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计划3篇(村城乡环境整治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时间:2022-08-04 11:29:00 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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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计划3篇(村城乡环境整治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计划1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XX县委、县政府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进一步推进我镇“秀美福善”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就 xx年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场管队伍、保洁队伍和文明劝导员队伍),集中开展三大专项治理行动(城乡环境改造、镇容村貌整治和村庄庭院美化),完成五项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治污基础设施建设、商贸基础设施建设、绿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七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社、进景区、进家庭),加快风貌改造进程,逐步实现垃圾处理规范化、城乡风貌景观化、人居环境园林化、综合治理制度化的目标。

  二、工作安排

  (一)加大规划管理力度。完成编制、修订环卫、绿化、交通管理、污水、垃圾处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专业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督查,强化规划管理,严格执行规划。规范城乡和村庄的建筑布局与风貌秩序,抓好公路、河道沿线的治理规划与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和建设部门审批的住房建设(农民集中安置点)及新建项目必须配套垃圾收集、停车场、绿化等基础设施设备。

  (二)加快风貌改造进程。按照“美、整、亮、绿”风貌改造目标,规范广告、店招,加快文化街沿线风貌改造,促进我镇环境优化发展,提升品位。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实施风貌改造,充分立足现有基础,杜绝大拆大建,防止加重农民负担,扎实稳步推进。

  (三)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时更换场镇垃圾箱并投入使用,加快实施垃圾填埋场的整治工作,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应分别达到 100%以上。完成集贸市场的规划并争取早日得到实施。开展规范化管理活动,加强综合管理,引摊进场,杜绝乱摆摊点、跨门经营、占道经商等问题的出现。推进场镇干道“亮化”工程,安装、修复场镇干道路灯,提高场镇亮灯率。引导农户实施改厨、改厕、改圈,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和白色污染。以真佛山四a级风景区为辐射,构建我镇生态乡村旅游体系。

  (四)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力度,重点治理场镇街道、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公路、河沟、堰塘、桥梁、公共厕所等卫生死角。清理交通沿线的垃圾、绿化、建筑和其他设施。推进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包绿化、包美化、包卫生、包秩序、包管理)。按照《广告法》、《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健全、完善户外广告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规范城乡户外广告、店招、牌匾、霓虹灯设置;治理乱贴乱画顽症,采取有效措施清除“牛皮癣”,确保城乡面貌的干净整洁。推行文明施工,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对建材运输与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强制加盖密闭、严厉处置随意撒漏和倾倒渣土行为,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工地和标准化工地活动,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及弃土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的问题。清除违章搭建的各种建筑物与构筑物,治理违规建设、非法侵占和扰乱道路空间的“裙房卡口”问题。规范废品收购场地和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的清洗、修理场地。规范城乡垃圾清运处理,实施“户、村(社区)分类、收集,镇转运处理”模式和卫生填埋的城乡垃圾处理体系,建立日常保洁、清运机制。

  (五)持续推进“七进”活动。以各类活动为载体,有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社、进景区、进家庭,知晓率达 95%以上。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综合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立体宣传,充分利用公益广告、橱窗板报和公共场所其他的宣传设施,扩大宣传覆盖面。积极发挥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通过广泛宣传和各种生动的主题活动,开展良好公共行为的系列教育和实践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卫生知识和相关法规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环境卫生意识,营造人人参与和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逐步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保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果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体系,细化管理制度,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原则,逐步建立垃圾清运保障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建立“农户自筹一点、财政补贴一点”的经费运行机制,为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供法规和制度保障。

  三、具体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级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切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二)建好队伍,强力保障。按照专群结合、广泛动员、形成合力的原则,切实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队伍、执法队伍和技术队伍的建设。配备好管理人员,努力提高管理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实行依法管理和职能化管理。积极推进执业资格制度,逐步完善专业技术岗位执业的管理,加强技能培训,提高专业工作水平。

  (三)突出重点,有序推进。要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和各专项、专业规划,以城乡和农村基本功能设施的缺失情况为重点,从初步治理到完善提高、从基础设施到风貌特色逐步深入,把专项治理与城乡设施建设、当前工作与城乡发展目标、环境治理与灾后恢复重建、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与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有机结合起来,达到有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目的。

  四、严格奖惩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以明察暗访、定期抽查、随机复查、电话举报等方法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务求实效。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和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要按相关法规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格问责,追究领导责任。

  (二)实行投诉举报制度。社会各界、公民可以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投诉举报者一定奖励,同时给予被投诉举报的责任单位及单位负责人一定处罚。

  (三)实行环境卫生检查制度。每月由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组织一次环境卫生综合检查,采取督查和不定期暗查的方式进行。根据各单位在环境卫生检查中得分给予一定奖励。

  (四)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年综合目标考核。若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不进入全年评优评先行列。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计划2

  20xx年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长远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变环境卫生面貌、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着力培养群众的文明、卫生习惯,改善场镇、居民点及农村村民的生活工作环境,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增加投入、创优争先,强力推进我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洛古波乡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此计划。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乡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认识其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六定”原则,即:定领导、定人员、定区段、定任务、定职责、定奖惩。进一步落实综合整治的工作、任务,明确职责,落实工作范围和内容。建立和完善环境治理领导责任制,科学界定部门职责,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城乡环境治理问责制,严格执行失职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各成员、专业清洁队伍的工作职责。

