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管理协议书【精品10篇】

时间:2023-07-29 09:06:53 协议书

  【前言】本文是网友“lieshuncuanmengping”收集的委托管理协议书【精品10篇】,以供借鉴。

委托管理协议书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1

  甲方:龙浩名鞋店(中国)连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深华商业大厦22层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负责人:

  证件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达成本协议,并将严格遵守经下各条例:

  一、为确保甲方系列品牌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甲方现委托乙方全面负责龙浩集团旗下的系列品牌“DRAGONSEN”、“SKAP”在广州市场的发展、开拓和经营。

  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必须专注代管与甲方所签定品牌的销售及管理,不得参与其他行业的销售与管理情形,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取消其委托资格。

  三、乙方管理佣金按广州区实际营业额的50%抽取管理拥金,甲方在收到商场返款一星期内,即将佣金汇给乙方,乙方所得佣金包括支付乙方责任内所承担的一

  切费用。因乙方原因使商场汇款推迟收帐,所造成甲方之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服从甲方统一管理、统一价格、统一形象的规定,货品的调配及价格的勇改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

  五、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配备货仓、办公场地及一切应有的办公设麓;

  2、乙方负责分店的装修费用,并配备相关的经营设施(如电话、电脑等),否则甲方将有权搁置该分店的发展计划:

  3、乙方不得违法经营,如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因甲方自身原因,乙方不负责。

  4、积极开拓市场,每月向甲方汇报相关的市场开拓情况,并提交可行性报告。

  协助甲方在最优惠的条件下与商场签订合同:

  5、保管好货品,如发生丢失货品或因摆放不当等一切可能的因素使货品遭到损坏,乙方对此负全部责任(不包括保险公司不承担之不可抗拒的事件)。

  6、负责人员的管理,包括对营业人员的培训,支付营业员的工资、奖金、缴纳保险费、养老金及经营管理相关的一切费用与手续(包括专卖店灯光用具及设旋的维修、更换费用)。

  7、保证每间专卖店面积二十五平方内每班不少于2名售货员,如此类推8、负责甲方监管员的有关接待工作,甲方监管员如发现乙方有违约行为时,可代表公司行使相关权力,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代表公司行使相关权力,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9、每日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传送前一天的出入库及销售数据,以便甲方分析销售状况,并于每周一作好本周补货、退货计划:

  10、配合甲方核数人员每月对货品进行盘点,向甲方递交该月盘点表,主要内容包括该月销售量、库存量、内卖等有关数据或报表。所有亏欠货品视为售出,货款均按零售价结算,并干乙方的佣金中扣减;

  11、负责货品一切运输及保险费用(包括退返货品);货品寄出后应根据有关单据核实货品,五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将视为认可货品数量:

  12、必须及时准确结算各商场每月的销售货款,并督促商场准时将款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若商场拖延了规定的结返时间,本公司有权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如

  数扣除所欠货款,以此作为抵押或支付货款;商场如超过约定结款30天尚未结付货款给甲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采取相应措施;(甲方因发票问题造成拖延乙方不负责任):

  13、不得在专卖店营业厅及货仓内出售或存放非龙浩供应的商品;

  14、甲方如发现店内职员有过失行为,每次会对乙方作出扣罚500元的书面处罚通知书,如乙方事后仍无积极采取解决措施或处理不完善,十天后按甲方决定执行相关措施;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2

  委 托 单位: 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单位: 綦江县赶水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乡镇船舶管理办法》、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委托綦江县赶水人民政府按照委托的执法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水上安全行使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执法范围

  负责本街道行政区域内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直接查处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

  二、委托执法权限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的名义对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行政检查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乡镇船舶管理办法》、《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检查权。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水上安全行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个人或生产经营单位有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违规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纠正,并向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报告。

  (三)部分行政处罚权。对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管,纠正违章行为,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违法违章行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处罚金额在工作上500以上的必须报经委托单位审核后予以处罚,处罚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污得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四)提请行政处罚权。受托镇人民政府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其法定职权或者委托职权范围的,应当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对受委托单位因违法导致案件错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偿;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

  4.委托单位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市或区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并为其申办市政府行政执法证件;

  5.委托单位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

  6.委托单位将部分行政执法权委托给被委托单位后,委托单位应当承担被委托单位在履行委托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实际费用。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

  4.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6.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7.每月底前按要求准确地向委托单位报送委托行政执法报表,定期汇报执法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8.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9.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执法或者超越委托权限,乱施行政处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

