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防欺凌安全责任书5篇(幼儿园防欺凌教师责任书)

时间:2024-02-08 15:51:00 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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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防欺凌安全责任书5篇(幼儿园防欺凌教师责任书)

幼儿园防欺凌安全责任书1

亲爱的幼儿家长:

  你们好!作为一名家长,谁都希望自己的子女受到良好的教育,将来成为有用之才,同时更希望自己的`孩子高高兴兴入园,平平安安回家,这就要求我们对幼儿工作不容忽视。幼儿园作为专家的学前教育机构,肩负着及其重大的责任和义务,而家长与之间的特殊关系,也使家长与幼儿的安全不容懈怠。为了使广大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希望全体家长将幼儿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密切配合我园的安全工作,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1、如果幼儿有特殊情况不能入园,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请假。

  2、家长要经常在园外的时间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尤其是交通安全;严禁幼儿带钱入园,不私自出校门;严禁穿拖鞋入园。

  3、幼儿入园前,家长必须检查幼儿是否带有危险品及对身体有害的物品入园。

  4、幼儿入园,必须由家长亲自护送,交到班主任或值班老师手中方可,时间要严格按园内规定不允许幼儿独自入园。

  5、幼儿离园,班主任负责,必须有家长接,方可让幼儿回家,否则不许离开。离园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在规定时间后仍无人接,幼儿园将不再负责。

  6、若家长不按规定接送幼儿,出现事故,完全由家长负责,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7、教师必须让幼儿在自己的视力范围内活动。

  8、教师做好晨,午检及幼儿来园接待工作。

  9、家长做好手足口病预防与检查工作,并及时与幼儿园联系。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到更换责任书前有效,望各位教师及全体家长依规定各负其责,确保广大幼儿的人身安全。

幼儿姓名责任人:

幼儿园防欺凌安全责任书2

  为了明确员工家属及小孩在公司居住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家属及小孩的人身安全,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尽最大努力为员工家属及小孩在公司暂住创造良好的条件。本着“预防

  第一,安全第一”的管理原则,依据公司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公司会尽到以下责任创造安全环境:

  1、为员工及小孩提供无安全隐患的房屋居住;

  2、负责在宿舍区域内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负责告知员工和家属及小孩的安全知识;

  4、负责对员工和家属提出的安全隐患区域及时整改。

  父母、家长是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法定监护人,为了您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长,员工家属在公司居住期间,公司员工必须切实履行以下对孩子的教育、监护、管理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1、所有员工家属带孩子进宿舍入住时必须到公司行政部进行登记,登记时注明进厂时间。

  2、员工家属及小孩必须遵守公司的相关安全和管理规定,加强对孩子在公司期间的交通、活动、饮食、用电、用火、防溺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或者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增强孩子们的安全意识;

  3、员工的家属及小孩严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和施工区域,不听劝告者如有事故发生,监护人、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公司无关。

  4、对未成年小孩在公司生活区域活动要有成年人陪同、监护,严禁私自活动造成安全隐患。

  5、严禁到公司消防水池、井口边、临时建筑物下等容易对人造成损伤的地方活动。

  6、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等物品进入公司。

  7、严禁随意变更宿舍的设施、设备及物品。人为原因的事故发生都有当事人和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公司无关。

  8、如有违反规定及因自己监管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所有责任由员工自己承担,与公司无关。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以上内容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员工家属及小孩离厂时自动失效。

  各位家长,公司与您均有一个相同的心愿,那就是让您的孩子健康成长,为了这一共同的目标,让我们一起努力。

  家长签字:xx

  家属签字:xx

  小孩姓名:xx

  签订时间:xx

幼儿园防欺凌安全责任书3

  为了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使教师和幼儿家长共同承担起维护幼儿的责任,经本班教师、家长商议签定安全责任书。

  一、教师应建立班级安全制度,每天必须清点人数并作好记载,管理好本班幼儿。

  二、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教育,如:在园幼儿之间友好相处,不打人、骂人、不做危险游戏等。

