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物业服务协议书15篇(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

时间:2022-08-10 13:54:00 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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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物业服务协议书15篇(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

简单的物业服务协议书1

  甲方(委托方):

  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受托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物业服务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 。

  物业类型: 。

  坐落位臵: 区 街道(乡、镇)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包括: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安全协防。

  (五)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义务。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八)其他服务事项: 。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

  第四条 本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一)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小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其它]: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费用调整方式: 。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单方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二)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小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其它]: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费用调整方式: 。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

  3、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月] [每季] [每半年] [每年] ,计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月][每季] [每半年] [每年] ,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 %的比例提取。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的物业服务协议书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沈阳市丰丰源商贸中心(大西农贸市场)物业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沈阳市丰丰源商贸中心(天坛市场) 区 号的摊床出租给乙方经营,摊床面积为 平方米。经营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每年物业费收取为上打租一次性交齐,具体收费时间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缴纳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滞纳金,超出两个月后,甲方有权收回床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经营性(公共部位)照明、卫生等设施,并负责对市场卫生、安全和经营秩序的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收取适当的费用,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

  四、甲方必须实行严格管理,树立为业户服务的思想、尽职尽责、办事公正、廉洁自律、严禁向业户吃、拿、卡、要,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认真遵守《消防法》、《税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乙方须按照农贸大厅的管理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经营必须的相关证件,如乙方有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按月缴纳自用水、电费,按行业标准收费,按表计算。

  4、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市场物业管理,严格按市场区域划分经营商品。遵守甲方为确保市场安全和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5、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将摊位转租、转借、转让、出兑,必须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乙方方可按规定处理。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并终止合同,自愿放弃摊位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另行招商,并不退还任何费用,乙方对此无异议。

  6、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经营,不准摊点越外、摊外设摊,否则甲方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7、乙方不能随意改动或破坏档口及市场内的公共设施,如有改动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严重者清除市场。在承租期内,除承租的档口外,其它档口未经甲方允许不准擅自占用、出租、转让。

  8、乙方不准经营易燃易爆及市场内禁止经营的商品,不得在场内进行娱乐活动(如打扑克、麻将、下棋、玩球等)及打架、斗殴、妨碍市场经营行为。

  9、乙方要加强消防意识,经营期间乙方不慎失火或经营管理不当,造成人身财产及其它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在大厅内经营期间,甲方要求乙方自行办理人身财产保险,否则后果自负。

  10、为了保持市场的整体形象协调一致,乙方不许私自在市场内挂彩灯、彩旗、条幅、宣传画、张贴不干胶各种字体。按时缴纳工商、地税等部门的相关费用,公平交易、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11、乙方在经营中必须搞好摊位卫生,必须将所经营的食品,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垫高距离地面20厘米以上。乙方每天应把摊位经营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摊床内,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内,严禁摊外随手丢弃或将菜叶、肉渣、贝壳、污水等废弃物品倒入水池和厕所内。食品加工的业主需在甲方同意后,自行安装排烟设施,对未达到排烟标准的业户,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停业整改,直至达到排放标准为止。

  12、严禁大厅内使用明火或电炉子取暖,严禁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煤气罐等。

  13、禁止一切车辆(自行车、电动车、倒骑驴等)进入大厅。严禁在大厅内给电瓶充电。

  14、大厅内严禁私拉乱扯各种电线,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可燃材料灯罩、灯具,保险丝必须与额定标准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灯,切掉各种电源。

  15、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经营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正常经营的,必须事先与甲方沟通,协商处理办法。如乙方私自不经营满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在公安部门监督下将货物移送它处,视为乙方废弃物品处理并收回摊位使用权,不退还乙方任何费用。根据市场的经营情况,甲方有权对市场内的空床位更换经营品种,乙方无权干涉。

  17、乙方在经营期间第一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对乙方进行批评,并以书面形式将此事在大厅公示栏中公式一个月。乙方在经营期间第二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责成乙方写书面检查,乙方向甲方交纳适当的保证金,一年内不在违反,保证金退还。乙方在一年内三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不退还乙方保证金并取消乙方在大厅内的经营资格,清除大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当市场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断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如遇国家政策需要,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服从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迁,按拆迁相关政策办理。如甲方人为原因或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谁造成的,谁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的物业服务协议书3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结构类别:

  预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决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物业管理企业: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5、其他:

  第二条 合同内容(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

  ( )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2、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3、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工程造价技术经济鉴定;

  ( )4、其他。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技术经济报告;

  2、甲方可向局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政府有规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5、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其他。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委托内容的,应当加强维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检查;

  5、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其他。

  第五条 合同费用

  1、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基本费: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差额费: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双方商定:

  按______________元,一次确定,不另调整。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5、上列三款费用不得同时计取,如发生差异,应按其中金额一类收费。

  6、付款方法: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如有余款,待合同履行完毕时,一次结清。

  第六条 合同时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双方确定,本合同所含工作内容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结束。

  3、双方完成工作,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乙方______%违约金;

  2、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甲方______%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法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日期:年 月 日

简单的物业服务协议书4

  甲方:重庆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___19号18-5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维护本小区内的交通秩序,规范车库车辆的停放,确保业主车辆的安全。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建立、健全本车库车位业主资料及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2、制定本车库管理的相关规定;