  四、委托期限

  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五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五、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两份分送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 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〇〇七年十月一日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3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甲方(资产委托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乙方(资产受托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共谋发展,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现就有关事项达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的金额:。甲方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路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资金帐号:(下称委托管理帐户),并转入资金元整至该帐户。甲方保证该资金合法性;乙方自愿转入资金或证券市值人民币至甲方帐户,作为对甲方所委托资产的本金及约定收益的保证。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甲方资产年收益率,收益计人民币(¥:元),收益按季度支付,每次支付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支付日分别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乙方于年月日归还甲方本金元。上述款项由甲方凭双方预留的取款单,由甲方自行支取。预留的取款单为不可撤销的取款单。

  第四条 为保证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双方委托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路营业部作为监管方。甲、乙方与监管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按三方所签订的《监管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委托管理帐户的资金密码由甲方保管,预留印鉴为双方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私章。

  第六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委托乙方在其委托管理资金帐户对应的股票帐户内进行有价证券买卖交易活动。该帐户应完全用于深圳、上海两地交易所买卖A股股票、基金、上市有价证券(包括债券、国库券)及新股申购。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指定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作为合法的交易指令操作人员,甲方和乙方对该人员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的一切操作行为予以认可。

  第七条 甲方保证甲方帐户资产合法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抽回本金。乙方同意甲方指定身份证号码:为合法监控人员,负责查询委托帐户资产,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操作情况保密。

  第八条 甲方按合同约定支取收益及本金时,乙方保证帐户上有相应的足额现金,否则,甲方有权凭双方预留的委托单对委托帐户进行处置,直至帐户现金余额足以支付甲方按规定所需支取的金额。如因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有权取回约定收益及本金,超出甲方本金及应得收益部分的资产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 在本合同到期之日前,因发生政策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甲、乙方无法正常继续执行本协议,甲方有权取回本金壹仟万元及收益,收益按本合同约定的年收益率和实际发生时间进行折算(扣除甲方已取出的收益款)。双方进行本益结清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监管方留存一份,经甲、乙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4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盈利水平,甲乙双方在对证券市场存在风险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原则

  本协议下委托资产的运作和管理遵循“资产的安全性,运作的合法性和收益的稳定性”三大原则。

  二、委托资产及委托方式、期限

  1、甲方出资万元资金委托乙方运作和管理;乙方提供万元资金(或等值股票)做为乙方运作甲方委托资金的风险保证金。甲乙双方资金到位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日。

  2、甲方委托资金和乙方风险保证金的运作和管理均以在双方认可的营业部分别设立的保证金专户的形式进行。委托资金和风险保证金项下各项投资的收入和变现资金只能在保证金专户中运作,不得挪作他用。

  3、委托资产管理期限自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共月。

  4、委托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延长,甲乙双方如需延长委托期限,应在委托期限届满前提前60天向对方提出延期申请。

  三、有关帐户的约定

  1、甲方提供或确认的用于委托资金运作和管理的指定证券帐户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

  股东名称:股东编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

  股东名称:股东编号:

  2、乙方提供或确认的用于风险保证金运作和管理的指定证券帐户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

  股东名称:股东编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

  股东名称:股东编号:

  四、投资收益的约定及资金清算

  1、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甲方委托资产的年收益率为%。

  2、委托期满后,甲方有权按第一顺序将委托资产的本金及依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收益同时收回。

  3、委托期满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到开户营业部办理委托资产和投资收益的清算手续。

  4、委托截止日至资金清算日,乙方不再为甲方委托资产计算投资收益。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在本协议下享有以下权利:

  (1)依赖乙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各项声明、保证和承诺委托乙

  方管理其委托资产。

  (2)获得乙方定期提供的资产委托管理报告。

  (3)享有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年收益率为%的增值效益。

  2、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在本协议下负有以下义务:

  (1)按照本协议规定按时向乙方提供委托资产。

  (2)向乙方提供指定证券帐户及本协议附件所列各项文件。

  (3)对委托资产项下的投资信息及其他秘密资料负有保密的义

  务。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在本协议下享有以下权利:

  (1)依赖甲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各项声明、保证和承诺从事本协议项下的资产委托管理业务。

  (2)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自主作出委托资产管理项下的投资决策并付诸实施。

  (3)按本协议规定获得委托资产项下投资收益超过%以上的部分。

  2、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在本协议下负有以下义务:

  (1)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有关证券交易管理的各项规定。

  (2)保证甲方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并在委托期满后工

  作日内将委托资产本金及依本协议规定的投资收益一并支付给甲方。

  (3)在委托期限内定期向甲方提供资产委托管理报告。

  七、声明、保证与承诺

  1、甲方向乙方作出以下声明、保证与承诺:

