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转让协议范本_培训学校转让协议书3篇 教育培训学校转让协议

时间:2022-09-02 12:29:00 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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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转让协议范本_培训学校转让协议书3篇 教育培训学校转让协议

培训学校转让协议范本_培训学校转让协议书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塔湾路的 学校股份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确认其为所转让的学校的唯一所有人,甲方转让给乙方该学校100%股权。

  二、股权转让价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乙方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支付给甲方。

  三、双方在达成股份转让协议后,乙方即当场交付定金 元,交付定金后三天之内(含节假日)甲方及对学校进行资产清点并向乙方出示。甲方保证资产清点时所出示的资产清单与实物相符,甲方保证签订本协议时无第三人向学校主张债权,学校无税款及其他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拖欠、无员工工资及福利拖欠,如保证与实际情况不符则视为甲方违约,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四、在双方转让协议签署后且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事宜未完结前学校以及甲方与学校有关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立即进行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国家职能部门相关文件及证照变更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变更手续完成(变更手续完成指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变更结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乙方),乙方给付甲方现金或转账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如果无法办理变更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甲方需要双倍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并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六、 本协议签订后,如有学生与学校存在培训教育关系或者有教师与学校存在劳动关系,甲方应在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前解除与学生、老师的法律关系,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七、 学校办公所在地的场地租赁费用问题,双方协商如下:

  八、转让协议生效前甲方所涉及的学校债权债务由甲方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九、本协议生效后学校所有的收费和支出由乙方负责。乙方拥有对学校的所有权和决策权以及经营权。

  十、 本协议的附件有以下三个:附件1《固定资产表》,附件2《在校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在校教职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十一、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学校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二、 凡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且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时生效。

  十三、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培训学校转让协议范本_培训学校转让协议书2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鉴于:

  1、天津XX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合法拥有XX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是目标公司在天津市XX区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股东,持有目标公司X%的股权。

  3、乙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释义

  本协议中除文意明示另有所指外,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本协议:指本《天津市XX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1.2 股权交割日:指本协议约定之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工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之日。

  1.3 债务:指目标公司因履行合同、实施侵权或其它依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给付金钱的责任。

  1.4 或有债务:指股权交割日之前产生的、并且甲乙双方未能知晓或未曾向乙方披露的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的债务。

  1.5 税费:指税务机关或其它机构征收的各种形式的税项及各种性质的收费,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税收、费用、相关罚款、滞纳金、附加费用和利息。

  第二条 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2.1 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实缴 元。

  2.2 目标公司合法拥有:

  2.2.1 公司办公用房位于天津市XX区号,房屋来源为自有/租赁。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 元/月,押金 元,出租方为,承租人为,本协议签订之时,租金已交纳至年月日。

  2.2.2 XX校区,位于天津市XX区号,房屋来源为自有/租赁。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 元/月,押金 元,出租方为,承租人为,本协议签订之时,租金已交纳至年月日。

  2.2.3 办公、教学设备合计人民币XX元。(详见《资产明细表》)

  2.2.4 天津市XX区教委于年月日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2.5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目标公司账户上有资金XX元,目标公司未清偿债务XX元。

  第三条 股权转让标的和股权转让价款

  3.1 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2 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XX元。

  3.3 本协议所约定的股权交割日为年 月 日,甲乙双方可在该日期前完成股权交割,则实际交割日为股权交割日。

  第四条 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4.1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

  4.2 具体支付期限和数额为:

  4.2.1 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XX元。

  4.2.2 自股权交割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元。

  4.2.3 甲方以其剩余的股权转让款XX元向乙方提供履约的担保。自股权交割日起一年内,若乙方未发现目标公司存在未清偿债务及或有负债的,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4.3 甲方接收股权转让价款的账户为:

  第五条 过渡期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为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的过渡期,过渡

  第六条 办公场所、校区房屋的交接

  股权交割日之前的房屋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由甲方及目标公司承担;股权交割日之后的房屋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乙方及目标公司承担。

