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贸易合同(合集13篇)

时间:2023-07-18 15:38:41 合同

  【简介】下面是热心网友“k7556”分享的补偿贸易合同(共13篇),以供借鉴。

补偿贸易合同

补偿贸易合同 篇1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互协条件:

  二、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年零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万元。其中甲方投资万元,乙方投资万元。

  三、供货合同:

  

  四、产品质量:

  

  五、资金利息及偿还:

  

  六、违约责任:

  

  七、附加条件: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方:(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补偿贸易合同 篇2

  甲:乙:双方代表同意订立本协议,其条款如下:

  1.商品

  (1)甲方保证整批供应全套设备,细节详见附表一。

  (2)乙方保证出口以向甲方补偿设备合同金额。规格详见附表二。

  2.价格

  (1)加工设备每套的成本加运费到价格为元,包括:

  离岸价:元;

  海洋运费:元;

  利息: 元。

  (2)每箱离岸价元。

  3.装船期

  (1)加工设备在;

  (2)在年月份。

  4.装货港

  (1)加工设备在;

  (2)在中国。

  5.目的港

  (1)加工设备到中国;

  (2)到。

  6.支付条款:用对开信用证。

  (1)乙方在签约后十五天内,为加工设备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银行承兑的信用证,其金额不少于元,见票天付款。这份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只有在乙方收到甲方为对开的信用证后才能生效。甲方在收到这份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后,应及时装运加工设备,提供本协议第七条所需的单证和一百八十天期的汇票,以便取得他的银行的承兑。

  (2)甲方应在其汇票得到银行承兑后七天内为对开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其金额不少于元,见票即付。该对开信用证的条款应与本协议的规定一致。

  7.单证

  双方在议付时均应向付款行交送下列单证:

  (1)整套可转让的、已装船的、清洁的、待指定的`、空白背书提单,并分别注明:a.加工设备的“运费已付”;b.的“运费待收”。

  (2)发票一式份。

  (3)装箱单一式份。

  (4)制造厂或有关当局出具的品质检验证。

  (5)装船后立即发给买方的有关船名、装船日期、数量、金额的电报通知的副本。

  8.品质保证

  (1)甲方保证该设备是用最好材料和头等工艺制造的,崭新而未用过,在各方面均符合本协议的品质和规格的规定。保证期为十二个月,从提单日期起算。

  (2)乙方保证头品质达到中国出口标准。

  9.备注

  甲方应派一名工程师到安装现场,协助安装和试车工作。的机票费用应由甲方负担;的交通食宿费则由乙方负担。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补偿贸易合同范本 篇3

  甲方:中国公司,法定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乙方:国公司,法定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币的汇率折算成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币结算。

  第七条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币及币的年利息分别为%和%。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人到现场指导,为期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的罚款。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国银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国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在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中国公司代表(签字)

  乙方:国公司代表(签字)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借款合同补偿贸易 篇4

  出借方:;借款方:;担保方:.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计人民币元。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出借方应按期、按金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借款罚息同。

  第三条借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订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延付款计算办法计算罚息。

  第五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作担保,担保期限为,担保范围为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第六条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章)

  借款方:(章)

  担保方:(章)

  签约日期:

  范文二

  借款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邮码:电话:

  贷款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邮码:电话:

  保证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邮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盖章)代表人

  贷款方:(盖章)代表人

  担保方:(盖章)代表人

  年月日

贸易合同 篇5

  编号: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以下称卖方)

  

  

  (以下称买方)

  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商品,条件如下:

  1、商品的规格:

  2、数量:

  3、价格:

  4、支付条件:

  5、包装:

  6、保险:

  7、交货:

  (1)交货时间

  (2)目的港

  8、单证:

  9、检验:

  10、技术规格说明:

  11、本合同服从后面所附的一般条款。该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  般  条  款

  1、财产权转移

  货物的财产权以交货为转移。

  2、保证

  (a)如果货物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b)卖方保证货物品质规格符合卖方的规格说明。

