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救助工作总结共8篇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时间:2022-06-18 11:02:04 工作总结

  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这段时间里,相信大家面临着许多挑战,也收获了许多成长,好好地做个梳理并写一份工作总结吧。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民政救助工作总结共8篇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供大家品鉴。

民政救助工作总结共8篇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民政救助工作总结共1

  民政救助申请书

  金堡镇民政办:

  我是镇远县金堡镇贵界村委会六组村民吴致红,女,苗族,现年19岁。家中共有四口人,爸爸、妈妈、哥哥和我。

  我小时候生了一场重病,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我的左腿落下了残疾。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脚走路越来越吃力,无法正常行走。在县残联的牵线搭桥下,经父母的反复商量,他们决定借钱给我医治我的左腿。今年暑假期间我在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南华医院做了一次矫形手术,共住院55天,共花费了.6元。出院回家后调理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因为做的是骨头的手术,至今仍不能生活自理,行走还需双拐助行,在家随时需要人照顾。所以爸爸妈妈也不能出去打工挣钱。

  我和哥哥两人都在上大学,每年的报名费生活费对我们家来说就像天文数字,但父母看到哥哥和我两人都有残疾(哥哥为二级伤残,我为三级伤残),一心要让我们兄妹俩上学,将来能跳出农门。我所在的村委会领导考虑到我家的实际情况,我们2014年被评为该组的低保户。

  除去住院新农合报销后的费用,这次住院我个人共负担了.51元的高额费用,加上开学时哥哥和我的报名费又是多元,家里现在已经欠下了多元的外债。我希望金堡镇民政办能够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能给予一定的民政医疗补助金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吴致红

  2014年9月17日

民政救助工作总结共2

  民政救助申请

  尊敬的民政相关部门领导:

  您们好!

  我是一位年过半百的农村妇女,常年体弱多病。丈夫唐有业是一名下岗工人。家庭经济全靠两人务农所得。

  2010年10月作为一家之主的他被查出患有肺癌中晚期。这对于本来拮据的家庭来说犹如晴天霹雳,雪上加霜。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光住院放化疗,花费10余万,不但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还负债累累。由于经济拮据,2011年下半年停止了化疗,只能在家靠服药维持。2012年2月由于天气寒冷,变化无常,本来身体极度虚弱的老伴因病情加重再次住院治疗。短短五天时间花费了近万元,这对于已经一贫如洗的家庭来说是沉重的经济负担。2012年3月15日终因病情严重,医治无效而返。

  巨额的医疗费用,沉重的债务,加上老伴的离世,我终日以泪洗面,饭吃不下,觉睡不着。在这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想到了党,想到了政府,想到了民政局。为此,我特向民政局提出救助申请,望贵单位予以救助。我不胜受恩感激。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日

民政救助工作总结共3

  民政救助申请书

  申请人:马德虎,男,1943年2月5日生,住山西省孝义市崇文街道桃元堡村。

  请求事项:给予民政救助。 事实与理由: 我于2012年患有脑梗,瘫痪在床,卧床不起。常年由老伴伺候。没有收入来源。家有四个女儿,大女儿嫁了驿马山里,儿子没有成家,女儿没有工作。二女儿嫁了汾阳,女儿上大学,儿子上高中。三女儿嫁四川,儿子有病,女儿上学。四女儿被害。他们都没有能力管我们,我们连生活最低保障都没有。

  我希望各级领导能考虑我的实际情况给予救助。 垦望准予。

  申请人:马德虎 2017年11月7号

  低保救助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叫马德虎,男,汉族。1943年2月5日生。是孝义市崇文街道桃园堡村人。家有两口人。老伴武月琴,1949年1月4日生。现有口粮四亩地。两间破烂平房,四个女儿。大女儿嫁驿马山里,儿子没有成家,女儿没有职业。二女儿嫁汾阳,女儿上大学,儿子上高中。三女儿嫁四川,儿子没有职业女儿上学。四女儿被害,他们都没有能力管我们。