  二、舆论造势,搞好宣传

  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工作力度,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宣传车、会议、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切实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强大的宣传态势,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让综合治理工作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让更多的群众积极参与、配合这一重要工程。通过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

  三、细化方案,认真实施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及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的精神,在我乡五年规划、六个整治方案和场点整治标准(试行)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整治任务、方案,完善场点整治标准,细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居民行为规范、建设秩序规范工程的'各项任务。在现有5人专业清洁队伍基础上,增加清洁工2人,每天有领导和专人到各区段、各场点、重点地段督促检查工作。原则上每周由党政主要领导通报一次全乡工作情况,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场管办每10天将工作情况向乡党委、政府汇报一次工作。做到工作、清洁不留盲区、死角。增加资金投入,能解决的就地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请市级相关部门支持、协助解决。

  四、建章立制,规范标准

  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环境卫生和街容街貌管理标准,明确各场点、居民点整治标准。进一步理顺体制、落实责任,推进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计划3

  20xx年我局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布署,在巩固前阶段成果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继续扎实有效地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创新机制,狠抓落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上新台阶。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和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动我市改善和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旅游行业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标准,加快营造优美的旅游环境,全面提升我市旅游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和旅游业建设管理水平,提高游客卫生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为奋力推进我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通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使我市旅游市场环境卫生与容貌秩序得到明显改观,旅游景区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旅游市场环境整治措施进一步完善。继续以在A级旅游景区和争创A级的旅游景区开展治理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等“四乱”现象以及农家乐环境卫生为重点,在景区广泛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加强环境保护,倡导文明新风,努力创建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1、A级旅游景区景点及旅游集镇沿线:一是重点整治景区内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等“三乱”现象,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基本满足需要,与环境基本协调,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二是建立严格的旅游景区卫生保洁制度,开展全日制保洁措施,组织实施绵阳-安县-北川,绵阳—江油—平武—一线及绵三路、绵盐路、绵梓路等沿线旅游景区(点)的净化、亮化工程。三是景区(点)内险要位置警示牌和护拦的维修保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游客人身安全,旅游景区(点)购物场所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四规范旅游景区(点)内摊点经营和车辆停放秩序。五是整治服务不规范行为。

  责任领导:杜云飞责任科室:市场科

  2、星级饭店及旅行社;一是整治经营区域环境随意张贴行为。二是整治乱停乱放行为。三是整治标识不规范行为。四是整治建筑物、装饰破损影响美观行为。五是整治服务不规范行为。

  责任领导:文实责任科室:质管科

  3、办公场地:一是认真落实办公区域“门前四包”,杜绝垃圾死角,确保环境整洁卫生。二是整治办公区域的乱丢、乱贴、乱画、乱堆、乱建、乱放现象。三是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涉旅企业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决定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关内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全面开展爱卫生、做文明人活动,培养和教育干部、职工增强公德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提升文明素质,形成“人人讲文明、事事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尚。

  责任领导:马云祥责任科室:办公室

  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责任领导:赵蓉责任科室:旅游执法支队

  三、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旅游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自20xx年3月3日开始,20xx年12月31日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3月3日-5月31日):集中突出阶段。各县(市、区)旅游局、仙海景区管理中心和各涉旅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当地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主要任务是集中精力进一步开展治理“五乱”(垃圾乱扔、广告乱贴、乱摆摊位、车辆乱停、工地乱)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推进深化阶段。各涉旅企业要按照这次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国家《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和相关旅游法律、法规和标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四化”标准,实现旅游行业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经管管理秩序良好的目标。市旅游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旅游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达不到规定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第三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提升阶段。重点抓好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实现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队伍建设加强、管理体制科学的目标。

  四、加强领导,严格考核

  为继续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旅游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谭荣达担任,副局长文实、赵蓉、杜云飞、纪检组长马云祥、机关总支书记刘伯太任副组长,办公室、质管科、市场科、人事科、执法支队负责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支队,具体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落实。继续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目标任务纳入了对各科室、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县旅游局、仙海景区管理中心20xx年度目标考核,作为旅游景区复核,旅行社等级评定和星级酒店复核的重要内容。

  五、统筹兼顾,广泛宣传。

  全市各旅游行业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本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景区的创建和复核等工作有机结合;要教育、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支持并自觉参与到治理活动中;要充分发挥A级景区游客中心、候车点、标识标牌、游客手册、游客须知、解说词、导游词、宣传光碟、触摸屏、门票等在文化传播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把健康教育、疾病防制知识、“门前三包”、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内容融入“七进”活动之中,引导游客养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增强游客的文明意识、环保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为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做贡献。

  六、严格督查,严格问责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阶段工作中,要把问效与问责紧密结合起来,严格绩效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全市各级旅游行业要按照管辖原则和职责分工,对照全市《旅游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检查标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制定督促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七进”活动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指出,针对不足和差距,督促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整改效果不佳,工作不作为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实施问责,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推进。

  同时把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紧密结合起来,完善机制,严格督查,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塑造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不定期、不定向地随时进行明察暗访工作,发现反面典型及时曝光。对有令不行、工作不力,影响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实施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对违纪违法的予以严肃查处。

  七、总结经验,健全机制。

  各县(市、区)旅游局、仙海景区管理中心要主动与本地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沟通协调,要加强对本地区旅游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同景区一起研究,一起建设,共同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旅游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所急需的经费,要加强协调予以保障。阶段性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不断探索旅游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好做法,推进旅游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A级旅游景区和争创A级的旅游景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建立环境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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