  3、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超过买卖双方控制能力范围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方和卖方均不予负责。

  4、赔偿

  如果卖方不能履行由于向买方出售上述货物而承担的义务,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卖方均应向买方赔偿。

  5、合同的取消

  如果卖方没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没有或不能履行义务,买方有下列权利:

  (a)有关货物,包括已运抵买方的货物,不论财产权是否转移,均可退回卖方,费用由卖方负担;或者撤销全部或部分订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出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b)买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条所赋予的权力并不损害或影响其他行动权利和获得由此产生的应得的赔偿金的权利。

  6、专利权的侵犯

  如果买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认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注册的设计权、商标、牌号而受到牵连,一切费用和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7、仲裁

  任何时候,双方对本条款或由本条款组成的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应由仲裁庭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

  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卖方:        买方:

  (签字)        (签字)

     

     

贸易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代表。

  乙方: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代表。

  目录

  第一条合同标的

  第二条技术资料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设备质量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第六条保证

  第七条不可抗力

  第八条仲裁

  第九条通知

  第十条语言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附件1设备技术说明书

  甲方(供方)与乙方(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购方负有对该技术资料保密之义务。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包装从发运设备。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独联体东海岸港。

  自设备从船舷运抵独联体远东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设备从独联体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发货前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他有关信息。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独联体境内有关的开支。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独联体外经银行或日本、南韩、西欧、美国、加拿大的某家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

  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如这些情况延续3个多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

  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莫斯科市外贸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提交一般法院审理者除外),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均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通知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语言

  本合同用俄语书就。供方提供英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有合同的效力。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

  第三者。

  本合同于年在俄罗斯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

  购方:

补偿贸易借款合同 篇7

  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互协条件

  二、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年零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万元。其中甲方投资万元,乙方投资万元。

  三、供货合同

  四、产品质量

  五、资金利息及偿还

  六、违约责任

  七、附加条件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方:(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补偿贸易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币的汇率折算成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币结算。

  第七条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币及币的年利息分别为%和%。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人到现场指导,为期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的罚款。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国银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国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在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补偿贸易合同书通用格式 篇9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合同范围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合资经营中速船用主机厂。兹同合资经营条件尚未成熟,双方将以补偿贸易进行合作生产并以此作为双方合作的第一步,其条件如下:

  乙方将向甲方转让生产下列型号中速船用主机(以下简称合同产品)的技术秘密及全部技术资料,其型号如下:

  12v——400zc中速船用主机;

  12v——600zc中速船用主机。

  “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本合同款所指的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定义是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技术资料由三大部分组成:即乙方现用的一般技术资料,产品设计图纸和生产技术资料,上述资料方包括详细的技术秘密。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

  —600zc中速船用主机的技术规范(包括部装、总装、试车、交货试验等);

  —400zc中速船用主机的主要零部件的技术规范;

  c.合同产品中所使用的配套产品的外型尺寸、安装尺寸和性能参数的样本,

  (2)产品设计图纸:

  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产品设计图纸应包括:

  a.合同产品的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总装图、部件图、系统图、原理图及全部零件的详细图纸);

  b.合同产品的计算资料和计算书;

  c.有关船级社发给的证书及交船级社验证的图纸、计算书及其他资料清单;

  d.试验书设计图纸及其技术文件。

  (3)生产技术资料: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的生产技术资料应包括合同产品全部工艺性指导文件及主要零件的详细制造技术资料;对原材料和合同产品零部件在生产过程中和生产后的质量检验要求,验收手段,验收步骤及验收技术文件。

  (4)资料的修改:若乙方采用新技术改进产品、改进工艺过程,降低等需要对提供的资料进行修改时,应将修改的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甲方。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为生产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需要,乙方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需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图纸;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为生产12v—6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的需要,乙方在鉴订合同后于年月日前,需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甲方将生产的产品向乙方返销如下:

  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每年台;

