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委托合同书样本(优秀15篇)

时间:2023-07-12 10:08:48 合同

  【导语】以下是一份房屋出租委托合同书样本的前言。下面是会员“idl3”收集的房屋出租委托合同书样本(共15篇),供大家参考。

房屋出租委托合同书样本

房屋出租委托合同 篇1

  出租一方(甲方):

  通信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承租一方(乙方):

  通信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市区,房屋(间)编码为的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该建筑物共层。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为。

  出租房屋为(套、间),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每一延迟日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出租房屋月租金总额人民币元(大写:元)

  乙方应于每月日(每季度第个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拖欠租金超过个月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交付的出租房屋时向甲方支付(不超过三个月)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

  甲方收取租赁的`保证金,须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条件:

  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甲方不予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情形: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房屋的租赁涉及的税款、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支付的出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等因使用房屋所产生的费用。

  第六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的用途,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居住以外的用途,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及其正常使用。

  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应正常、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的使用,出租房屋或附属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九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与他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终止期不得超过原乙方的租赁期限,乙方并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得将转租房屋再行转租。

  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的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单方依合同约定或依法律规定合法解除本合同的可以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本合同期满终止(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日内迁离出租房屋。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在逾期期间应加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不在此房屋内居住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备案)机构调解或:□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一种,并在□里打“√”)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以下通信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如上述地址未约定的,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为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的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十五条附页内容是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在签订后10日内到原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的代表人:

  法定的代表人:

  联系的电话:

  联系的电话:

  银行的帐号:

  银行的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月日

房屋租赁委托合同 篇2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间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上海市区x的房屋,建筑面积x平米,售价为人民币x万元整。

  2、有无抵押x,抵押人x,抵押金额x。有无租赁x,租赁期限x。

第二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共计x个月x天x。

第三条、甲方义务

  1、x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所有权证书或证明甲方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处置权的其他证明。

  2、x甲方不是产权人,应出具产权人已授权公证过的书面委托书。

  3、x甲方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4、x甲方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x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

  6、x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义务

  1、x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x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的要求寻找承购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并为承购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x乙方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收费票据。

第五条、佣金及其他费用

  1、x佣金标准按照甲方与承购人实际成交房款总额(人民币)百分之一计算。

  2、x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即向乙方支付全额(人民币)的百分之一佣金。

  3、x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4、x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x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或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上述售价的百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x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x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此房屋由乙方独家代理,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间自付出售或通过其他中介机构(含个人)出售此房屋。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上述房屋实际成交价(人民币)的百分之二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需要补充协议、确认书、委托书等附件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x x x乙方名称:

  代理人:x x x 经纪人:

  证件号码:x x x经办人:

  联系地址:x x x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x x x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x年x月x日x签定时间:x年x月x日

房屋委托出租合同 篇3

  房屋委托租赁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自有房产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房产位置、面积和用途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于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59号森海豪庭幢,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给乙方出租。

  二、乙方如需改变该房产的内部结构、使用空间时,须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条 委托期限

  首度委托限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首度委托期限期满后,双方应协商续签租赁协议。

  第三条 房屋的租赁排序

  一、乙方所接受委托出租房屋的租赁使用排序严格按照签定本协议的先后次序进行计算机程序自动循环排序。该程序的修改密码

  由将来的业主委员会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甲乙双方只能输入或查询,在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不能进

  行任何修改。

  二、如遇在委托期限内甲方自己使用该房屋时,则计算机程序自动将该房屋的排序放在最后,进行重新排序。甲乙双方签定的本

  协议将继续有效。

  三、甲方若要自行使用该房屋,工作日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遇法定节假日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视为

  该房屋出租一次,计算机程序自动将该房屋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若甲方未能按约使用该房屋,计算机程序亦自动将该房屋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若在甲方通知乙方之前,该房屋已出租或被预定,则乙方有权将甲方安排在其它房间。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方自行寻找的客户,不按电脑排序安排房间,可直接租赁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房间,同时计算机程序亦自