  (1)如在委托期限内出现任何可能使乙方资产委托管理受到限

  制的事实情况,甲方将立即通知乙方并对本协议作相应修改。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就资产委托管理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

  策。

  (3)甲方在本协议及附件,以及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中所作

  出的事实陈述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对于甲方提供的委托资产,甲方保证其来源合法,且在法

  律上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承诺该资产未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担保、租赁和托管等任何形式的产权变更。

  (5)甲方保证委托资产项下的投资收益超过%以上的部分归

  乙方所有。

  2、乙方向甲方作出以下声明、保证与承诺:

  (1)乙方是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投资机构,已取得从事委托资产管理业务所必需的一切政府许可、批准和

  同意。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作出的所有事实陈述均是真

  实、准确、完整的,没有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对于乙方提供的风险保证金,乙方保证其来源合法,且在法律上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承诺该资产未进行任何

  形式的抵押、质押、担保、租赁和托管等等任何形式的产权变更。

  (4)委托期限内,如因乙方运作、管理不当,导致甲方委托资产减少或收益不足%的,乙方承诺用风险保证金补足;若风险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甲方委托资产原值和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收益的,乙方承诺用自有资产补足。

  3、甲乙双方共同同意并指定作为本次合作的监督管理方,并与之共同签署有关三方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应付甲方款项支付给甲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计算。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向对方所作的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所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导致对方受到损失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委托资产期初余额的%。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向对方提供完全和有效的赔偿。

  九、协议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资产委托管理工作已经完成。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3、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协议无法执行时。

  4、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委托资产时。

  5、本协议赖以成立的任何条件出现变化,使本协议的存在或履行成为非法时。

  本协议的终止必须是书面的。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随即终止。

  十、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一旦发生纠纷,乙方应停止委托资产的运作,但为防止亏损或亏损扩大的交易除外,

  3、因本协议而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诉讼,诉讼管辖法院应为

  被告所在地法院。

  十一、协议效力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附件目录

  附件一:股票投资监督管理协议

  附件二: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三:甲乙双方指定证券帐户的股东卡原件及操作授权书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书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5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具体实际,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作业辅导工作。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教学工作需求的条件。

  2、根据工作需要及本协议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3、对乙方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4、依据考核、考查情况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减免酬金。

  5、按照本协议给予乙方受聘于甲方从事教学工作应得的报酬及奖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本协议取得甲方支付的报酬及奖励。

  2、在聘期内,不得擅自辞职、离职。如果有事不能到岗,要和搭档协调好。

  3、遵守甲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学管理及教学检查。

四、甲方支付乙方报酬的形式

  1、工资每月元外加交通补贴,工资一律在次月日结算。

  2、如遇迟到分钟以上则扣当天一半工资,如果无故旷工,没有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扣除当天倍工资。

  3、如果一学期内,无迟到旷工现象且表现出色,到期末给予适当奖励。

五、协议生效后,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乙方若确有实际困难,不能履行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六、本协议中甲方支付乙方的报酬只限于乙方受聘于甲方而应得的课时酬金,不包括医疗、保险等费用。

七、本协议经甲乙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一年。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6

  协议编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拓出口渠道、在营销上发挥各自优势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其产品给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户(以下简称“外商”)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总则

  本协议为建立甲、乙双方间法律关系的总协议,甲、乙双方将就每一批实际出口的货物签订具体的《收购合同》;双方所签订的每一份《收购合同》均自动受本协议约束,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为准。

  二、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产品,有关产品的具体数量、质量、规格、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目的港和保险等条件,由甲方与外商自行协定并且直接对外商负责。因出口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等问题而引起的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负责根据其与外商商定的交货期安排生产,并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三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出口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装箱情况等资料,并提供《商检换证凭单》,以便乙方按此资料向海关申报及履行相关手续。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与实际出口货物情况不符,而造成海关扣柜或处罚时,由此造成的延误船期和延期交货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及其带来相应损失。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承担各自责任及费用。

  3、甲方负责安排远洋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船订仓事宜,并及时将船公司提柜纸传真给乙方,并告知该船的截关日期;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柜纸安排提柜和由甲方工厂至深圳码头的拖车,并承担此段的拖车费用;乙方负责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并办理有关出口报关的一切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报关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负责在出口货物装柜后按照实际装柜情况填制《收购合同》,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盖章生效。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装箱资料后,应及时对甲方的出口业务免费制作全套单证。并安排报关出口。若非客观原因造成出口耽误而引起客户索赔,乙方应负责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衍生之费用。

