报监理及甲方审核,施工过程中用电工具、设备、线路等有较大调整时必须申报监理及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10 、乙方必须派专业专职电工对各自用电工具、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工具设备的安全使用性能。

  11、施工现场照明系统必须报监理、甲方审核后使用,不得乱拉、乱接、乱搭。

  1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节约用电工作,对浪费、盗窃电力资源的行为应配合甲方及时制止。

  13、乙方动火作业需到监理处开具动火作业证后方可施工,动火作业场所必须配备灭火器。

  三、操作人员

  1、操作人员应严格按安全用电技术操作规程、用电制度实施。

  2、操作人员应积极参加甲方或自行组织的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用电交底,不违章作业。

  3 、对施工前不进行安全交底的,对现场不安全隐患没及时排除的,对现场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措施不落实的,对违章指挥的,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并有责任和义务向上级单位负责人及甲方进行举报投诉。

  4、乙方专职电工必须对施工现场的配电设施按要求进行每周检查、测试,做好记录存档。

  5 、乙方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发事故。

  6 、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所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7 、配电箱必须由专人管理,配电箱上必须标明专职管理电工姓名及电话,在现场施工,当配电箱停止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8 、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9 、平时应经常查看配电箱的进出线路是否承受外力,是否被水泥砂浆侵污、被金属锐利划破绝缘,配电箱内电器的螺丝是否松动,动力设备是否缺相运行等。

  四、强制性规定和持证施工的工作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进行施工用电线路敷设,投入使用的配电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违者处罚10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2 、箱变低压侧出线接线时必须通报监理,由专职电工操作,无证施工、违规作业或其他违反国家、地方和行业强制性规定的处罚5000元/次,因此行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3 、乙方施工配电设施在使用前必须经现场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对使用单位处罚1000元/每次。

  4 、施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必须提前认真检查一遍供电线路和电器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不能及时修复的设备设施必须禁止使用,悬挂检修牌并及时向相关上级反映,若不认真检查排除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5、乙方电工(持有效上岗证)每月必须对施工用电系统进行检查和维修。电工每天必须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1)电工值班记录(每天记录);

  2)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每月测试至少一次);

  3)施工机具绝缘测试记录(每半年测试一次);

  4)设备防雷接地及供电系统重复接地测试记录(每月测试至少一次);

  5)各级箱体内的配电系统图是否清晰、箱内电气安置是否稳固(时常关注)。并将以上资料存档。

  6)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护套线、双绞线、塑铜线、低压电线(小于2。5mm2)做施工用电电源线,违者处罚500元/次,并没收违章导线,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7)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简易插座板进行配电施工,违者处罚200元/次并没收其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8)单相负荷线路必须做到零(N)、地(PE)分开保护零线到位,禁止使用两芯线做施工用电电源线,违者处罚500元/次,并没收违章导线,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9)严禁在各级配电系统内挂接,违者处罚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10)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无门、无接地的固定箱、移动箱、插座箱作为施工用电设施,违者对使用单位处罚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11)各个分包单位在施工用电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要求进行敷设、使用、维护,乙方电工必须对使用电动机具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书面交底。否则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13)严禁非电气操作人员进行电气操作作业,一经发现对违章人员处以1000元/每次罚款,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14)专业电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用电作业。

  150一经查出施工用电安全隐患,不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每拖延一天处罚200元/每项,如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16)如现场施工人员恶意破坏、损坏、偷盗临电设施,所属公司必须负责恢复原貌,不得影响甲方的工程计划,因此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17)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电焊机安全使用的专项管理要求:

  ①、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控制箱并安装(3P空开、3P漏电保护器、弧焊机防触电保护器),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②、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③、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开关箱至电焊机)水平距离应小于5米;开关箱至二级箱距离应小于30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④、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⑤、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⑥、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⑦、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并做好机具的定期检查维护,明确相关机械管理责任人。

  ⑧、电焊作业需持证上岗,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次

  五、责任及义务

  1、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本《临时用电管理方案》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此合同条款。

  2、若因乙方原因未履行本协议规定,发生一切施工用电事故则由乙方全部承担一切责任,导致甲方及第三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3、若因乙方或乙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的规定,甲方根据情节轻重对乙方当事人处于20—200元罚款,同对乙方处于500—5000元罚款。

  4、乙方安排生产的同时,必须由乙方专职电工对施工用电人员进行分部位、分阶段、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用电交底。

  5、乙方必须根据安排的生产情况,对用电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电防护用品。

  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定期组织专业人员(电工、安全员、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工作,严禁违章指挥和作业。对违章作业者采取教育、罚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用电。

  7 、凡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章指挥、无证操作或违章作业造成的用电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损失完全由乙方负责。

  8 、乙方生活区宿舍内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长明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电饭煲等),严禁使用电热毯取暖,严格按照《生活区用电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9 、乙方专职电工必须配合好甲方对临时用电系统的维护、检查工作,不得推诿。