  动将甲方房间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

  第四条 经营利润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协议期间可将该房屋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给第三者使用。

  二、该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在扣除以下各项费用后即为该房屋的经营利润:

  1、 乙方的经营管理费。如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员工福利、奖励佣金、酒店经营营业税等;

  2、 酒店消耗品。如酒店消耗品(包括卫生纸、小香皂、牙膏牙刷、洗发水、浴液、一次性拖鞋、一次性纸杯、信封信纸、鞋擦、卫生袋、垃圾袋、保洁用品、消毒用品等);

  3、 冷热水费、电费、电话费、燃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

  甲方在协议期间将以上1至3条所示费用的总和控制在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的30 %以内。

  三、经营利润的支付时间、方式:

  1、 乙方需在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经营利润。

  2、 乙方可以用现金、银行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经营利润。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在委托租赁期间开始时向乙方提供该房屋。

  二、在协议期内,甲方需保证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的房屋内的家具、电器等所有配套设施、设备,完全按照甲方自本项目开发商处

  接受该房屋时的全套配置,一并交与乙方,甲方不得私自搬走或更换,并按照第四条第二款中的规定承担实际发生的经营费用。

  三、协议期间,应按北京市有关规定缴纳因租赁房屋所放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代扣代缴)。

  四、甲方在将房屋委托给乙方时,必须交清房屋的维修基金、本物业管理费、冬季采暖费、房屋内财产保险费等费用。否则在协议期限内,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在协议期间,甲方可随时查询房屋出租情况,甲方可采用以下办理查询:

  律师3651、 乙方设立网站,随时反映酒店的房屋出租情况,供业主查询;

  2、 酒店大堂设有自动查询机,机内记录当月的房屋出租记录;

  3、 乙方每天将房屋经营情况打单记录供甲方随时查询,记录期为一年,同时乙方定期向甲方寄送。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对该房屋作自由转租经营,但不得将其用于非法活动,且不得在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

  二、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规定向甲方收取该房屋的各项管理费用。

  三、 保证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内部的清洁卫生。

  a) 保证该房屋及内部配套设施等在租赁期间的良好使用状态。

  b) 协议期满时应及时向甲方交付该房产,该房屋内原有家具、电器等应完好如数返还甲方,并保证房屋完好,如有损害、丢失的,应负责照价赔偿(房屋、家具、电器、床上用品、装修等自然损耗折扣除外)。

  c) 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延迟一日,按月租金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 经营利润分配

  委托出租房屋的经营利润以天为分配单位,并按照同类型房屋分别平均分配。计算方式如下:

  委托房屋的日经营利润=当日同类型房屋的经营利润总和÷当日委托出租同类型房屋的数量

  第八条 设施、设备损坏责任及费用的承担

  一、 本协议期内,凡因乙方人为或乙方出租给第三者所造成的设施、设备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 在本协议期内,如因甲方使用所造成的设施、设备的损坏应由甲方负责更换承担相应费用。

  三、 在本协议期内,该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家具、电器、床上用品等的自然折旧费用由甲方承担。(详见第十条)

  第九条 甲方自用房屋有关事宜

  一、 甲方若自用房屋,则不参加使用当日的酒店经营利润分配。

  二、 甲方临时自用房屋,若未按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预先通知乙方,则乙方可视当时房屋出租情况予以安排,若确实无法安排时后

  果甲方自负。

  三、 甲方若自用房屋,不必交付租金,但应当自行承担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费、酒店消耗品等费用。

  第十条 固定资产重置费(折旧费)

  自甲方委托乙方经营之日起,第一固定资产重置费为零;第二起,每年从甲方应得的经营利润中提取4%作为固定资产

  重置费。该项费用专款专用,由乙方单独设立银行帐户予以保管,专用于房间装修维护、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卫生洁具的修理

  与更新。该费用一旦动用须事先报请业主委员会审定,在业主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及其它

  一、甲方须交清房屋维修基金、本的物业管理费、冬季取暖费后,本协议方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三、本协议执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政府政策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两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