  三、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家长应经常检查幼儿身上的不安全物器,幼儿在园不得佩戴玉器、金器等饰品,如家长坚持戴,如以此引起的后果家长自负。

  四、上课时间:上午8:30-11:20,下午2:00--4:00。请家长做好接送工作,无特殊原因,幼儿一律应在本班规定的时间入班。幼儿在放学后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家长自负。

  五、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六、家长要文明有序来校接送幼儿,如:不大声说话、不穿拖鞋、不随地吐痰等,给孩子树立“好的榜样”。

  七、小朋友玩耍的过程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争执和矛盾,产生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找老师反映情况,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若因此造成恶果,责任自负。

  八、幼儿在园内发生安全事故,家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害幼儿,有责任一方的.幼儿家长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十、本责任书自幼儿家长签订日起生效,直至幼儿离开学校。

  注:每天准时放学,不接送者的幼儿家长请注意:每天上午11:20,下午4:00幼儿离开学校,请您监督孩子按时回家,学生放学以后的安全由家长自负,学校老师拒不负责。

  幼儿姓名:

  幼儿家长(监护人):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本班教师:

  联系电话:

  日期:

幼儿园防欺凌安全责任书4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六章第十八条规定,现聘请黄金湘同志为我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员,按照《餐饮业和群众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第二十六条规定,承担本单位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卫生管理的职能,主要赋予以下职责:

  一、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资料应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卫生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二、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制度,并对执行状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严防食物中毒,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贴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来源理意见。

  1、注意员工个人卫生、着装清洁;

  2、不得超范围制作经营西式糕点和凉菜;

  3、不得使用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及其它违禁食品;

  4、洗菜、切菜要肉菜分开、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为去除残留农药,蔬菜类须浸泡半小时以上。

  5、炒菜时要煮熟煮透,煮好的饭菜务必放在配餐间,常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原则上不留剩余食品,如确须留存,务必放置冰箱内分类分柜冷藏,严禁生熟混放,不得超出24小时,待煮熟煮透后可食用。

  6、用过的餐具要洗净、消毒并保管好。

  7、及时清理垃圾,持续食堂内部及周边卫生。

  8、禁止生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腐败变质等食品。

  四、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重点加强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登记、贮存的管理。

  1、进货单位是否贴合规定(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新购食品及原料有无两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食品及原料务必新鲜在保质期内。

  2、不准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入库,如卤味、烧鹅、深海鱼类(池鱼、脯鱼)、扁豆、面豆、三文治等;

  3、食品仓库内存放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10cm以上,做好通风、防潮、食品标识,不得同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每一天早上对厨房工作人员晨检,透过询问、目测的方法,发现生病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治疗休息。

  六、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七、理解和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如实带给有关状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领导;以上工作资料,需记录在案,备卫生监督部门考查。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并将此作为该同志年终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八、及时参加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身体健康并具有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九、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甲方:校(园)法人代表乙方:食品安全管理员

  签名:签名:(盖章)

  20XX年9月1日

幼儿园防欺凌安全责任书5

  为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共同搞好幼儿园安全工作,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在园期间的人身安全,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保教环境,保障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颁发的《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实际,为明确责任,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安全职责:

  1、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上午7:30到园,下午4:00家长按时到幼儿园接幼儿。

  2、坚持幼儿入园健康状况检查,若幼儿感冒、发热、咳嗽或其他疾病,待治愈后方可入园。

  3、幼儿属过敏体质(心脏病、手术后特殊疾病等)和身体不适等情况,家长要及时告知本班教师,防止意外发生。

  4、家长的手机必须保持开机,保证联络畅通,以便幼儿有事能在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如因联络不畅通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负责,家长接电话后应及时到幼儿园。