  第七条 学员及学员退费

  7.1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目标公司拥有学员XX名,未消耗学费XX元。

  7.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可将未消耗学费的X%提走,剩余的X%未消耗学费留存于目标公司账户。

  7.3 股权交割日前发生的退费(包括学员已提出退费申请但尚未实际退还的)由甲方负责,股权交割日后发生的退费由乙方负责。

  7.4 甲方未承担本协议约定的退费或超出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多侵占未消耗学费的,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未承担的退费数额、多侵占的学费数额减少股权转让价款的数额。

  第八条 人员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理

  8.1 目标公司现有员工XX人,乙方保证目标公司现有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降低,甲方同时做好员工的安抚工作,确保员工队伍不因目标公司股权变动而产生波动。

  8.2 若股权交割日起6个月内,目标公司现有员工发生X人以上(包括X人)离职或分校校长离职的,视为甲方未尽到安抚员工的义务,乙方有权扣减本协议

  4.2.3条约定的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8.3 截至股权交割日之前已经确定由目标公司承担的债务由目标公司和甲方承担。但甲方未在本协议中向乙方披露相关债务的,该债务属于或有负债,按照或有负债的约定履行。

  8.4 截至股权交割日之前的或有负债由甲方按照下列方式承担:

  8.4.1 甲方应当自乙方或目标公司实际承担、确实应由乙方或目标公司承担的或有负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或目标公司清偿,并承担由此给乙方或目标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8.4.2 若甲方未依本协议第6.4.1条约定清偿债务及承担相应损失的,乙方有权从甲方提供担保的股权转让价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金额,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

  8.5 (如果甲方有多个股东的)本协议约定之甲方应当承担的责任、义务以及甲方应当向乙方给付的债务,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税费承担

  本协议项下所涉税费由甲乙双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之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要求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10.2 对本协议约定的或有负债向乙方承担清偿责任。

  10.3 协助并督促目标公司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分各项工商变更与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10.4 股权交割当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交所有的信息资料、证照、各种印章、房屋租赁合同、财务资料、教育培训合同、劳动合同、相关许可文件等。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根据协议的约定支付价款。

  11.2 要求甲方配合将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11.3 有权要求甲方移交所有资料信息。

  第十二条 保证与承诺

  12.1 甲方的保证与承诺

  12.1.1 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会与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或甲方及目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协议、承诺等所承担的权利、义务相冲突。

  12.1.2 与乙方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所签署的和即将签署的所有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以及所拟订之交易,不会导致甲方和目标公司对其已签署的任何合同的违反、取消或终止,或者构成任何协议、承诺或其他正式文件下的违约责任或法律责任的承担;如果违约责任或法律责任实际发生,由甲方按本协议8.4条的

  12.1.3 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照、文件;财务资料、财务记录、财务报表、账簿或凭证;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政府批文、协议或类似的其他文件;资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债权债务清单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严重误导性及重大遗漏事项。

  12.1.4 目标公司的资产完全由目标公司合法拥有、管理、控制和经营,没有任何未经披露的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益;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共有所有权或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上述资产的诉讼、仲裁或争议;上述资产的批准文件、注册、登记和其他手续已全部取得或完成,并仍然有效。

  12.1.5 甲方转让的股权是其合法取得,不存在任何质押等担保权益和第三人权益。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对其所受让的股权的持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不存在任何法律风险和限制。

  12.1.6 截至股权交割日,目标公司不存在正在审理的诉讼、仲裁案件,以及正在执行的涉诉案件;不存在因违规经营而被相关机关立案调查,并可能被给予的行政处罚;无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无欠缴的税款、费用、罚款等;亦不存在因违反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合同相对方经济损失的情形。否则,甲方应按本协议8.4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12.1.7 目标公司员工均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目标公司依法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情形。

  12.1.8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再就本协议项下所涉股权转让事宜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谈判、协商、做出承诺或签订合同。

  12.2 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出现下列情形即设为违约,违约方应当以股权转让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3.1.1 不予办理或不配合办理本协议项下的各种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或其他相关手续的;