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 篇4

  编号:

  委托人(下称甲方):

  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证件种类及号码:

  电话:

  传真:

  受托人(下称乙方):

  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拥有之位于北京市区街号第座层单位房产(下称“该房产”),有关买卖契约或产权证明见附件,委托期限两年。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平米(需以产权证所载数为准)。甲方合法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且甲方愿将房产出租。

  2、甲方出租房产的条件如下:

(1)租约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

  3、乙方应积极为甲方寻找适合租户并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介绍客户完成该房产租赁后,乙方可获得相当于该房产租约中所签订之全年租金总额的平均租金作为代理费。甲方授权乙方可在签署正式房产租约前收取订金,此订金可作为之后乙方应得之代理费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与承租人签署该房产正式租赁合约(包括甲方应收之租房订金到位)之日起7日内缴付乙方。

  5、当乙方向甲方介绍可能承租人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自行与承租方签约,并尽快办理签署租约所需的有关手续。

  6、甲方亦可授权乙方作为代理人代理签署有关租约,有关事宜将在授权书中另行约定。

  7、甲方除委托乙方代为出租该房产外,亦可自行寻求或委托他人寻求该房产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寻求到该房产的承租人,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将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在委托期及委托期终止后六个月内,若甲方私下与乙方所介绍的承租方签订租约,甲方也须将按照本协议订明的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9、本协议书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委托期满且双方并无续约;

(2)甲方与经乙方介绍的承租方签约且付清应付乙方之代理费;

(3)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10、甲、乙双方均须为本协议书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将有关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本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拟补充条款。如有争议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2、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房屋出租委托书 篇5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你委受理 与我(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依照法律规定,特委托下列人员为我(单位)的代理人:(1)姓名: 性别: 民族: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职务: 电话:与委托人关系:(2)姓名:...

  委托书格式范本通用版

  范本一:(受理单位名称):兹有我司需办理(办理的事项)等事务,现授权委托我司员工:x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前往贵处(司)办理,望贵处(司)给予接洽受理为盼!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名称)(盖章)XX年xx月xx日范本二:(受理...

租赁房屋委托合同 篇6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间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上海市区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米,售价为人民币 万元整。

  2、有无抵押 ,抵押人 ,抵押金额 .有无租赁 ,租赁期限 .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天 .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所有权证书或证明甲方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处置权的其他证明。

  2、 甲方不是产权人,应出具产权人已授权公证过的书面委托书。

  3、 甲方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4、 甲方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 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

  6、 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 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的要求寻找承购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并为承购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 乙方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收费票据。

  第五条 佣金及其他费用

  1、 佣金标准按照甲方与承购人实际成交房款总额(人民币)百分之一计算。

  2、 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即向乙方支付全额(人民币)的百分之一佣金。

  3、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4、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或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上述售价的百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 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此房屋由乙方独家代理,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间自付出售或通过其他中介机构(含个人)出售此房屋。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上述房屋实际成交价(人民币)的百分之二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需要补充协议、确认书、委托书等附件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详细填写,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或对我们的服务有不满之处时,请您在第一时间拨打监督投诉电话,我们将及时为您协调解决。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代理人: 经纪人:

  证件号码: 经办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委托租赁合同的 篇7

  甲方: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乙方: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明确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三者的管理职责,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甲方将辖区内全部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委托乙方负责办理。

  二、委托时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挂牌办公;

  2.两名以上经培训的专、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

  3.统一使用"广州市房屋租赁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违法租赁行为进行查处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2.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开展违法租赁行为和租赁登记备案违规操作的调查、查处工作。

  3.负责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组织工作。

  (二)乙方职责:

  1.负责办理辖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每月将受理的登记备案数据信息及时报送甲方。要求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办事程序进行统一操作,统一。

  2.负责对辖区内租赁房屋进行巡查,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发现涉及甲方职权范围的违法租赁行为,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查处。

