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协议书 篇1
卖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市区街道号(楼)单元号(室)拥有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税费承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及产权过户手续费甲方承担。
第五条产权过户及入住
1、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日内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并按约支付相应税费。
2、甲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过户完毕之日起两天内腾退房屋,办理完物业更名等移交手续,结算所有有关费用,以便乙方入住,需要乙方予以协助的,乙方应当协助。
第六条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未设定抵押、未出租、未被查封或存有其他权利瑕疵;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独立处分权;保证该房屋不被他人合法追索。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说明该房屋使用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提供购房、物业、公共修基金等手续及合同;结清房屋所有权过户前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供水、电力、供暖、煤气、有线电视、网络、电话、公共维修基金等),出示有关交费证明。
3、甲方应当共同与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为过户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便利。
第七条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款,如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能交付余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定金。
2、乙方应与甲方共同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过户、物业移交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
(1)甲方未履行甲方义务,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或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价款,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2)甲方不如实告知乙方有关情况,存在欺诈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
(3)甲方未按约结清有关费用,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的,甲方应当自行及时结清有关费用,并向乙方支付未结费用%的违约金。乙方已经代为支付该费用的,甲方还应当全额返还。
2、乙方违约
(1)乙方未按约支付合同价款的,自支付期满次日起按照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的,甲方履行期限顺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公证。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房屋出售协议书 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代理方):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xx区xx里xx号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乙方由×××XX年XX月XX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二00三XX年XX月XX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责任。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谁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本协议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应。
八、交费日期定于×年×月×日交齐,如有违约,违约金由甲方提出要求,乙方予以赔偿。(可以依据法律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房屋出售协议书 篇3
甲方:洪湖市米厂(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将自有 街(路) 栋宿舍楼一楼 号房屋一间,面积 平方米,一次性出售给乙方,总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
二、乙方将房屋款交清后,产权即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乙方可以自行出售。
三、房屋出售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房屋维修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四、房屋出售后,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要求办理水电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房屋出售后,如乙方要求办理产权证的,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办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局合同办备案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时间
房屋出售协议书 篇4
甲方(卖方):赵升
乙方(买方):张沙沙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2小区3号楼4单元405室(建筑面积 xx年xx月xx日
乙方(买方):xxxx(印)身份证号:
住址:xxxxxx电话:
房屋出售协议书 篇5
甲方:(房屋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房屋买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所有的房屋一套(以下简称“房屋”)卖给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交易原则达成以下合同:
一、房屋情况
房屋坐落于涪陵区 路 号 栋 单元,建筑面积 平方米。此房屋在本次房屋买卖前系甲方所有,在本次房屋买卖前此房屋所有费用(包括房屋集资款或购房款、所产生的税费、水电气搭户费、大修基金等)由甲方承担,或由乙方在交易款中扣除代为交纳。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抵押、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二、本房屋价款元(大写:元整)。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由乙方付款元(大写:元整),余款 元(大写:元整)在甲方本房屋房产证过户给乙方二日内付清。此次房屋买卖产权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付款以甲方收据或银行转账凭据为凭。
三、签订本合同乙方第一次付款之日,甲方应向乙方交付本房屋的钥匙、甲方购房合同、甲方交纳房款凭据及相关票据资料等。
四、本房屋产权证办理两年后(随国家相关政策及时调整),甲方应在一个月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本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如甲方有意推诿或超出一个月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可提出退房,甲方应按违约时房屋市价、装修费用、家具电器和违约金 元(大写:元整)赔偿给乙方;如乙方在办理产权过户二日(48小时内)不能付清余款,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收回房屋所有权另行处置,房屋装修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发生不可逆转的情况至本房屋不能过户到乙方名下,乙方承担相关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如在过户前甲乙双方当事人发生意外,至使其不能履行或偿失履行能力,可由其继承人或代理人继续执行本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司法公证处留存一份,双方签字和司法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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