  3、制止违反本车库管理及危害车库设施、设备的行为;

  4、根据本合同收取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

  5、规范车库停车,制止乱停乱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6、配合车位产权人之间,与第三方之间的相关关系的协调;

  7、经授权积极配合对车库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停放车辆信息:车位产权人自有车辆,及租赁车位使用人如实申报车辆信息,填写车辆信息卡。如有变动,及时向管理处变更。

  2、监督甲方的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就车辆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车库内所有设施设备归全体车位所有人所有,爱护设施设备。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车库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依据本合同按时缴纳车位物业服务费;

  5、配合物业公司对车库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车库物业管理服务

  1、车库卫生整洁,引导车辆停放有序;

  2、公用设施、设备配套运行使用正常,确保无事故隐患,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规范;

  3、停车场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序;

  4、消防设施配置的日常管理,运行正常,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确保畅通,制定有效的消防应急方案;

  5、车库实行24小时监控和不定时巡查值班制度;

  6、实行一卡一车,无停车卡车辆禁止进入;

  7、承担车库设施设备单次单项200元以内的日常维修费用;

  第三条:车辆停放中的禁止行为

  1、禁止占用他人车位,按规范停车,不得对他人车位使用造成阻碍,不得在禁止停车区域停放车辆;

  2、限止超高超宽车辆进入车库;

  3、车库内不得练车、修车、冲洗车辆。如有滴、漏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4、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库内停放;

  5、禁止将车位改作他用;

  6、严禁在车库动火;

  7、禁止在车内存放现金、贵重物品;

  第四条: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

  停车管理物业服务费:60元/月;按季收取,每季度第一个月10前到物业管理处缴纳;

  第五条:违约责任的处理

  1、甲方违反本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乙方有权督促甲方限期整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达到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但不得拒缴物业管理费。

  2、甲方违反本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违规收费,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不按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欠款,按日千分之三承担滞纳金。

  4、乙方停放车辆后必须锁好车辆,带离车内财物,并检查车辆状态,由于滴、漏、电路等车辆本身原因原因造成的车辆毁损,以及第三人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为维护业主、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现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的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同本物业在小区的物业管理期间。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主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重庆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简单的物业服务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双方就甲方关庙市场四楼物业管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 委托物业服务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 物业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㈠公共区域的水、电、消防、卫生和秩序等管理。 ㈡信件、报刊、包裹的收发。㈢完成由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物业服务费每月包干总价3500元(大写:叁仟伍百元整)

  四、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及质量标准

  ⑴治安秩序维护

  设治安秩序维护员2人(年龄在48岁以内),白班1人,夜班1人;着统一服装、装备,配证上班;做好接待工作,以标准的动作和优质的服务展示企业形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纪录,做到上交下接清楚无误、责任明确;维护责任区的公共秩序,防止各种不安全事件发生;巡视责任区内各种危及安全的情况,防止人为破坏行为,防止丢失,发生异常及时上报;礼貌接待客户,认真回答客户或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对与自己不明白的问题不可乱讲,可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对管区内的可疑人员要加以监视,禁止外来人员乱贴乱画宣传资料等;制止外来人员在服务区域内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的工作作息时间开、关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根据消防部门管理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上班期间严禁饮酒。

  ⑵办公区域及公共设施管理

  每月定期对营业厅范围内的各种设施设备检查一次,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甲方。

  ⑶水电管理

  负责水电维修、维护,保证正常安全运行;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因水、电等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责任。

  维护耗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记工时费,并负责水、电公司的协调和联系工作。

  ⑷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清洁员设置1人每日对营业厅走道、楼梯、扶手、厕所等打扫一次,上、下午上班前保洁一次。营业厅环境、地面无杂物垃圾,不留卫生死角,每日清运垃圾外出,清洁工具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卫生质量标准达到天花光洁明亮,无蛛网、积灰;墙面整洁美观,公共灯具定期擦拭;清洁工实行全天侯保洁。

  ⑸消防管理

  根据消防的要求,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测消防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和消防部门汇报情况,并协助业主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工作。

  ⑹安全责任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为甲方服务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⑺违约责任

  ⒈甲方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⒉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违反约定,或服务不到位,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每次扣减服务费20元,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有下列情形扣减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①维修维护不到位,每次扣20元;

  ②信件、报刊丢失,每次扣20元;

  ③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发生扰乱办公事件,秩序维护员又未及时劝阻和制止,每次扣50元;

  ④因秩序员失职导致公共财物(不含现金及其它无法界定的财物)被损坏、盗窃,由乙方照价赔偿,如乙方不赔偿,甲方将从乙方所交的服务保证金中扣除。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物业服务保证金20xx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不计息。在合同期满不发生遗失问题,甲方如数归还,否则按违约金额扣款。

  ⑻合同期间,乙方应每月将代缴甲方水电费,并将明细和缴费凭证交甲方办公室备案。

  ⑼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从20xx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洽谈合同续签事宜。

  ⑽未尽事宜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⑾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的物业服务协议书6

  委托方(甲方):嘉铭园A区业主大会

  委托方登记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嘉铭园A区

  类型: 普通商品住宅小区

  坐落位置: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院内

  占地面积:33650.98平方米

  建筑面积: 112347.65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关庄西路

  南至:关庄路

  西至:1号路

  北至:北小河南路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竣工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住用户档案;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公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外墙面、楼梯间、门厅、走廊通道、地下室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雨水管道、污水井、自行车棚、小区围墙及栏杆、室外体育运动场地等。