  我于2012年患有脑梗,瘫痪在床,卧床不起,常年由老伴伺候。我们均以年迈,失去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连农村居民最低的生活保障标准都达不到。

  我听说党和政府对特别困难家庭的农民有政策照顾,可以申请低保。这里我特向民政部门领导提出申请,让自己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热切希望领导能了解实际情况批准我的申请。

  申请人:马德虎 2017年11月7号

民政救助工作总结共4

  1、申请。

  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须本人或监护人在救助对象经各种医疗报销和补偿后,于每季末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五保供养证、低保证复印件,医疗报销和各种补偿的凭证,人民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的疾病诊断书、住院发票、住院小结等有关单据、社会帮困等证明材料,以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2、审查。

  居委会应在接到申请和必备证明材料后进行调查和初审,指导其如实填写《医疗救助审批表》,签署意见,并进行公示3天。

  3、审核。

  人民政府对申请审批表进行认真审核,对有疑问的人员要重新调查,对符合条件的,返回进行公示3天后,签署意见后报民政局,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在申请审批表上说明理由。

  4、审批。

  民政局根据医疗救助申请、救助对象类别、个人承担医疗费等情况,组织低保股、财务股对上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委托居委会在公示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批准实施救助,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5、给付。

  坚持方便群众,热心服务的原则,审批后立即将医疗救助金直接拨入个人帐户。

民政救助工作总结共5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一、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

  凡持有崇州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崇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二、城乡低保的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持《户主委托书》)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公共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收入证明;农业户口的,应提供家庭承包土地亩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和种植、养殖等情况;外在务工的,应提供由用工单位或雇主出具的收入证明;

  3、已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应出具相应的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属自有产权的,应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房屋使用权而无产权的,应提供由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公共服务站)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属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和产权人证明;

  5、因征地及房屋拆迁安置等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应提供安置协议和补偿费使用情况(含买房、装修、偿还债务、大病支出等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6、家庭成员因配偶身故或离异而单身的,应出具单身证明、《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调解)书》;

  7、在法定劳动节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家庭成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8、因患严重疾病丧失(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报告;残疾申请人,应提供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劳动年龄段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9、有在校学生的家庭,应提供子女就读学校证明;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审批程序

  户主书面申请——村(社区)工作人员或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家庭信息录入社会救助信息平台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比对——村(社区)及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在比对结束后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2人或2人以上)——乡镇(街道)组织村居民小组或村(社区)低保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对通过民主评议的家庭在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乡镇(街道)低保评审小组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进行审核——乡镇(街道)审核通过的报市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查通过后返乡镇公示——乡镇发放低保证,民政局通过银行代发低保金。

  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

  一、救助对象: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收入家庭相关救助。

  二、救助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城乡低保标准50%以内的属于本市低保边缘困难家庭。

  三、救助申请: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崇州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及授权书》并签章,授权相关部门调查其家庭财产及经济状况;村(社区)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核对信息系统、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财产及经济状况进行调查;信息核对结果及调查结果反村(社区)公示并反馈本人,比对及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上报民政局,由民政局出具收入核对情况告知书。

  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一、救助范围

  凡具有我市户籍,因危重疾病、人身意外伤残、火灾、教育支出过大等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急需救助的家庭。主要包括:

  (一)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范围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家庭;

  (二)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其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

  (三)因家庭成员患有重特大疾病造成基本生活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

  (四)市政府认定的其他应予救助人员。

  因自然灾害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纳入灾害救助管理。

  二、救助标准

  (一)因子女上大学负担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经其他各种救助帮困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救助标准依照当年“阳光圆梦工程”帮困助学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此标准。

  (二)因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经其他各种救助帮困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其一次性临时救助,原则上占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20%—30%。

  (三)因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财产损失严重,导致家庭暂时生活困难的,救助标准由其所在乡镇(街道)根据其家庭情况评议后提出建议,报市民政局审批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