  12v—6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每年台。

  以补偿贸易进行合作生产期限为2年,2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二条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转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乙方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

  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看产品设计图纸和生产技术资料中的任何部分发现有失误,当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时立即补齐遗失部分或更改错误部分。

  在合作生产期间,乙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甲方方面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乙方保证向甲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三条价格和支付方式

  为了支付转让条款中所规定的12v一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费用如下:

  年(大写元整)

  年(大写元整)

  年起以后的年中按每年将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分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

  合同签署生效后三十(30)天内,甲方按照由银行提交的乙方下列单据,予以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即(大写:美元整)

  (1)根据附件要求,提供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

  (2)经甲方确认的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

  (3)乙方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4)乙方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于年月日甲方按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第二次交付年总金额的%现金,即(大写:美元整)。

  (1)按附件要求于年月日提供第二批资料空运提单。

  (2)乙方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乙方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双方同意年用现金支付,年付%现金,其余%金额用甲方返销产品补偿。

  年的费用本年月日支付,乙方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自年起及其各年份按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月日在收到乙方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后支付。

  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甲方遵照款已向乙方交付了转让技术秘密的部分费用,各合资经营时机成熟,双方同意成立合资经营企业时,则乙方将其剩余部分的技术秘密费用可作提资的一部分。一旦双方不能进行合资经营,在五(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甲方确认向乙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分。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通常时候予以协商。

  第四条合作生产的补偿贸易

  为有利甲方的外汇平衡,乙方同意甲方生产12v—400ze,12v—600zc中速船用主机返销给乙方。

  上述订单的总价必须保证不低于甲方每年向乙方反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乙方同意在甲方补偿能力扩大及乙方需求扩大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甲方将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甲方产品必须符合乙方的标准。

  乙方要求在甲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乙方要求甲方于年内提供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

  第五条保证

  乙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最新技术的代身,其内容和甲方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乙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六条税费

  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甲方方以外的均由乙方承担。

  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甲方以内的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商标

  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甲方将下列商标标明在甲方所生产的合同产品上。

  甲方制造的铬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

  第八条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退色油漆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

  

  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和数量。

  第九条人力不可抗拒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14)天以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受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一至二十(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条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份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代表在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1周内本合同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本合同以英文书就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1本合同有效期见第十一条所述。

  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只能根据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书信往来一式两份。

  第十二条法定地址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补偿贸易合同 篇10

  甲方:,法定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乙方:,法定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偿还期限:

  限于本合同生效后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币的汇率折算成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币结算。

  第七条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币及币的年利息分别为%和%。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人到现场指导,为期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当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的罚款。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国银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国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在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

  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司代表(签字)

  乙方:公司代表(签字)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

补偿贸易合同 篇11

  甲方:中国公司,法定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乙方:国公司,法定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币的汇率折算成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币结算。

  第七条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币及币的年利息分别为%和%。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人到现场指导,为期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当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的罚款。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国银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国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在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

  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中国公司代表(签字)

  乙方:国公司代表(签字)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

补偿贸易合同 篇12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中国XX公司(简称甲方)和国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从年月份起至年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品套(件),计总值万美元。品号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日期: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目的口岸:支付办法:包装:其他: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份,副本份);发票(正本份,副本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进出口总公司对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乙方同意自年月起至年月底止,提供机器台,准备设备台,以及测试仪器台,附配件套等,计总值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交货期:XXX机器,年月交货。  XXX机器,年月交货。

  3.其他设备,年月交货。目的口岸:支付办法:包装: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年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国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国公司代表(签字)乙方:国公司代表(签字)见证人:中国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

补偿贸易合同 篇13

  甲方:中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乙方: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 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 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 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 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币种)的汇率折算成(币种),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币种)结算。

  第七条 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币种)及(币种)的年利息分别为%和%。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人到现场指导,为期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 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 保 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 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的罚款。

  第十三条 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国银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仲 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

  提请国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在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 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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