  5、公共区域的绿地、景观的养护与管理,保证小区内的树木、花草、绿地等的良好生长,景观的正常使用。

  6、公共环境卫生的维护和管理,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门前三包工作等。

  7、停车场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小区地下停车场和地上停车场(包括自行车)的车辆出入、停放、安全、卫生等,协助维护秩序。

  8、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10、安保监控及公共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安保监控设备的正常维护养护、门岗对来人来访进行登记、查验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盗工作等。

  11、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小区内宠物饲养行为。

  12、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3、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房屋装饰装修提供管理服务,保证装修噪声、气味、遗撒等符合国家规定,保证装修外墙、窗面符合小区统一格局。

  14、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5、为住户套内面积中的水、电、暖气、窗门、卫生洁具等提供维修服务。

  16、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7、在业主委员会授权范围内,对合同期内小区工程施工过程中给予配合、并提供现场管理和全过程监督,及完工后的维护和管理。

  18、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三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三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条甲方按季度或定期对乙方的服务状况进行考评,考评的结果作为甲方对乙方年度服务质量评估的依据之一。(考评细则)业主满意率一年后应达到80%以上。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 叁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的考核和处置按如下条款执行。

  5.1合同签订后满90天,甲方对乙方履行合同约定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若乙方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十五日内整改并给予相应处罚,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甲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5.2试用期满前60天,甲方组织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业主综合满意度需达到75%(含)以上,如未达到,则甲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达到75%(含)以上时,不满意的部分,乙方在十日内提供明确的改善措施计划并得到甲方认可的,经甲方同意,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合同到期,如果业主大会决定另行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乙方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企业办好交接工作。乙方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书面告知甲方。

  第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没有作出选聘决定,乙方自愿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业主大会作出续聘决定或者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任为止。

  第八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执行或在物业服务过程中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三部分规定的服务标准且不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是否解除本物业服务合同。

  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十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底商]: 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每个季度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4、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该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标准,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业主应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服务费用的,经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催缴后仍不缴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第十一条 业主应当按 季度 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并且按时足额缴纳装修押金,并严格遵守装修管理合同约定条款,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终止违反装修管理的装修行为,并且对拆改承重结构的业主依法告知相关主管部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30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如果违反了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的应该依据签订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 地下停车库的管理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并受甲方监督。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五条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管理及收益分配

  第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经营用房、停车场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委托乙方代为经营或管理服务的,具体收费及管理费约定如下:

  (一)物业经营用房

  物业经营用房的出租标准不得不合理低于周边同期同类出租标准。乙方收取其总收入额的详见补充协议管理费用。

  (二)规划内的停车场(库)

  1.车库(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其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的,乙方收取管理费。

  2.车库(位)属于建设单位或其他业主所有,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的,由所有人与乙方自行约定经营管理事项。

  (三)占用其他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其停放、收费等由业主大会、业委会制定,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具体收费标准为:详见补充协议。

  乙方提取的管理费为:详见补充协议。

  (四)利用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广告或相关场地进行摆摊设点等经营活动的,具体收费金额由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从该收费中提取其收入额为管理费。

  其他经营活动约定:详见补充协议。

  (五)按照上述约定比例提取的管理费归乙方支配,与管理费相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经营性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物业经营性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具体分配方式详见补充协议。

  2、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经营性收益收支情况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第七部分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7、监督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8、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9、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需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积极协调物业服务过程中与小区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9、每月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每年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情况,并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公布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对代表甲方的业主委员会须提供书面答复)。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应按附件七《物业服务违约处罚细则》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进行整改,若经整改仍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是否达到质量标准存在争议且无法解决的,由上级物业主管部门、社区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未按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移交相关资料并办理交接手续的,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乙方未能履行或者未适当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并在未付金额的基础上按日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业主、物业使用人不得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并在多收金额的基础上按日加收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提醒业主、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所造成的损失;

  (三)非乙方原因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已适当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所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有证据证明其已适当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其他情形。

  第十部分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补足,确保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完整性。保证金没有按时足额到账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该保证金在甲方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

  2、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于修复乙方损坏甲方的设施、设备、场地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金额和违约金,且乙方应当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补足扣除差额,保证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完整性。

  3、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期内没有涉及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甲方在服务期满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期内有涉及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有违约行为,甲方将扣除乙方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保证金余额。

  4、每个服务年度业委会组织人员对物业管理和服务进行考评。

  5、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上报各项收费情况及其他公共收益情况,同时在小区公示(并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平台上向全体业主公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服务半年度和一年度向业主公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并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平台上向全体业主公开)。超期不公开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6、甲方每季度定期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容对物业各项服务工作进行抽查和巡查,如有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事项,甲方可发函督促乙方限期整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物业服务整体或者块转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8、乙方变更法人代表、股东发生变化或者股东出资额比例发生变化的,需在两个星期内书面告知甲方,发现有甲方成员直接或间接持有乙方股份的(包括乙方本级以及乙方下属公司、下属项目部等),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 经营制约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物业管理区域中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1、甲方严格按合同规定的综合管理服务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如双方认为需要进一步细化的,可以通过附件形式进行进一步明确。