  3.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工作。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履行其相应的职责,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履行,如甲方仍不履行,乙方有权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相关协调部门(办)反映,督促甲方履行。因甲方不履行职责而造成管理过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2.甲方发现乙方不履行职责或有违规操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向协调部门(办)反映。因乙方不履行职责或违规操作而造成管理过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一份给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委托合同书 篇8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购买的委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购买房屋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 房屋状况:

  甲方对购买房屋的基本要求是:

  坐落范围:

  户型: 面积:

  交付日期:

  其他: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的房屋参考价(含设施设备及装修)人民币大写元,¥元。

  其他要求:。

  第四条 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委托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 现场看房

  乙方应派注册经纪人带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对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现场看房记录。

  第六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或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经纪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客户进行私下交易。

  (四)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甲方如实告知,为甲方签订买卖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成买卖合同的订立

  (三)收取佣金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收费票据

  (四)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 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当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的,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后日内,甲方应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成交的,应支付违约金元

  (二)甲方未按约支付佣金的,除继续支付佣金外,还应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出租委托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押金 元),按结算。

  三、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网费、小区供暖费、物业费、卫生费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六、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七、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八、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电话:

  乙方: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租经纪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甲方在珠海市合法所拥有的物业(以下简称上述物业)

  二、(一)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的有效证明:

  1、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原件

(二)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的有效证明:

  1、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甲方保证对上述物业享有完全产权,房屋产权清楚,可依法交房。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租上述物业的租价为:¥

  四、委托有效日期:日至月日止。

  五、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甲方与承租方签订租房协议。

  2、每月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月租,水电费,管理费,有线电视费。

  3、代甲方为承租方维修家私电器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

  4、乙方将维修费用收据传真至

  六、甲方义务;

  1、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用¥(大写人民币)

  2、甲方承担房屋以及家电维修费用。如需代付,在下月租金中优先扣除。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课向珠海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仲裁结果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备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委托出租管理合同范本 篇11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结构等级,完损等级,主要装修设备,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置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方承担( );

  所有权属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

  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合同书 篇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建筑面积平方米,一般装修,厨卫瓷砖,白色墙壁。出租给乙方作起居生活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出租双方有其他原因停止出租的,请提前告知对方,以便减少双方损失。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没收租房押金: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或管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煤气费,垃圾处理费等个月或空置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交纳方式为上缴租,三个月支付一次,计(3个月)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们币元(大写:元整)。由乙方在每季度开始前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个月付款一次,应在付款期末前天支付。

  第六条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取暖费、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电底数是:电度。

  第七条甲方收乙方押金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住址:住址: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合同协议书 篇1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 、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号______(小区)___栋___单元___楼___号的房屋___间(套),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交纳方式为____支付,计人们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元)。由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个___月付款一次,应在付款期末前___天支付。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 水、电、气底数各是:水____吨,电____度,气____方。

  第七条 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____元。

  第八条 违约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 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 偿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 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 偿对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 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 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 ,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 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 机关申请调解,调 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委托合同 篇14

  委托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委托代理人: 证件类型及编号:

  受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建筑面积 平方米,委托乙方代理对外出租。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 (□是 / □否)已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 。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代理房屋出租事项,并代理签署相关合同甲方均认可;

  2、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

  3、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4、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委托期满时如乙方仍有客户居住该房屋,乙方有权延长租期,双方同意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延长期内乙方应按委托期间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

  (三)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代理期中甲方同意预留出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接洽承租、寻找合适客户的工作期,期满后从 年 月 日起开始计算租金。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如乙方有续租需求,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如甲方同意继续出租,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续租协议;如甲方不同意继续出租,甲方应当以延长期的形式给乙方留有必要的找房搬迁时间。延长期在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届满后自动顺延,延长期的具体时间由乙方确定,并通知甲方,延长期内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付款方式:

  (二)甲方选择以下付款形式:通过银行汇款,开户行名: 开户人名称(房主本人) 帐号: ,乙方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再另行通知)。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首次付款日期从计算租金日起 金额 ;第二次 金额 ;第三次 金额 ;第四次 金额 ;第五次 金额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再另行通知)。