  一年内,救助家庭因同一原因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原则上实行一次性救助,家庭年救助总额不超过元。

  快速救助

  一、救助对象和标准

  (一)救助对象。崇州市户籍人口(含持有崇州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因突发性、特殊性等原因造成当前基本生活无法维持、急需救助的家庭。

  (二)救助标准。一年内对需救助家庭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500元。

  二、申请、审批、发放和复审程序

  (一)申请。申请快速救助的家庭,以家庭为单位(或户主委托他人持《户主委托书》)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原件(非本市户籍人口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困难原因证明等材料,并填写《村(社区)快速救助申请审批表》。

  (二)审批及发放。由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审议通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发放救助金。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向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

  (三)议事会复审及公示。村(社区)居民议事会定期对村(社区)快速救助金的发放情况逐一进行复审,复审未通过的,资金应予追回。村(社区)快速救助金的发放、使用情况应在村(社区)居务公开栏中公示,并要照相留档。

  医疗救助

  救助范围:我市医疗救助政策主要包括资助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补充医疗救助。

  1、资助参保

  救助对象:全额资助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低保家庭学生及

  一、二级残疾大学生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当年社保缴费标准30%的比例,资助自愿参加大病住院互助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

  2、门诊救助

  救助对象:对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实行全额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中

  一、二级精神病患者,门诊救助每人每年200元,其他城乡低保对象,门诊救助每人每年100元,年度包干。其中城乡低保对象中

  一、二级精神病患者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住院救助

  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及城乡低保边缘困难群众。

  救助程序:城乡低保对象提供资料到村(社区)申请住院医疗救助,由村(社区)审核后交由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交由民政局审核后划拨救助金。

  所需资料包括:成都市医疗保险支付结算表、费用结算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救助对象农商银行卡复印件。

  4、补充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具有本市户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一年内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和城乡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累计在万以上(含万元)的人员:

  (1)城乡低保对象;

  (2)入院时年满60周岁未领取基本养老金或离退休费或遗属生活补助的对象(在申请大病补充医疗救助政策时,60岁以上老人未领取离退休费或遗属生活补助,但领取了人社部门发放的75元基础养老金补贴,这部分老人视为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同样可以享受慈善会的大病补充医疗救助政策);

  (3)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困难群众。

  救助程序:城乡低保对象提供资料到村(社区)申请补充医疗救助,由村(社区)审核后交由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交由民政局审核,民政局交由成都市慈善会审核后划拨救助金。

  所需资料包括:成都市医疗保险支付结算表、费用结算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救助对象农商银行卡复印件。

  五保供养

  1.哪些人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崇州市户籍老年(年满60周岁以上)、残疾(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2.目前农村五保供养形式有哪些?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在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3、哪类人员可以入住农村敬老院?

  有意愿入住敬老院的五保对象可以入住敬老院,但患精神病、法定传染病的五保对象除外。

民政救助工作总结共6

  以人为本、为民解困

  开创四方台区社会救助工作新局面

  四方台区位于双鸭山市东南部,辖区面积194平方公里,总人口7.3万人,下设四个街道办事处、16个社区、一个乡镇和12个行政村。几年来,四方台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精诚团结,努力拼搏,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开创了我区社会救助工作新局面。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全方位落实以低保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发挥城乡低保主渠道救助作用。

  四方台区是一个以煤炭工业为主的老城区,又随着四方台矿的破产、转制,出现了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贫困人口较多,因此,全方位做好以低保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工作,是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我们把健全地方救助制度和落实配套政策作为低保工作的重要保障,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1、完善制度,强化领导。近两年来,我们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主要完善了规章制度,区委、区政府领导对此项工作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区社会救助中心、街道社会救助事务所和社区社会救助管理站,规范管理机制。为增加低保工作透明度,成立了低保审批领导小组,由主管民政工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成员由区纪检委、监察局、政府办、民政局以及各相关部门单位成员参加,制定了每月低保例会审批制度,监察局对每月低保动态管理的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制定了民政局、办事处、社区周入户制度,每名工作人员周入户不得少于2次。这样随时随地掌握困难群众生活情况,群众对民政工作满意程度有所提升。