  2、急修:应立即到位,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予以修复,除不能克服的特殊情况乙方可以征得甲方同意后延迟外,应在半个工作日内修复。

  3、应由乙方负责的,属于小修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修复,除非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延迟;属于大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乙方对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1、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管理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

  2、在管理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

  3、乙方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管理区域管理服务工作。根据综合考评或工作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更换经理(负责人)、相关骨干人员。

  4、为确保管理区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乙方承诺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人员编制(见附件八)为嘉铭园A区配置物业服务人员,提供物业服务,乙方需向甲方备案。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担。否则视为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合同期间,乙方所有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以保证甲方在乙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6、对乙方所选聘的第三方专业服务企业所承包的专项物业外包项目的服务质量,甲方经三次要求改进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通过招标方式重新选聘专业服务企业。乙方重新选聘的第三方专业服务企业所承包的专项物业外包项目的服务质量还是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自行组织选聘第三方专业服务企业承包专项物业项目,服务费用从综合服务费中支取(费用参考乙方付给第三方的额度)。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和阻拦。

  7、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甲方规定的与管理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费。

  8、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同时,乙方自觉参加甲方认为有助提高甲方形象的宣传活动。

  9、在服务合同期内乙方应保证管理区域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第三方监理)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的,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连同15%附加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供绿化管理维护制度、车辆管理方案。

  11、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确定电梯维保单位并与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该合同签订前需与甲方或其授权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签订合同并出示合同原件及定期财务凭证向甲方备案。合同中应明确奖惩、配件的采购途径以及配件的采购主体等(详见补充协议)。每年向甲方提供电梯的检测报告。

  1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制度,并提供甲方备案,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3、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建立并备齐所有档案,包括业主档案、污水管线、自来水管线、粪便管线、消防管线、电线管线、视频监控设备及线路图等。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完成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

  14、乙方负责小区内所有的机房、设备用房的维修(定额小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维护等,并要求在各个机房、设备房室内醒目位置张贴相关制度、操作规程、责任人等,管理人员须执证上岗。所有机房、设备用房应配置温、湿度计和加热制冷除湿等设备,确保房间温度和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二次供水房配备杀菌设施,确保水源不受二次污染。

  15、禁止事项

  15.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免收或打折收取物业费等,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15.2不得在管理区域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管理区域对甲方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15.3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管理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以免无线电受干扰。

  15.4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管理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

  16、保险

  16.1第三者责任保险

  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6.2员工人身意外

  在合同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16.3其他保险及费用

  乙方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

  17、乙方及其员工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一切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管理区域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18、为保障乙方及时快速处置应对小区突发事件等,甲方要求乙方安排秩序维护员、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在小区值班驻点,遇到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19、乙方保证在合同期满当天撤离现场。

  20、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人员对其进行的物业服务综合考评。

  21、乙方已经知道明确小区的《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及业主大会作出的各项决定,同时遵守,而且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本条款为优先条款,在本合同中优先适用。

  第二十九条 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2、保证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管理区域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不得不合理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或者不合理加重甲方、业主方责任。

  第十一部分 奖励机制

  三十一条 若乙方的物业服务有以下突出表现时,甲方可召开业主大会对乙方进行奖励,资金从小区公共收益中支取:

  1、小区获得市优、国优小区称号。

  2、乙方在服务小区业主方面有突出表现时。如防盗、防火、救人等。

  3、乙方为甲方或业主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时。

  4、物业服务满意率调查超过85%时。

  第十二部分 争议解决

  第三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部分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专项协议、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补正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上。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陆 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的物业服务协议书7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 合作范围

  为保证甲乙双方互利互惠、降低经营风险和方便物业管理,为“置信?芙蓉古城”客户提供便捷、有效、高质的服务,甲方与乙方重点合作,乙方授权甲方代乙方销售推广。

  二、 合作方式

  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开展销售业务的场所,并通过口头、广告等多种形式向业主推荐、推广(广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 合作期限

  1、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2、 协议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3、 双方如续订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十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 合作项目费用标准

  1、 由乙方按批发价向甲方供货,所有品种单价不得高于 的价格。

  2、 对外销售价格由甲方自行制定。

  五、 合作项目结算时间和方式

  1、 乙方每次送货时结算前次货款。

  六、 产品运输及费用乘担

  1、 甲方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送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2、 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七、 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在宣传上应积极主动、重点推荐和配合乙方合作范围内各项宣传促销活动。

  (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样品及陈列设施负责进行管理。

  (3) 甲方在提供给乙方进行展示的场所设立兼职推广人员。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2) 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协议内容主动缴纳各类费用。

  (3)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的咨询服务,产品促销活动期间乙方专业促销人员须到促销现场。

  (4)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商品销售发票。

  (5)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与客户签定的合同,做好顾客的售后服务工作。

  八、 责任

  凡未能本着诚信原则行事、欺-

  诈、违反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授予权限之外行事而导致诉讼、索赔、罚款、赔偿,或为履行本协议有关事件导致诉讼、仲裁、索赔、罚款、赔偿,如果系甲方原因发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支付,如果系乙方工作失误发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支付。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 不可抗力