  第五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室内设施维修费。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

  乙方负责维修范围

  (1)门窗玻璃;

  (2)水龙头,马桶,淋浴喷头及软管;

  (3)电灯,开关;

  (4)电视,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燃气灶,油烟机,换气扇;

  (5)刷墙,铺地,贴瓷砖,打隔断,安装马桶;

  (6)厨房下水管道疏通,卫生间下水道疏通。

  甲方负责维修的范围

  水表,电表,燃气表,燃气入户管道,改变主体结构,改变暖气及管道,自采暖炉,空调设备,防水等除以上乙方负责维修的范围外,均为甲方负责维修的范围。

  1、对于以上约定的甲方负责维修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选择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提供能够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甲方的下列各证件:房屋产权证原件,房主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如代办另需提供房主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乙方所需的相关证明。如甲方对上述材料弄虚作假而导致乙方对第三方(承租方)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负责连带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

  (二)确保该房屋出租的合法性,如为共有房屋,则甲方应以取得其产权共有人的同意,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并保证对可能产生的权属争议而导致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事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提供的房屋及室内设备设施应完好无损,如遇自然损坏且已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在五日内修复并交付承租人使用,超过上述规定期限免租期自动顺延。

  (四)甲方负责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与供暖费。其他如水、电、煤气、卫生费、电话费、有线收视费等,自本合同生效时须处于结清状态,如因费用未结清而导致乙方损失的,其损失部分应有甲方支付,或有乙方自应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扣除。国家规定出租人应缴纳的税费,由甲方自行缴纳。

  (五)委托代理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承租的客户另行成交,否则甲方支付乙方原定两个月租金作为赔偿金。

  (六)如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正常居住生活的(如设施严重老化、供暖、供电、供气不足,邻里关系严重不和睦、周边环境恶劣等),甲方应在签署合同前如实告之,否则由此而引发的破坏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后果概由甲方负责。

  (七)如房屋内所留家电等过于陈旧或已超出使用年限,甲方应主动搬离此房,否则自然损坏后不予赔偿。

  (八)本协议不因甲方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丧失而终止,由甲方民事权利继承人继续执行本合同。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签约前出示营业执照与房地产经纪资质。

  (二)乙方定期对房屋进行勘察,做好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承租客户居住期间房屋内基本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负责监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内的所留家具、电器及其他设施,如属人为损坏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修理或赔偿。

  (四)代理期间乙方不得利用房屋进行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在房屋内堆放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审查承租人的合法身份。如出现承租人非法转租进行非法活动,欠费逃脱等意外情况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五)乙方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根据客户要求,可对房屋进行简单装饰、清洁、粉刷及增添房屋内附属设施,并有权提高该房屋的出租价格,出租房屋的房租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六)委托期满后由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结清水、电、煤气、电话等各项费用,如有拖欠由乙方负责结清,同时清点屋内各项设施及家具家电。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提出解约的,违约方须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代理期租金标准的一倍。

  (二)甲乙双方首先应保证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否则由此给对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概由违约方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

  (三)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修改或解除合同。如果有特殊原因,须提前30天或须提前更长时间通知对方,并须赔偿对方合同约定的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乙方有权拒绝接收房屋中存在的以下物品:动物、植物及类似物品;贵重物品;艺术品、古董等价值难以衡量的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甲方声明具有特殊意义的物品;家具清单上未列明的物品。如有损坏及丢失情况,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两 份,其中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一 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 篇15

  甲方(委托方): 合同编号: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址:

  乙方(租赁代理机构): 签订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2.房屋权属状况

  (1)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3)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4)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

  3.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略。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人。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1.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

  (1)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

  (2)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

  (3)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4)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

  (5)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日/□月)。

  3.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略。

  4.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 租金

  1.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2.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在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乙方在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账号为,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3.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 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略。

  第六条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1.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其他费用。

  2.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2.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略。

  第九条 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2.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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