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协议书共5篇(公司股权变更协议书)

时间:2022-07-17 15:56:33 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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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协议书共5篇(公司股权变更协议书)

股权变更协议书共1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问:怎样办理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四)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五)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六)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七)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九)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

四、五项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1)如何转让

(2)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6、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

7、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8、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9、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10、新股东承诺书;

11、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简历

12、新股东身份证明,非当地户籍的需要暂住证,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3、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股权变更协议书共2

  股权变更协议

  甲方:临安市琦翔灯笼有限公司(法人:孙文琦) 乙方:孙飞翔(股东)

  兹有乙方孙飞翔在临安琦翔灯笼有限公司有40%的股权,在公司成立到现在为止肆万元股金一直没有拿出。经双方协商,乙方(孙飞翔)退出40%的股权,今后100%股权归孙文琦。公司里帐一切已清。以后临安市琦翔灯笼有限公司的责任、权利、义务跟乙方没有任何关系。特此申明!

  甲方:

  乙方:

  抄送办中心变更

  2013年12月30日

股权变更协议书共3

  委托书

  委托人: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受托人: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委托人准备将

  的出资股份转让,因我(们)事务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纳税手续,现委托

  为我(们)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代理签署由地税部门出具的并经地税部门认可的有关文书、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签章、指纹):

  年

  月

  日

  委托说明:

1、本委托书属委托人自愿委托,受托人由委托人自行选择,并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经委托后,受委托人在地税部门办理手续时,需委托人签署的文书、表格可由受委托人代为签署。

3、本委托书一式一份,随变更资料流转到地税部门。

股权变更协议书共4

(六)股权变更

● 必须提交的基本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打印,企业盖章);

2.企业董事会或权力机构一致同意股权变更的决议(原件1份,打印、董事会成员或权力机构成员签字、企业盖章);

3.企业各股东认可股权变更的书面意见(原件1份,股东方的董事会决议,股东盖章);

4.企业成立的批准或核准文件及变更事项的批准或核准件(复印件各1份),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1份,企业盖章);

5.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最新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

6.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含补充合同、补充章程)(复印件 1份,外资企业只提交章程、补充章程);

7.股权变更后的企业修改合同、章程或补充合同、补充章程(原件各4份,打印、股权变更后企业的各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股权变更后的企业为外资企业的免交企业合同);

8.新中方股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企业盖章);新外方股东的注册登记证明或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1份,外国投资者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应当提供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文件];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1份,均须附中文译件);

9.填报股权变更后的《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原件1份,只填写变更事项);

10.新增外国投资者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授权人)和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载明:接受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11.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的有关资料》原件。 注:在申请报告中作出如下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属下列股权变更原因及相关情形的,须另提交相应的专项文件、材料:

⑴ 企业股东之间协议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企业股东向非股东投资者(新股东)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提交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

⑵ 企业增加注册资本,但股东不按原出资比例缴付增资额的,以及企业增加新股东并同时增加注册资本的,提交各股东签订的股权变更协议(原件1份,各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

  注:股权变更后各股东订立的修改合同已包括有关股权变更协议内容的,免交本项要求的股权变更协议。

⑶ 企业股东因未缴付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自愿退出企业,而其他股东或新股东愿意

  承接退股股东的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的,提交退股股东自愿退股声明(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

  注:在没有投资者承接退股股东的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而导致企业注册资本调低,且符合法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的,企业须同时向审批机关申报调低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⑷ 企业股东已缴付部分出资,但未缴清全部出资,在不违反法定的出资规定情况下,该股东自愿放弃其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而其他股东或新股东愿意承接该部分股权的,提交该股东自愿放弃其未缴资股权的声明(原件1份,有关股东法定代表签字,股东盖章)。 注:股权变更后各股东订立的修改合同已包括有关股权变更协议内容的,免交本项要求的股东声明。

⑸ 企业股东不履行企业合同规定的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义务,守约股东依法申请更换股东、变更股权的,提交:①守约方催告违约方缴付或缴清出资的证明文件;② 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催缴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③ 违约方已经按照企业原合同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提交企业对违约方的部分出资进行清理的有关文件原件。

  注:在本情形下,必须提交的基本资料中的企业申请报告和董事会决议代之为:守约股东的申请报告1份(打印,全部守约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

⑹ 企业股东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股东在企业持有的股权的,提交股权获得人获得该股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⑺ 企业股东被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裁定或裁决其股权变更的,提交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或调解书或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⑻ 企业股东合并或分立或其他方式重组后的承继者依法承继该股东股权的,提交股权承继者获得该股东股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⑼ 企业股东经其他各方股东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并经审批机关批准,质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取得该股东股权的,提交:

① 审批机关批准质押批文(复印件1份);

② 出质股东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复印件1份);

③ 质权人或其他受益人获取出质股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⑽ 属第⑴、⑵项股权变更原因,且变更股权的中方股东(含新股东)的股权结构有国有资产出资的,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2003年第3号)执行。[即提交:① 以国有资产出资的股东的产权单位同意该股权变更的书面意见 原件1份(打印,产权单位法定代表签字,单位盖章);② 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需变更股权的企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1份;③ 有管辖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确认书(原件1份或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注:● 本情形提交的①、②、③项文件可代之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明确批准股权转让价/承让价或股权变更后的具体出资比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 对变更股权的中方股东不能明确其股权结构不含国有资产出资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的有关资料》(原件1份)。

⑾ 股权变更后的新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① 新股东董事会会议一致同意变更为新股东的决议(原件1份);② 新股东的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③ 新股东最新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④ 税务局出具的新股东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完税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股权变更协议书共5

一、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8、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公司股权变更程序

  三 申报的具体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主要内容:(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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