  10 、乙方进场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机具在进场安装前必须报监理及甲方审核,施工过程中用电工具、设备、线路等有较大调整时必须申报监理及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11、乙方必须派专业专职电工对各自用电工具、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工具设备的安全使用性能。

  12 、施工现场照明系统必须报监理、甲方审核后使用,不得乱拉、乱接、乱搭。

  1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节约用电工作,对浪费、盗窃电力资源的行为应配合甲方及时制止。

  14、乙方动火作业需到监理处开具动火作业证后方可施工,动火作业场所必须配备灭火器。

  六、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已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终止。

  总包单位: (盖章)分包单位: (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电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促进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贯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二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种制度和纪律,服从工区长及工区各科室的管理、领导和教育。

  第三条 乙方应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工程施工现场的用电特点及施工作业的特殊情况,督促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操作,保证施工安全。

  第四条 乙方在施工用电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规范进行作业。

  第五条 乙方必须为电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加强施工中的劳动保护。

  第六条 乙方在施工用电方面必须服从甲方电工的安排。

  第七条 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和个人安全。

  第八条 乙方应自发地对施工现场用电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保养、检修和整理,甲乙双方应督促电工作业人员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不得疲劳作业。

  第九条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接到甲方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没有及时整改,或因乙方作业人员作业不合格及疲劳作业造成的任何伤害事故,由乙方单独承担。

  第十条 乙方有权在生产的过程中对发现的有关安全隐患向甲方有关部门及时报告,甲方及时采取措施,如对所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一旦发生任何伤害事故,由乙方单独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要在乙方进场作业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用电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 甲方要定时和不定时的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用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及项目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用电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污水深度处理厂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安全用电,避免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电条例,以供乙方用电时遵守执行。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

  1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一定要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四个一"规定。不符合用电安全规范、规定时,乙方不得擅自用电。

  发现电线断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拣。派人看守,不让人、车靠近,特别是高压导线断落在地上时,应远离其米范围以外。通知电工或供电部门处理。

  对规定使用接地的用电机具的金属外壳要做好接地保护,不要忘记给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装接地线;不要随意将三眼插头改为两眼插头。

  不要乱拉乱接电线,不私自或让无资质的人员铺设电线和接装用电设备,安装、电动工具。

  在更换熔断丝、拆修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或移动用电机具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不要冒险带电操作。

  雷雨天在施工作业区人行走,不要用手触电杆及电杆拉线,以防触电。

  发现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漏电保护开关应安装在无腐蚀性气体、无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要定期对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灵敏性检验。

  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

  1超负荷用电,如用电负荷超过规定容量,应到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增容;空调、烤箱等大容量用电设备应使用专用线路。

  2要选用合格的电器,不要贪便宜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电线、线槽(管)、开关、插头、插座等。

  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家电的带电部分,特别是黑白、彩色电视机的高压行输出部分,以免被电击伤。

  要选用与电线负荷相适应的熔断丝,不要任意加粗熔断丝,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熔断丝。

  不用湿手、湿布擦带电的灯头、开关和插座等。

  要将电视机室外天线安装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针或靠近高压线。

  晒衣架要与电力线保持安全距离,不要将晒衣竿搁在电线上。电加热设备上不能烘烤衣物

  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临时安全用电条例

  1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2专业人员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电工专用工具,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封挂标志牌。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3焊接机械

  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手持式电动工具

  1一般场所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s的漏电保护器。

  2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3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3临时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1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2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2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应急处置触电事故

  电流对人体的损伤主要是电热所致的灼伤和强烈的肌肉痉挛,这会影响到呼吸中枢及心脏,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骤停,严重电击伤可致残,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时,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

  2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将其上衣和裤带放松,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摸一摸颈动脉有无搏动。

  3施行急救。若触电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时,应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另要及时打电话呼叫救护车。

  4尽快送往医院,途中应继续施救。

  用电安全事故责任划定协议

  1甲方职权范围

  1甲方只负责施工现场西北侧总控制配电箱安全供电管理工作。

  2乙方职权范围

  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东侧电线杆电能控制范围内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责任

  2由于乙方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临时安全用电条例》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甲方单位负责人: 乙方单位负责人:

  甲方安全管理员: 乙方安全管理员: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用电安全协议书 篇10

  单位名称:

  施工队:

  为了保证安全用电,甲乙双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规范、规程及本单位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服从行业管理,接受有关单位监督检查,经双方签订如下安全用电协议:

  一、乙方进场后,甲方对乙方工人进行入场教育的同时,进行安全用电教育。

  二、甲方根据施工任务,对乙方进行分项工程安全用电交底,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交底进行操作,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必须给用电人员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并督促用电人员正确使用。

  三、乙方用电人员不得擅自动用和私拉乱接电气设备,搬迁和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甲方电工认可后方可进行。

  四、乙方工人必须遵守项目部的一切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伤亡事故处理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六、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期满,工人全部退场后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X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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