  13.1.2 未依本协议约定的有关债务、或有负债等的履行、负担相关费用或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

  13.1.3 违反本协议项下承诺和保证事项的;

  13.1.4 无故提出终止本协议的;

  13.1.5 其他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或障碍本协议履行的。

  13.2 迟延履行责任

  13.2.1 乙方迟延给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每迟延一天按迟延给付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13.2.2 甲方在股权交割日不能完成交割或移交全部资料信息的,每迟延一天按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13.2.3 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后,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13.3 任何一方的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第十四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4.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

  14.2 本协议因以下原因而解除:

  14.2.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4.2.2 因一方违约,经守约方催告,在催告期限届满后,违约方仍不履行的; 14.2.3 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14.2.4 甲方在股权交割日起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股权交割或资料信息的移交,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

  14.2.5 股权交割日前,其他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意外事件出现的; 14.3 因甲方原因或在股权交割日之前出现意外事件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协议解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将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5.1 本协议所称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且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协议履行的事件。

  15.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义务的,根据不可

  15.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5.4 本协议在不可抗力消除后仍然具备履行条件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15.5 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双方应谋求合理公正的解决。

  第十六条 保密

  16.1 协议双方对于因签署、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实物、电子等各类的财务资料、资产和债权债务清单、人员信息、组织结构、各类协议、交易方案、本协议各项条款等信息资料以及各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秘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16.2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保密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16.3 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其他

  1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8.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培训学校转让协议范本_培训学校转让协议书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甲方聘任乙方为_________教师事项,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作岗位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_________职位工作。如果院系发生变化,双方应该根据需要重新确认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职位。变动之后,乙方原来协议规定的待遇等内容原则上不应该改变。

  2.聘期内甲方保证乙方全职在_________特聘岗位上工作,但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外出合作研究、进修、培训任务的除外。从海外直接应聘的特聘教授人选如有特殊情况,聘期内保证每年在甲方特聘教授岗位上工作时间不少于_________个月。

  第二条聘期

  本岗位首次聘期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任期满后,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结果以及甲乙双方意向,甲乙双方可续签聘任协议。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第三条工作目标

  1.乙方愿意按照本协议书约定及甲方关于本职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实现工作目标。

  2.乙方在聘期内应完成的工作目标:_________

  第四条岗位任务

  乙方在聘期内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任务(包括承担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访问学者):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教学安排,每学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学任务,总学时数达到_________学时以上。

  (2)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地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学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学工作,认真进行课程建设(如教材编写,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实验方法变革等)。

  2.争取和主持科研项目,科技创新研究任务及目标:

  (1)乙方在考核期内,必须至少主持过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主持1项横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在_________元以上)。

  (2)乙方对主持的科研项目,应该认真负责,必须按照项目计划书的内容以及学院科研项目中后期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

  3.学科建设任务:

  (1)乙方应该积极参加学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学科建设工作,协助完成相关的学科建设目标。

  (2)乙方在考核期内平均每学年必须有1篇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杂志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_______大学);或考核期内有1篇公开发表在sci收录杂志(if3、0以上)学术论著(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_______大学)。

  4.人才培养任务:_________

  5.队伍建设及其他任务:乙方应该完成学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与教学相关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禁止兼职

  乙方承诺,未经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获甲方许可,不在校外兼任有报酬性的职业。

  第六条教师道德

  1.乙方应当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3.乙方在聘期内,不得擅自辞职、离职,应当做到爱岗敬业。

  第七条科研条件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持,配合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能力允许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教学和科研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必须为乙方申请项目提供必要的条件,从人力、物力和时间上为乙方主持和完成项目提供以下便利:

  (1)实验室及仪器设备条件:_________。

  (2)科研配套经费:_________。

  (3)工作助手(可由特聘教授自主选聘):_________。

  (4)办公条件:_________。

  (5)生活条件:_________。

  (6)招生条件(包括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指导博士后工作人员,高级访问学者等):_________。