  三、退税

  1、退税由乙方办理。

  2、甲方应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日内向乙方交付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在此之前,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支付相关《收购合同》中规定的税款。如甲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十日内未能将上述票据交付给乙方,或甲方所交付的票据未能通过退税主管机关的审查,则甲方无权依据《收购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收购合同》规定的税款;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税款的,甲方应予退回。

  四、支付方式:

  1、定金支付方式:

(1)乙方在收到外商支付的定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应外汇款项按照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或

(2)乙方在收到外商开出的、以乙方为收益人并为乙方所接受的

  信用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到信用证金额的%按照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或

(3)乙方在相关《收购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收购合同》项下货款总额的%支付给甲方作为定金。

  2、余款支付方式:

(1)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帐户;乙方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或

(2)乙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并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外商开出的远期信用证得到开证行承兑后三个工作日内,《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无定金货款支付:

  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帐户;乙方在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的汇率将所收外汇折合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五、收汇

  甲方应确保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内将全部外汇货款支付给乙方,以便乙方核销外汇。如外商未能如约支付全部外汇货款,则:

  1、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其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已经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同时甲方负有在接到乙方追索通知

  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该笔货款的义务,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利息损失和其他相关费用。

  2、乙方无义务按其与甲方所签订的收购合同支付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如因外商不付款而导致乙方不能核销外汇遭受有关部门的处罚,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补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六、核帐

  1、甲、乙双方于每月月末就本月所发生的业务往来帐目进行核对,并就未能及时按照本协议及《收购合同》执行的.问题(如增值税票的提供、延迟收汇等)进行磋商,提出双方均可接受的处理意见。

  2、甲、乙双方就每月核帐结论及相关问题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作为下个月核帐的基穿。

  七、其它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业务必须绝对保密,不得故意直接或间接向外泄露甲方商客户的有关商业资料(办理出口许可证、报关、外汇核销等手续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除外)。

  2、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或汇率发生变化,双方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3、本协议书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规定执行。

  4、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5、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6、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

  公章:公章: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管理方: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员工伙食托管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

  1、甲方免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的厨房设备,负责水电和燃气,并为乙方厨房员工解决住宿问题。

  2、承包期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之设备,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责。

  3、厨房人员工资待遇及洗涤用品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a)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b)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2、乙方权利及义务:

  a)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b)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c)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工作日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d)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

  e)所有在食堂工作的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乙方负责。

  f)消除蚊、蝇、鼠害。

  g)不锈钢灶台及炊事用品油渍及时清理。

  h)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分开存放。

  i)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j)督促厨房员工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厨房纪律及厂规厂纪。不轻易进入厂方员工宿舍。

  k)厨房及餐厅的残渣剩饭由乙方处理,但不得扔在甲方的厂区内。

  三、伙食标准:

  早餐元,中餐元,晚餐元,夜宵元,其中中餐大荦小荦素菜汤,晚餐大荦小荦素菜汤,夜宵大荦小荦素菜汤。

  四、结算方法:

  1、甲方按实际用餐人数每半月(或天)计算一次餐费,于每月的日和日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付给乙方。

  2、若有一方有意中止合作关系,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五、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不洁食品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适当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甲方无故未按时结清乙方帐款超过15天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天。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从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到双方依照以上条约中止合作关系之日结束。

  七、争议解决:

  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该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8

  甲方:(饭店)

  乙方:(饭店管理公司)

  甲方与乙方经过认真协商,就饭店委托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饭店)硬件设施、规模等投资概况

  第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内容包括:饭店的客房经营、餐饮经营、娱乐设施经营等业务。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饭店营业所必需的一切条件,包括完好的设备、用品用具、材料和必要的流动资金。

  2、负责提供饭店章程、营业执照和有关批准开业的手续和文件。

  3、负责提供饭店筹建、开办和工作人员培训期间的各种费用。

  4、负责饭店对外的一切债权债务和饭店的经营风险。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负责提供饭店经营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技术,以确保饭店的软件管理达到国家规定的三星级水平。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饭店的章程,开展合法经营致力于提高饭店的经营设备。

  3、派出执行总经理1人、总经理助理1人和部门经理、高级技术人员5-10人,负责饭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4、本着培训甲方各类专业人员的宗旨,乙方应培训甲方推荐的`总经理人选2-3人和其他专业人员若干人。

  5、除正常耗损和不可抗的事件或不能归咎于乙方责任的意外因素,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饭店固定资产的完好,确保饭店设备的正常运转。

  6、按时间向饭店董事会及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报表。包括资金平衡表、利润表、成本表及其附表的月、季、年报。