  由于非因甲方或乙方的过错或任何一方均不能控制的其它不可抗力情况下,使甲方或乙方不能执行协议任何义务,因此而导致在耽误期间不能执行该义务应予免责。

  十、 附件

  1、 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 协议附件有关内容如有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十一、 本协议共三页,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经办人: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简单的物业服务协议书8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物业服务作顾问(以下简称该项目)一事,达成本合同。

  1、双方共识: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的咨询顾问。乙方是有资格接受甲方委托咨询顾问该项目业务的机构,其资格真实可信(执照编号为: )。

  (2)、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日常管理、保安保洁等顾问服务。

  2、委托期限: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终止。

  3、委托内容:指甲方委托乙方:

  4、委托费用:

  5、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守,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对方书面许可的前提下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实施使对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为,并经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无法纠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逾期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用的,且逾期30天仍不能支付的,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6、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双方已透彻了解上述条文。如有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形成书面意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的物业服务协议书9

  甲方: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长沙县晶华美地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实行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特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书》。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本物业座落位置:

  湖南省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绿地率为建筑面积的35%。

  2.本物业类型:小高层与高层商住楼。

  3.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二条 委托服务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监控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本物业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地面地下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环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清洁卫生。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管理服务。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小区内安全防盗、防火巡视等保安工作。建立严格规范的应急机制体系,及时应对突发的传染性疾病、火灾、治安等事件。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服务档案、资料、数据等的管理、保管;

  9.本小区与当地各类组织的联系、协调及业主内部关系的协调。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乙方服务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四条 双方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代表业主维护产权人、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业主规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规约;负责确定本小区物业服务费标准。

  2. 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小区物业服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考评(考评依据为《湖南省住宅物业服务分项目分等级标准》中的服务要求),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失误(单次损失金额达5000元及以上),由乙方负全责赔偿并予以整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法律途径催缴催改;

  4.本物业内所有公共部位收益归业主委员会收讫及管理,本物业内地上、下车库停车费归业委会收讫及管理。

  5.免费提供给乙方的物业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员工宿舍、食堂等,乙方必须按照专房专用原则,不得改变用途,不得损坏,若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服务活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在本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制定本小区物业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服务方案及实施细则,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

  2. 遵守国家、湖南省、长沙市及当地的各项管理法规、制度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委托,对本小区物业实施综合服务,确保实现服务目标;自觉接受物业监管部门、甲方及业主的监督。

  3. 根据小区内公用设备维修保养和更新改造需要,制定维修、保养、改造方案,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与改造费用,超出本合同由乙方承担的部分报甲方审批后在维修基金中列支。

  4. 遵守房屋设计、使用规范要求,在作业时严禁对房屋、设施结构、安全造成任何损害和影响,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5. 接受甲方对服务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每年不少于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服务费收支账目。

  6. 对本小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小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 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并根据物业服务项目选聘员工,从紧控制人员编制数量。

  8. 负责本小区物业服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 按甲方规定的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价。

  10. 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规约的规定对业主违反业主规约和物业服务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1. 在服务期满不再续签合同时,向甲方移交服务范围中的全部物业、全部物业专用房屋、设施及全部物业服务档案及有关资料。

  12.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小区物业服务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

  13. 加强对员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业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做到科学、文明、高效管理。对违反本合同服务要求的员工及时辞退、更换。

  14. 对小区住户情况保密,未经甲方或非公安司法部门执行需要,不得向外界或无关人员提供住户资料。

  第五条 服务目标及要求

  1.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服务事项制定出本物业“服务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服务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经甲方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达到《湖南省住宅物业服务分项目分等级标准》中的服务要求,未达到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 服务标准必须符合《湖南省住宅物业服务分项目分等级标准》中的服务要求。

  3. 房屋、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要求:

  (1) 严格房屋建筑本体及其共用设施和各类设备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在实施操作时不对房屋结构安全造成任何损害和影响。

  (2) 对小区范围内属物业服务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进行有效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完好率。

  (3) 对业主使用和装修房屋,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并督促业主执行。

  (4) 对于物业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有一支维修队伍,及时处理各类小修、急修工作,方便业主和使用人。

  4.安全及消防管理要求:

  (1)建立完善的小区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小区安全和正常的生活秩序。

  (2)物业保安队伍健全,实行全日制值班、执勤、巡逻等各项有效的防范措施。

  (3)设置固定的值班岗亭和报警电话,出入口实行刷卡进出和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4)巡逻人员文明微笑执勤,有统一的治安制服和规定的防范设备。

  (5)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一定要保证消防设备处于良好待用状态,并培训一支业余消防队伍,一遇到火情可立即作出反应。另外,还要提高业主和使用人的防火和自救意识。

  5.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管理要求:

  (1)保洁措施行之有效,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并能认真落实执行。

  (2)小区内各道路、场所、楼梯要常打扫,常清洗,垃圾要及时清理,不留死角,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3)小区内化粪池要定期检查清理,确保溢流管路的流通。

  (4)小区内排污管道要定期检查疏通,确保排污畅流。

  (5)按规定做好杀虫害等工作。

  (6)配合对小区内的广告,字画等乱贴、乱写、乱画、乱涂进行管理。

  6.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要求:

  (1)加强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和管理,做到花草树木无破坏,无病虫害,修剪及时,整齐美观,长势良好。

  7.小区物业档案资料管理要求:

  (1)收集、保管好有关小区物业服务的政策、法规、章程等资料以及物业相关的图纸、数据等资料。

  (2)建立、保存好小区住户档案、维修档案等。

  8.接受业主监督,定期向业主公开服务内容,工作规划、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及收费标准,物业费收支情况等,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9.协调各方面社会关系:乙方与当地派出所、街道居委会经常保持联系,协调好工作,配合社区创优及创造平安、文明、和谐小区。还应与物业相关的供水、供电、天然气、电信、市政等部门进行沟通,以便出现情况时与这些部门配合、联动,尽快予以解决。

  第六条 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包干(含电梯分摊费)向本小区业主收取。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或其他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担。

  2.水费加压费的收取标准为在自来水公司水费的基价上加收0.2元/立方米(吨)。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及公共部位收益中支付。

  第七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服务目标,合同期内月平均考核分达90分及以上,甲方对乙方或直接对乙方聘用的优秀服务人员进行适当奖励。

  2.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服务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月考核分在70-80分(不含80分),乙方必须对不称职的物业服务人员进行更换;

  月考核分在60-70分(不含70分),乙方必须更换物业经理并整改; 连续两个月月考核分在60分以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自动退出。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物业服务合同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续签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务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乙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服务权,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不安本合同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甲方有义务依照本合同为乙方提供服务条件和便利,如甲方有违本合同内容,乙方可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

  4.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等),双方互不负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简单的物业服务协议书10

  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_x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主任_x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x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物权法》、《_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伴海山庄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

  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5条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6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7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

  第8条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给予适当管理。

  第9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11条进一步完善物业档案管理。

  第12条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做好小区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第14条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二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16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6.查阅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与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资料除外);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8.监督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5.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第17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编制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

  3.编制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伴海山庄管理规约》的行为;

  7.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3.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定时向业主公布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况;

  6.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9.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18条依据国家、山东省和日照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设备管理

  1.小区园区、房屋幢号、户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指路牌和引导牌。

  2.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进一步完善房屋档案资料,包括按幢、户立档,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便于查阅。

  (二)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保持道路畅通。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

  (三)绿化及养护管理

  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洁设施。

  2.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3.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4.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5.发现小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及时劝阻。

  (五)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禁脱岗。

  2.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进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监控工作,监控设备完好,监控画面尽量保持清晰;无特殊情况监控资料7天有效。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关条款执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七)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原则上仅对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放。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9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依照日照市物价局的批复,住宅房屋,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二)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20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21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第22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

  第八章附则

  第25条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第26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双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9条其他约定:

  1.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的物业服务协议书11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被业主从应聘的三家企业中选聘为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占地面积: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

  总户数: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性条款)

  1、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及规章制度,遵守小区《管理规约》的各项规定。积极支持、配合乙方搞好本小区卫生、治安、绿化、规费收缴等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2、有权制止和监督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对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合理赔偿。

  3、甲方业主按规定停放车辆;不饲养超出0.35米以上犬只和禽类,违反规定饲养造成后果的,由该饲养业主负责。

  4、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面积平方米。

  5、积极配合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搞好小区共建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性条款)

  1、乙方根据有关法律及《物业管理条例》和小区《管理规约》,按遂宁市三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可以制定物业服务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但必须征得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

  2、必须旗帜鲜明且有措施、有办法、有效制止小区内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和业委会明文禁止的行为,对造成损失的责任业主有权要求赔偿或予以处罚。

  3、对楼道、走廊、电梯、院坝、花园等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清洁卫生;对公共照明做到必要的路灯夜夜灯亮,节假日室外及花园全面亮化;对电梯做到定期检修,突发性故障处理及时迅速;对公共排污管道沟渠随时清理保持畅通;对绿化花木做到浇灌、修枝、治虫、换季除草及时;按时清运垃圾。

  4、协助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5、对秩序维护人员做到上标准岗,交标准班;防范得力,巡更到位;穿着军警化,语言标准化、服务文明化;确保车辆放置规范;非小区人员及车辆进入小区,须先盘问登记后放行。

  6、除电梯、消防、红外线周界、录像监控、门禁对讲、道闸等专业性较强的系统可对外委托维修外,其他服务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委托。

  7、对业主提出的合理问题做到整改有成效,信息有反馈。

  8、积极配合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搞好小区共建工作。

  三、物业维修及公共设施的管理

  1.维修基金专款专用。所提维修基金必须依据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由甲方和2/3业主同意方得使用。在所提维修基金不足使用时,由小区业主或该栋受益业主按产权面积续筹(按附件一《电梯、二次加压、配电等设备维修费续筹项目》执行)。维修基金在具体使用实施过程中,甲方应当与乙方各自选派专人负责质量监督或委托有资质人员进行质量监督、验收,维修方必须建立维修档案资料,并将维修资料移交给甲方保管。

  2.小区业主的公共资产资源和房屋等,除甲方或业主大会决定使用的外,剩余的可按实际情况由业委会租赁给业主使用或对外租赁(乙方无权作出上述决定),但所收费用应为全体业主或该栋业主共同享有。

  四、甲、乙双方的事前约定和是签订本合同的前提条件。

  (A)甲方于选聘前日向应聘各方公告了“一个制度和三个条件”:

  一个制度是:

  对聘用的物业公司实行保证金制度,须向业委会交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保证金由业委会专户存储,合同期满交接双方园满完成物业交接后,在撤离本小区前,由业委会连本带息退还;若有人为毁损业主资产行为等问题则从保证金中扣抵。

  三个条件”是:

  1.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住宅多层元/平方.月;住宅电梯元/平方.月;营业商铺:业主支持物业公司随市场和本区域价格而调整;小区场地清理费:元/辆.月(一次性交年费元/辆.年)(委托物业或业委会自收);自有车库仃车清理费:元/辆.月(委托物业或业委会自收)。

  2.小区物业岗位一线人员配置要求:保安不少于人,水电工不少于人且持(技术)证上岗,绿化不少于人且持(技术)证上岗,卫生保洁工不少于人。上述人员必须日常在岗并接受业主监督,其余行管人员由企业自定。

  3.服务质量及标准:该企业向业主所报资料作为今后的合同附件执行并考核(遂宁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作为政策依据)。(即日业主大会上乙方当众开封并由业主代表现场签字的应聘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三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简明条款作为双方检查、执行依据)

  (B)乙方于应聘前向甲方的收费标准并提出了如下要求:“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商业门面根据同区域市场水平作相应调整。按此条件服务个月后,接受业主考核,可以与业主再进行物管费价格协商”。

  综上所述,根据双方上述亊前约定,在本合同中应执行的结论性意见为:

  1.根据乙方事前并同意甲方提出的“对选聘的物业企业经双方协商,可签订3—5年合同,但必须每年考核一次,若平时接受业主监督后工作改进不力或不改进四次,或年终超过半数业主对全年服务的综合测评不满意,业委会可于警示,警示无效的,业委会可视情况单方面中止其合同”的条款,本合同有效期自日起至。

  2.合同签订后的物业服务费按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商业门面根据同区域市场水平作相应调整。半年后接受业主考核,今后可以与业主再进行物管费价格协商。

  3.商业门面物业费的收取,甲方支持乙方按随行就市的市场价格,提出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4.乙方应自签订合同后180个日历天数内(六个月内)向甲方缴清保证金。

  5.住宅、商业门面收费按产权建筑面积核收,每月1-15日收缴上月物业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物业服务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服务质量及标准不到位,按本合同笫四条(A)款笫三项考核执行;

  3、甲方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时,对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个别业主,乙方有权要求限期交纳,并按合同约定收取每月3%的违约金,经多次催收继续无理拒交的,乙方可针对该业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条文由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分备案一份。双方签字后于年月日起生效。此合同须与全部附件组成方为有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简单的物业服务协议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区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 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 、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________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 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_________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简单的物业服务协议书13

  被委托方: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搞好厂房的物业管理,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进驻企业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大楼进驻企业的供水、供电和电梯,以及提供治安保卫,环卫清扫、绿化管理等项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应积极协助,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电要求:

  1、用电类别: ; 用水容量:

  用电容量: ; 用 表直供:

  用甲方配电房 柜直供。

  2、 每月水费、排污费按黄石市规定工业用水、排污费的收费标准计取;

  电费按供电部门费用标准另分摊配电费及维修费0.15元/度;每月初3号抄表,7号收费。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停水、停电外,凡因维(检)修等原因,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准备。

  4、 乙方要严格按申报的电容量用电,若一经发现超负荷用电,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 凡由甲方配电、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楼外邻近的用户提供水、电,也不得在内部擅自接用水、电,如若超负荷造成的配电设备损坏,或因其他原因影响他人生产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三、计量办法:

  1、乙方专线始端应配置电度表,每月按表计费,并分摊部分公用电费用;

  如中小企业合用一个电表、水表时,则按电表、水表的实用数进行各户分摊,分摊比例按各户使用情况,水管直径等情况议定。

  2、根据x市供电局有关规定,实行基本电价 元/KVA.月,基本水价以自来水公司规定底价,作为该户的起动价。

  3、乙方接到甲方《缴费通知》后,如对耗电量费用有疑问时,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咨询、核对,逾期被视为认可。

  4、甲方向乙方发出《缴费通知》(含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租房合同所规定的项目)后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应缴纳费用,如电话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滞纳金0.05%,每月20日前仍不结清欠款的,则停止水、电供给。

  四、物件设施管理:

  1、甲方有偿提供给乙方的物件、设备、设施(如门窗、配电柜、厕所、空调、电梯)应完好无损。

  2、乙方要加强员工管理教育,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自觉遵守卫生条例,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堆垃圾,不乱停放车辆,违法乱纪者将处以5?50元罚款。

  3、甲、乙双方都要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甲方负责门卫治安,乙方负责内部保安工作。甲、乙双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电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运行客货梯,其维修、大修、保养费用和电费,由乙方或使用电梯单位共同承担。

  2、原则上由甲方指派专业人员操作电梯,也可由乙方指派专人持证上岗操作电梯,并且负责保养电梯、打扫电梯内卫生。

  3、若电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物业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检修,其维(检)修费或更换零件费等开支,由乙方支付。

  4、电梯为客货两用,不能超重,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的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六、收费项目及金额:

  1、电梯使用费:0.1元/平方米?月,使用电费由企业共同承担。

  2、物业管理费用:3元/平方米?月(含市政设施、公用维修、环卫、公共卫生、绿化及治安等费用)。

  七、其他:

  1、本协议系甲、乙双方所签孵化场地租赁合同之附件,与该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日期:

简单的物业服务协议书14

  甲方:

  乙方(业主)委托代理人姓名:

  根据《_大厦住宅用房物业管理和费用收取办法》,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服务及费用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地址:

  二、 管理建筑面积: M2

  三、 管理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 在管理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项目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清洁、水池清洁、水电设施的维护、化粪池清理、代收水电费;

  五、物业管理费标准为 元/M2月,月总额为 元。乙方每月x日前按现金付款方式缴付物业管理费给甲方。乙方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后,应向甲方预缴两个月物业管理费作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预缴水电周转金元,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六、乙方须遵守如下规定:

  1、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乙方须以书面文件(附施工图)向物业公司申报,根据乙方的申报材料,甲方负责向业主申报审批。我司接到业主审批通知后,通知乙方施工。

  2、非住宅用房的原有公共设施及其设备的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维修工程的需要。如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须负全部责任。乙方使用房屋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或公共设施损毁的,须负责修复或赔偿。

  3、乙方在承租屋内需增设、使用超过原核定标准规定的水、电设备,须经业主和物业公司同意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4、注意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得在房屋内非法存放除生活所需以外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乙方须遵照政府有关法律、遵守大厦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合法合理使用房屋,不制造环境污染、噪声污染、空气污染、不发生影响大厦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

  6、乙方须按时如数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应交的费用,无正当理由拒交、延交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甲方责任、义务

  1、认真贯彻、严格执行政府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省、市物业管理规定。

  2、为乙方提供报批装修所需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3、对承诺的服务项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租户满意度的调查及征询,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努力为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八、法律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违反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批评、教育、劝阻,或接受业联会委托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2、乙方未能按照协议之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甲方有权按日加收应交费用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于签定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的物业服务协议书1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沈阳市丰丰源商贸中心(大西农贸市场)物业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沈阳市丰丰源商贸中心(天坛市场) 区 号的摊床出租给乙方经营,摊床面积为 平方米。经营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每年物业费收取为上打租一次性交齐,具体收费时间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缴纳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滞纳金,超出两个月后,甲方有权收回床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经营性(公共部位)照明、卫生等设施,并负责对市场卫生、安全和经营秩序的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收取适当的费用,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

  四、甲方必须实行严格管理,树立为业户服务的思想、尽职尽责、办事公正、廉洁自律、严禁向业户吃、拿、卡、要,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认真遵守《消防法》、《税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乙方须按照农贸大厅的管理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经营必须的相关证件,如乙方有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按月缴纳自用水、电费,按行业标准收费,按表计算。

  4、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市场物业管理,严格按市场区域划分经营商品。遵守甲方为确保市场安全和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6、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经营,不准摊点越外、摊外设摊,否则甲方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7、乙方不能随意改动或破坏档口及市场内的公共设施,如有改动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严重者清除市场。在承租期内,除承租的档口外,其它档口未经甲方允许不准擅自占用、出租、转让。

  8、乙方不准经营易燃易爆及市场内禁止经营的商品,不得在场内进行娱乐活动(如打扑克、麻将、下棋、玩球等)及打架、斗殴、妨碍市场经营行为。

  9、乙方要加强消防意识,经营期间乙方不慎失火或经营管理不当,造成人身财产及其它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在大厅内经营期间,甲方要求乙方自行办理人身财产保险,否则后果自负。

  10、为了保持市场的整体形象协调一致,乙方不许私自在市场内挂彩灯、彩旗、条幅、宣传画、张贴不干胶各种字体。按时缴纳工商、地税等部门的相关费用,公平交易、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11、乙方在经营中必须搞好摊位卫生,必须将所经营的食品,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垫高距离地面20厘米以上。乙方每天应把摊位经营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摊床内,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内,严禁摊外随手丢弃或将菜叶、肉渣、贝壳、污水等废弃物品倒入水池和厕所内。食品加工的业主需在甲方同意后,自行安装排烟设施,对未达到排烟标准的业户,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停业整改,直至达到排放标准为止。

  12、严禁大厅内使用明火或电炉子取暖,严禁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煤气罐等。

  13、禁止一切车辆(自行车、电动车、倒骑驴等)进入大厅。严禁在大厅内给电瓶充电。

  14、大厅内严禁私拉乱扯各种电线,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可燃材料灯罩、灯具,保险丝必须与额定标准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灯,切掉各种电源。

  15、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经营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正常经营的,必须事先与甲方沟通,协商处理办法。如乙方私自不经营满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在公安部门监督下将货物移送它处,视为乙方废弃物品处理并收回摊位使用权,不退还乙方任何费用。根据市

  场的经营情况,甲方有权对市场内的空床位更换经营品种,乙方无权干涉。

  17、乙方在经营期间第一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对乙方进行批评,并以书面形式将此事在大厅公示栏中公式一个月。乙方在经营期间第二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责成乙方写书面检查,乙方向甲方交纳适当的保证金,一年内不在违反,保证金退还。乙方在一年内三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不退还乙方保证金并取消乙方在大厅内的经营资格,清除大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当市场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断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如遇国家政策需要,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服从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迁,按拆迁相关政策办理。如甲方人为原因或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谁造成的,谁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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