  5、周五回家和周一返园,家长应带孩子乘坐安全车辆,拒绝乘坐"三无"车辆。如果家长骑摩托车接、送幼儿须有驾驶证,且佩戴头盔,做到不超速、不超员、不酒后驾车。

  6、家长应配合幼儿园做好疾病防控工作,每周坚持为孩子洗澡、换洗衣服和被褥,发现自己的孩子患传染病后要及时报告幼儿园老师和隔离治疗,治愈后在送到幼儿园。

  7、我园不代替家长给孩子喂药,若患慢性疾病需要服药的幼儿,家长必须和幼儿园教师签订服药委托书,并在药品包装上写清幼儿的姓名、药品名称、服用计量、服用时间。

  8、配合幼儿园做好入园安全检查工作,幼儿不得佩戴任何首饰、挂件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园,谨防发生意外事故。

  9、家长接送幼儿或召开家长会时,不得携带任何犬类动物入园,防止病菌入侵及发生意外。

  10、做文明家长,做孩子的表率,不在园内吸烟。讲究卫生,不乱扔垃圾,维护园所清洁。

  11、把安全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一项重点,积极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教给孩子有关安全的常规,教育幼儿遵纪守法,不断培养和提高幼儿良好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救护能力(有关调查显示,事故起因40%是由于孩子调皮造成的)。

  12、孩子间发生矛盾纠纷、事故等,应向班级教师和幼儿园反映,共同协商解决,不得随意争吵,更不得实施侵害幼儿及教职工权益的任何行动。

  13、不带孩子到不安全的地方,不带孩子到有损身心健康和成长的地方,不购买"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无证摊点的食物。

  二、幼儿园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防止和消除园所安全隐患。

  2、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随时对在园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救自护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对在园孩子提供安全的`教具、学具、生活设施设备,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和饮用水,如幼儿发生食物中毒,由疾控中心检测结果为准。

  4、对患有不适应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疾病的教职工,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5、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不组织和安排与幼儿年龄和认知能力不相符的劳动、体育和其他活动。同时,对有特异体制和身体不适的幼儿给予照顾。

  6、热爱孩子,遵守教师师德、职业道德的相关规定,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7、对幼儿的危险行为进行及时的管理、告诫和制止。

  8、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救助爱伤害的幼儿,并及时告知监护人。

  三、安全责任的界定:

  1、父母是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其法定监护权不因幼儿的入园而转移,监护人应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有教育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幼儿在园期间,幼儿园应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幼儿在园期间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责任的,适当减轻监护人的赔偿责任。解决赔偿纠纷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应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

  3、幼儿在幼儿园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幼儿有过错或过失的,按幼儿园过错的大小确定幼儿园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幼儿园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幼儿园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幼儿设施有关,但幼儿园设施并无产品缺陷;

  (2)幼儿园或教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3)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的灾害。

  5、严禁教职工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工和幼儿园共同负责,幼儿园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工进行纪律处分或追究民事责任,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地,行正常的批评教育,不属于体罚和变相体罚。

  6、幼儿园开展园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幼儿园应承担责任;因幼儿不遵守纪律、不听指挥、教育,自己造成意外伤害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

  7、幼儿园严禁幼儿玩火、玩电、玩水、玩锐利刀具、钝器等。如不听制止、教育由此引发赔偿纠纷,由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幼儿园、教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教育的,幼儿园承担相应责任。

  8、幼儿园必须加强园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和检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如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清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幼儿伤害的,由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

  9、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幼儿园承担责任。

  10、教职员工从事非幼儿园公务而发生的幼儿事故,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11、监护人应将教育孩子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和纪律作为家庭教育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如果出现下列因素造成幼儿人身伤害的,由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一)、幼儿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监护人未向幼儿园履行告知义务的;

  (二)、幼儿在家长接送入园、离园途中发生的;

  (三)节假日期间,幼儿在园外或者未经幼儿园同意自行到园内玩耍发生的;

  (四)、属幼儿园管理职责发生的。

  12、己投保的幼儿在幼儿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幼儿园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事宜。

  13、本协议一式两份,家、园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至幼儿毕业止,若幼儿转学或提前毕业,该协议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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