  第八条作品署名

  乙方在聘期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须同时署作者及作者单位,作者单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九条监督与备案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教学与科研进行监督,包括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2.乙方应认真如实填写兼职教师信息表,,遵守甲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学管理及教学检查,并参加必要的教研活动。

  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授课。开学一周内将自己所任课程的教学进度交所在系(部)审查,合格后备查。

  第十条考核

  1.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乙方须向所在院系聘任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考核委员会)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甲方根据院系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2.对考核不合格者,经甲方专业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甲方有权解除聘任协议。

  3.乙方三年聘期结束后甲方对乙方进行届满考核,依据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明确考核等级,并依据考核结果以及工作需要决定续聘与否。

  4.考核结果作为工资,职位津贴发放和继续聘任的依据。若乙方经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减发或停发工资,职位津贴,甚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解除本协议。

  5.甲方应保证行使考核权时做到公平公正,符合规定程序,并保证相应的透明度。乙方对考核结果不满时,有权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工资和福利

  1.在聘任期内,甲方应该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和乙方的工作性质等支付工资给乙方。

  2.除前款工资性劳动报酬外,乙方还可按学校规定领取校内津贴(含税金)。在学校津贴制度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上述津贴制度应同时变化。

  3.乙方有权享受国家法律,_________省地方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包括保险,医疗等费用。甲方同时为乙方子女就学提供可能的方便。

  4.甲方不提供住房。有关住房的待遇按学校现行政策执行。

  5.公派出国(出境)按照学校教职工出国(出境)办法执行。

  若出现被甲方解聘者,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上述权益。

  第十二条成果奖励

  1.年末甲方将根据本年度所有兼职教师的考核结果,评出的优秀兼职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乙方在聘期内做出突出成绩的,甲方应积极推荐申报有关奖励或资助。3.乙方在本校每连续工作满五年,在学院允许的前提下,可享受6个月的学术假,职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学术假为有薪假期,乙方在享受学术假的学年,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减半;乙方要求享受学术假,需提前6个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4.乙方如主持重大科研项目,或参加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并且在项目中负有较重要责任在课题进行期间,可申请额外享受不超过二年的有薪学术假,在享受学术假期间,乙方教学工作量免于考核。

  第十三条校方对协议的解除

  1.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经甲方专业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甲方有权予以解聘,终止本协议,并保留在媒体公布解聘消息的权利。

  2.聘用协议期内,受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协议:

  (1)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给学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2)不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的;

  (3)严重失职,对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不能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品行不端,师德修养差经教育仍不改正,在校内及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7)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8)受聘人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9)乙方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确认,有严重违背学术道德,违反学术规范的情节;

  (10)乙方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校或出国人员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或在一个月内经两次书面催促明确拒绝归校。

  第十四条受聘方对协议的解除

  1.下列情形之一者,受聘人员可以要求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协议。

  (1)聘用单位不能履行聘用协议,未按协议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或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2)经聘用单位同意,受聘人员升学、应征入伍、调出本校到其他单位工作。

  2.乙方在聘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辞聘的,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报请教育部审核后,方可辞聘,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的处理

  1.任何一方解除协议须以出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以协商为前提。

  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归还甲方在聘用期间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设备和财产,乙方不得再以甲方教授/副教授的名义从事学术及其他社会活动。

  3.聘任期间如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的,聘任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善处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如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反规定擅自解除协议的,按未履行的聘期时间计算,每少一年,应支付的违约金为_________元。

  2.若乙方在聘期内若享受过甲方出资培训的,乙方违反规定擅自解除协议时还应向甲方退回全部培训费用。

  第十七条乙方的申诉

  乙方可就职务聘任,业绩考核和纪律处分等方面的问题,向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提出申诉或投诉;申诉和投诉必需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必须充分说明理由。第十八条保密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九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协议的终止

  如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则需提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按照本协议所有在校学生均已毕业或据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妥善安置以及处理好各种财务等事宜后,方可终止协议。

  第二十一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协议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七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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