  2、严格把关。一是充分把好监督关。为充分发挥低保工作的监督作用,在社区成立了由熟悉当地情况、责任心强的社区党员、干部、离退休老同志等人员组成的社会救助协管站,按期对申请低保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街道办事处对低保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人口等情况实行审批前会审,并张榜公示,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民政局低保救助中心对呈报上的低保申请对象再集中会议决定审批,同时区纪检委对全程工作进行监督;在社区、办事处、民政局建立举报投诉电话,做到有举必查、无举抽查。二是严格审批关。在审批过程中,采取社区、办事处、民政局100%入户调查的方式,实地了解、掌握低保对象的生活和家庭现状,为每一户低保对象建立档案,做到有档案、档案清。实现应保尽保。对申请情况不清楚的、手续不全的、群众有异议的申请对象一律不批。并且社区、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各级经过初审、核实、审批后责任人都要签字,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审批前后在社区、街道办事处、民政局进行两次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多级监督,确保了低保审批工作规范管理、规范操作。

  3、强化动态管理。为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建立了低保分类管理制度和年审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管理质量和管理效率。将全部低保对象分成三类:一类为“三无”人员,每年复查一次;二类为家中有重病或重残的弱势群体,每三月复查一次;三类为家中有劳动能力的,随时有就业机会和临时收入的每月复查一次。我们还深入开展“访民情,解民难,满意在民政”活动,制定目标,组织干部深入社区居民家中,走访调查,了解民情,为困难群众解民困,办实事,把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受到贫困百姓家中,同时查找不符合低保救助的家庭,及时剔除。通过开展访民情活动和低保年审工作,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帮扶机制建设和落实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区以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为目标,以制度为保障,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基本生活方面:我区城乡低保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保及时保,低保家庭能够及时足额领取保障金,使这些家庭暂时脱离了绝对贫困状态。我区城市低保标准已从170元提高到206元;为了将资金向特困人群倾斜,对低保户中的重病、重残、60岁以上老人、独生子女户等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了10至40元补助。为了缓解物价上涨给贫困户带来的生活压力,从去年8月份开始给低保户加发了副食补贴,目前已经增加到每人每月副食补贴44元,煤、气补贴4元。目前已减免了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的学杂费和书本费。

  农村低保全面实施:2007年我区农村低保全面建制,农村低保对象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三无”及呆傻等特殊人员享受全额救助,每人每年800元。二类是家中主要劳动力有重病重残家庭享受差额救助,每人每年600员。三类是因灾、因病、子学就学致贫及意外事故致贫家庭享受差额救助,每人每年400元。农村分散和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标准分别从年人均l200元、1500元提高到1600元、2200元。2008年其中一项重点工作已确定为在太保镇四合村建一所农村敬老院。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面:成立了四方台区救助分站,配臵专用车辆,确定了危重病人救治及“三无人员”安臵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2008年按政策共救助受助人员6人、其中护送1人、联系亲属认领1人、“三无”人员安臵福利机构代养4人,接收准确率和护送安全率均达100%,全年无非正常死亡和安全责任事故。

  自然灾害救助情况:全年下拨救灾款物万元,共发放920份灾民救助卡,救助灾民2850人。全年危房维修改造20户,全年共投入资金7万元,维修改造20户41人。

  三、拓宽救助工作范围,创新救助工作模式

  (一)以两保两增工作为基点,拓宽救助工作范围。按照市局创亮点树典型的工作思路,从2008年4月份开始,对低保户进行了摸底排查,对有意向的低保人员经过走访审核后,进行重点扶持25户。通过同我区的养猪大户乔风军多次联系,成立了生猪养殖协会,他无偿地对养猪户进行养猪技术培训,现在共有8 户低保户走上了养殖行业,6 户初具规模。