  第五条 管理方(乙方)的权限

  1、饭店所有管理人员以及高级职员的任免(财务部经理由甲方委派)。

  2、饭店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根据劳动合同,决定职工的聘用、辞退、奖惩等。

  4、为了甲方的利益和经营的需要,经甲方认可,有权出租、变卖、转让闲置或报废的固定资产。

  5、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抵制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外部机构或外人的任何干预,有权拒绝占用、挪用、平调饭店财产等不合理的摊派行为。

  第六条 下列事项,乙方应报请甲方批准

  1、饭店的主要规章制度,包括财务制度、工资福利制度等;

  2、试营业开业计划及开办费计划;

  3、年度营业计划和财务收支计划;

  4、饭店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作、联营、合并等;

  5、饭店任何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固定资产的添置及任何超过人民币2万元或等值外汇(按当时调剂价)的开支;

  6、举借超过3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按当时调剂价)的债务;

  7、经营饭店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以外的事项;

  8、饭店任何资产的抵押、典质;

  9、饭店任何固定资产的租出、变卖、销毁及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规定的处理;

  10、饭店名称、店徽、商标等的任何改变。

  第七条 委托管理、承包期限及酬金支付

  1、试营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正式经营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内,甲方从经营总收入中提取3%的金额作为乙方酬金,从饭店的经营成本中列支,此款自年度报表提供数字后1个月内付清;

  3、承包经营期间,以 年度会计报表中的纯利润总额为基数,递增15%作为乙方承包指标;

  4、乙方承包经营内达不到承包指标,不足部分,双方各负担50%,同理,超出承包指标部分,双方按1:1分成;

  5、饭店试营业前的筹备开办阶段,甲方应付给乙方管理费人民币5万元,作为乙方人员工资、差旅费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出人员的食宿;

  6、饭店营业过程中,乙方人员的工资、住宿、福利等由甲方承担,从经营成本中列支,总经理工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部门经理不超过20元,其余按饭店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若双方就本合同旅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则双方应互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交由司法部门裁决,裁决期间,本合同仍继续执行;

  2、本合同书若需要改动或补充,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另行订立书面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书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4、本合同书打印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9

  合同编号:

  日期: 年月日

  委托方名称:

  电话:

  传真:

  被委托方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传真:

  委托期限: 年

  起始日期:年月日

  终止日期:年月日

  传播方式: 连续直接播出 节目语言: 中文

  被委托媒体: 涉外单位闭路电视系统 被委托用户种类: 涉外单位

  被委托单位终端数: 付费周期: 免费

  解码器价格:元人民币/台 (以协议签署后实际收视之日为计)

  附加条款:

  1.如委托方确信mtva频道中任何节目的'片段的播出可能或是将会侵害他人权益,可以临时撤消该节目或是通知被委托方采取措施,防止这类节目的转播。

  2.委托方保留未言明授予被委托方的有关mtva频道的一切权利。

  3.被委托方同意,对于被委托方违反协议所造成的损失,委托方将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委托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4.本协议一经签署,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被委托方不得提出解除协议,在此之后,被委托方如要解除协议,必须提前至少90天通知委托方。

  5.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依照与mtv asia ldc签署的合作协议,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代理mtva频道的收费发行业务。

  6.本协议及其附加条款,是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共同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一经正式签署,双方都应严格执行。

  7.被委托方保证(在接收、传送及播映mtva频道之前)取得必要的权利、执照和批准等。

  8.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到期自动续延。

  委托方签字:

  职务:

  被委托方签字:

  职务: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10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环保部有关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委托人接管人就本委托运营项目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煤业污水处理运营管理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煤业矿井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管理(详见附件1)

  二、项目承包范围及方式

  委托范围:委托运营方案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委托方式:甲方将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全权委托给乙方。乙方负责:管理污水处理站日常工作,配置合格的运营人员,提供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提供污水处理站所需药剂。

  三、委托运营期限

  委托运营合同期限:5年。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元);

  本合同总价为第一年价款,之后每年根据物价和其他因素双方重新洽谈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包括委托范围之内的费用,价款根据水量调整,如因甲方原因超出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界定及计算方式依照《附件1》和《附件2》执行。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调整

  支付方式:合同生效起5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月运营费用,之后每月支付一次月运营费用。

  合同价款调整:由物价上升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按照《合同通用条款11条》执行;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合同价款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二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六、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乙方承诺

  承诺负责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达到污水排放标准;保证持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并经年检合格。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运营证书的复印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甲方承诺

  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运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在矿井水出水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口安装流量在线监测设备用于计算水量,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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