  (二)在“两保两增”创新工作方面。与我区住宅楼开发商李宝多次联系,由他免费为我们提供面积近100平方米的商服楼,区政府投入1000元购臵办公桌椅和联系电话,制作了服务项目图版,于去年八月成立了广源家政服务公司,免费为全区的低保户提供就业机会。创办了两保两增救助一体化家政服务超市,举办了家政服务培训班3期,近600名无业居民参加了家政服务培训,有近70名低保户通过家政超市已走上家政服务的岗位。现在仍有近百名有就业意向的低保户已在家政超市进行登记。真正实现了全区低保人员就业救助一体化,使低保由输血功能逐步变为造血功能。公司的成立将会使一部分人,逐步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

  集贤办邮政社区的社区志愿者张秋静开办的爱心依托站,成立一年来,为辖区15名孤残人员免费进行看护,成为远进闻名的爱心大使,她用爱心谱写和谐的篇章。

  四、健全城乡救助制度,加大专项救助力度

  (一)2008年全面实施了低保对象大病救助制度。特困群体可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到区医院就诊可免收挂号费,如需住院住疗,住院床费减收10%,减免检查费5%。实施了大病救助制度,分别为城市、农村患有大病的38人进行了救助,发放救助金共计万元。

  (二)全面落实了低保廉租住房政策。区房产局联合为低保户中无房和租房户710户落实廉租房政策,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大学生救助树典型。每年我区都要对低保家庭考入大学的子女给予最低2000--1000元的救助,同时对低保边缘家庭应届本科生、以及低保中考以及特困小学生给予200—2000元不等的救助。仅2007-2008年就筹集资金万元,救助89名贫困大学生,圆贫困学子求学梦。2008年8月在四方台区振兴广场,对近几年来曾受过资助的贫困学生近70余人自发编演了一台近2个小时的回报演出,几千名居民观看了演出,得到了辖区居民的高度赞誉。

  回顾过去,尽管我们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做出了点滴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着差距。“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地,老百姓是人民政府的根基。”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学习经验,查找不足,救助贫困,常怀“民苦我忧、民贫我愧、民富我喜、民乐我乐”之心,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我们要借这次会议的东风,务实进取,为推进四方台区的社会救助工作再立新功.

  四方台区民政局 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

民政救助工作总结共7

  灾民救助申请书

  店垭镇民政办:

  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我叫,现年岁,家住店垭镇村(社区)组,家庭人口人,现有耕地亩,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为。

  申请人“一本通”户名:账号(信用社):受灾种类及损失程度:,请求实地核查解决为盼。

  申请人:(本人签章)年月日

  村(居)委会意见(签章):签名:日期:年 月 日。 村灾害信息员核查意见:签名:日期:年 月 日。 民政办核查意见:签名:日期:年 月 日。 政府分管领导意见:签名:日期:年 月 日。

民政救助工作总结共8

  民政救助申请书

  申请人:

  2015年12月25日,XX因交通事故死亡。因申请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无经济能力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续事宜,特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民政救助,以便及时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续事宜,让死者早日入土为安。

  一、申请人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民政救助金人民币伍万元整(.00元)。申请协调殡仪馆赠与1000元以内的骨灰盒及减免火化费用。

  二、申请人收到上述民政救助金后,自愿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承诺按照有关民政救助的程序配合办理一切手续。

  (二)申请人主动配合殡仪馆在申请人收到民政救助金的当日内对XX的尸体进行火化,火化后申请人领取骨灰5日内进行安葬。如申请人不在自己保证的期限内火化或安葬,有关部门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一律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三)申请人承诺收到民政救助款后,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各级人民政府及信访等相关部门进行上访和提出任何要求。如申请人要主张赔偿权利,申请人承诺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三、申请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双倍返还所领取的民政救助金。

  申请人:

  2015年1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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